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义桅:中国如何应对美国的“巧霸权”——基于“全球公域”理论的思考
作者:王义桅 来源:《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3年10月下
在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过程中,有四大问题必须给予明确回答:
其一,美国是世界不可或缺的霸权,中国能够取而代之吗?美国认为,它在国际社会所扮演的角色恰如政府在国内扮演的角色——提供公共产品。
其二,美国是最后一个世界霸权,中国是否应该挑战美国?美国人笃信,作为上帝的选民,美国肩负着替天行道的天定命运。
其三,美国霸权衰落将导致世界的混乱,中国应维护美国霸权吗?美国兴衰攸关世界秩序,世界无法承担一个衰落美国所带来的风险与代价。
其四,中美都在减少相互依赖,是否意味着冲突风险上升?过去是中国主动、美国拉中国,融入一个全球化体系;如今,美国无法继续主导全球化、搞定中国,于是通过TPP、TTIP等手段组建新的更高标准全球化排斥中国,从而导致中国联合新兴国家、周边国家建立另一个全球化。从一个全球化到两个全球化转变过程中,中美可能分道扬镳,冲突风险急剧上升。
换言之,中美新型大国关系要处理的核心问题不是应对国家层面的美国,而是作为世界霸权的美国,前者是私的美国,后者是公的美国,至少是标榜“公”的美国。中美新型大国关系就是要确保中国、美国都是出于世界公心而发展良好的合作关系,而非出于私心而陷入零和博弈局面。
自古以来,国际纠纷常常围绕“公”与“私”而展开。国际社会尚未闻有真正的大公无私行为。因此,在公与私的问题上,有三种典型行为:
一是假公济私的帝国行为。美国军事霸权的表征之一是自由出入世界上16个最重要的海峡,霍尔木兹海峡就是其中之一。为此,美国打着全球公域旗号,或直接控制,或通过军事联盟体系提供保护,或威慑进行控制等途径维护这一私利。在2012年初的伊朗军演期间,美国海军“约翰·斯坦尼斯”号航母战斗群明目张胆地通过霍尔木兹海峡,便颇具帝国行为色彩。
二是以公谋私的霸权行为。美国长期以来消费世界四分之一的原油。为此,美国不是通过控制石油,而是控制石油价格来塑造国际金融—石油秩序。正如美元的铸币税一样,石油美元给美国霸权带来丰厚红利。为了从全球公域不断“揩油”,美国强调“公”的一面,隐蔽其“私”的诉求。其实,谁最有能力利用全球公域呢?还是美国。因此,表面上的全球公域,实际上服务于特定国家的私利。
三是寓私于公的领导行为。明明是美国的国家利益,美国总是将其包装成为人类公意。保护美国中东盟友——如以色列、沙特等的安全,维护世界石油市场稳定和石油美元利益,是美国的国家利益。然而,这种“领导行为”常常遭遇国家主权的挑战。化解国家主权羁绊的有效渠道,便是打着各种名目繁多的旗号——人道主义干预、安全保护责任、全球公域……
以上三种典型行为,美国兼而有之。美国霸权超越了历史上的霸权形态,并力图将自身塑造为世界安全与繁荣须臾不可或缺的共生霸权,而全球公域则成为美国打造共生霸权的又一重要突破口。
在相互依存度日增的全球化时代,基于军事等硬实力而主导国际秩序的“霸权稳定论”,基于提供公共产品而主导国际秩序的“制度霸权论”以及基于有效力量投放和威慑的“离岸制衡论”等都难以为继。①在此背景下,美国出台“全球公域”战略,尝试以“共同全球产品”(common global goods)代替“公共产品”(public goods)。②“全球公域”远比“公共产品”更具有迷惑性,因为这能使美国为首的霸权国家通过自身的实力优势以“公域”之名行“私利”之实,“既要达到让新兴国家分担国际责任又不容许其分享全球领导权的目的,在削减费用的同时又能维护好美国的核心利益和领导地位,实现‘巧霸权’”。③
如何应对美国巧霸权,打造中国的全球公域观,追求人类真正的“公”,考验中国崛起的道统、中美新型大国关系能否最终建立以及建立后能否持久。
全球公域概念及其嬗变
全球公域(global commons)概念是从资源的共同管理、共同利用的观念逐渐演化而来的。这一概念起初着眼于自然维度,如环境(全球公地)、资源(人类共同财产);法律维度,如国际法(人类共同遗产);近年越来越多转向安全维度,如国际安全(人类共同关切事项)。全球公域概念的演变,与超越主权的人类公共问题凸显密切相关。令人忧虑的是,美国近年来大力打造全球公域理论,已经远离全球公域三大原初概念——全球公地、人类共同财产、人类共同遗产,日益以“人类共同关切”面目蜕变为新的霸权理论。按照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的说法,全球公域是“不为任何一个国家所支配而所有国家的安全与繁荣所依赖的领域或区域”,是美国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目标。④
美国学者波森(Barry R. Posen)是这一转变的领军理论家。他认为,美国享有全球公域的控制权,包括对公海、领空和太空。控制公域帮助美国通过限制他国的经济、军事和政治互助等方式来削弱对手。对全球公域的控制是美国政治的军事基础,是冷战后美国霸权政策的助推器,用军事能力维持控制全球公域是美国的强项。⑤全球公域的代言人丹马克(Abraham Denmark)称,海权论之父马汉或许是第一个提出“全球公域”这个术语的战略家。他把全球海洋命名为“一条广阔的高速公路,一个宽广的公域”。⑥
全球公域(global commons)本来源于全球商业(global commerce)。不同于英国将全球公域界定为重视商业的全球化网络,美国定义侧重军事安全。在英国,全球公域的领导性研究机构是以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为研究宗旨的英国全球公域研究所(Global Commons Institute),而在美国,则是具有浓厚军方背景的智库——新美国安全中心(Center for a New American Security)。
综合起来说,美国战略家提出的当前全球公域安全问题主要有四大类:
第一类是海上安全问题。90%以上的全球贸易经由海洋。海上贸易通道的安全,关系全球贸易正常运行。六个海上通道——巴拿马运河、苏伊士运河、霍尔木兹海峡、马六甲海峡、直布罗陀海峡、曼德海峡,是全球海上公域安全的核心。
第二类是外太空安全问题。目前在太空中翱翔的飞行物,大于10厘米的有1万9千个,小于10厘米的有150万之多。拿卫星导航系统为例,目前存在美国的全球定位系统(GPS)、欧洲伽利略卫星导航系统、俄罗斯的Glonass系统及中国的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竞争。如能开发其互补性,展开聪明合作,将有利于维护太空安全,避免太空军事化。
第三类是网络安全问题。全世界的政府、军队、公司都依赖网络空间进行沟通、交流、定位。2008年网络服务创造价值达2570亿美元。纽约市每天的金融贸易转移高达4万亿美元,超出美国GDP的四分之一。与此同时,来自政府或非政府的各种黑客攻击,日益成为各国军事与民用网络安全的头痛问题。为避免网络战,亟须制定网络安全规范和相应国际法。
第四类是航空安全问题。目前,世界上每天约10万个各类航空器在空中运行,民用航空每年搭载22亿乘客,承担35%的制成品国际贸易值。冰岛火山灰事件表明,自然灾害日益威胁到航空通道安全。
显然,这些问题都是美国关心的优先方向,并非真正的“全球公域”,并未包括我们更认同的全球生态环境系统等,更未企及“公有”(of all)、“公治”(by all)、“公享”(for all)的境界。
针对不同类型的全球公域问题,美国设想的维护全球公域安全的目标依次有如下四个层次:首先是确保有效进入(access)全球公域,如航空及外太空不被敌对势力所干扰;其次是保护(protection)全球公域安全,如保护网络安全;再次是提升(promotion)全球公域稳定性,尤其是重要国际海域和公海安全;最后是主导(dominant)或控制(control)全球公域,这一点很难做到。美国学者公开表示,维护公域安全是一种神话。维持全球公域的开放和稳定将成为现实目标。⑦
概括起来,美式全球公域概念实现了以下三级跳:
从区域到领域。格劳修斯—马汉全球公域观侧重于公地、公海,局限于区域。现在发展到领域,已突破传统国际法范畴。全球公域论也超越了地缘政治理论。
从有形到无形。新美国安全中心将网络等无形领域纳入全球公域范畴,拓展了传统全球公域外延,曾引发国际争议。但随着网络安全问题日益凸显,网络安全已被列为全球公域典型安全问题。
从狭义到广义。全球公域的鼓吹者丹马克将狭义的全球公域拓展在全球治理的广义范畴,从而印证了全球公域概念再次流行是为美国霸权转型、打造新形态霸权而服务的。
全球公域理论超越了传统的地缘政治、国际安全理论。然而,中国学者对全球公域的分析,较局限于环境资源和法律分析。中国国际公法领域的研究者从全球环境退化的遏止以及建立追究国家和其他国际法主体的环境责任的制度构建问题对全球公域概念进行了讨论。
本文着重分析形成中的美国全球公域理论与战略,及其带来的对国际关系、中国外交的挑战,认为全球公域问题有其“公”的一面——全球化发展带来的问题与领域跨越国界,也有其“私”的异化倾向——美国借全球公域加速对全球化的建章立制,实施霸权转型,打造巧霸权。美国的理论创新与战略转型,激励我们更新观念、创新理论、实施战略思维转型。我国应在美国国内全球公域概念尚处于摸索和争论阶段,大力倡导全球公域的包容性发展原则,增强战略主动性,适时提出包容性全球公域观。⑧
全球公域问题带来的挑战
全球公域安全问题的提出和日益受重视,有时代发展的必然性。与此同时,全球公域也带来不少相关问题:
一是法律问题。《芝加哥公约》序言和第1条规定,“各缔约国承认每一国家对其领土之上的空域具有完全的和排他的主权”。美国界定的全球公域试图将空域纳入全球公域范畴,对传统国际法体系提出严重挑战。不仅如此,传统国际法体系对全球公域问题存在诸多空白,为美国加紧制定新的国际行为规范提供了机会。
二是外交问题。全球公域问题引发的国际外交博弈不仅体现在新兴国家与发达国家间,还体现在新兴国家内部。西方观察家甚至断言:“新兴强国具有一些共同的抱负和冲动,尤其是挑战西方对全球公域的主宰。然而,新兴国家之间的矛盾,往往比它们与西方之间的矛盾更深。”⑨
三是安全问题。全球公域问题反过来为开启国际合作、全球治理,提供了安全上的紧迫性。不同于地缘政治的概念,全球公域不涉及陆地,不属于一国主权内事务。因此,全球公域安全没有有形敌人和固定对手。应对全球公域挑战需要广泛的非军事工具,包括政治、外交手段,同时须和商业、工业与法律利益攸关方拓展合作。
就现实而言,形成中的全球公域理论对现有国际体系带来了诸多挑战:
第一,以民族国家为主体的国际政治体系。现行国际体系是1618~1648年“三十年战争”后塑造的以民族国家为核心的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全球公域问题超越了国家层面,是人类共同关切的事务,使得传统国际体系的基石——民族国家,必须与非国家行为体一道,去竞争全球公域的话语权、治理权。
第二,以不干涉内政为核心的国际安全体系。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之所以运行至今,主要是保留了国家间行为准则——不干涉内政的原则,以体现对国家主权的尊重。如今,全球公域问题超越民族国家范畴,应对也就超越了不干涉内政的限制。全球公域问题的凸显客观上提供了必要时干涉内政以实施全球治理的依据,但也有可能成为大国打着人类共同关切旗号对他国内政进行干涉的借口。全球公域论可能发展为全球版本的“保护的责任”论。
第三,以互利共赢为核心的国际经济体系。以互利共赢为核心的国际经济体系,在全球化发展的今天难以适应网络化、虚拟化的经济运行需要。全球公域问题,比如互联网经济,对基于双边经贸关系为核心的全球分工体系造成严重冲击。共同安全、共同命运取代互利共赢,成为新体系的核心价值观。
第四,以和而不同为原则的国际价值体系。尊重不同的社会制度和发展模式,也是传统国际体系运行的法则之一。全球公域问题凸显,一方面在呼吁超越国家层面的发展模式、制度选择以及价值观念,塑造人类共同价值;另一方面也可能为强势话语国家所滥用,以达到将自己价值包装为普世价值的目的。
第五,以国家主权为核心的国际法体系。全球公域概念强调超越传统陆地、领海、领空范畴,反对排他性主权,这将对以传统国家主权为核心的国际法体系造成冲击。美国借助全球公域问题抓紧对全球化建章立制,在互联网、公海、太空等问题上试图规避传统国际法或制订新的国家规范,已经引发新的国际软冲突。
第六,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全球治理体系。理论上讲,联合国是维护全球公域最合法、最权威的平台。但实际情形是,联合国是一个很好的谈判场所,而非解决问题的有效舞台。这便助长了美国通过北约或志愿联盟应对全球公域挑战的冲动,对传统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全球治理体系构成挑战。
就理论而言,美式全球公域论也存在诸多软肋:首先是有利于强者、先发国家。其次是目标—手段矛盾,即目标是全球的,而手段却是国家的。联合国最有资格制定全球公域规则,但被美国空心化了。第三是无法监督。军事色彩浓厚,背离全球公域的原始涵义,不代表真正的全球公域方向。第四是国内价值的国际化。打着“公”的旗号谋“私”利。一个典型的例证就是所谓互联网自由成为政权更迭的重要手段。
针对上述理论与实践挑战,研究全球公域理论具有以下三方面重要意义:
一是探讨全球公域理论对现有国际关系理论、外交理论,尤其是国际安全理论、国际法理论的新挑战,丰富和发展全球化理论。
二是研究美国霸权理论转型与联盟战略走向。美国学者丹马克主张,应对中国崛起,欧美应在全球公域合作;印度是应对全球公域挑战的盟友。这一设想,得到了印度学者莫汉(C. Raja Mohan)的呼应。在美国访问时,莫汉提出将崛起的印度作为美国塑造全球公域的伙伴,并从印度洋、太平洋海上全球公域首先启动。⑩这些动向值得高度关注。
三是妥善应对中国全球公域威胁论。美国对外关系委员会研究员方艾文(Evan Feigenbaum)等美国学者认为,随着中国科技实力的日益增强,中国和美国在亚太区域的博弈可能发生微妙的变化,中国有能力对美国主导的全球公域构成挑战。尤其在南海问题上,美国将南海视为所谓“全球公域”,妄称中国的主权宣示威胁到该“全球公域”的通过权和航行自由,俨然将美国标榜为“全球公域”的捍卫者。11
美国的全球公域战略及其意图
美国宣扬“海洋、天空、太空及网络等全球公域对所有国家开放”的原则,作为对亚太地区安全承诺的指导原则,近年已持续引发震荡。中国似乎成为全球公域战略的目标。
美国近年提出“全球公域”概念,并以此提出国家安全新战略理念,具有多方面的战略考量:
为增进美国霸权合法性提供新的理论支撑。全球化和新兴国家的崛起,使得基于提供国际公共产品而主导国际秩序的“霸权稳定论”难以为继。美国近年的关切是从“霸权稳定性”向“霸权可持续性”转型,于是提出“负责任的利益攸关方”概念,赋予新兴国家提供国际公共产品的责任。更为紧迫的是,在债务负担日益严峻而挑战日益增多的情形下,如何确保新形势下美国的领导权?“全球公域”概念的提出,试图回答这个根本问题。它以“共同全球产品”(common global goods)取代“公共产品”(public goods),丰富了国际机制理论。12这相比“公共产品”而言更具有迷惑性,既要让新兴国家分担国际责任又不容许其分享全球领导权,在削减费用的同时又能维护好美国的核心利益和领导地位,从而实现“巧霸权”。
为全球化建章立制服务。近年来,美国加紧以国际法空白或灰色地带建章立制。空海一体战、太空高地、网络行为准则是典型例子。《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12海里主权、200海里资源开发权,而12~200海里之间属于经济专属区(EEZ),外国军舰有无害通过权。由于美国未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且感到无害通过权对美国航空母舰的束缚,全球公域理论于是提出海上公域的开放原则,要求经济专属区的自由航行。13美国近年在南海问题上就是这样混淆是非的。
为对外干涉寻找借口。现有国际体系,尤其是国际法,都是国际层面的。但全球问题和挑战超越了国际层面,越来越多地以全球形态出现。这样,全球公域概念的提出为美国制定新的全球规则和对外干涉找到了时代借口。比如,美国混淆南海主权争端与公海航行自由,制造中国“全球公域威胁论”,为干预南海问题寻找合法性。继白宫公布《网络空间国际战略》后,五角大楼正加紧修订其军事规则手册,确定网络袭击有可能是战争行为,使指挥官有权选择对得到外国敌对势力支持的黑客实施报复性军事打击。这就改写了目前联合国宪章里规定的自卫权,对国际法具有深远的影响。
为军事安全转型寻找新的动力。从防御层面讲,美国的军事后勤、指挥、控制系统及远程力量投送能力,日益依赖全球公域安全。以全球公域理念为指导,美国计划削减军事开支以解决严重的财政赤字问题,重点投资海洋、空中、太空、网络技术,应对“非对称性”及“反介入”军事威胁,实现所谓“减脂肪、增肌肉”的理念。从进攻层面讲,全球公域概念的提出,是为争夺战略制高点,着眼于未来国际竞争。全球公域控制是美国全球地位的保证,帮助美国通过限制其他国家经济、军事、政治的权力来削弱其对手,允许美国即使拥有很少的军事存在也可以在短时间内发动战争。同时,全球公域问题凸显,为美国军民结合技术的创新提出了时代要求,也必将刺激新的战略支柱产业的发展。
为美国的安全同盟体系寻找新的使命。美国认为,全球公域问题已成为跨大西洋同盟的重要问题,必须加紧以全球公域战略新概念塑造北约新使命,北约有28个成员国,另与50~60个国家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作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安全组织,北约在全球公域问题上责无旁贷。由于北约成员国分歧严重,美国国务院顾忌国际社会的反对,最终阻止了国防部设想的北约战略新概念中以提高全球公域稳定性、维护对全球公域的通畅,作为北约新使命的设想。然而,美欧在全球公域以及国际干预问题上存在诸多共识,差异在于全球公域的目标是控制还是分享。美国不会放弃将北约打造为“全球公域”的捍卫者的构想,甚至提出要将中国纳入全球公域的新接触政策以重振跨大西洋联盟。在亚太地区,传统美国的双边军事安全体系日益捉襟见肘,多边安全机制建设愈益迫切。美国一再重申,维护区域安全并不能单靠一个国家,而是所有利益相关国的共同责任。因此,美国也着重在亚太区域内协助友邦提升能力,并加强各项多边合作机制与组织,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全球公域概念的提出,适应了这种转型,强调为应对全球公域问题挑战,以新的伙伴同盟弥补冷战时期形成的霸权联盟体系的不足。这样,全球公域论就成为美国重返亚太的重要理论基础。
为威慑潜在对手、整合新兴力量提供新的实验场。全球公域论既包含了美国寻找新威胁的意图,也有寻找新的国际合作伙伴的动因。比如,美国一方面将俄罗斯、中国、伊朗的黑客威胁以及中国导弹打卫星计划说成是对全球公域的安全威胁;另一方面,正如打击索马里海盗行动显示的,美国也认识到,应对来自国家或非国家的全球公域安全威胁,非美国一家能为之,与新兴大国及关键国家的合作日益必要。全球公域概念服务于美国包容新兴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的“新接触政策”。俘获“支点国家”(pivotal actor),成为美国应对全球公域挑战的重要策略。
中国如何应对
纵观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全球公域思想发展经历了由“公私不分”、到“公私两立”再到“公私互容”的过程。时至今日,膨胀的万能理性与实用主义的唯我论导致了资源匮乏、生态恶化等全球性公共问题,以人类的共生关系为纽带的世界性生产方式和人内在的求生存与发展的需要,已经把全球的共同生存与发展提升到了第一位,各国利益的一致性、互联性明显增强,世界逐步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互依存网络。在这样一个时代,“全球公域”理论的兴起对于塑造共生共存的全球新秩序具有非凡的意义。
首先,“全球公域”是一个开放性的世界性公共场域,它导致了全球公共资源的大量存在和全球公共性议题的大量涌现,带来的是人类社会中各式各类非排他性公共资源的超越国家主权界限的“全球化”,而这一过程恰恰是打破时空界限的“共在化”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各种人类共有空间(公海、太空和极地)、各式人类共有资源(深海矿藏、臭氧层)以及各类全球性公共问题(气候变暖、海洋污染和太空争夺)交织互容,形成密切互动、相互依存的复杂议题网络。这一议题网络为全球化日程提供场域与情境,使生活在不同国家、地域的人们结成一种事实上的“命运共同体”。正如马克思所说:“……各民族的原始闭关自守状态则由于日益完善的生产方式、交往以及因此自发地发展起来的各民族之间的分工而消灭的愈来愈彻底,历史也就在愈来愈大的程度上成为全世界的历史。”14
其次,“全球公域”隐含了关于全球公共生活的机制设计与制度安排,通过调整行为体的成本预期、行为规则以及收益分配规范全球公域秩序。“全球公域”中存在着各式各类与全球公共生活相关的公共资源与公共议题,它们彼此并非孤立存在的,而是通过各种国际行为主体间持久的双边或多边谈判、名目繁多的国际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协议和条约等国际机制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关于全球气候变化的谈判如此,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如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如此,关于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的签约亦复如此。这使得“全球公域”隐含着一种契约性,它有助于规范与塑造“无政府状态下的国际秩序”。正如中国学者所言,“无数作为互约行为结果的无数世界性契约正以一种公共维度的力量制约和支配着这个世界,这种制约和支配迫使进入者接受一切权利和义务方面的公共游戏规则。”15
最后,全球公域的兴起标志着人类迈入自主自觉的类生活,预示着人类文明范式的变革。无论是环境全球公域中的“人类共同关切”,还是法律全球公域中的“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都预设了一种世界共生理想——资源共管、制度共建、利益共享、责任共担。这是一种可持续、非零和的关于互依互存的全球生存与发展伦理,它提倡合作式竞争、开放式共建与多元利益共享。“全球公域”表现为一种“普世但非同质的价值理想”16,为我们超越具有浓厚西方色彩的“普世价值”说提供了空间。更有学者形象地指出,“就建构世界性社会理念而言,我们需要的是‘太空船理念’而非‘救生艇船理念’。后者是引导人们危急情况下把一部分人抛入海中,以挽救另一部分人的生命;而前者则强调生死共存,福祸相依”。17尽管这样美好的思想愿景得到全体人类的认同尚待时日。
然而,另一方面,“全球公域”不仅是一客观存在的实在范围,而且很大程度上是主观建构的产物。哈耶克曾指出,所谓“秩序”,包含了“人为秩序”与“自发秩序”两个层次,前者是人们“有意图的”建构的结果,而后者则是人类生活非意图性的后果,是自发形成的。据此,“全球公域”即包含了“自发秩序”——人类共有资源与全球性公共问题的客观集合;也包含了“人为秩序”——人类对于公共资源的管理及其在全球性公共议题领域的互动网络。这两种秩序引出了全球公域概念内部存在着两对固有矛盾:一是全球公域的“公私参半”,既存在“公”的一面——全球化趋势下的跨界资源与议题的存在,又无法排除其“私”的一面——部分享有技术优势的国家寻求无主性公共资源的主导权,进而为自身霸权存在与转型寻求合法性依据;二是全球公域的“亦公亦私”,全球公域开始渗入国家的主权私域,许多原本属于主权范围之内的问题开始显露出其公共性特征,全球公域与私域的界限愈发模糊。这两对矛盾是“全球公域”理论建构中的难点,也隐含着理论的危险性,即:某些霸权国将“全球公域”异化为其“国家私域”的代言人,或者将他国主权范围内的私域异化为“全球公域”,从而为自身的新国际干涉主义寻求合法借口。上述难题与危险性频现于公海开放、网络安全以及极地争端等全球性公共议题中。如在网络安全领域,美国大肆鼓吹来自于俄罗斯、中国和伊朗的黑客威胁,并将其定义为对全球公域安全的威胁,大有打压潜在竞争对手,以塑造有利于其自身的世纪互联网秩序之嫌。
于是,如何在全球公共资源与公共问题的客观存在的基础上建构起公正合理的全球公域机制与全球公域秩序,成为全球化时代所面临的重大课题。“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确立世界领导型国家地位,建设海洋强国并非关键,关键是对包括公海在内的网络、太空等全球公域的进入、维护和掌控能力。”19因此,我们一方面要利用全球公域所带来的新契机,参与到全球公共规则制定与秩序塑造的进程中来,充分发挥全球公域的积极潜能,推动共存共生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形成;另一方面,也要警惕部分国家利用全球公域“亦公亦私”的固有属性和当今时代全球公域向主权国家渗透的可塑趋势,警惕“全球公域”被异化的趋势。这是“全球公域”思想与理论为中国的外交工作带来的现实启示。
对美式巧霸权及全球公域论,我们要以历史唯物主义态度对待,系统分析全球公域理论产生的历史合理性与逻辑合法性,同时揭穿美国所谓全球公域战略如何打着“国际公意”旗号升级为全球版本的“保护的责任”,给国际关系理论与实践带来的多方面的深远影响。
传统中国遵循“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的原则,而美国则往往是“军事未动,概念先行;外交未动,理论先行”。2011年9月发布的《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提出,“要以命运共同体的新视角,以同舟共济、合作共赢的新理念,寻求多元文明交流互鉴的新局面,寻求人类共同利益和共同价值的新内涵,寻求各国合作应对多样化挑战和实现包容性发展的新道路”。依此分析,全球公域概念的提出,凸显安全事务从地域向领域拓展,有其时代合理性基础。中国宜善加利用,规避其风险。
首先是不要盲目抵制。尽管全球公域可能对现有的国家主权观构成挑战,破坏现有国际法合作基础,并且显然有利于有能力涉入、利用全球公域的强者,但其毕竟反映出美国霸权无法主导世界的现实。美国也承认只能分享而无法主导全球公域,这为中美合作开启了全新的空间。
其次是加强中俄、中欧协作,揭穿美国军事全球化图谋。利用美欧在全球公域问题上的分歧,通过法制、外交手段,捍卫我国及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公域上的合法权益。
再次是借壳生蛋,为我所用。全球公域日益为中国等新兴国家所关切,但利益先行、能力未跟上,实践先行、理论未跟上,一直是我们的矛盾。全球公域观,激励我们更新观念、创新理论、实施战略思维转型。中国应在美国内全球公域概念尚处于摸索和争论阶段,大力倡导全球公域的包容性发展原则,增强战略主动性,适时提出基于人类共同利益的全球公域观。
中国如果去跟美国比拼维护全球公域的能力,则极有可能陷入强权零和博弈的境地。因此,我们必须赶超美国的单向度思维,从应对人类可持续发展挑战上提出更具包容性的全球公域观,超越美国的巧霸权,方能确立中国作为世界领导型国家的道统。
以海洋为例,中国的全球公域观可概括为三层面:其一是包容。太平洋足够大,可以容纳中美两国共同发展;东(黄)海足够大,可容纳中日共同发展;南海足够大,可容纳中国—东盟共同发展;印度洋足够大,可容纳中印共同崛起。其二是合作。各国通过合作共赢的方式开发海洋资源,共享国际航道安全,维护海上贸易秩序。对于有争议的海域、岛屿或岛礁,通过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方式妥善处理。其三是可持续发展。我们只有一个地球,地球上71%被水覆盖,原本一体,必须得到可持续地开发、利用。善待海洋,海洋才能善待人类。人类的可持续必须兼顾陆地和海洋,绝不能在陆地可持续发展岌岌可危时去威胁海洋的可持续发展。走向海洋的中国,没有跨海越洋去殖民他国的包袱,完全可能后来居上,以自身的海洋强国梦实现人类新型海洋文明观,唱响和平、合作、友谊、可持续发展的主旋律。
(本文系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国际公共领域理论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2BGJ038)
注释
1 王义桅:“美国重返亚洲的理论基础:以全球公域论为例”,《国际关系学院学报》,2012年第4期,第67~68页。
2 Shawn Brimley: "Promoting Security in Common Domains", Washington Quarterly, July 2010, p.120.
3 王义桅:“全球公域与美国巧霸权”,《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2期,第52页。
4 The National Military Strategy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2011, http://www.jcs.mil//content/files/2011-02/020811084800_2011_NMS_-_08_FEB_2011.pdf.
5 Barry R. Posen, "Command of the Commons The Military Foundation of U.S. Hegemony", International Security, Vol.28, No.1 (summer 2003).
6 Abraham Denmark, "Managing the Global Commons", Washington Quarterly, July 2010.
7 Gabriel M. Scheinmann and Raphael S. Cohen, "The Myth of ‘Securing the Commons’", Washington Quarterly, Winter 2012.
8 包容性全球公域观可参照笔者包容性崛起思想,参见王义桅:“超越和平崛起——中国实施包容性崛起战略的必要性与可能性”,《世界经济与政治》,2011年第8期。
9 [英]菲利普·斯蒂芬斯:“中西对垒之外的冲突”,英国《金融时报》,2011年6月20日。
10 C. Raja Mohan, "Rising India: Partner in Shaping the Global Commons", Washington Quarterly, July 2010.
11 Evan Feigenbaum, "Asia Unbound: China’s Rise and the Contested Commons", East Asia Forum, Council of Foreign Relations (August 13, 2010). < http://blogs.cfr.org/asia/2010/08/13/chinas-rise-and-the-contested-commons/>.
12 Shawn Brimley, "Promoting Security in Common Domains", Washington Quarterly, July 2010, p.120.
13 Abraham Denmark, "Managing the Global Commons", Washington Quarterly, July 2010, p.173.
1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51页。
15 袁祖社:“‘公共理性’:全球化时代人类生存之人文理念的核心旨趣”,《“面向实践的当代哲学:西方应用哲学”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第479页。
16 17 袁祖社:“‘全球公民社会’的生成及文化意义——兼论‘世界公民人格’与全球‘公共价值’意识的内蕴”,《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第4期。
18 孙兴全、简佩茹:“自由主义秩序理论与公域秩序”,《财政监督》,2011年第15期,第46页。
19 王义桅:《海殇?——欧洲文明启示录》,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258页。
参考文献
Abraham Denmark, "Managing the Global Commons", Washington Quarterly, July 2010.
Abraham M.
Denmark and James Mulvenon, eds., Contested Commons: The Future of American
Power in a Multipolar World, Center for a New American Security, January 2010,
Abraham M.
Denmark, "Asia’s Security and the Contested Global Commons", National
Bureau of Asia Research, 10/04/2010.
Abraham Denmark,
"Managing China’s Rise: A Strategic Imperative for U.S.-Europe Cooperation
in the Global Commons", GMF Publications Archive October 20, 2011
Aaron Schifrin,
"Reevaluating America’s Command of the Commons", Diplomatist,
February 15, 2011.
Barry R. Posen, "Command of the Commons The Military Foundation of U.S. Hegemony", International Security, Vol.28, No.1 (summer 2003).
C. Raja Mohan, "Rising India: Partner in Shaping the Global Commons", Washington Quarterly, July 2010.
Evan Feigenbaum,
"Asia Unbound: China’s Rise and the Contested Commons", East Asia
Forum, Council of Foreign Relations (August 13, 2010).
Gabriel M. Scheinmann and Raphael S. Cohen, "The Myth of ‘Securing the Commons’", Washington Quarterly, Winter 2012.
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 "International Shipping: Carrier of World
Trade", (2005)
Mika Aaltola,
Jonas Sipilä, Valtteri Vuorisalo, "SECURING GLOBAL COMMONS: A SMALL STATE
PERSPECTIVE", The Finnish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FIIA Working
Paper, June 2011.
Michele Flournoy and Shawn Brimley, "The Contested Commons", US Naval Institute, July 2009. Vol 135/7/1.227.
Shawn Brimley, "Promoting Security in Common Domains", Washington Quarterly, July 2010.
The National
Military Strategy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2011,
Thilo Schroeter, "Matthew Sollenberger, and Bastiaan Verink, Challenging US Command of the Commons: Evolving Chinese defense technologies as a threat to American hegemony?", BC Journal, vol.13. 2010.
曹升生、夏玉清:“‘全球公域’成为新式的美国霸权主义理论——评新美国安全中心及其东北亚战略设计”,《太平洋学报》,2011年第9期。
李广兵、李国庆:“全球公域法律问题研究”,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网站,2002年10月19日,http://www.riel.whu.edu.cn/article.asp?id=24931。
陆涛:“美国‘高人’真的在捍卫‘全球公域’吗?”, 《世界知识》,2010年第18期。
“美国告别最辉煌大外交期 全球公域体系维护更难”,《环球时报》,2010年2月17日。
“美国专家:对全球公域概念 中国认识仍不足”,《联合早报》,2012年2月10日。
王义桅:“美国宣扬全球公域有何用心?”,《文汇报》,2011年12月27日。
王义桅:“美伊会在霍尔木兹海峡开战?”,《信报》,2012年1月7日。
王义桅:《全球公域与美国巧霸权》,《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报)》,2012年第2期,第49~54页。
王义桅:《美国重返亚洲的理论基础:以全球公域论为例》,《国际关系学院学报》,2012年第4期,第66~72页。
唐双娥:“保护‘全球公域’的法律问题”,《生态经济》,2008年第8期。
来源时间:2014/10/14 发布时间:201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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