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Ferguson大陪审团裁决之后

作者:Edmond  来源:

      Ferguson大陪审团的裁决终于出来了,将不对射杀黑人青年的白人警官提起诉讼。对这一结果我并不感到意外,这到不是笔者在这里“事后诸葛亮”的卖弄自诩,实在是因为只要是对这一事件的相关外媒报道持续关注的人就应该对此不会太感意外。越来越多的证据支持白人警官的说法,包括最新的尸检报告。但是尽管美国媒体如CNN,ABC,Time,New York Times等轻易点击几下就可访问,却必须考虑到有相当多的人由于语言等屏障还不能全面及时了解相关的信息。Ferguson枪击案自发生以来有一段时间了,国内网民对此事的关注热情绝对不亚于美国人,但是这里有几个问题值得我们注意和深思。

  第一,百无禁忌的美国媒体,全天候的密集轰炸报道。

  如果你有条件收看美国新闻媒体就会知道,自从Ferguson事件发生以来,美国媒体(如:CNN,FOX,ABC,NBC,CBS等电视台,电台,以及Time,New York Times,Washington Post,Reuters,Associated Press等各种报纸杂志)的相关报道可谓“百无禁忌,密集深入”,全天候24小时,铺天盖地。无论是和平抗议的人群,还是警民之间的紧张对峙乃至冲突都被美国的一线新闻记者以最快的速度和最密集的频度通过美国各大媒体为全美,甚至是全世界的收看者呈现,毫无避讳。美国媒体真正做到了“百无禁忌”,自由全面。

  毫不夸张的说我们所看到的有关美国密苏里州Ferguson事件的照片,视频和新闻消息,几乎没有一张,没有一条,没有一段不是全天候在现场连线报道的美国记者第一时间发回来的。

  下面视频里警方执法的现场旁边就是架设着摄像机的记者和举着手机在拍照的行人。

  http://www.56.com/u93/v_MTIyOTQ2OTA2.html

  第二,社交媒体与自媒体交相辉映。州议员“爆粗”为民请命!

  Ferguson枪击事件以后(此次大陪审团裁决引发争议后也是一样)集会抗议民众表达意见,抒发情绪,串联集会的重要平台就是twitter,Facebook等知名社交媒体。许多美国网民个人从Ferguson集会抗议或骚乱现场传回的大量最新的图片,视频和各种小道消息,以及包括Ferguson当地市民在内的美国网民针对这一事件在社交媒体上的各种发言和讨论也可谓铺天盖地。这其中还有一个小插曲!

  Ferguson当地一位名叫Maria Chappelle-Nadal的代表密苏里州Ferguson地区的州议员也积极加入了民众的集会抗议,并在twitter上每天发布最新的消息,贴出自己声援选民的照片。她因为不满当地警方一开始的处置方式和密苏里州州长(Ferguson在其治下)的表现而在twitter上发言“爆粗”大骂州长本人,并要求州长下跪。

  州议员Maria Chappelle-Nadal推文选:

  @GovJayNixon @DKSheets You don’t know shit bc you never communicate. FUCK you, Governor!

  大意:你狗屁不懂,因为你从不沟通。去你X的!州长!

  — MariaChappelleNadal (@MariaChappelleN) August 14, 2014

  @GovJayNixon Get on your knees, Governor. Get ready.

  大意:下跪,州长!预备!

  此外,主要媒体之外的各种美国民间的自办媒体,独立媒体也都从骚乱现场发回各种报道。比如在Youtube上就有民间独立媒体的自办频道,它们的报道专门对警方,官方和主流媒体的说法进行吹毛求疵的批判,起到了监督后者,对后者施加压力的效果。

  第三,和平抗议顺利进行,暴力冲突不被允许。

  我们说美国是民主和法治国家,而且是民主与法治结合的非常到位的国家,这在类似Ferguson骚乱等事件的处理问题上表现的很突出。

  (1)和平抗议基本都有保障,当然也要遵守集会抗议指定区域和时间等的限制。

  比如下面的视频,就是Ferguson事件发生后当地民众的集会抗议场面。视频里虽然人数众多,但是由于和平有序所以顺利行进。

  http://www.56.com/u93/v_MTIyOTQ2OTA2.html

  以下是美国各地民众集会声援Ferguson的场景

  http://www.56.com/u93/v_MTIyOTQ2OTA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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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和平抗议几乎天天有,暴力骚乱不是主流。

  由于各种原因,国内媒体往往只在Ferguson事件引发暴力骚乱和警民冲突时才加大报道力度,或者才加以报道。但对于过去的这几个月中Ferguson当地几乎隔几天就会发生的大大小小的和平集会抗议却根本不予提及。如果你不是有能力经常收看美国媒体的话,你就很容易产生一个错觉,即Ferguson事件引发的暴力骚乱和警民冲突是主流,而实际情况是和平抗议司空见惯,才是真正的主流。

  和平抗议会得到警方的配合,以下视频反映的就是警方疏导配合集会民众的情景

  http://www.56.com/u93/v_MTIyOTQ2OTA2.html

  http://www.56.com/u15/v_MTIyOTQxOTAw.html

  抗议者举着讽刺密苏里州州长的头像

  州议员Maria Chappelle-Nadal和抗议民众坐在一起,牌子上写道:我们要为Michael Brown讨个说法 

  密州州巡警警长Johnson拥抱抗议者

  图中说:和平抗议是权利!

  (3)司空见惯的警民冲突与并不那么可怕的“被逮捕”!

  既然公民集会抗议有如家常便饭,那么警民冲突就在所难免了。这里的冲突有比较柔性的冲突,比如集会抗议民众偏离或超过了法定或指定的集会区域或时间,那么就很可能爆发警民冲突。而如果激动的集会抗议人群里出现了故意挑衅,激化暴力,故意破坏等行为,那么警方与集会人群的冲突就更可能演化为直接的暴力对抗,即刚性冲突。但无论是柔性冲突,还是刚性冲突,警察为了弹压集会人群,维持秩序实施所谓“逮捕”就是很常见的现象了。

  Ferguson暴力骚乱中有人向警方投掷燃烧瓶

  http://www.56.com/u59/v_MTIyOTQyMTIw.html

  其他有关骚乱和抢劫报道的视频

  http://www.56.com/u59/v_MTIyOTQyMTI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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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逮捕”其实说是“短暂拘留”更为确切,它也不会产生我们一般人头脑中所想象的由“逮捕”所引发的“可怕”后果。很多人一听到“逮捕”二字,很自然就把它和关押,判刑,法办等下意识的联系在一起了。进而认为在美国,如果因为集会时与警方发生冲突而被“逮捕”就可能会遭遇如下“可怕”的事情。比如:被判刑(除非你的确有严重暴力行为);被任意长时间拘留;被拘捕者从此以后长期被骚扰甚至工作生活都受影响;被拘捕者今后无法再次行使公民集会权等等。

  事实是这些“被捕者”基本很快就可以安然无恙继续回来再次行使集会权。有些集会抗议老手们都被拘留过不下几十次了,每次都履行个登记手续,然后照常从警局出来。而出来后他们就马上直奔集会现场,再次继续行使集会权。所以不要只看到几张有人被捕的照片就以为美国民众无法行使和平集会权了,而是要深究一下这些人在被捕前都干了什么,有否突破指定的集会区域或时间,有否实施对警方的挑衅,甚至暴力打砸抢行为。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下面的一个:

  这是一张著名的,被网上不少人指称为美国警察任意施暴打人的照片。其实图片里的这个年轻人名叫Brandon Watts,是当年“占领华尔街运动”的活跃人物,也因为这张满头鲜血的照片成为了那场运动的标志性人物。关于其事迹美国各大主流媒体几乎都有报道和提及。

  而照片中他之所以搞的血流满面且被“逮捕”乃是因为他事前用东西丢掷警察,并抢了警察的警帽,随后在躲避前来追他的警察的过程中摔倒撞伤了脑袋,根本不是警察任意施暴的结果。而最关键的就是,这个Brandon Watts就是一个“集会老手”的典型代表。在“占领华尔街”运动中他被“逮捕”(其实就是被短暂拘留)就有好几次,每次他都照常从警局出来,而出来后就马上直奔集会现场,再次继续集会。因此,凡事都不能被简单的几张图片,哪怕视频片段所左右,就匆匆轻易下结论。而是要深究以下逮捕发生时的具体情景和前因后果都是什么。

  不妨再来一张照片,这是Brandon Watts得意的举着将自己的“成名照”作为头版刊登出来的Metro New York报,面对媒体的采访镜头时留下的。这小伙子在Facebook上就有自己的个人账户,有兴趣的人可以去看看。

  美国是法治国家,警方执法是有严格程序规范的,所以尽管维持秩序的警察全副武装和防护装备,面貌森严,而Ferguson事件也一直在引发各种抗议骚乱事件,但是至少到现在为止并没有任何由于警方执法而导致的公民严重伤亡的事例就很说明问题。退一步说,即便真的发生了警察过度非法暴力,美国相应的司法救济制度,独立的媒体,独立的公民权利团体都不可能让有关肇事警察轻易逃避责任的。

  (4)警察的公权力建立在民众私权利的基础上。

  我看到国内有些网民对于美国警察的执法公权力有一种不健康的病态鼓吹。不错,在美国警察的执法公权力具有很大的威严。在美国如果你遇到警察让你实施某种行为,比如举起双手,抱头等时,你最好严格照办,千万不要有任何挑衅和威胁性举动,否则警察在感到自身遇到威胁时有酌情处断的权力。而美国之所以赋予警察比较大的公权力那完全是建立在赋予民众比较大私权利的基础上的。比如,美国民众的配枪权是比较宽松的,美国民众的集会抗议活动也是非常频繁的。所以,国家的公权力和义务与公民的私权利和义务必须相辅相成,对应相当。不能一味的只强调警方的执法公权力,否则就是对百姓生命和基本权益的蔑视与不负责任的表现。宪政法治意味着要建立有限政府,政府要想扩大自己的公权力必须首先赋予民众相应的权利与自由,否则那就是侵权。

  第四,由大陪审团裁决看“司法独立”的真谛。

  “司法独立”是公正裁判的保证,不过司法独立的含义是多层次的。它首先的当然的是表明司法裁判要独立于行政权力,不受行政权的肆意干扰,不枉法裁判。而司法独立的另一层重要要求就是独立于“社会舆论”。司法审判人员只服从法律,法律是唯一的权威。不但行政权力和党派利益不能任意左右司法裁决,社会公众的舆论也不是法官量刑裁决要考虑的。Ferguson事件很明显的挑起了美国民众种族矛盾的敏感神经,美国上下在裁决作出前都已经预见到了,如果判决不对白人警官提起诉讼就很可能会引发暴力骚乱和一部分人的不满。但是法官不能为了安抚民众,不能为了所谓“社会效益”或“维稳大局”就不顾法律与事实。既不受行政权力干扰,又不为舆论折腰,这才是“司法独立”的全面深刻体现,当然这一切都要以司法机构首先在组织上就要独立于行政机构为起码的前提。

最后总结起来我们可以说,美国的确是一个将法治和民主结合的比较成功的国家。很多人对美国缺乏起码的了解,而限于语言障碍又没办法通过外媒的相关报道获取及时和全面的资讯信息,因而对Ferguson事件乃至美国的法治体制都会产生误解。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一个人要形成对某事物全面客观的认识主要依赖于独立的理性思辨能力。即便是资讯如此发达的今天,网络也不是万能的。网络并不能让很多人摆脱信息时代依旧存在的各种“偏见”,自我主动求索真相的精神才是最关键的!

来源时间:2014/12/2   发布时间:201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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