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签署引渡协议只欠临门一脚?

作者:史泽华  来源:新京报

日前,中国最高检反贪总局局长徐进辉透露,中美将就海外追逃加强合作,中方已经向美国提供了一份追逃“优先名单”,请求美方协助追捕。另外,中国官方准备开始启动法律程序,没收贪官的海外资产。

对此,美国国务院发言人莎琪称,美中经常性地在遣送、反腐败等共同关心的执法问题上通过美中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进行接触。美方继续鼓励中国提供有力的证据和情报,来保证执法机构能妥善地调查并起诉那些与腐败指控有关的案件。

随着中美两国在反腐问题上越来越积极地互动,“反腐外交”正在成为双边新型大国关系构建的一个新窗口。

国际合作反腐,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在双边政治互信基础薄弱的背景下,中美在反腐领域、尤其是嫌疑犯引渡问题上的合作一直障碍重重。近年来,虽然中美在引渡条约的谈判和签署问题没有取得明显的进展,一些双边战略共识却在反腐新形势的倒逼之下逐渐形成。

对于中国而言,反腐是政治“新常态”建设进程中的重要一环。海外追逃的常态化,有利于国内政治“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新生态的生成。美国对中国追逃行动的正面认可,则有利于提升国外民众对中国政府形象的认知和认可,让中国的政府形象和社会形象更加一致。

目前,中美在反腐方面合作释放了越来越多的积极信号。从美方主动拘捕中储粮贪官前妻,到此次中方向美方提供追逃优先名单,美方的积极表现和良好反馈,或许都是中美签署引渡协议的铺垫。

“反贪外交”中机制化、实质性的合作,不仅有利于两国政府部门之间的增信释疑,也有利于让美国民间社会从更微观、细致的层面去了解一个真实、透明的现代中国。不过,从目前美国政府及社会各界对中国“优先名单”的反馈来看,热情有余,心理和技术准备却仍有不足,引渡协议的谈判和签署恐仍需等待机会。

长期目标难以一蹴而就,短期的解决方法却可以找到很多,并为前者积累经验。比如,以签证欺诈、洗钱、非法入境等罪名将嫌疑人驱逐遣返,也可以达到与引渡类似的效果。充分利用美国国内法律体系的特点、甚至动员美国民间社会力量的参与,也可能取得一些战术性的效果。

客观上,追逃行动中也存在贪官们国籍变动情况复杂、犯罪事实隐蔽、反侦查意识强等普遍性的问题,有时还可能触及一些国家机密。不过,在双方相向而行的背景下,再复杂的案情也不会成为难以逾越的障碍。

让两国政府部门绞尽脑汁地寻求各种迂回之术,本身绝对是一种资源的浪费和效率的损失。最期冀的,还是合作的机制化、法律化和常态化,以签署引渡条约的方式直接断绝掉贪官海外逃窜的念想。

□史泽华(北京外国语大学副教授)

来源时间:2015/3/27   发布时间:201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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