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不是人权领袖

作者:埃里克·海因茨  来源:《人民日报》

  是时候重新思索美国自诩的所谓“人权领袖”的意义了。在人权问题上,没有哪个国家是完美的    
  “今天,我们站在一个伟大起点上。”1948年,美国第一夫人、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主席罗斯福夫人向全世界介绍其协助起草的《世界人权宣言》时曾这样说。那个时候,美国很骄傲,头顶战胜德国纳粹和日本军国主义的光环,又牵头参与这样一个人道主义工作,并总想将“民主大旗”高高举过国界。但现在,美国在人权问题上备受质疑。
  美国摆脱了欧洲加于其身的殖民主义枷锁,却无法消除国内的种族主义情绪。美国有人仍在奉行种族隔离政策,美国本土的原住民,长久以来生活贫困、鲜被关注。
  过去数十年里,美国都很难称得上是人权领域的表率。发动越南战争、与苏联争霸、利用跨国公司攫取他国利益等行为都不是人道主义做法。近年来,美国在反恐战争中的一些行为,又让世界上许多国家、甚至美国的盟友,开始质疑美国的人权政策。
  美国国会参议院不久前发布的中情局虐囚报告,以及阿桑奇、曼宁、斯诺登揭秘的各类信息,都是这种质疑的现实注脚。而非裔青年迈克尔·布朗在没有携带武器的情况下遭遇白人警察枪击身亡,更是促人追问:美国的人权运动是不是真的像其渲染的那么成功?
  人们看到,美国国会参议院的报告证实中情局的虐囚行为比之前披露的更加残酷,而且是习惯性滥用刑罚,很多中情局的审讯手段都远远超过了司法部门的允许。与此同时,美国各地都在对警察执法时存在的种族主义倾向表示不满,大中城市都发生了大规模的抗议示威活动。
  是时候重新思索美国自诩的所谓“人权领袖”的意义了。在人权问题上,没有哪个国家是完美的。即便是在北欧等地区的那些稳定、发达、人口不多的国家,也会常常有人权官司。让一个民族多样、幅员辽阔的大国完全没有人权问题,还是一个乌托邦式的理想。
  《联合国宪章》“重申基本人权,人格尊严与价值”,并没有赋予任何一个成员国特殊的权力,也没有要求任何国家成为人权表率或是领导者,更没有指出哪些国家做的更好或要向其学习。如果美国想在人权领域居于主导,那问题就不仅仅是成功或失败那么简单。没有一个国家可以站在无可指责的人权制高点,何况美国自身也没有有效保护人权。美国暴露的虐囚丑闻说明,一个严重践踏人权的国家自然无法担当人权领导者。
  (作者为英国伦敦大学玛丽皇后学院法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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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时间:2014/12/31   发布时间: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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