战略竞争背景下美国对华贸易威慑分析
作者:夏立平 祝宇雷 来源:《美国研究》2020年第1期
作者:夏立平,同济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博导;祝宇雷,同济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内容提要:从威慑视角对中美贸易交锋进行分析发现,美国对华贸易战的本质是一种力图在逐步升级的方略指导下利用贸易手段对华传递出危险信号,让中国认识到任何与美方意愿相悖的行为都将得不偿失,进而迫使中方将自身行为"规范"在符合美方利益框架内的威慑行为。与此同时,为了确保对华贸易威慑的成本不影响特朗普总统连任,以及避免让对华贸易威慑的实际结果与"让美国再次伟大"的初衷背道而驰,特朗普政府在对华贸易威慑的过程中又始终与中方保持必要的接触,以避免威慑失控。美国将贸易纳人对华威慑"工具箱"的原因在于,相较于其他威慑手段,贸易在当前战略竞争背景下的大国博弈中更能发挥作用。美国对华发动贸易威慑的实力基础,在于其以科技、市场、金融及规则为支撑的贸易霸权。虽然贸易战在客观上给中国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但从总体上看,美国的贸易威慑并未取得预期效果,这关键在于中方审时度势的反向威慑。从长远来看,贸易战作为美国对华威慑的新手段,必将伴随中美战略竞争的整个过程。
关键词:美国军事与外交 中美关系经贸摩擦战略竞争 贸易威慑国家安全
本文是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安全战略研究"(18ZD058)的中期成果之一,也得到(2019年上海高校智库内洒建设项目和2019年同谛木学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项目"国家安全研究"(项具编ed.号ZD1903066)的资助。感谢《美国研究》匿名评审专家提出修改意见,文责自负。
对正处于激烈的大国博弈与战略互动中的中美两国而言,贸易已成为双方交手的"光与剑"。尤其是在近来中美关系几度紧张以及"修昔底德陷阱"的阴霾驱之不散的情况下,大国贸易互动的特殊意义给后冶战时代的大国战略博弈带来了新的冲击与影响。
本文从威慑的视角分析了美国对华发动贸易战的表现、原因及实力基础,评估了贸易战的实际效果,展望了双边关系的未来。选择威慑作为分析视角,一是可以对当前中美贸易交锋提供一个解释的新维度;二是可以发现特朗普上台以来发动的对华贸易战是一种有针对性的威慑行为,是特朗普政府在一定的战略指导及策略(例如升级策略、组合拳策略、极限施压策略)选择下,以贸易为威慑手段迫使中方按照美方的意愿行事(例如放弃"中国制造2025计划"、按照美方意愿进行"结构性改革"等),进而实现美方的某些关键利益(如维护霸权和所谓的"国家安全")的行为。
一、威慑理论构建的美国对华贸易战分析框架
威慑作为人类一种有意识的活动,贯穿了人类整个文明史,涉及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中在两个领域尤其受到关注:一是在法律领域,法律具有维护社会秩序的基本职能,如果无法有效威慑犯罪、震慑违法者,则社会将陷人混乱,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将无法得到保障;二是在国际关系领域,作为国际行为体之间的一种互动行为,威慑往往涉及行为体最为关键和重要的利益——如安全利益,而且威慑产生的影响不限于安全层面。正因如此,威慑从古至今就一直是人们关注和研究的重点。在国际关系领域,专门研究威慑的理论被称为"威慑理论",指导威慑行为的政策被称为"威慑政策"。
当前研究威慑的理论成果可谓汗牛充栋,仅关于"威慑"概念的定义就有数十种之多。结合洽战后国际局势和战略环境演化日趋错综复杂、各国的安全战略发展变化的形势,笔者给"威慑"的定义是"威慑"是威慑方在一定的战略指导和策略选择下,凭借某种或某几种威慑手段迫使被威慑方改变或放弃其行为或计划,以获取或维护威慑方的某些关键利益的行为。综合利用政治、军事、经济、金融、文化、科技、传媒等方式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的做法,已逐渐成为国际行为体之间互动博弈的重要方式。
这也是"跨域威慑灵活威慑订制威慑"得以出现的现实基础。
威慑主要由五部分构成:一是威慑主体;二是威慑目的;三是威慑工具;四是实施威慑的策略选择;五是威慑对象。由威慑定义可知,威慑方想要实施某种威慑行为,就必须凭借某种力量,或以某种事物为依托。这些能够被威慑方使用并产生威慑效果的力量或事物即是威慑工具。常见的威慑工具包括核武器、常规武器、网络、太空等。但就"贸易"而言,早在1986年,美国耶鲁大学詹姆斯·M.林德萨(James M. Lindsa)教授就指出,贸易制裁作为一国的对外政策工具,其主要功能就包括威慑。1987年,美国学者亨利·R.诺(Henry R. Nau)也鲁在撰文,论述了贸易在美苏博弈中的威慑作用。然而,关于把贸易作为威慑手段的论述以往更多地在实用层面被提及,在理论层面则缺乏系统性、科学性的论证。因此,从学理层面研究贸易作为威慑手段的逻辑、效用及表现形式,就显得很有必要。
首先,贸易具备成为威慑手段的三个必要条件:贸易涉及国家安全与政权稳定;贸易能够成为一国威慑或侵害另一国的重要手段;威慑方可以通过贸易手段实现某种政治目的。贸易作为威慑手段主要有三个作用:一是对其他威慑手段有替代性作用,因为每种威慑手段都有其自身的局限性,所以贸易威慑的出现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大国的威慑目的;二是对传统威慑手段具有补偿性作用,这一方面体现在增强威慑效果上,另一方面体现在提高议价能力层面;三是能够重塑与维护大国战略威慑体系。
将贸易手段纳人国家的战略威慑体系,不但能够赋予一国战略威慑体系以新的选择和新的理念,还能够更好地提振一国的威慑实力,弥合一国威慑工具的有限性与利益多元性之间、理念单一性字安全挑战多维性之间的张力。
其次,根据现实情况可以捋当前贸易威慑的主要表现形式分为两类:即单一型贸易威慑和混合型贸易威慑。单一型贸易威慑主要指威慑方通过特定的方式向被威慑方发出威慑信号进行施压,以期实现自身的政治和经济目的。威慑方可以单独使用的贸易威慑方式包括增加关税、限制贸易接触、利用服务贸易中的金融产品如资信评级业务,以及国家机构直接干预四种方式。混合型贸易威慑主要指威慑方通过两种及两种以上的方式向被威慑方发出威慑信号进行施压,以期实现自身的政治和经济目的。通常而言,混合型贸易威慑比单一型贸易威慑更具威慑效力,它们运作的基本原理和发挥作用的约束条件是一致的(如下图所示)。
再次,贸易威慑除了满足有效威慑的三要素(实力、决心、让对手知道)之外,还需要满足另外两个条件:一是威慑方与被威慑方都处于同一经济体系且被威慑方对于威慑方的依赖直接涉及其核心利益,即威慑方采取的任何贸易威慑都会给被威慑方带来系统性影响,造成风险或损害;二是威慑方的目的不是彻底消灭被威慑方,而是意图通过施压来改变对手的计划或行为,因为在复合相互依赖(complex interde-pendence)很深的情况下,彻底消灭对手的代价对于威慑方来说是难以承受的,而这也符合大国博弈中要遵循的"底线思维"的基本准则。
综上,在"大国无战事"的今天,国际体系中的国家行为体难以通过传统威慑手段在战略竞争中实现维护和扩大自身实力优势的目的,传统威慑手段也难以在新形势下实现大国的政治目的。在这种情况下,在国家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中起着支点作用的贸易手段因其自身的特殊效用,必然成为大国博弈的重要工具和实现战略目标的重要威慑手段,在大国战略竞争和战略较量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二、美国对华贸易威慑的主要原因
美国对华采取贸易威慑手段是由多重原因决定的。在此,笔者借鉴威慑理论从体系与单元两个层面分析美国对华贸易战的主要原因。
(一)贸易已成为经济武器化时代的重要威慑手段
进人21世纪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深人,各国经济相互依赖的程度日益加深,贸易在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中的地位日渐上升。在新的形势下,贸易与传统国际政治理论相关联的新概念、新学说也相继出现并得到重视。如威慑理论中的"跨域威慑"灵活威慑’"订制威慑"等威慑方式,都被应用于贸易战。在这些研究议题中,贸易作为威慑工具的重要性逐渐显现。尤其自美国总统特朗普上台执政以来,美国为实现自身的政治和经济目的,以贸易为手段大肆威慑他国,借助经济压力企图迫使他国屈服。2019年6月特朗普政府对墨西哥进行的贸易威慑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因此有学者认为,在如今美国的军火库中,最大最猛的武器不是导弹,不是坦克,也不是战斗机,而是美国的经济影响力。对于这一类国际现象,有学者将其统称为"经济武器化"。③2020年1月9日,特朗普在关于伊朗问题的公开讲话中更直接说道"美国的国家实力,包括军事和经济实力,是其最好的威慑力量。"
贸易成为美国对华威慑新手段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它直接涉及中国的核心利益;二是能够给中国带来重大损失;三是产生的压力可能迫使中国改变自身的计划或行为。此外,在中美战略博弈中,贸易发挥着对美国其他威慑手段的替代作用,对传统威慑手段的补偿作用,以及重塑与维护美国对华战略威慑体系的作用。尤其是在中美关系深处复合相互依赖的今天,美国威慑工具的有限性与其利益多元性、理念的单一性与安全挑战的多维性之间的张力愈来愈大,这具体表现为核武器使用门槛的提高和其他原有威慑工具所固有的局限性愈加明显。而贸易不仅涉及一国的国家安全,同时也是一国维护和扩大自身实力优势的关键。因此,在传统威慑工具已经越来越难以应对当前以科技和经济为基础的综合国力较量的情况下,把贸易纳人威慑工具箱并使其在威慑体系中扮演更加突出的角色,已成为中美战略博弈的必然选择。
(二)中美已进人全面战略竞争阶段
中美关系的发展脉络不是一种孤立的线性演变。它既受到国际层面的结构性影响,也受到行为体层面的单元互动影响。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美关系先后经历了从"敌人"到"朋友",再到"准盟友"和"非敌非友"⑤这四个阶段。当前的中美关系可以用"竞合"来形容,随着两国力量对比发生变化,双方合作的成分在逐渐变小,战略竞争的成分在逐渐增多。
自2008年爆发国际金融危机以来,随着中国在国际事务中的影响力逐步提升,美国对华战略也进人了一个震荡的调整阶段。2010年,奥巴马政府推出旨在平衡中国在亚太地区影响力的""亚太再平衡"战略。随后,在中美实力对比朝有利于中方的方向发展的情况下,美国加快了全面调整对华战略的步伐,不仅涉及军事、安全领域,同时涉及经济、文化、制度与秩序等方面。2017年12月特朗普政府发布首份《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公开把中国视为美国的头号战略竞争对手。即使在2020年初中美已签署第一阶段贸易协议后,美国国务卿蓬佩奥在接受采访时仍然声称"美国认定中国是主要贸易竞争对手,这与美国国家安全战略一致,美方在国安战略上认定中国是长期挑战。"
中美之间的战略竞争关系与冷战期间的美苏关系有着本质区别。美苏两国是在全球争霸,而中美关系则不是。此外,中美之间的战略竞争是在相互依赖且只想获得相对优势而非消灭对手的情况下进行的,而美苏之间的战略竞赛(尤其是军备竞赛)则是以毁灭对手或获得全球霸权为目的而开展的。遏制"一词在美苏冶战期间具有特殊性和明确指向,是特殊时代背景下的产物,因此不适用于当前的美国对华战略和中美关系"规制"或"规锁"则更能体现当前美国对华战略的本质,即用一套基于"美国优先"原则的国际规则或规范来限定中国在高端产业的行为,并借此把中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位势予以锁定,从而尽可能大地维持美中两国在综合国力上的差距。
战争已不再是大国获取资源的主要方式,战略竞争正在成为大国取得相对优势的主要方式。然而,全面战略竞争并不意味着中美之间的竞争会在经济、政治、安全、文化等领域以同等的力度展开。事实上,当前中美战略博弈的重点更多地表现为以经济力量为核心的一系列竞争。这不仅因为经济力量的增长是综合国力提升的关键,更因为中国与美国实力差距的缩小主要表现在经济领域。因此,贸易作为两国经济实力积累的关键因素,必然受到制约。
(三)美国难以通过传统威慑手段实现其战略目的
在当前中美关系的大背景下,美国对华贸易威慑的战略性目的在于维持或获取更多的相对优势,以确保其长期战略竞争力,缓解安全压力,继续享受霸权红利。在当前以科技和经济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竞争中,贸易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稳健的贸易往来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催生出科技的创新,而科技的创新和率先突破又是综合国力竞争的制高点。正如北京大学国际战略研究院研究员雷少华所指出的,"全球化重塑了全球产业结构,大国竞争的本质也转向了产业政策竞争。谁控制了从低端到高端的全产业链,谁就控制了全球产业结构。产业结构决定了经济实力和军事技术,而经济实力和军事技术决定了国家安全,因此产业结构的质量和安全决定着国家安全。在全球化时代,主导竞争的最重要因素是产业政策、尖端技术和市场规模,而大国竞争的本质是产业政策的竞争。"
在争夺综合国力制高点和综合国力提升基础的博弈中,传统威慑手段难以直接产生效用。例如,美国不可能通过核威慑、网络威慑、常规威慑,抑或是太空威慑,来逼迫中国在贸易领域、产业链、高端技术层面做出让步,放弃提升自身综合国力的机会。当一国家对他国经济领域的目标采取打击行动时,选择其他威慑手段难以直接产生效用。即便产生效用,所需承担的风险和代价同贸易手段相比也都更高。更为重要的是,要想在以贸易为核心的系列战略竞争(如技术、话语权、经济影响力等方面的竞争)中获取优势,没有其他手段比贸易更能发挥作用。也就是说,经济问题还是用经济手段解决最为有效。总之,贸易作为新的威慑手段,具备了足够条件成为特朗普政府的"独门武器"。特朗普政府意图通过强大的经济实力对中方施压,以迫使中方让步。特朗普政府挥起贸易大棒,四处恐吓、威胁他国,对中国更是不仅威慑恐吓,还不断地敲打。贸易已成为当前中美博弈的主要手段之一。
(四)贸易威慑助力美国实现非战略目的
根据现实情况可知,特朗普政府对华发动贸易威慑的目的除了有战略层面的考量,还有非战略层面的动机。从中美贸易战演变的实际情况来看,特朗普政府有两个非战略性目的:一是通过减少双边贸易逆差来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二是可以兑现竞选承诺从而吸引选民的支持,谋求竞选连任。尽管美方有多种手段迫使中国加大购买美国大宗商品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但实际上关税贸易战最有可能帮助美方实现其目的。这一是因为中国也是具有强大军事力量的大国,武力施压的方式并不适用于中国;二是因为美国要实现其经济利益,涉及削减美国数千亿美元的贸易逆差,以及让中国购买美国价值数百亿美元的农产品,而其他施压手段(如政治施压、舆论施压等)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美方认为,中国对于美国的经济依赖具有较高的脆弱性和敏感性,经济手段更能够让中方感到巨大的压力,进而迫使中方愿意就此问题与美方协商。在中美贸易战初起阶段,中美双方初步达成一个"一百天"计划以扭转双方的贸易逆差。在中美贸易谈判有所进展时,中国释放出了愿意大量采购美方商品的信号。由此可以看出,如果特朗普政府用贸易手段在短期的非战略性目的上施压中国,是能够取得一定成效的。
在当前中美已进人全面战略竞争的背景下,与其他威慑手段相比,贸易作为威慑手段更能够帮助特朗普政府实施"一石二鸟"之计,即在贸易上施压,收获战略层面和非战略层面的双重收益。这是特朗普政府以贸易为对华威慑新手段背后的逻辑,但这并不意味着美国只对华进行贸易威慑。事实上,中美之间还存在着多种威慑关系,如核威慑、网络威慑及太空威慑等。
三、美国对华贸易威慑的主要特点
在国家行为体是理性行为体的假设下,其行为始终遵循"成本—收益"法则。进攻性现实主义认为,现实情况的复杂性及对手行为的难以预期性,导致"国际行为体之间的意图是无法确定的"。在这一前提假定下,作为大国博弈方式的威慑具有持续性的特征,即根据对手的反馈不断地评估"成本一收益",并据此开启下一步骤。
因此,特朗普政府发起的对华贸易威慑是一个持续性博弈过程。迄今为止,这一威慑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即酝酿阶段(2017年1月~2018年3月)、初始阶段(2018年4月~2018年8月)、加剧阶段(2018年9月至10月)、相持阶段(2018年11月至今),并体现出四个主要特点:
(一)以多种方式展现其震慑力
威慑的震慑性是威慑战略的基本要求之一。威慑的本质在于威慑方通过展示震慑力来改变对手的计划或行为。亨利·基辛格指出"威慑就是设法向对方提出危险性,这种危险将使对方认为与其所要获得的任何利益不成比例,因而使对方不致采取某种行动途径。"在大国博弈中,只要某一手段涉及国际行为体的核心利益,或者能够在核心利益上给予对手打击,就能够被威慑方用来展示震慑力并向对手提出危险性,进而迫使对手按照己方的意愿行事。
在当前的中美博弈中,贸易已成为特朗普政府对华施压的新手段,并以三种主要"惩罚性"关税,以期迫使中国改变自身的计划和行为;二是采取限制接触的政策来对华显示危险性,如以损害国家安全为由限制中资企业购买美方的部分产品,以期通过该方式增加中国发展的脆弱性;三是以国家机构的直接干预来提高震慑性,如在以司法机构为主体的"长臂管辖"下,多次对中方重要企业及其核心人员进行调查、起诉,或将其扣押以作为博弈的筹码等。在这三种方式中,关税始终是美国对华施压的主要手段,因为中国经济对于美方的市场具有较高的脆弱性及敏感性。这也是为何白宫国家贸易委员会主任彼得·纳瓦罗(Peter Navamo)认为,特朗普政府据以对华征收关税的"301条款",可以与艾布拉姆斯坦克、阿利·伯克级驱逐舰和战斧导弹一起,为美国的武器库做出贡献。
特朗普政府对华贸易威慑的本质在于试图通过这三种方式对华传递出危险信号,以震慑中国,让中国认识到任何与美方意愿相悖的行为(如中国制造"2025"计划、不按照美方意愿进行所谓的"结构性改革"等)都不仅无法得到相应的回报,还会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进而迫使中方将自身行为"规范"在符合美方利益的框架内。
(二)以逐步升级的方略提高施压力度
逐步升级是特朗普政府对华贸易威慑采取的基本方略。特朗普政府在对华贸易威慑中,具体实施的步骤是层层递进、咄咄逼人、步步加码的。首先,这体现在增加对华输美商品关税的总额上。美国征税商品总额是不断递进的,先是在中美贸易战的初始阶段及加剧阶段的前期,对500亿美元以下的商品征税。随着贸易战的升级,美国政府进一步加大了施压力度,从加剧阶段至相持阶段,征税的商品总额已破2000亿美元级别。特朗普甚至放出话来,还有可能加征3000多亿美元商品的关税。2019年8月24日,美方宣布将提高对约5500亿美元中国输美商品加征关税的税率。其次,这体现在美国对华商品加征的税率上,先是以10%、15%的税率为主,部分为25%的税率,后来逐渐升级为以25%的税率为主,甚至还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关税。
2018年,美国对中国500亿美元的商品加征了25%的关税。2019年5月以来,美国宣布将对中国另外2000亿美元的商品加征关税,税率由10%提高到25%。8月,美国又提出将从2019年9月1日起对另外3000亿美元的中国输美商品加征10%的关税。最后,这体现在对华商品征税的范围上,先是对电子、机械、半导体、航空航天等商品加征关税,后来加征范围逐渐囊括几乎所有的中国输美商品。
美国对华贸易威慑采取逐步升级的方略主要与三个因素有关。一是受"升级"策略的影响,即意图通过加剧局势的紧张程度迫使中国让步。二是受"极限施压"思想的规制,即在一定的底线之上利用一切可用的手段迫使对手让步,并根据博弈状况不断调整施压力度,以期在整个博弈过程中实现利益最大化。特朗普政府在一定的限度内以各种方式施压中国,甚至不惜致国家的信誉于不顾,,出尔反尔,意图从中国身上榨取尽可能多的好处。2018年2月28日,特朗普政府发布的贸易政策纲要初显了这一点。在该文件中,特朗普强硬警告,美国捋利用"一切可用的工具"来阻止中国"破坏真正的市场竞争"。三是受到中国的反应的影响。中国并未在美方的压力下做出符合其期望的让步,相反,还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了反向威慑,这让美方产生了"施压力度"还不够的认知,导致美方进一步加强极限施压的力度,以提高威慑的可信性。
(三)加强针对性以达成可信威慑
威慑的目的是力图改变对方的行为,这决定了威慑方必然要让对方相信己方的决心,并以合适的方式向对方传递出明确的期望,以此告知对方该如何作为才不会招致致命的损害。特朗普政府主要通过有针对性的威慑措施来实现威慑目的。美国对华贸易威慑的针对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目的有针对性,即主要借助贸易威慑来实现维持和获取更多相对优势的目的;二是对象有针对性,主要针对提升中国实力及战略竞争力的基础领域;三是手段有针对性,即利用贸易手段的特殊性来服务于美国的战略目的,这也可以被视为"订制威慑"。
从整体上看,特朗普政府发起的对华贸易威慑主要意在让中国在以贸易为核心的一系列竞争中做出巨大让步。中国40多年来综合国力的提升主要基于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其中对外贸易又在中国的经济增长、技术进步、管理提升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是在中国加人世界贸易组织后,外资和外贸在中国经济实力积累过程中的作用日益明显。经济增长、技术提升及其带来的社会变革为中国的综合国力及战略竞争力的提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尤其爷美国感到不安是中国国防实力的现代化。中国海空军的发展和战略武器的推陈出新,刺激着美国敏感的神经。从2001年"中美南海撞机"事件发生时美国在南海拥有绝对的海空军优势,到今天美国再难靠近中国大陆进行抵近侦察,还不足20年时间。这20年恰恰是中国经济增长和国防现代化最为快速的20年。此外,随着综合国力的提升,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的话语权及影响力随之提高,而这被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认为,中国是在利用地缘经济力量实现其地缘政治目的。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对华战略猜忌进一步加深,西方国家还专门创造出"债务陷阱"一词来形容中国在地缘政治上的"野心"。
威慑对象的针对性决定了唯有中国在国力及战略竞争力提升的基础领域向美方做出让步,如接受美国所谓的"结构性改革"停止强制知识产权转让"等要求,美方才会愿意与中国达成完整的贸易协定。唯有这样,美国才能在规避或阻止中国在高科技领域的赶超的同时,继续享受中国处于全球价值链的低端所带来的好处,维持和扩大美国对中国的相对优势,进而获得安全感。特朗普政府在对华贸易威慑中展示的决心和传递的信号佐证了这一点。例如,2019年3月14日,特朗普管表示如果中国达不到美国的要求,他是不会在贸易协定上签字的。同年1月份和5月份,特朗普也有类似的表示,即如果中方达不到美方的要求,将继续对华施压。又如,面对久拖不决的贸易谈判,2019年5月12日,特朗普在"推特"上对中国威胁道,如果贸易谈判拖到其下届任期,协议捋对中国更加不利。社交媒体和传统媒体很快捋这些信息传送至中国,而中国也能及时捕捉到特朗普政府发出的威慑信号。因此,在这点上双方不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特朗普政府的所有对华措施和表态都清晰而坚定地告诉中国,如何选择才能让美国停止贸易施压。
特朗普政府发动的对华贸易威慑完整地包含了有效威慑的三个关键要素。尽管这并不意味着美国的威慑目的一定能够实现,但至少表明特朗普政府力图使其对华贸易威慑成为一个可信威慑。
(四)保持必要的接触以避免局势失控
特朗普政府在对华进行极限施压的同时,始终保持着与中国的必要接触,以避免局势的彻底失控。例如,在2018年9月24日,美国政府正式对2000亿美元的中国进口商品加征10%的关税,并表示这一比例将在2019年1月1日上调至25%。由于该行为可能会进一步刺激中国,使中美贸易战可能朝着双方都难以承受的方向发展,双方领导人在参加2018年12月2日于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召开的20国集团(G20)领导人第13次峰会期间达成共识,一致同意停止相互加征新的关税,并"休战"90天。又如,在对华贸易威慑成本不断上升及国内民主党攻击力度逐步加强之际,,内外交困的特朗普政府又于2019年9月12日推迟加征对中国商品的关税,以释放善意。对此,中国也同样发出了积极的信号,宣布了对美关税商品排除清单。此外,不论中美贸易战的走向如何演变,双方的谈判团队始终作为局势的调节者而存在。
特朗普政府在对华极限施压时始终遵循着两个底线。一是受美国政治体制所制约,特朗普不能让对华贸易威慑的成本过高,以至于影响其连任。为此,特朗普政府多次在国内经济情况有所恶化之际向巿场发出安抚的信号。例如,面对自2019年以来经济增长放缓和金融巿场持续动荡的局面,特朗普多次向外界传递中美贸易协议将很快达成的消息,以缓解经济压力和市场焦虑,并以此降低对华贸易威慑的成本,应对选举挑战。二是不能让中美贸易战给美国国家利益带来重大损害,即不能让目的被工具所绑架,让对华贸易威慑的实际结果与"让美国再次伟大"的初衷背道而驰。因为威慑的目的在于迫使对手让步,从而维护或取得更多的国家利益,而非不惜一切代价地消灭对手。
在当前中美关系深度相互依存的情况下,中国"经济崩溃"的后果对于美方来说也是难以承受的。从进口替代来看,美国在短时间内难以找到可靠的第三方来替代中国的输美商品。2018年,中国对美出口额达到3.16万亿人民币,是美国最大的进口来源国。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不仅在劳动力的数量和质量上有优势,同时还有基础设施配套方面的优势,拥有港口、道路、电力、水资源、工业房产、职工宿舍等。而其他国家没有数十万亿美元的投资和数十年的投人,在这些方面是难以赶上中国的。
此外,中国还有成熟的产业链及素质较高的技术人员队伍。这些也是没有一定时间的产业培育和基础教育,难以发展起来的。因此,当前的第三方替代或许可以弥补美国的有些进口缺口,但整体而言是难以在短时间内完全取代中国的。从美国出口来看,中国是美国大豆、小麦、客机等商品的主要客户。一旦失去中方这个大主顾,美国将很难在世界上找到与中国同等体量的替代性买主。而这将直接威胁到美方决策者的执政根基和美国的经济。这也是为何美方在对华施压的过程中始终坚守着底线思维的原因所在。
四、美国对华贸易威慑的实力基础
构成有效威慑的三要素中,实力起着决定性作用。贸易霸权是美国对华贸易威慑的实力基础,主要由三个支柱所构成,分别是以科技为核心的产业技术实力、广阔的消费市场,以及其主导的贸易规则:
(一)产业技术实力是美国对华贸易威慑的关键依托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是国家实力的倍增器,也是大国战略竞争的制高点,更是世界霸权更迭、大国崛起的重要支点。美国对华贸易威慑的战略性目的及实质就是对中国产业升级的阻滞,即维持和扩大美国在高端产业的绝对优势。与此同时,高端产业的优势又是当前美国威慑中国的重要实力支撑。尤其是目前国际贸易中高端技术产业的情况,清晰地反映了中美两国在国际产业链中的相对位置及实力分布。
在电子集成电路领域,2016年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净进口国(其中进口269.3亿美元,出口608.8亿美元),并且电子集成电路已经超过原油成为中国进口金额最大的商品。相比之下,美国在此领域则是顺差国。在通信设备领域,虽然2016年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净出口国(出口额2013.6亿美元,进口额459亿美元),但该领域的贸易顺差难掩不均衡的产业链利润分配。譬如,中国电子产品代工厂的利润率远低于掌握核心技术的美国公司。在飞机、航天器及相关设备领域,2016年美国的贸易顺差超过100亿美元(出口额1347亿美元、进口额310亿美元),而中国在此领域则存在较大逆差(出口额34亿美元、进口228亿美元)。此外,从最能代表科技创新水平的发明专利来看,美国依然占据着绝对优势。计算机、通信设备、半导体都是美国专利密集度靠前的典型高科技行业。美国无线通信巨头高通公司更是凭借在CD-MA领域的研发布局,在3G/4G;时代大发横财,依靠核心专利授权收取的费用甚至被称为"高通税"。为了继续维持在通信领域的霸权,美国采取各种手段打压中国华为公司。从2013年至2015年主要国家公示的专利申请行业分布情况来看,美国在通信、计算机技术与半导体领域拥有大量专利。美国拥有18.82万项专利,数量是拥有9.58万项专利的中国的两倍。更为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的发展对于美国的产业技术具有较深的依赖性。这不仅体现在中国对美国技术的直接依赖上,还体现在中国对美国追随者的技术依赖上,因为美国追随者的大部分高科技产业都依赖于美国的源技术。特别是在高端芯片、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中国时刻面临着被美方"卡脖子"的风险。2018年的"中兴事件"就佐证了这一点。虽然目前中国已加大力度来弥补自身的短板,但这并非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中国与美国在高等教育、研发投人、科技成果转化率、合理完善的制度性安排等影响科技发展的基础性领域还存在较大差距,所以难以在短时间内实现战略性突破。而中国对美国技术的直接和间接依赖也是美国敢于对华挑起贸易战的重要实力支撑。
(二)市场影响力是美国对华贸易威慑的主要着力点
本文所指的市场是以消费终端为主的市场。中美建交40年来,货物贸易额从1979年的25亿美元增长到2018年的635亿美元,增长了252倍;服务贸易额超过1250亿美元,双向直接投资累计近1600亿美元。据中方统计,2018年中国对美国的货物贸易顺差为3233.3亿美元。按美方统计,2018年美国对华货物贸易逆差则为4191.6亿美元。虽然双方的统计结果存在较大的偏差,但都表明了这样一个事实:中美双方存在巨大的货物贸易逆差。
由于中国出口产业和出口商品对于美国的消费市场具有较深的依赖程度,所以跃",如果不能实现这一跳跃,那么捧坏的将"不是商品,而是商品所有者"。从中美贸易关系来看,两国互为对方重要的出口目的地和进口来源地,且美国是中国商品最为重要的终端市场,2018年美国是中国第一大货物出口市场和第二大服务出口市场。中美经贸关系是一种不对称的相互依赖关系,即中国的商品、服务对美国的依赖程度更深。因此,一旦美方市场有所波动,中方很快会受到冲击,并需要付出较大的代价来平衡这种波动。
中国对于美国市场的波动具有较大的敏感性。马克思称由商品到货币是"惊险的一
正是由于中国出口产业和出口商品对于美国市场有着很深的依赖,所以中国在贸易战中比美方付出的代价更大。在这种情况下,在以获取相对优势为目的的战略竞争中通过使中国在经济上受到更大损失的方式来削弱中国的经济实力,自然成为美方一个"合理"的策略选择。需要指出的是,考虑到贸易战的影响捋不仅限于经济层面,还会通过不同渠道扩散至社会(如就业、治安、社会稳定)及国内政治层面,所以不排除特朗普政府寄希望于利用限制中方商品进口带来的负面影响,来迫使中国决策者接受其要求。
(三)贸易规则的影响力是美国对华贸易威慑的重要抓手
毫无疑问,制度性权力在国际社会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同时,制度性权力也是大国实力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度性权力是在由国际组织、国际机制和国际惯例等制度性要素构成的国际制度框架下,一国基于其在组织机构中的投票权和固定席位资格赋予的权力,通过设置议事议程、选择议题、联系性战略(relatedstrate-gy),以及创建国际机制等制度性手段,作用于其他行为体并迫使其改变行为的权力。贸易规则是国际制度在经济领域的重要体现。贸易规则不仅界定了各国在国际经济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同时也对各国经济互动做出了制度性安排。当前的世界经济体系依然以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建立的贸易规则为主体。世界经济体制的三大支柱世界贸易组织(WTO)、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世界银行,都是战后按照美方的意愿所设立的。美国在当前的世界经济体系中占据着绝对的话语优势。在此优势下,尽管美国自身的行为已破坏了当前的多边贸易规则,但它仍然可以凭借话语霸权把"修正主义"的帽子扣到中国头上。此外,美元霸权对于美国在国际经济事务中的影响力也是不容小觑的。甚至在某些时刻,美元的作用远大于美军的作用。
此外,,同样需要强调的是美国在国际经济事务中对于其追随者的影响力,尤其是在涉及国家安全的贸易活动中的影响力。例如,为了打击中国在高端产业的影响力,美国通过对盟友施压,限制盟友与中国公司展开业务往来,以此来维持美国在核心领域的控制力。这也可以被视为美国塑造贸易规则以实现自身目的的过程。
综上分析,可以发现贸易霸权是美国对华贸易威慑的实力基础。贸易霸权主要由三个支柱所构成,分别是技术、市场及规则,三者之间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技术的发展使得美国成为国际产业分工的领导者,通过高端产品来换取其他国家的中低端商品。其结果是,其他国家出口产业和出口商品对美国市场的依赖,使它们具有不同程度的脆弱性及敏感性。高端产业的优势地位和市场影响力进一步拓展了美国在经贸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而贸易规则的影响力又反过来进一步支持和维护了美国在技术层面的优势和市场领域的话语权。正是这三者支撑起美国的全球化中心地位。这也是为什么美国总能够拿起国内的"法律大棒"——重则"301条款",轻则"出口管制"——四处威胁恐吓、敲打和威慑他国的原因所在。例如,美国把华为公司列人出口管制清单后,其追随者(如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许多公司也不得不因此而与华为切断业务往来。其中最为关键的因素在于那些公司的产品达到了"美国最低含量标准"的规定。根据这些规定,在其追随者卖给华为公司的商品中,如果美国企业的某些零部件和软件占到10%或25%以上,有的甚至只要含有美国产品的成分,不管多少,都会成为被管制对象。如果违反相关规定,这些公司将被美国政府处以"禁止与美国企业交易"等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所以,其追随者不仅在底层核心技术上依赖美国,而且在出口产业和出口商品上对美国市场具有较大的依赖性及敏感性。因此,美国的制裁捋使得被制裁企业的合作伙伴被迫站到美国一边,与被制裁企业划清界限。而该过程不仅进一步提高和强化了美国的影响力和话语权,还打压了可能与之竞争的对手。
五、美国对华贸易威慑的效果评估
对于威慑的成败及效果的评估,主要以目的为参照。如果完全实现了目的,则可以被视为成功的威慑,反之则是失败的威慑。但在现实情况中,由于威慑是一个持续性的互动博弈,所以研究者只能在威慑互动结束后对其做出"成与败"的判定;在威慑过程中,则只能根据阶段性发展状况做出多大程度上实现了威慑目的的判定。因此,在中美贸易战仍处于持续状态时,对美国对华贸易威慑效果的评估只能是阶段性的,即以威慑效果为评估依据,判断多大程度上美国实现了其威慑目的。
(一)美国对华贸易威慑未实现其战略性目的
美国对华贸易威慑的战略性目的在于通过压力迫使中方遵照美方的意愿行事,进而维持或获取更多的相对优势,,确保其长期的战略竞争力。以此为目的,美方对华打出了包含关税、科技、规则、舆论等多种手段在内的系列"组合拳"。虽然特朗普政府的施压力度不断增加,但施压行为的边际效用却是逐渐递减的;而与此同时,威慑成本却逐渐上升。反观中方的反应,可以发现中国在战略层面的立场依然没有动摇,并且随着双方互动频次的提高及博弈的深化,中方在战略层面的态度日益坚挺。
2019年5月份以来中方关于中美经贸关系的一系列表态,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从中可以看出,中国不可能无条件地接受美方的要求,态度鲜明而有定力。
需要强调的是,尽管中美两国已于2019年1月15日签署了第一阶段的经贸协议,且双方都通过各自的努力降低了局势的紧张程度,但这并不意味着中美已正式开始执行相关的贸易协议,也不意味着中方全盘接受了美方的要求,更不意味着中方已按照美方的设想开始行动。此外,受美国国内压力多变性的影响,中美之间的贸易协定随时面临再次被推翻或者被打折执行的可能。因此,美国目前尚未实现对华贸易威慑的战略性目的。
(二)美国对华贸易威慑未实现其非战略性目的
美国对华发动贸易战的非战略性目的,主要在于减少美国的贸易逆差,让美国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一般来说,非战略性层面的协议相对于战略性层面的协议而言更容易达成。特朗普就任美国总统不久,在与习近平主席举行的首次会谈中,双方就达成了"百日计划",以减少双边贸易逆差。在美国对华贸易威慑的初期及加剧阶段的前期,为了缓解美国对华施压造成的贸易压力,中方承诺加大对美国农业、能源等领域的大宗商品的进口。2018年12月1日,习近平主席与特朗普总统在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会晤,讨论了中美经贸问题并达成了共识。然而,在后续的谈判过程中,双方始终难以在战略层面的分歧上达成共识——这些分歧涉及"中国制造2025"议题和一系列"结构性调整要求"。这导致中美之间的阶段性贸易协议迟迟无法落地。在战略层面的共识未能达成的情况下,双方在非战略层面所取得的共识在很大程度上也就失去了意义,美方通过贸易施压中国来获取短期经济利益的意图也未能充分实现。
(三)特朗普政府对华贸易威慑收效甚微
虽然从战略层面和非战略层面上看,中方都未因美方的施压而改变自身的计划和行为,但美方的行为所产生的影响还是给中国的发展带来许多负面冲击。例如,关税的增加导致中方的出口企业竞争力下降。又如,对于中国高科技企业的打压和封锁,客观上造成了中国难以通过与其他国家展开科技交流来提升自身技术。由此可以看出,虽然中方没有屈服于美方的意志,但美国贸易施压的行为在客观上依然对中国的战略竞争力和实力基础造成了某些负面影响。
总体而言,特朗普政府的对华贸易威慑没有实现预期效果,收效甚微。其主要原因有七点:一是中国历经数十年的发展和积累,美方没有碾压中方实力和迫使中方做出无条件让步的能力;二是中国传统的历史文化难以让中方做出类似于"屈服"的行为;三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中方逐渐学会了与特朗普政府打交道,做到"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四是面对贸易威慑,中方并未坐以待毙,而是有针对性地对美方采取了反向威慑"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如对部分美国进口商品加征关税,以及通过打击特朗普政府选民的基本盘来实现对其反施压的目的;五是通过打人强压式楔子来削弱美国对华贸易威慑的实力基础,如2019年5月31日,中国商务部宣布将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力图通过损耗卷人对华贸易威慑的美国企业、协会等实体的利益施压特朗普政府,提升中国的博弈筹码;六是连任压力增加了特朗普政府对华贸易威慑的成本,导致其有可能在某些时段和领域向中方做出部分让步;七是特朗普政府在对华贸易威慑的策略选择上缺乏合理性,如在中美最为关键的几场贸易谈判中用傲慢自大的命合性言辞来显示其强硬立场和坚决信念,进而导致谈判受挫。
结语
中美关系已进人以战略竞争为突出特征的新时代,贸易作为美国的新式威慑手段,必然将伴随中国崛起的整个过程。如果中美之间的相容度进一步加深,则贸易作为威慑手段的收益将呈现出递减状态,中美贸易战也会有所缓和。如果中美产业之间的互补性和相容度都进一步降低,且中美之间的实力不断接近,则美国以制约中国崛起为目的的贸易战和高科技战乃至金融战捋变得日趋激烈。美国还有可能组织以它为首的经济联盟把中国排除在现有的国际经济体系之外,或使中国在国际经济体系中被边缘化。
此外,还必须考虑到科技因素对中美博弈的影响。在人工智能彻底颠覆核稳定之前,核威慑是中美关系的压舱石,因为核威慑的存在使大国之间发生大规模热战的可能性极小。但是,一旦任何一方夺取了科技制高点,并且这一技术革命足以颠覆核平衡,将难以预计未来会发生什么。如果如兰德公司的报告所言,到2040年,人工智能技术捋能够颠覆核稳定,且届时中国的科技落后于美国,那么中国在美方设置的竞争议题下的选择将变得更为被动。
中美关系深刻影响着世界秩序的变迁,中美经贸关系的演变是推动世界秩序变化的重要因素。在分隔国家安全现实主义者和自由市场经济学家的那道墙已土崩瓦解且军事-经济安全困境日益显现之际,展望中美关系的未来发展,经贸还将继续在两国的竞争与合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中国经济安全的重要性和美国贸易威慑的必然性是不容忽视的。
来源时间:2020/4/7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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