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2026年出版的新书《中国式国家主义》中,我将1978年以来的中国发展历程比作一台跑步机:忙碌的行动越来越多,但真正有意义、具有实质性的改革却进展甚微。尤其是,我指出,20世纪90年代初至中期发生的一次关键转变,形成了这种局面。
以下内容是本书第一章的节选第二部分,原文发表于剑桥大学出版社网站。
1.2 我们能从中国的崛起中学到什么?
只有准确把握历史细节,才能正确理解中国崛起的经验及其后续发展。本书关注的是事实细节,而不是提出新颖的理论视角;我以历史学家的方式研究这一主题。遗憾的是,与做一名坐在书斋里空谈理论的人相比,以历史学家的方式研究中国经济,如今似乎并不时髦。
曾有经济学家将乡镇企业(TVEs)理论化,认为它们能够防止“公共资产遭到私人掠夺”,尽管乡镇企业从一开始就实际上由私人拥有。国家对金融体系的控制,也曾以信息不对称和国家承担更广泛公共福利职能为理由得到辩护,尽管中国减贫速度最快的时期,恰恰发生在金融自由化阶段。
根据我梳理的事实和数据,我总结出四点经验。第一,基数效应的影响巨大,我们必须准确理解它。第二,我所说的“方向性自由化”有助于激发中国企业家的积极性。第三,政治与经济是相辅相成的,而不是相互替代的。第四,中国农村既能成就中国,也能拖垮中国。
1989年以来的中国领导人并没有从这些事实中得出上述结论。相反,他们越来越坚信,中国的奇迹源于国家在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模化应用和城市发展方面的强大能力。
我认为,这种认识误解了中国的发展道路,并导致中国经济出现诸多问题,包括宏观经济失衡、产能过剩、个人收入增长相对于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放缓、生产率表现不佳,以及农村地区在人力资本方面存在巨大短板。
1.2.1 激励机制与基数效应
经济学家史蒂文·拉德莱特(Steven Radelet)曾用一句令人印象深刻的话概括中国经济的迅速转变:“1976年,毛泽东仅仅通过一件简单的事——去世——就以一种直接而深刻的方式改变了全球贫困的发展方向。”
这句话确实有道理。毛泽东去世后,中国开始实施改革,经济由此踏上腾飞之路。但故事还有另一面:毛泽东在世时,也为中国减贫作出了某种持久的“贡献”。他的灾难性政策让大量人口长期陷于贫困。中国在20世纪80年代实现的减贫成果中,约有三分之二可以归因于纠正毛泽东对经济的错误管理(拉维昂,2021年)。
1976年,中国的贫困程度与其经济潜力相比高得惊人。正因为两者之间存在如此巨大的落差,即使采取合理、符合常识的政策,也能迅速取得显著成效。
中国之所以能够让如此多的人口摆脱贫困,一个重要原因是,改革之初的贫困人口实在太多。这就是基数效应。分析中国改革时,我们应当更多地从这一角度思考问题。
那么,1978年的政治基数又是什么?当时的政治环境如何影响潜在企业家的心理?虽然我们没有直接数据,但可以作出一个相当合理的推断:1978年的中国企业家,不会从英国式议会制度及其权力制衡机制的角度来审视自己的政治环境,而是会把1978年的中国与1976年的中国进行比较。
一旦理解了这一基本情境,关于中国为何能在缺乏西方制度的情况下实现创业繁荣的种种“惊讶”,就显得没有必要了。西方制度的缺失与我们要解释的问题并无直接关系,因为对当时的中国企业家而言,这根本不在其认知视野之内。
他们所面对的政治基准,是1966年至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是毛泽东治下的极权世界。现在,我们不妨问:与英国式议会制度相比,1978年前后的中国政治体系依然具有很强的任意性,也缺乏法治,那么,它相对于文化大革命时期究竟发生了多大变化?答案是:发生了极其重大的变化。对潜在企业家而言,真正重要的正是这一变化,因为它直接影响了他们对创业风险和收益的判断。
说得委婉一些,文化大革命时期对私人企业而言是一段极其艰难的时期。当时的意识形态敌视资本主义,私人企业被严格禁止。在城市里,一切残存的资本主义痕迹都被清除,当时称之为“资本主义尾巴”。农村则存在一定的回旋余地,这一点稍后还会谈到。任何试图从事私人经营的人,都可能立即面临被逮捕和迫害的风险。
现在设想一下,如果一个人从随时可能被抓进监狱的处境,转变为不再会立即因经商而被捕,那么,这种变化意味着什么?
经济学家常常强调,产权安全是经济增长的前提。但产权安全首先以产权所有者本人的人身安全为前提。我们往往忽视了产权所有者的人身安全与财产本身的安全之间的区别。
当时的中国并没有建立强有力的产权保护制度,此后也从未真正做到这一点。但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中国迅速朝着保障企业经营者人身安全的方向迈进。人们不再轻易因经商而遭到逮捕,这显然会影响创业激励。
如果不能准确把握改革前的基准状态,我们就无法正确衡量偏离这一基准所带来的影响。当前解释中国经济增长的两种观点,都没有充分考虑这一点。
一种观点认为,中国之所以实现经济腾飞,是因为政策变化幅度不大。这是渐进主义学派的基本逻辑:改革从小处着手,一步步推进,初期的成功又反过来推动政策调整,带来新一轮改革。
温和当然是一种美德。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西方经济增长模式从根本上就是错误的,因为它过分强调权利和法治。看看中国吧:它与民主制度截然不同,却在缺乏法治的情况下取得了繁荣。因此,这一观点推断,中国一定找到了独特的“发展秘诀”,而这一秘诀植根于中国自身的传统、文化和制度。
这两种观点都忽视了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的初始状态。所谓政策是否温和,取决于观察者的参照系。比如,在大学象牙塔里,调整企业利润留存比例、通过承包方式将农地交给农户经营,可能看起来只是小幅度的政策调整。但在当时极端敌视资本主义的背景下,这些变化无异于激进改革。所谓改革“温和”的观点,与安徽小岗村18户农民冒着巨大风险按下血手印、秘密承包土地的故事明显不符。
此外,这种改革还需要保留某些资本主义实践的残余,而这些残余当时只存在于农村。这也说明,政策和政治环境的变化并非一时之举,而是具有持续发展的趋势。
如果认为中国经济奇迹违背了经济学的基本原理,那么就相当于假设:1978年,一位准备创业的中国人翻阅着美国宪法,焦虑地问自己:“我能享有西方式的产权保障吗?”这显然不符合当时中国创业者的真实思维方式。
她更可能问的是:“与1976年相比,我在1978年的人身安全是否更有保障?”答案是肯定的,因为作为企业经营者,她面临的风险已经降低。正是这种方向性的变化,解释了中国企业家为何迅速作出反应。即使Polity IV政治制度指数将毛泽东时期与邓小平时期的中国归为相近的类别,对数以亿计的中国人而言,毛泽东与邓小平代表的却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
1.2.2 方向性自由化模式
中国企业家精神的蓬勃发展,发生在中国连宪政民主的影子都没有的时期。这一现象催生了大量书籍和论文,人们热衷于探讨经济增长为何能够在威权体制下实现,甚至为何可能受到威权体制的促进。
这就是“中国模式”最核心的主张。按照这一理论,中国的经济增长源于一种独特的政治经济模式,既不同于中央计划经济,也不同于传统的市场经济。该模式以精英治理式威权体制为基础,认为国家领导人既有能力,又善于谋划,而且始终着眼长远。中国之所以实现繁荣,恰恰是因为它没有改革政治制度;法治则被视为一种西方执念,对中国经济并无实际价值。
这种对中国增长模式的理解,实际上假定企业家作出决策时,主要依据的是政治制度所处的水平,而不是政治制度正在朝哪个方向变化。要说明这一观点的缺陷并不困难:它无法解释,为什么邓小平时期中国企业家积极行动,而今天在习近平治下,他们却越来越退缩。
我的解释则很直接:邓小平推动中国远离毛泽东式极权主义,而习近平正在把中国重新推向这一方向。
用法治的语言来说,中国企业家精神在国家逐渐走向法治时蓬勃发展,而如今则因国家远离法治而不断萎缩。法治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我们需要一种动态分析框架,才能真正理解它的作用。
中国过去不是民主国家,现在也不是。改革派领导人在改革初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明确向社会传递改善产权安全的信号。他们没有通过宪法改革来实现这一目标,而是努力增强企业家在法律和政治层面的人身安全与经营保障。在本书2008年版中,我提出了“方向性自由化”这一概念,用来解释为什么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中国私营经济能够迅速发展。
两件事完全可以同时成立。第一,中国不是自由民主国家,即使在最为开放的时期也从未成为自由民主国家,未来也未必会成为。第二,中国在某些特定时期,例如20世纪80年代,确实可以朝着更加自由化的方向发展。在我的分析中,改革的轨迹与这种方向性变化密切相关,而不是取决于中国政治制度在某一特定时点的静态特征。
当中国采取方向性自由化的增长模式时,不仅GDP迅速增长,居民个人收入也显著提高。
真正起决定作用的变量,是政治的变化方向,而不是政治制度所处的某个固定状态。政治发展的方向,比其当下的水平更为重要。
即使中国缺乏法治,经济主体仍可能投资并扩大经营规模,但这需要满足两个条件。首先,投资回报必须异常丰厚,足以弥补缺乏法治所带来的风险。
对外国投资者而言,这一点尤其重要,因为他们有多种投资目的地可供选择。而今天的中国,恰恰面临投资回报偏低、法治保障不足的双重困境。
第二个条件是,中国必须朝着法治的方向发展。区分政治发展的方向与现有水平,有助于厘清有关中国制度和经济增长的许多混乱认识。
在整个改革开放时期,中国从未接近民主制度,其Polity政治制度评分始终停留在-7这一水平。尽管中国的政治自由化程度本来就很低,习近平仍在将其进一步向后拉,使中国远离邓小平时期,朝毛泽东时期的方向倒退。
企业家不愿投资、外国企业纷纷离开中国,这还有什么令人意外的呢?
1.2.3 政治与经济相辅相成
经济学家贾格迪什·巴格瓦蒂(Jagdish Bhagwati)曾用一句话概括自由主义信念:“美好的事物往往相伴而生。”他的意思是,经济增长往往伴随着其他有益的社会变化,例如贫困减少、识字率提高和社会公平改善。借用这一思路,我想追问:在中国,政治自由化与经济自由化是否曾经相伴而行?
一种被称为“威权优势”的观点认为,一位开明的强人是推动改革的最佳希望。改革会损害强势群体的利益,因此需要一位强人来克服他们的反对。在中国的语境下,邓小平经常被视为这样的强人。那么,中国是否真的实现了以不自由的政治体制配合自由化经济政策?
邓小平并不是这种观点所描述的强人。他虽然位居领导层前列,却并非一人独断,而是与其他革命元老分享权力和威望。许多保守派元老强烈反对农村改革,但农村改革仍然按照自身的发展逻辑不断推进。
邓小平并没有通过发布命令来强制推动改革,也没有清除陈云等保守派批评者。陈云是中央计划经济的代表人物;另一名党内意识形态人物邓力群,则对农村企业突破卡尔·马克思规定的私人所有制界限耿耿于怀。按照马克思的界定,雇用八名或以上员工的企业便触及了这一界限。
邓小平认为,改革的成功带有偶然性和自发性。他曾这样回顾农村改革:
“农村改革中,我们最大的成功——而且完全超出了我们的预料——是大量乡镇企业的出现。这些企业就像一股新生力量,自发地发展起来。它们从事各种各样的经营活动,包括制造业和贸易。中央委员会对此并无功劳。”
中国经济之所以腾飞,是因为邓小平领导下的中共为试验和自主创新创造了空间。改革派领导人理应得到充分肯定,但必须明确,他们的功劳究竟在哪里:在于他们没有做什么,而不是在于他们主动做了什么。
这种自发性并非偶然地凭空出现。它没有发生在毛泽东时期,也没有发生在今天习近平治下的中国。20世纪80年代相对宽松的政治环境,才使这种自发创新成为可能。
邓小平那句著名的“黑猫白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通常被视为其务实精神的象征。但这句话的意义不止于务实,它还体现了一种经验主义方法:先观察实际结果,看猫是否抓住了老鼠,再决定下一步该怎么做。
一位威权领导人能够主动搁置自己的判断,愿意依据基层实际情况和数据来决定政策,这本身就非同寻常。
这种以事实为依据的政策理念,贯穿了20世纪80年代的中国决策过程。在农村问题上,改革派主张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政府政策,而不是不顾现实、强行要求现实服从政策。这与1989年之后占据主导地位的技术官僚治理方式,有着天壤之别。
邓小平和习近平都是威权领导人,但两人在尊重事实和对待批评方面存在根本差异。邓小平是一位能够容忍政治摩擦的威权领导人,他的主张经常遭到各方反对,有时他也会容忍这些反对声音。他会进行协调、妥协,在中国政治和社会中的多种力量之间寻求平衡。直到1989年之前,方励之、刘宾雁等知名知识分子都曾直接点名批评邓小平。
1978年中共的一份重要文件甚至正式确认了批评中国领导人的权利。我将在本书第六章讨论这份文件。至于今天,如果有人尝试以同样的方式批评习近平,其后果很可能就是入狱。
经济学家赞赏中国的试验性改革方式,这是有道理的。但渐进式改革要想奏效,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前提:邓小平时期充满摩擦和争论的政治环境,为改革和试验创造了空间;改革带来的广泛福利改善,又增强了改革的势头,并为进一步改革赢得支持。
换言之,改革能够自发产生并不断深化,是因为当时存在一个相对宽容的政治环境。
正如裴敏欣(Pei,2006年,第11页)所指出的,中国在20世纪80年代实施了几乎所有重要的政治改革,包括领导人任期限制、政府官员强制退休制度、加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法律改革、农村基层自治试验,以及放松对公民社会组织的控制。这些改革不断累积,使社会越来越相信改革不可逆转,也使企业经营者和财产拥有者感到自身权益更加安全。
这里,改革的时间顺序至关重要。中国政治体制的这些方向性变化,发生在经济腾飞之前或与其同步。换言之,是政治走在了经济增长之前,而不是经济增长带来了政治变化。
期待一位开明的强人勇敢地推动改革,就像等待戈多一样:等待漫长,真正到来的却寥寥无几,甚至永远不会到来。强人领导在推动中国持续走上改革道路方面,并没有辉煌的历史记录。
勉强符合这一形象的人物,或许只有朱镕基。他是中国经济政策领域典型的强势领导人,在推动中国官僚体系对接全球化以及国有企业私有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不过,为了准确还原历史,必须指出,对外开放和私有化实际上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就已启动,并非朱镕基首创。此外,他的改革履历中还有一个鲜为人知的另一面:天安门事件之后,一批来自上海的技术官僚接掌中国领导权,逆转了农村金融改革,并对农村经济征收沉重税负。我将在本书后文详细讨论这一问题。
强人有能力推动改革,也有能力逆转改革。
打破旧制度、建立新制度,往往需要付出代价。真正的不确定性在于,最终建立起来的究竟是改革,还是对改革的逆转。
许多人曾对习近平抱有类似的期待。他们认为,他会在反腐败之后启动改革,会在巩固权力基础之后推动改革。类似说法层出不穷,近乎荒诞。但习近平始终没有兑现这些期待。随着权力日益巩固,他在经济政策上的倒退反而加快了。如今,还有谁能理直气壮地声称,中国经济改革之所以没有推进,是因为习近平的权力还不够大?
1.2.4 农村成就中国,也可能拖垮中国
1978年的中国是一个以农村人口为主的国家,农村经济的腾飞使绝大多数人受益。但农村的重要性不仅体现在经济层面,也体现在政治和制度层面。农村经济的出色表现,显著改变了北京的政策讨论和政治格局。改革派因此迅速赢得公信力,从而能够克服、削弱乃至压制保守派的反对。
中国农村还产生了重要的制度外溢效应。到1978年,公开的资本主义在中国已被彻底清除,但农村仍保留着一些沉睡的残余,一旦机会出现,便能够重新焕发生机。
与城市相比,农村更适合资本主义活动,尤其适合一种不依赖国家直接控制的市场经营形式。中共在农村的管控相对宽松,为市场活动和私人所有制创造了更为宽容的环境。
城市曾是毛泽东政治运动的中心,也是中共权力的核心所在。中央计划经济和文化大革命摧毁了城市中的资本主义,却没有彻底清除农村的资本主义残余。农业从未像工业那样受到严格的计划控制,而农村居民过去和现在都缺乏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基本就业保障和社会保障。
即使在人民公社制度最盛行的时期,中国农民仍拥有少量用于私人耕种的自留地。在人民公社时期,这些土地不能自由买卖,但其收益权在一定程度上属于私人。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随着中国政治局势不断变化,这些私人收益权的实际程度也有很大差异,有时相对充分,有时则受到限制。
尽管如此,1978年以前,中国农村确实仍然保留着资本主义的某些残余。
对于中国企业家精神为何迅速发展,一种常见解释是,当时的政策变化幅度不大。双轨制允许农民在完成国家规定的交售任务后,以市场价格出售剩余农产品。在有关中国经济的学术会议上,人们经常用“唾手可得的成果”来形容中国20世纪80年代的改革。
但所谓“变化不大”,究竟是相对于什么而言?
这种说法脱离历史背景,缺乏具体情境,也带有几分居高临下的意味。双轨制在操作上或许并不复杂,但它要求经济主体直观地理解剩余索取权这一概念,而我们不应认为这种理解理所当然。中国改革者曾试图在城市经济中采用双轨制,却未能引发类似农业领域的积极激励反应。
改革采取什么形式固然重要,但改革发生的具体环境同样至关重要。
在比较经济学领域,一个广为流传的观点认为,苏联以及后来的俄罗斯之所以未能实现经济腾飞,是因为其领导层选择了“休克疗法”,而不是中国式的渐进改革。
然而,许多从高空俯瞰、忽视具体历史情境的解释,都缺乏历史依据。
米哈伊尔·戈尔巴乔夫曾尝试渐进式改革,并推出了以中国农村改革为蓝本的土地租赁改革。但与积极接受这一安排的中国农民不同,苏联农民拒绝与国家签订土地租赁协议。
在纪录片《戈尔巴乔夫的苏联》(Inside Gorbachev’s USSR)中,一名官员回忆,一位苏联农民曾解释自己为什么不愿租赁土地:
“你们给我发工资,对吧?如果我向你们租地,结果没有下雨,我还是得干活,但谁来付钱给我?我就会亏本,甚至连饭都吃不上。”
在高度工业化的苏联经济中,这名农民拥有基本工资作为保障;中国农民却没有这种保障,两者的处境截然不同。
对于需要承担风险的人而言,剩余收益权的潜在回报要大得多;而对于不需要承担风险的人,这种激励作用则要小得多。这一点每个风险投资家都明白,因此,他们通常会向所投资企业的创业者提供大量股票期权,而不是单纯支付高额工资。
这里再次体现了基数效应。对剩余索取权的理解,依赖于资本主义残余的存在。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农村仍保留着一些初级的资本主义特征,这与当时的中国城市以及正在推行改革的工业化苏联有着根本区别。在后两种环境中,剩余收益权和风险承担机制的残余已经不复存在。
中国农村的改革之所以看起来成果唾手可得,是因为原有的基础本来就不高。认为双轨制改革幅度不大的观点,忽视了中国改革试验中至关重要的农村背景。
农村改革确实体现了渐进主义和试验性改革的特点,正如巴里·诺顿(Barry Naughton)和伊丽莎白·韦伯(Elizabeth Weber)所描述的那样。乡镇企业最初取得的成功,给城市国有企业带来了竞争压力,改革派领导人利用这种压力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乡镇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也要求政府通过正式立法确认其地位。1984年,中共出台了一系列法律和法规,对私营企业的地位予以正式确认。农村改革由此成为进一步改革的催化剂。
从分析角度看,这还意味着,农村原有的创业基础对改革成效产生了重要影响。20世纪80年代的金融改革虽然主要局限于农村,却对中国整体的创业活动和市场发展作出了远超其覆盖范围的贡献,因为中国农村原本就更容易接受资本主义经营方式。
这正是为什么,看似渐进的政策调整能够引发如此强烈的市场反应,带来私营部门投资激增和农村创业活动蓬勃发展的原因。
反过来,农村金融改革的逆转以及经济政策中的城市偏向,也产生了不成比例的负面影响。20世纪90年代的政策逆转,阻碍了农村资本主义的发展,却催生并强化了一种以城市为中心的资本主义。城市资本主义实际上是一种国家资本主义,与国家权力中心的联系更加紧密,也更深地嵌入其中。
因此,中国资本主义的性质发生了转变:它从一种与国家权力中心保持相对距离的市场形式,转向一种与国家联系更加紧密的形式。
那么,这种从农村视角出发的分析,是否仍适用于今天的中国?毕竟,中国的城市化程度已经远远超过1978年。
根据中国官方统计,截至2022年,65.2%的中国人口居住在城市。从这一指标来看,中国已经成为一个以城市人口为主的国家。但这里的城市化采用的是地理定义,即城市居民占总人口的比例。
实际上,城市化既是地理概念,也是法律概念。
我们可以用美国H-1B签证持有者与美国公民的区别来理解这一点。两者都居住在美国,从地理意义上看没有区别,但他们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却不同。H-1B签证持有者必须通过自己从事的工作来维持居留资格,其居留权与就业直接挂钩。
中国许多从地理意义上看已经成为城市居民的人,也与H-1B签证持有者类似。他们仍然持有农村户口,这一法律身份与其农村出生地相联系。尽管他们可以在城市居住,却无法享有城市户籍居民拥有的许多权利,其中甚至包括在城市长期居住的基本权利。中国一些城市政府可以以各种理由,随时将持农村户口的人迁出其管辖区域。
据估计,2023年中国有2.975亿农民工,占中国总人口的约21%。与H-1B签证持有者类似,他们在城市的居留资格取决于就业。从根本上说,农民工是居住在城市的农村人口,却并未真正成为享有完整城市权利的市民。即使在中国有限的政治空间内,“公民身份”仍意味着某些权利,而农村人口恰恰被剥夺了这些权利。
在土地和房地产资产方面,农村流动人口享有的权利也少于城市户籍居民。户籍制度将居住地与公民权利割裂开来,形成了根深蒂固的不平等。这种制度过去推动了中国以投资为主导的经济增长,但其带有剥夺性的本质,也对中国未来的发展前景构成威胁。我将在本书后文详细讨论这一问题。
在一些重要方面,中国农村流动人口享有的权利甚至少于美国H-1B签证持有者。H-1B签证持有者的子女可以在当地学校就读,而中国户籍制度却使许多农民工子女无法进入城市学校和医疗机构,迫使数以千万计的孩子留在家乡农村。
这些孩子在中国被称为“留守儿童”。这种权利剥夺严重损害了农村人力资本的发展:父母与子女被迫长期分居,导致父母难以充分投入子女的教育和早期认知发展。
许多西方观察者并不了解,中国农村地区的人力资本水平实际上低得“令人震惊”(Khor等,2016年)。我将在本书第六章更详细地讨论这一问题。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由于农村人力资本在数量和质量上都存在不足,中国完全有可能陷入中等收入陷阱(Rozelle和Hell,2020年)。20世纪80年代,中国农村曾经推动中国经济起飞;如果中国不能妥善解决农村问题,农村同样可能使中国的发展陷入停滞。
(英文原文发表在作者的Substack账号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