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暴力的帝国》:谁是美国人

作者:复旦大学美国史读书会  来源:澎湃新闻

  本文为复旦大学美国史读书会2019年第1场内容,由复旦大学历史学系鲁迪秋整理、编辑。经发言者审定,由微信公众号“美国史研究”(Americanhistory)刊发,经授权,澎湃新闻转载。现标题为编者所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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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暴力的帝国:一种美国国家
身份的诞生》

  本期读书会讨论的是卡罗尔·史密斯-罗森堡(Carroll Smith-Rosenberg)的《这个暴力的帝国:一种美国国家身份的诞生》(This Violent Empire: The Birth of an American National Identity)。卡罗尔·史密斯-罗森堡是美国妇女史和性别史的先驱,她爬梳18世纪末的政治杂志与小说,向我们展现了当时政治精英所构想的三种美国人形象:共和国公民、美利坚人与资产阶级绅士。为了加强国家身份内部的稳定,明确身份的边界,他们构建了相应的他者群体:马萨诸塞西部反叛的农场主、女性、印第安人、黑人奴隶。在政治精英看来,只有经济独立、拥有美德的中上层白人男性才是美国人。但是,这些被“他者化”的底层民众和边缘群体并不愿顺从地接受政治精英的安排。西部农场主与女性也要求获取公民身份,印第安人则实实在地存在于美洲大陆而不容无视,奴隶制更是腐化了所有参与奴隶经济的人。因此,这三种美国国家身份并不像政治精英所希望的那样界限分明,其不稳定性导致了修辞暴力的产生。
  开场白
  鲁迪秋(复旦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生):
  今天我们一起来讨论卡罗尔·史密斯-罗森堡的《这个暴力的帝国:一种美国国家身份的诞生》。我想先从问题意识、研究方法、使用的材料等方面来简要谈谈自己的看法,然后请大家分享各自的阅读体会。
  这本书是典型的政治文化研究,谈论了美国国家身份、美国例外论、暴力这些主题。史密斯-罗森堡从18世纪末的政治杂志与小说中,发现了美国政治精英试图塑造三种国家身份:共和国公民、美利坚人、共和绅士。这些国家身份都是以在国内民众中树立“他者”而构建起来的。然而,主体与他者的边界不明,他者模糊,主体也失去应有的稳定性。为了强化国家身份认同,明确主体与他者的差别,精英以修辞暴力对待反叛的农场主、女性、土着人与黑人奴隶。塑造他者以构建国家身份是本书的一个方面,而另一个更重要的方面则在于,把这些塑造的形象、创造的话语、经过排练而呈现的表演一一加以解构,以达到最终解构美国例外论的目的。这是本书的学术贡献所在,借助文学批评的方法、女性主义理论、后殖民主义理论,重新解读寻常可见的史料,进而提出创见。
  国家身份问题就是一个“我是谁”的问题,国家身份的形成是国族构建(nation-building)的重要内容。我们前面读过的《我们失去的自由》和《山巅之城:美国历史上最着名的俗人布道》这两本书也都涉及这一问题。对内而言,统一的国家身份认同能够凝聚一国人民,维持国内统治秩序的稳定;对外而言,国家身份认同则指导一国对外政策,提升国际地位与实现国家利益。对美国这样一个缺少悠久历史,而又有着丰富多样的种族、族裔、文化、宗教的国家来说,国家身份问题尤为重要。本尼迪克特·安德森的《想象的共同体》一书,提出国族是一种想象的政治共同体,并强调18世纪中期印刷文化的发展是现代国族主义的基础。他的观点已为很多史家所接受并深化,他们关注公共印刷文化与国家身份形成的关系,具体包括报纸、政治和文学杂志、小册子和小说。但也有学者提出,印刷文化是国族主义的实践形式,并不是结果。“日常国族主义”(everyday nationalism)概念的出现,更是支持了这一挑战。这一研究路径考察印刷话语背后的文化情感。这些史家关注街头剧院、游行与其他公共节庆,公共演说,甚至是消费行为。这些研究考察的都是对内而言的国家身份。也有学者关注对外而言的国家身份。王立新老师的一系列论文,比如《美国国家身份的重塑与“西方”的形成》、《我们是谁?威尔逊、一战与美国国家身份的重塑》,关注的就是这一层面的问题,也就是美国在国际上如何定位自己,扮演什么角色。由此可见,《这个暴力的帝国》思考的是对内而言的国家身份,即美国人应具有哪些共性,才能实现国内的和谐一致。同时,作者的立论是建立在政治印刷文化推动产生了国家身份认同这一假说的基础上的。


《想象的
共同体》

  但是,与已有研究都在考察美国建国初期国家身份的形成不同的是,本书反其道而行之,强调的是国家身份的不稳定,想要颠覆对当时形成美国国家身份至关重要的美国例外论。美国例外论强调,美国在政治制度、社会平等、民众权利等方面较之欧洲(尤其是英国)是独特的、甚至是优越的。美国革命在世界历史上具有特殊性,由此产生的美利坚共和国也比历史上任何政府都优越,美国人是上帝的选民。在美国史学史上,美国例外论不仅是一个备受关注的研究题材,还一度成为一种研究范式。特纳的边疆假说可以看作美国例外论研究范式下的典型。现在美国历史学家不再使用例外论的研究范式,甚至很多史家批判例外论,包括我们上一次读的丹尼尔·罗杰斯的新着《山巅之城》。尽管如此,历史学家彼得·S.奥努夫(Peter S. Onuf, “American Exceptionalism and National Identity”)还是肯定美国例外论具有积极的历史意义,帮助独立后的美国人形成了自己的历史与国家身份。置于这一学术脉络,我们看到,史密斯-罗森堡的立场是批判美国例外论。罗杰斯是通过解构附着在“山巅之城”上的起源神话,来批判美国例外论。史密斯-罗森堡也是采用解构的方法,她解构的是美国建国初期政治精英创造的三种国家身份。她的解构可以分为两步,第一步是解构主体,第二步是解构他者。既然主体和他者都有悖于所宣称的话语,那么这一话语本身也就无法成立了。
  该书的另一主题正如标题所示,即强调暴力在美国国家身份形成中的核心作用。近年来,美国早期史家非常关注暴力问题,尤其是美国革命中的暴力问题。历史学家霍尔格·霍克(Holger Hoock)在他的《独立的伤痕:美国的暴力起源》(Scars of Independence: America`s Violent Birth)一书中曾给“暴力”概念下过定义:“使用体力想要杀人,或者对人或财产造成伤害”,同时也包括“心理暴力,即利用威胁、欺凌策略和暴行,来让别人感到恐惧,影响他们的行为和决定”。这样的暴力总是与普通民众联系在一起,让我们想起美国革命时期革命者对效忠派所施加的人身和财产伤害,以及19世纪30年代北方民众反对废奴主义者的袭击行动。与这些不同的是,作者在书中多次指出,她所谓的“暴力”是“修辞的和字面上的”暴力,可以说是精英的暴力。结合全书内容来看,就是东部中上阶层根据自己的需求,在政治杂志与流行小说中把西部农场主、女性、土着人、黑人奴隶“他者化”:把西部农场主塑造成缺少男性气概的花花公子,把女性塑造成沉溺消费、任性的妻子和女儿,把印第安人塑造成不事农耕的野蛮人与嗜血成性的杀戮者,把黑人奴隶塑造成失去自由、没有教养、退化的人种。其中,女性是比较特殊的群体,她们既是暴力的对象,也是施暴的主体。正如本书第二部分第5章所论述的那样,有文化的中上层女性作家以撰写小说的方式,参与了把土着人塑造为野蛮人、把美国人塑造为文明人的“暴力”。其他群体则因为缺少必要的教育程度与发声渠道,而几乎只是被“他者化”的对象。这更增加了问题的复杂程度。
  本书使用的主要史料是18世纪末的政治杂志与小说。除了这些文字材料外,作者还使用了图像和物质材料,史料种类可以说比较丰富。比如,书中第6章评论美国新兴商人阶层扮演绅士的努力与结果时,作者分析了肖像画、建筑样式与装饰风格以及家具等。
  值得一提的是,书中利用了很多理论来帮助阐发观点。具体包括女性主义理论、后殖民主义理论、后现代主义理论。多种理论的熟练使用,体现出作者深厚的理论素养与高超的驾驭能力。作为本书核心概念的“他者”就是一个古老的哲学概念,在后结构主义思潮下,成为文化批评的重要命题。法国着名女性主义者西蒙·波伏娃用这个概念来批判父权制社会,她在《第二性》中提出了女性是他者的着名论断。他者概念也被运用到后殖民批评中,来分析帝国主义,帝国与殖民地的压迫关系,比如萨义德的《东方学》。利用他者概念来分析、揭露他者化中形成的霸权和压迫,是后现代主义对文学批评领域影响的体现(张剑:《西方文论关键词:他者》)。我们首先要理解这个概念,才能理解作者在本书的构思与布局。本书为我们展现了如何利用跨学科的理论来提出新的历史阐释的范例。
  李剑鸣(复旦大学历史学系教授):
  我觉得首先有必要把概念说清楚。“national identity”究竟作什么讲,又如何翻译?“国家”是个挺麻烦的词。中文的“国家”是三位一体的,包含土地、人民、政权。英文中“国家”却是三个词,country、state、nation。三个词有共同点,但也有明显的差别。“country”主要指一个地域范围,当然,在这个地域范围里住着人,在这些人上面还有一个统治的主权者。“state”也有一个地域范围,但主要指控制这个地域及其居民的政权。“nation”也离不开地域范围和政权,但主要指某个主权者统治下的居住在特定地域的人民。很显然,“country”侧重的是地域,“state”侧重的是政权,“nation”侧重的是人民。另外,在美国的历史语境中,“state”指“州”,而“nation”则指联盟,是两种不同层级的国家。这又增加了含义上的复杂性。所以,“national identity”在中文里翻译成什么呢?是“国家认同”,还是“国族认同”,或者是“国族身份”,要视情况而定。讨论的时候,大家要对这个概念多留个心眼。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所说的“想象的共同体”,指的是“nation”,也就是“国族”。他是从“nationalism”(国族主义)这个角度来讲“国族构建”的。
  蔡萌(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副教授):
  这本书主要从“他者”的角度来讨论国家身份,这一类的书其实是挺多的。作者在“前言”中特别强调身份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我想这很大程度上能够体现20世纪90年代以后美国史学在研究取向上发生的一个重要的转变,即“身份转向”。史密斯-罗森堡早年是做妇女史出身的,在70、80年代是妇女史领域的一个重要学者。这本书则是2010年出版的。在这期间,这批妇女史出身的学者在研究路径有一个共同的变化,就是从妇女史转向性别史,再转向身份政治,把性别作为众多身份中的一种。包括史密斯-罗森堡在内的一批研究性别史的学者,都强调身份(包括国家身份、性别身份、阶级身份、族裔身份等)的不稳定性。这是一个共同的特征。总体而言,身份研究到90年代以后就带有很多后结构主义的特征,即强调主体的不稳定性,强调身份之间的交叉性、重叠性和模糊性。所以,看到史密斯-罗森堡这本书,我首先想到的是妇女史的发展历程,特别是在后结构主义冲击下研究取向的变化。这种变化,在史密斯-罗森堡身上体现得非常明显。
  李剑鸣教授
  学术语境确实特别重要。林恩·亨特在《全球时代的史学写作》中提到,当前国际史学有四大趋向,其中一个就是身份政治。林恩·亨特观察的对象主要是美国史学。在美国史学当中,身份政治(identity politics,politics of identity)是一个非常大的范畴,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取代原来的gender、race、class这些概念,变成了一个更重要的分析范畴。刚才蔡萌讲的“身份转向”,在美国学术界的确特别突出,研究性别、族裔的学者,大多转向了身份政治。要读懂这本书,就必须了解这一学术语境。史密斯-罗森堡也很重视学术语境,她写了一个序,一个导论,都谈到了学术语境,力图把她的研究“学术语境化”。作为一个很成熟的学者,她似乎很看重这本书,因为这是她一生学术事业高峰时的作品。
  谁来界定美国的国家身份?
  蔡梦竹(复旦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研究生):
  我想说两点。第一,刚刚迪秋师姐在陈述中多次提到了“政治精英”,我们有必要把书中这一概念作进一步的澄清,界定一下作者笔下政治精英的具体所指。我觉得作者主要谈论的是东部的、城市的商业精英,她反复使用的词是“资产阶级”(bourgeois)。这个群体的特殊性就在于,在传统的共和社会中,他们作为“逐利阶层”是被污名化的,也是被排挤在政治权力中枢之外的。但到18世纪末期,这一群体作为一个新兴的、强势的阶层已经崛起,所以他们需要借助这些杂志作为自己的喉舌和舆论工具来重新改造传统的共和主义思想,进而确立一个以自己为中心的崭新的国家身份和秩序。第二,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不自觉地想起上次读书会上李老师提到的关于构建国家身份、国族认同存在两个向度——即内在的和外在的向度。这本书主要侧重于“他者”形象的构建,所以更多的是依循外部这一路径。作者讨论的一个重要基点就是,美国建国之初缺乏共同的历史文化纽带,内部存在非常大的差异和多样性,并非铁板一块(monolithic),因而聚讼难休。在这种紧张的关系之下,这些精英们需要构筑一些“他者”的形象来维护表面的和谐和同质性。
  夏刘锋(复旦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研究生):
  刚才梦竹谈到政治精英的问题,书里面主要强调的还是资本主义的、北方的政治精英,主要来自马萨诸塞州的波士顿、宾州的费城、纽约州的纽约市。这些地方的报纸、杂志相对比较集中,而且比较发达。但是,既然谈论national identity——国家认同、国族身份、国族认同也好,作者对南方的精英关注比较少。书中谈及南方政治精英的材料相对来说很少。据我的了解,弗吉尼亚尤其是在威廉斯堡、里士满等地方,有好几家报纸、杂志,相关材料很丰富。既然是国家认同,无论是材料上,还是视角上,她对南方,哪怕是南方的政治精英,关注的也不太够。
  林斌(复旦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研究生):
  其实作者讲的是sectional nationalism的问题,即地区性的国家主义,也是我们以前讨论过的“扬基”问题。作者把波士顿、纽约、宾夕法尼亚这些地方政治精英的国家想象当成美国的国家想象。这些东部人士自认为是这个国家的代表,他们也不断四处传播自己的观点、意识形态和价值观。《这个暴力的帝国》描述了他们不断进行的意识形态宣传。我们还可以思考美国历史怎样被北方化、东部精英化,东部精英的历史如何成了整个国家的历史。
  夏刘锋
  另外,尤其在奴隶制和奴隶贸易的问题上,有些北方州的政治杂志把南方州的种植园主和中等阶层描绘成堕落的、腐化的,把南方也作为一种他者来描述。特别是书中第388到402页,“自由的暗影”(Freedom’s dark shadow)这一部分集中谈到这一问题,那么我想问的是国家到底包不包括南方的种植园主和中等阶层,以及最下层的奴隶。
  林斌
  这个问题在书中展示的只是一部分。在内战前夕,北方继续对南方奴隶制进行妖魔化的宣传活动。最典型则是“slave power conspiracy”,即南方奴隶主试图把奴隶制传到北方去,控制联邦政府。在内战前,南方历史经历了不断被塑造和他者化的过程。有几本书就详细描述了这段历史,譬如Susan-Mary Grant所着North over South: Northern Nationalism and American Identity in the Antebellum Era。
  刘雨君(复旦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研究生):
  作者在书中所指精英主要模仿的对象是英国的绅士(English gentility),最符合英国绅士标准的还是东北部城市中的精英,他们有良好的品行,重视文化教育,有闲暇从事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因此,史密斯-罗森堡最主要的研究对象和研究目标就是美国东北部城市里的资产阶级和中等阶层。南部或西部的上层人士并非她最主要的目标,或参照群体。所以,作者选取了以英国绅士为榜样的美国东北部城市精英作为她研究的对象。
  蔡梦竹
  对,我也觉得她关注对象主要还是东部的城市精英。如果再给这一人群贴一个标签的话,那他们还是国家主义者(nationalists)。这一批人和1787年支持宪法通过的那一批人的身份是耦合的。
  刘雨君
  作者笔下的精英主要就是联邦主义者,他们支持批准新制定的联邦宪法,主要出自于东北部城市,如纽约、波士顿和费城等。这与他们的政治倾向性是部分重合的。
  林斌
  这也就忽视了南方的联邦主义者。
  夏刘锋
  她给予南方的关注很少,但也为我们进一步研究南方,或者从南方视角出发来研究国家认同问题留下了不少可进一步发挥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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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高于南:内战前的
北方国族主义与美国身份》

  谁是“美国人”?
  李剑鸣教授
  这本书分成三大部分,每个部分有一个相对独立的主题。这三个独立的主题牵涉到美国早期,也就是革命后到建国初期美国人国家身份构建中的三个核心问题。这个三部分分别讲的是什么?作者的思路是什么?为什么要这么讲?现在大家还没有谈到这些问题,就开始大讲这本书的缺点,不利于从中汲取有益的东西。
  刘雨君
  第一部分主要是从建国初期的几种政治思潮和社会思潮入手,如古典共和主义、商业共和主义和自由主义,从女性和西部农场主身上所反映出的一些特点,不符合这三个最主要的政治思想和思潮,从而揭示他们为什么会被排斥到主流的国族身份之外。第二部分主要是从原住民的形象入手,欧裔对美洲原住民有一种矛盾的看法,一方面认为他们是勇敢的、未受污染的、最纯粹的高贵的人,具有共和国公民的美德,符合共和主义价值观;另外一方面,欧裔认为原住民是没有文化的“野蛮人”,他们残忍暴虐,不文明。作者借大众对原住民的矛盾看法来展现建国初期美利坚人对原住民“他者”形象的建构。第三部分涉及女性与有色人种。通过政治杂志和小说折射出当时美利坚人所排斥的东西是什么,比如女性缺乏男子气概,受奴役的有色人种没有自由。通过这种方式,欧裔精英抨击、污名化西部农场主、女性、原住民和有色人种,把他们视为“他者”,进而展现建国初期的“暴力”。
  李剑鸣教授
  大家的思路不要被她所说的“他者”误导了。这本书的基本思路是什么?作者强调美国早期社会具有高度的多样性,革命后的美国人没有共同的历史,没有共同的宗教,没有共同的族裔来源;在这种共同性很少的基础上所建构的国家身份,自然就具有不稳定性(instability),于是他们只得构建很多个“他者”,以帮助他们维持国家身份的稳定性。所以,作者的主旨不是讨论“他者”,要讲的是国家身份本身是什么,它的内涵是什么,内在的矛盾是什么,不稳定性的缘故是什么。尤其是不稳定性促使美国人去寻找“他者”,用这些“他者”来帮助他们来划出国家身份的边界,以取得稳定性。可是,这个边界又很难划清楚,“他者”和主体之间有交界和交叉的部分。尽管有“他者”的帮助,但并不能完全消除身份的不稳定性。
  蔡萌
  史密斯-罗森堡注重“他者”,这种方法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研究国家认同的形成还有很多其他的方式,这本书从“他者”的角度考察,用了这么大的篇幅,我觉得有点偏激,只是讲了一半的故事而已。
  鲁迪秋
  书中的三个部分分别处理了不同的范畴。第一部分处理的是性别和阶级,第二部分处理的是种族,第三部分处理的还是性别和阶级。东部政治精英想从阶级、性别、种族这些方面来构建国家身份的边界。他们想要构造的是一个中上阶层的白人男性的形象。
  李剑鸣教授
  简单地说,这本书要讨论的是,建国初期的美国人所想象的美国人是谁,是一种什么样的人?大家要从书里把作者的答案找出来。这是作者的出发点,也是她的主旨。她讨论了那么多问题,用政治杂志上的文献,用小说作为史料,就是要讲清楚,革命后美国人所界定的美国人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夏刘锋
  导言、第一部分第一章里面都谈到了共和主义公民问题,也就是国家身份问题。她强调的几个特点是经济独立,有共和主义美德,勤俭节约,拥有奋斗精神。
  李剑鸣教授
  这本书有三个部分,每个部分讲的是美国人身份的一个侧面。第一部分讨论美国人作为共和公民的特点,但共和公民具有内在的不稳定性。这种不稳定性是什么呢?就是古典共和主义的美德对共和公民的描绘,与美国人实际所处的共和主义形态之间存在张力,于是导致了它的不稳定性。第二部分讲的是,美国人并不是美国的原住民,他们跟印第安人之间具有“双生子”(doubles)的特征,可是他们不仅继承了美洲的土地,而且还继承了美利坚人的身份,取代印第安人而成为美利坚人的代表,这本身就是包含着不稳定性。第三部分的主题是,美国人要追求优雅的生活,要有自己精致的身份,但是它和英国、欧陆旧式的土地贵族、乡绅又不一样。他们是一些追求商业利润、一心向上爬的人,是没有土地的新兴阶层,也就是“bourgeois”,是住在城市里的中产阶级。那么,什么是美利坚人呢?美利坚人就是这三个东西的合体。作者分三个部分来讨论,最后写一个结语,把所讨论的东西归拢起来,形成自己的结论。
  刘璐瑶(复旦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研究生):
  我在读书的过程中有这样一个疑问,无论是经济独立也好,或者说是其他一些美德方面的要求也好,她强调的更多的是有关能否进入政治生活的这样一种公民身份的界定,重点在于什么样的公民身份是合理的,而不是什么样才是美国人。怎么去理解她对公民身份的强调,与她这本书本身要讨论的国族身份这两者之间的差异性?比如,你不能说女性化的男性他就不是美国人。
  鲁迪秋
  这本书想说美国人本身就是共和国公民,如果你是一个女性化的男性,那你就不是公民,那你就不是美国人。如果把男性女性化,就是把他驱逐出美国人这个身份共同体,也就是精英对底层民众权利的剥夺。
  刘璐瑶
  我的意思是说,把他排除出这个政治共同体,或者是把他边缘化,更多的是针对他的公民身份,或者说是政治身份,但他本身还是美利坚人。
  刘雨君
  史密斯-罗森堡在这里是强调从修辞上把这些“他者”排除出去,从修辞上看这些“他者”不符合美利坚国族身份的特征。书中讲了“暴力”的三个层次,即修辞、政治和经济。璐瑶说的这一点就是从修辞层面上把“他者”排除出去,而不是实指,并非真的要把女性、西部农场主、原住民和有色人种从美国的政治、经济社会中排除出去。他们也做不到这一点。
  王倩茹(复旦大学历史学系硕士研究生):
  我看的时候有一个问题不是很明白。他们在把底层人民他者化的时候,这种区分你我的边界是不是不清晰的。我看到她在后面也写道,“our (m)others”、“our (br)others”。在这种表述下他者其实是不是就是自我的另一种方式。她前面也讲到“they are us”。我不知道这个边界是不是很清晰明确。
  李剑鸣教授:
  是你觉得它不明晰,还是作者认为它不明晰?
  王倩茹
  我觉得是作者认为不明晰。
  李剑鸣教授
  对,她要讲的就是这种复杂性。
  刘雨君
  史密斯-罗森堡在“前言”最后一段解释道,本书中所说的几个概念,例如“true Americans”、“the nation”、“our”和“we”基本是混用的,没有特别清晰的界限。
  夏刘锋
  他者只是为了强化她所设置的比较理想化的标准,即她所认为的理想的美利坚公民应该是什么样的。她所谓的他者是为了强化这个理想化的标准。
  焦姣(上海大学历史系讲师):
  刚才谈到的三种排除的方法,让我想起李老师一开始讲的nation-building和state-building两个概念。不光仅仅是在中文的概念里很难区分,即使在英文研究的方法里,nation-building、state-building在方法和史实上也很难完全剥离开来。这种修辞上的剥夺很大程度上总是跟另外两种形式的排除联系在一起。以前我们上王希老师的课,做公民权的研究的时候,也会遇到这个问题。公民权必然既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身份。这两者不管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是没有办法区分开的。所以,它不仅仅是一个翻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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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的伤痕:美国的暴力
起源》

  想象的他者还是真实的危险?
  李剑鸣教授
  这本书里提到,东部精英把“农民”作为一个“他者”。可是,她是在泛泛地讲“农民”吗?她讲的是马萨诸塞西部的farmers,而不是一般的“农民”。它为什么要在讨论共和公民(Republican citizens)时,专门把马萨诸塞西部的farmers拿出来说事呢?这就牵涉到马萨诸塞西部在革命时期的情况。在整个革命时期,马萨诸塞西部的农场主始终都在唱对台戏。在革命开始时,马萨诸塞西部就是一个非常动荡不安的地方。那里的居民认为政治权力被东部的富人把持,“伯克希尔立宪派”强调民主,要求建立尽可能地接近古代民主的体制,人民直接控制政府,政府直接依赖于人民,开销小,结构简单,要让普通人能懂是怎么回事。他们觉得,东部的富人却想把政府弄得挺复杂,让普通民众不明就里。波士顿在东部,是马萨诸塞州议会的所在地,东部的富人就近控制了州政府。所以,西部人不服,甚至要求废除分权的政府体制,关闭当时的县法院。在东部人看来,马萨诸塞西部农场主就是想搞无政府状态,不要政府,不服权威,不要法律,实际上就是造反。后来出了“谢斯叛乱”,更证明东部人的判断是对的。在东部人看来,西部农场主有两个特点:一个叫licentiousness,意思是无法无天,不服权威,不讲秩序;第二个叫levelling spirit,也就是“拉平”,铲除一切差别,因为他们穷,就要把所有人变得一样穷。在东部政治精英构想Republican citizens的时候,这些人就成了最好的反面参照,被建构为“他者”。共和公民不是不讲秩序,不是不尊重权威,不是不尊重法律,也不是要“拉平”。所以,马萨诸塞西部的farmers处处与共和公民形象形成鲜明的对照和反差。
  夏刘锋
  宾夕法尼亚中西部与马萨诸塞很类似,尤其在对新联邦宪法进行公共辩论的时候。中西部好多反对新宪法的人也认为东部精英制造了一个在他们看来非常危险的政府,这与马萨诸塞西部的农民有很多类似的地方。
  李剑鸣教授
  费城制宪会议制造了两个很大的“他者”,一个是马萨诸塞西部的“谢斯分子”,第二个是罗得岛。制宪者指责罗得岛实行债务救济,发行纸币,议会只听民众的,也不派人来费城开会,说明他们就是一帮异端分子。人类认识事物、界定自身需要“他者”,这也是人类认识事物、界定自身的习惯。
  王倩茹
  刚刚有人提到,当时美国人在构建自己身份的时候,一边把欧洲人他者化,一边又对内说我是欧洲人,我和你们不一样。这其实是参照坐标不一样。和欧洲人相比,他们确实不是欧洲人,是在美国生活的;而对于印第安人来讲,他们的确是从欧洲来的。这是不是就可以说,他者只是一个用来认识自我的工具,并没有真的要把他者边缘化。
  李剑鸣教授
  作者在书里写了这么一句话:“他者”是要被消除的对象。这就是说,“他者”并不只是一个简单的工具,而是一种现实存在的一种危险,要打击和消除。正是因为要消除“他者”,所以作者说美国人的身份建构具有暴力的性质。
  王倩茹
  就是说“他者”的被边缘化还是客观存在的。
  李剑鸣教授
  对这些欧裔美国人来说,不管“他者”的威胁是现实的,还是想象出来的,都说明他们意识到了这种威胁。对他们来说,想象的威胁就是现实存在的威胁;只是后来的研究者发现它具有想象性。
  鲁迪秋
  李老师刚才讲的内容让我想到作者在书里说的一句话。她说,这些他者其实不过是美国人内心黑暗的一部分。他者和主体两者是融合在一起的,他们把自己内心恐惧的东西拿出来,夸大并边缘化,把他们当作他者。所以,他们越是想要驱逐那些他者,越是不可能驱逐。因为他者与主体其实是一体两面,是一个东西。
  创新与不足
  李剑鸣教授
  我们读一本书,首先要从正面看,能够从中读出什么好的东西。以往对美国早期的national identity的研究是挺多的,作者自己也提到了关于仪式的研究。另外,道格拉斯·布拉德伯恩(Douglas Bradburn)的书(The Citizenship Revolution),是从公民身份的角度来研究national identity的建构。一个题材,可以从不同的路径来探讨。这本书的研究有什么特点?跟其他的研究有什么不同?
  夏刘锋
  这本书有点大杂烩的味道,里面什么都有,有阶级斗争和种族斗争,也有女性和性别。她把比较新颖的东西都糅合在一起,通过国家认同这个主题把它们串起来。这是这本书比较明显的特点,或者说优点。
  刘雨君:
  其他学者的研究比较直接,从研究对象本身出发,定义对象是什么,体现出怎样的特点。史密斯-罗森堡反其道而行之,她从研究对象的对立面出发,通过研究对象不是什么,做排除法,那么剩下的就是她要说明的研究对象的特点。她是通过一种间接的方式来定义建国初期“美利坚国族身份构建”这一研究对象,与其他人直接研究和下定义的做法是不同的。
  鲁迪秋
  史密斯-罗森堡在书中强调,她的不同之处在于她使用的方法。她在“致谢”里提到,她觉得传统的历史叙事结构和材料已不足以解释身份认同的问题。因此,她选择借用文学批评的方法跟其他跨学科的理论。此外,就全书布局来说,她还特别设置了三段开场白,像18世纪的戏剧那样,用三段开场白来概括她在每个部分想要传达的观点。那三个开场白写得很好。每一段开场白,她都选取一个最能反映那一部分观点的事件。比如她的第一段开场白,讲的是1776年刚刚宣布独立之后年轻牧师蒂莫西·德怀特(Timothy Dwight)在耶鲁毕业典礼上的致辞。她通过分析这篇致辞,就把她在第一部分想要表述的内容都呈现给了大家。之后,她再通过三个章节的篇幅加以具体分析,把在开场白中所呈现的内容进一步细化。开场白的构思,也反映出史密斯-罗森堡在书中反复强调的一个观点:国家认同具有表演性,来自公民反复的仪式性的练习。但是,文学批评的方法也是本书的一个弊端所在。有一些文学分析会给人一种过于主观的印象,会让人觉得这不像是历史学的着作,尤其是书中第三部分对那两部小说展开的分析。
  刘璐瑶
  我比较赞同这种说法,也有类似的感觉。书中第二章有一处,她引用了一首讽刺诗,以女性口吻讽刺男性。她觉得这种处理方式似是故意为之,在某种程度上暗示着都市性别存在界限模糊的问题。但我觉得既然是讽刺诗,以社会边缘人物的身份来嘲讽中心人物,更具侮辱意味,这只是一种常见的文学讽刺手法,并不一定具有特殊的意涵,因而此处论述逻辑并不可靠。所以,我觉得对材料的分析方面确实是有些问题的。另外,她也综合了许多不同的分析范畴,比如说种族、阶层、性别等,但我觉得更为明显的主线似乎仍是性别。她特别强调男子气概,以及所谓的男子的女性化问题。她把很多可能会引起国族身份认同差异的问题都融在了性别分析中。她在书中虽然提到了很多东部精英和西部农场主的问题,以及一些有关例外论的问题,但我感觉其实她仍想采取一种女性主义的,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两性关系的分析框架,去讨论国族认同。我一开始看到这本书的题目,以为是一本纯政治史的论着,看到后面,才发现有很多性别的东西穿插在里面。
  李剑鸣教授
  我刚才强调,“他者”只是作者的“烟雾弹”,大家不要被迷惑了。过去人们讨论美国早期的国家身份,比较关注美国和欧洲的差别,特别是美国和英国的差别。美国人怎样通过和欧洲、和英国的比较来界定自己的身份。这是一种外在的路径,把国族身份放在大西洋视野中看待。美国人主要是英裔美利坚人(Anglo-Americans),他们跟英国人同文同种,本来都是英国臣民,现在脱离了英国,建立了一个新国家,于是就急切地想证明自己跟英国人不一样,也就是要把英国、把欧洲“他者化”。这类研究,以前的学者做得很多。现在史密斯-罗森堡回过头来从内部看这些欧裔美国人,看看他们在自己所处的社会中究竟面临什么问题。她发现,最大的问题是他们自身没有同一性,内部存在巨大的差异;而且,这个国家是匆匆忙忙诞生的,没有共同的历史,没有共同的基础,甚至还没有形成完整的共同体,就变成了一个新的国家。在这种形势之下,建构统一的国家身份就成了当务之急。这个新生的政治共同体需要一个共同的国族身份,来帮助它获得巩固和稳定,在当时欧洲列强纷争的局面中能够立于不败之地。于是,他们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来界定自身的特点,在差异性的基础之上构造一个具有同一性的国家形象,以便克服差异对美国早期国族构建的不利影响。作者的用心在这里,新意也在这里。
  这本书用的材料也跟过去不一样。以往的研究大多依靠精英的文字,比如小册子、报纸文章、日记、书信等。她关注的是杂志,这是一种比较新型的出版物。另外,她还用了小说这样的材料。
  在解释资源方面,作者不是只依靠某种单一的理论,而是借用了多种理论。书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提法,称national identity具有表演性或演示性(performative nature)。这就是说,国族身份不是人们装在心里的东西;并不是说,一个人私底下认为自己是美国人,那就具有了国族身份;国族身份一定要有外在的显示,要通过各种方式呈现出来。这本书讨论的就是这些呈现的方式,呈现的性质,以及呈现的意义。另外,作者也借鉴了后殖民的理论、他者的理论,以及文学批评的手法。
  李圣年(复旦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研究生):
  我想提一个我比较感兴趣的细节问题。作者提到了一个比较偏激的观点,但很有启发性。她对代表制的看法相对来说是偏负面的,她提出了政治、经济或财政上这两种代表制。政治上的代表制,基本上是把我们熟知的人民主权的解释框架梳理了一遍,强调其中忽视真正的民主的一面,也可以说是强调了人民和代表之间的割裂关系,还没有特别震撼。作者令我眼前一亮的观点是,她所说的经济上的代表制:她把政府比作性别框架当中的弱势一方,类似女性的角色;而将投机者、资本家视为这个性别框架中强势的一方。她认为,是投资者、资本家在审视政府的作为,政府必须向市场负责,必须遵守信用。她以这样一种性别强弱势关系来比拟代表制政府的特点,但我仔细思考了一下这其中的逻辑关系,觉得似乎与她前文在分析政治代表制的逻辑有相悖之处。在政治上的代表制关系当中,是人民在选择代表。在人民选择代表的过程当中,代表是强势的一方,人民是弱势的一方。其中被选择的是代表,而不是人民。而到了下一个阶段,在分析财政代表或经济代表制时,国家是被选择的一方,同时又是弱势的一方。这其中似乎有些矛盾,也可能是我理解得不够清晰。从我自己了解的史实来说,政府在这个关系当中的弱势其实不那么明显:政府作为一个财政国家的体制,起源于英国在18世纪初建立英格兰银行的一系列财政制度。在最早的资本市场上,英国的政府债券是最主要的投资标的。最先被投资的标的物基本上都是政府证券,后来才演化出公司股票、债券等。实际上是政府营造出了这种资本家投资的环境。政府与资本家应该是一种双生的关系,相互促进、相互培养出来的一种体系,并不能说是哪一方处于强势地位。
  刘璐瑶
  对这个问题我也有所注意,但我的理解不太一样。我觉得作者论述的其实是两个不同的维度。在政治维度,她强调的是选民跟代表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作者似乎是在强调国家的经济异化,把国家看成了一个和投资者处在平等地位的经济体,而不是一个政治实体。当她把国家视为经济体的时候,这个经济体要组建一些项目,就需要融资,需要吸引投资者来给它注入资金。在这样一种平等的经济关系中,投资者相对于需要引资一方的国家而言,是强势的。也就是说,在经济维度方面,作者强调的是一种在资本主义发展中出现的“资本至上”倾向,国家和投资者同样都沦为了资本的附庸,这是在资本流通框架下的一个论述。
  林斌:
  前面第一个问题是代表制的问题,这跟我们读过的《我们失去的自由》具有相关性。这是我一直强调的公权力的垄断。在这一时期,美国的政治精英们通过一系列的政治程序,包括政治理论的创新和实际的政治构造,将权力不断集中到他们自己手中。这些政治精英本身有一种对制度建设和政治理论的迷恋,可以说继承了启蒙时代以来理性主义的思想倾向。在州层面的政体构造和联邦层面的国家构建中,政治权力拥有新的合法化的外衣。可能这些构造的初衷是好的,不过在经历了一系列政治构建后,人民不断丧失他们原本拥有的自由。他们必须通过现有的政治程序才能发出自己的声音。作者看到了这一过程,认识到人民的影响力不断遭到削弱。后来联邦党人更是强调和突出想象中的美国人民(American People),以取代州人民(People of States)。这种政治修辞有助于推动权力的再次集中。第二个问题是关于国家和资本主义。我们需要理解两种资本主义,这本书中提到的是国家资本主义。在17、18世纪,还存在市场化的资本主义。杰斐逊派共和党人就反对国家权力和商人、资本的结合,要求国家尽可能不干预人民追求自己的经济利益。作者提到的是国家权力和私人利益相结合的资本主义,也可以说是裙带资本主义。
  林煜堃(复旦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研究生):
  我在硕士阶段关注过美国早期的奢侈与消费的问题,但远不及作者思考的广度与深度。她没有单纯地停留于奢侈消费的议题,而是巧妙地把日常生活与宏大议题的勾连起来,主动地把相关讨论延伸到了对国族身份的探讨,可见作者的史学功力与洞见。另外,我觉得,本书主要是从三组相互对立的关系入手,即市民与“农民”、男性与女性、欧洲人与印第安人,来讨论美利坚国族身份是如何建构的。但是如此一来,作者只关注了国族身份建构的内部面向,而忽视与回避了外部面向。王立新老师的文章《美国国家身份的重塑与“西方”的形成》,也关注美国的国家身份问题,认为美国早期建构国家身份的做法是将欧洲他者化,排除自身的欧洲属性,否认源自欧洲的身份特征。但是,我们可以看出,《这个暴力的帝国》所描绘的三对关系背后的共和主义价值观,性别观念,种族优越论均有鲜明的欧洲思想渊源。特别是面对印第安人的时候,美国人不断强调自身鲜明的欧洲属性,这显然与将欧洲他者化的做法是相悖的。也就是说,他们既想强调欧洲特性,又要极力与欧洲划清界限,形成了既是欧洲人、又不是欧洲人的“摇摆”窘境。在面对这样复杂的关系时,作者显然没有很好地处理“即欧非欧”的困境,也许是在刻意回避这一问题。当然,这不光是作者所要面临的难题,同时也是美国人国家身份构建的僵局。另外,在本书的第三部分,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这些所谓的白人精英,他们不是从一开始就拥有了强势权力。通过把控话语、掌握土地与占有财产,他们一步一步地将各种各样的权力集中在了新生的白人共和国(White Republic)。作者也在暗示,看似白人精英展开了对话语霸权的争夺与对精致优雅生活的追求,实际上是实现了权力的回收和重组,并以此构建起整个国民身份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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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
身份革命》

  小结
  李剑鸣教授
  不知大家是否注意到,这本书是一种经典的“回溯式”研究,也非常生动地诠释了克罗齐命题,即“一切真历史都是当代史”。书的前言开篇就讲,在当前恐怖主义的威胁下,美国人把异族、异端、外国人、戴面纱的人看得极其可怕,极其恐怖,要提防他们,打击他们。这一切都是有历史的渊源的。书的结语又回到这个话题,说现在的美国人所感受到的各种“他者”的威胁,以及他们对他者的态度,在历史上都有先例可循。可见,这种研究正好体现了史学的“现实关怀”。
  “现实关怀”在英文里就是“presentism”,牛可老师翻译成“当下关切”。这种现实关怀或现时主义,对于历史研究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它能引导我们发现题材、界定题材,引导我们凝练问题意识,寻找解释的路径。大家在做研究的时候,自觉或者不自觉地都会受到现实关怀的影响。当然,有的学者可能没有这种自觉的意识,不知道自己受到了现实关怀的影响。有的人则有过强的现实关怀,要用历史服务于现实,而不是让现实引导自己去思考过去。这两者都是极端的倾向。对于好的历史学家来说,应当比较自觉、比较清醒地意识到,现实关怀或现时主义具有积极的意义,同时又会带来风险。尤其是它会诱导我们用现在的标准来诠释历史,用历史来服务于现在。所以,当我们寻找题材、界定题材和形成问题意识的阶段,现实关怀的参与是必要的、正当的;但是当我们进入到解读史料、构筑解释体系的时候,就要警惕现实关怀的干扰,要保持历史主义的意识,要用语境主义来提防现实关怀的不利影响。
  在这本书中,史密斯-罗森堡所表现出的现实关怀过于强烈。她很明显地要用历史来诠释现在,要通过过去来理解现在。这就导致她对美国早期“national identity”的解读有很多牵强的地方。第一,夸大了美国建国时期的差异性。其实建国一代有很强的共识,没有共识怎么可能建成一个新的国家?殖民地起来反叛母国是非常危险的事,前途不明,命悬一线,没有共识怎么可能冒这样大的风险?当时人正是基于共识,才造成了这么大一个事变,而且把法国人和西班牙人也牵扯进来,把它变成了一场国际战争,还花那么多精力去制定宪法,去讨论各种各样的政治问题。其实建国一代也讲差异,但他们讲的差异不同于史密斯-罗森堡的说法。他们看到的差异主要来自于地域、气候和物产的不同,因而人民的生业、宗教和政府也就不一样。正如约翰·亚当斯所说,尽管有这么多不一样,但是最后13口钟能够同时撞响,这才是奇迹。史密斯-罗森堡夸大建国初期的差异性,目的是强调身份构建的急迫性,以及导致这种身份不稳定性的因素是什么。
  但不管怎么说,“回溯式”研究是有意义的,马克·布洛赫就曾说,历史研究本来就是“回溯式”研究。但是,这种研究方式也有风险,我们一方面要自觉利用,另一方面也要提高警惕。我们要借助历史学家的专业水准、专业标准、专业精神,要调动历史主义意识和语境主义意识,以防止现实关怀过度介入历史研究,对我们造成不利影响。
  从根本上说,这本书的研究是补充性的,而不是颠覆性的。丹尼尔·罗杰斯的《山巅之城》完全是解构性的,颠覆了多种陈见。但这本书不是这样,它只是在对身份政治研究的大脉络当中,在早期史、阅读史、书籍史、早期社会史研究的基础之上,推进了对国族身份的研究。作者所借助的分析工具,大体上可以纳入gender、race、class这三个分析范畴中;所利用的材料主要是政治杂志、小说和图像史料。这本书的主旨在于讨论早期美国人建构national identity的过程,以及在这个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各样的挑战、困难和矛盾,所暴露的缺陷和漏洞。既然是补充性的研究,就要看它对这个领域的研究究竟有多少推进。在美国早期史研究中,关于共和公民有很多的研究,关于土着美利坚人也有很多的研究,关于奴隶和女性的研究也相当丰富。这本书把这三方面的研究结合起来,作为早期美利坚人界定国家身份的三个侧面,或者说三种路径。这是本书最大的推进。作者利用了三方面研究的成果,所引用的二手文献相当多,交代得也非常清晰和具体。这也说明作者有很强的学术史意识。她对自己研究的定位是比较明确的,综合利用多种多样的理论,借助过去不太受注意的材料,把多种研究综合起来,形成了一个有新意的解释框架,深化了对早期身份政治的研究。
  这本书还有一些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作者是一个写作高手,三个部分的引子都写得很精彩,出人意料。文字也很浅显,简单明了,但很优雅。有的美国史家文字很浅显,但是过于死板,没有味道。史密斯-罗森堡的文字很好读,很有弹性,也很活泼。写文章要琢磨写作技巧,但不是去找一些偏词和怪词,而是要把常见的词句用得巧妙,恰到好处。史密斯-罗森堡的写作特别注意细节,有些细节写得非常有意思。比方说,第一章写到德怀特1776年对耶鲁毕业生的演说。这个演说发表在《独立宣言》发布的前夕,那时形势非常微妙,独立的前景晦暗不明,可是德怀特的演说却是激情澎湃,鼓励大家勇于献身,以争取光辉伟大的未来。忽然,作者笔锋一转,谈到1787年联邦制宪的时候,另一个耶鲁毕业生诺亚·韦伯斯特(Noah Webster)又把这个演说找出来,重新刊登了一次。这个细节很是意味深长。制宪会议召开之际,美国的形势也很危急,在有些制宪者看来,如果再不建立一个强大的政府,联盟就会瓦解。作者把这两个历史情境扯在起来,把两件跟耶鲁有关的事联系起来,取得了富于回味的效果。这种写法很睿智,很高明。
  作者也比较重视历史语境。在使用材料时,她能考虑到文本的构成、文本的含义,以及当时人的知识结构、认知方式和思想取向。有些材料,如果我们站在21世纪的立场来看,读出来的可能是另外的东西;只有回到当时的语境当中,考虑当时人的知识、认知习惯和思维方式,才能理解这些文献在当时的意义。这就是语境主义意识。
  作者也比较注重历史过程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她特别强调美国人身份意识的不稳定性。在美国建国初期,这种不稳定性的成因主要是因为共同的基础太薄弱,共性太少,导致身份意识很脆弱。在美国整个历史当中,美国人这种身份意识的不稳定性也是很突出的,“美利坚人”的含义始终在变化。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不断有移民进来,他们所带来的生活方式、宗教、语言都不一样。到后来,移民大多聚居在城市;城市已经成为美国社会活力的引擎,成为美国文化的主导,可是同时又有这么多外来的异质成分不断涌入,这对美国人身份的冲击有多大,是不难想见的。黑人的存在也的确是对美国人身份意识的巨大挑战。在奴隶制时期,黑人对南方人来说是一个道德的悖论,他们离不开奴隶制,但是也无法回避奴隶制在道德上的邪恶,于是就尽量用各种理论来辩护,使它合法化。待到黑人变成公民以后,他们也变成了美利坚人。但在南方白人看来,他们完全是异质的,是前奴隶,是非洲人,是贫穷的群体。对“老”美利坚人的身份意识来说,这无疑也是一个严重的冲击,给他们造成了很大的焦虑。为什么种族主义会在解放奴隶后变本加厉?这也可以从身份的不稳定来解释。史密斯-罗森堡主要是联系到反恐时期身份的不稳定性。恐怖主义自然是异质的东西,跟某些异质的群体有直接的联系,这肯定要给美国人带来身份焦虑。史密斯-罗森堡把这种身份的不稳定性提到这么一个高度,探讨这种不稳定性的由来,以及这种不稳定性所导致的对“他者”的倚重,确实触及了美国人身份构建当中的要害问题。这本书出版于2010年,如果放在特朗普上台以后的语境中看待,她的研究还有某种预见性。特朗普的当选和他当选后的内外政策,在某种意义上印证了史密斯-罗森堡所讨论的问题。
  另外,这本书所调动的研究技巧也是挺丰富的。她把多种理论工具化,运用了身份理论、后殖民理论、他者理论、文学批评中的文本解读和文本分析的方法,而且运用得相当娴熟。
  史密斯-罗森堡还提到,她最终要回答问题是如何解决“美国困境”。她用的词不是“American dilemma”,而是“dilemma of the United States”。关于“美国困境”,有很多人都讨论过,最有名的是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贡纳尔·默达尔(Gunnar Myrdal)的论述。他讲的“美国困境”主要来自于黑人问题。埃德蒙·摩根(Edmund Morgan)的American Slavery, American Freedom,讲的就是“美国困境”的由来。那么,史密斯-罗森堡所说的“美国困境”是什么呢?用她自己的话说:在美国历史中始终存在一组相互矛盾的现象,一方面美国被想象成一个欢迎多样性、重视平等、讲求不可剥夺权利的国家,向全世界敞开大门,谁都可以去,可以包容多样性;另一方面,它又是一个“白人共和国”,有着严密的边界,不允许败坏它的“血统”,尤其不能让黑人、印第安人腐蚀它的纯洁性。这两组观念的矛盾就构成“美国困境”。我们站在美国以外的立场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特朗普当政以来,美国社会发生了种种变化,引出了许多争论。这个问题大家回去可以再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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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奴
隶制,美国自由》

  这本书的确存在一些不足。刚才大家谈到,她关注的是中东部城镇的精英群体,是他们关于国家身份的观念和想象。她不但没有顾及到南方的精英群体,而且也忽视了那些“他者”在国族构建中的积极作用。女性也好,奴隶也好,印第安人也好,其实都从正面参与了美国早期国家身份的构建,而不仅仅是“他者”。有人研究过印第安人的制度和生活,发现他们的传统对美国文化的塑造发挥了作用。还有人认为印第安人元素在美国宪法中也有体现。女性也不仅仅是“他者”,她们也以自己的方式在国家身份的构建中留下印记,比如“共和母性”的问题。这些都提示我们,如果从正面来看,这些“他者”也是国族构建的参与者(nation builders)。
  史密斯-罗森堡在理论的运用方面也有比较含糊的地方。她反复讲美国是第一个后殖民国家,其实这完全是不对的。她混淆了不同类型的殖民地,弄错了后殖民理论所针对的对象。英国人在北美建立的殖民地属于“古典殖民地”的范畴,是本国人迁移出去建立的海外拓殖地,是本国人自己统治自己的领地。虽然从英国人与印第安人的关系来说,带有异族统治的性质,但这不是英属北美殖民地的主要特点。相对来说,英属北美殖民地控制印第安人的范围和强度,远不及西属美洲殖民地。可是,后殖民理论针对不是这种殖民地,而是现代殖民主义扩张所建立的征服型殖民地,具有异族统治的特点,是英、法、德等国在非洲和亚洲所建立的殖民地。所以,运用后殖民理论来考察美国建国初期的历史,不仅是一种“时代错置”,而且会导致“南辕北辙”的后果。
  大家刚才谈到,国族身份的建构有“内向”和“外向”两个方面。史密斯-罗森堡没有从外向的角度谈,但并不是说这方面的问题不重要。实际上,对美国早期的国家身份建构来说,把英国和欧洲“他者化”,相对于把印第安人、黑人和女性“他者化”,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刚刚独立的美国人,要把自己想象成一个统一的国民共同体,就必须讲清楚自己与外部世界的区别,特别是与欧洲人的不同。他们称自己建立的新国家是自由的国家,美国是自由的灯塔,美国人是最接近自然、没有受过历史的污染、没有传统的包袱、因而也就充满活力和前途的新人,也就是罗杰斯在《山巅之城》里所讲的“面向未来的人民”(a nation for futurity)。美国最早的人格化国族符号是什么?是一个半裸的印第安少女,象征着纯洁、质朴和自然,意味着美国的一切都是开放的,都处在成长当中,引领着人类未来的新方向。这就是革命一代对他们自身特性的界定,因而构成他们的国族身份的核心。
  正如我前面谈到的,史密斯-罗森堡的研究主要是补充性的,属于“接着讲”的路子。从这个意义上来看这本书的学术价值,我们就能更恰当地把握它的意义之所在。

来源时间:2019/7/5   发布时间:20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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