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名:《道德经》:悲天悯人的劝世之作

作者:不名  来源:中美印象


《我读老子及其<道德经>》之九

《道德经》中,老子在谈经论“道”时,还用了“常道”,“古之道”,“天道”,“天之道”等不同词语。
   
为了行文方便,从今次开始,根据老子“天法道,道法自然”之说,我一概称之为“天道”。

言归正传。
  上一篇的结尾,我是这样说的:“老子之道无法、也没必要验证,证实和证伪都无意义。我们不妨姑妄听之,探讨一下他何以苦思冥想出这么一个‘大道’,他想让人明白什么。”其实是留下了“老子何以不遗余力地鼓吹天道”的问题。
  现在,我给出答案:
  老子是先入为主,树立起一面“天道”的大旗,然后拿它说事儿——把它作为“批判的武器”,批判天下大乱、世道浇漓、人心不古的春秋之世,可谓是名正言顺。
  需要注意的是,他在谈论“天道”时,更多时候不是直截了当,而是转了道手——从第2章开始,便借着“圣人”(特指深得‘天道’之人)如何如何来说。这种情况多达27处,占81章的23%(以章为单位,圣人云云在一章之中重复出现,也按1次计算)。譬如,第2章说“是以聖人處‘无为’之事(以‘无为’的态度处理世事),行‘不言’之教(教化);萬物作(兴作)而弗始(不倡导),生(生养万物)而弗有(不据为己有),为(化育万物)而弗持(不自恃己能),功成而弗居(不居功自傲)。夫唯弗居,是以不去(功劳不会泯灭)。”与第9章的“功遂身退(——不是全身而退、真的“闪了”,只是收敛,不张扬),天之道也。”意思完全一致。如此这般,圣人的所为,践行的当然就是“天道”了。
  《道德经》中其他章节的“圣人”如何如何,也多是如此。借助“圣人”的作为来阐述“天道”,大有把“天道”人格化、以便被更多人接受的功效——因为当时的中国还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宗教,国人在超验世界迷信神和鬼,在人间则崇拜祖先和“圣人”。
  还需要明了的是,老子讲“天道”,是针对人间社会的“世道”而言,反映出他对当时社会的不满,或曰愤世嫉俗。但老先生道行特深,极有涵养,他的“愤”并不“出离”,他的“嫉”也无戾气,还透着悲天悯人的情怀,劝诫世人之意殊深——
  第60章“治大国如烹小鲜”(不翻个,即不折腾),第16章“妄作凶”;
  第77章“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第75章“民之饑,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饑。”,第72章“無(不要)狎(狭迫,挤压)其(人民)所居,無厭(堵塞,断了)其所生(生计)。”;
  第31章“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说明老子并不一概反对战争),恬淡为上。”第46章“天下有道,却(退还)走马(战马)以(用来)粪(务农);天下无道,戎马(战马)生(駒)于郊(战地荒郊——生非其地)。”第30章“師之所處,荆棘生焉。大軍过後,必有凶年。”
……
  以上引言,有对治国为政者的劝导,提醒,告诫,乃至批评,充满善意;其他就是为民请命,替百姓说话了。
  但老子还在第3章就说过“是以圣人之治,虚(空虚,净化)其(民)心(思想),实(充实)其腹(肚子,给饭吃),弱(减损)其志(心志),强(增强)其骨(体质)。常使民无知(知识)无欲(欲望)。”的话,在第65章又说“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
  如此直言不讳,当然会被世人认定为“愚民”,是在为统治者说话了。
  但陈鼓应不以为然。他辩解说,“老子这种‘非以明民,将以愚之’的主张,不能简单地把它看作是反对教人民聪明,而主张教人民愚昧。在老子这里,‘聪明’常是‘大伪’的同义语,‘愚昧’又往往是‘自然’的替代词。换句话说,他是因反对‘大伪’而反对‘聪明’,因主张‘自然’而主张‘愚昧’。”
  陈氏是精通老子的专家,其研读《道德经》也深得其醯醢之味。但如此为老子辩护,似乎牵强附会,有着强词夺理之嫌,令人难以接受。
  众所周知,“愚民”有两解:一是名词,指愚昧之人。二是动词,指使人愚昧。
  使民“无知无欲”,近于使之“无脑”——不会思考,不辨是非,没有主见,人云亦云。进言之,脑子空空如也,如同一张白纸,就很容易被他人灌输什么就是什么,诚所谓“‘进’朱者赤,‘进’墨者黑”是也。人活到“无脑”地步,也就完全丧失了自我的独立人格,被“驯服”,被“奴化”。
  况且,“聪明”与“大伪”,“愚昧”与“自然”,并不“同义”,正是可用“风马牛不相及”来形容,怎可相互“替代”!
  其实,我们没必要“替古人担忧”。老子的“愚民”,乃是受到历史的局限,这在两千多年前的中国,不足为奇。
  孔子不是也说过“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百姓只能按照要求去做,不需知道为什么。)”这类“愚民”的话么?
  也曾有人为他辩解,玩的是文字游戏,把该句断成了“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意思是说,“百姓同意,就让他们按照要求去做;不同意,就让他们知道为什么这样做。”如此这般,孔子又成了主张并践行民主的大圣人了。
  但这样的辩解,顾此失彼、不能自圆其说的是,孔子还说过的“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和“唯上智与下愚不移”的话,已经坐实了他的“愚民”思想,推脱不了的。
  商鞅则更甚,干脆把百姓当作了耕战的活工具。变法前,他认定“夫民不可以虑始,而可與樂成。”与孔子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如出一辙;对他的变法,百姓说不好不行,说好也不行,他都给予了严厉的惩处。
  到了李斯,这位大秦国的丞相,不仅对“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有着深切体会,还深刻认识到“民智”危害社会稳定,危及政权安全。因此,他不但把矛头对着百姓,更是瞄准了“士”和“诸生”;“愚民”的办法更彻底——烧书,禁言也更严厉——杀无赦。
  看看他的建言吧:“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工农,士则習法令。今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乱黔首。人闻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誇主以為名,异趣以為高,率羣下以造謗。如此弗禁,則主勢降乎上,黨舆成乎下。禁之便!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有藏<诗><书>百家語者,皆詣守、尉雜燒之;偶語<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种树之书。欲學法令者,以吏为师。”制日:“可”。
  上述这篇话,比起马基雅维利对政治的理解和认知,老道和深刻不知凡几。
  总之,除了道家,儒家和法家也把“愚民”作为治国理政牧民的不二法门。
  诸子(墨子还好)如此对民,说明中国古代的精英,无论是人在庙堂还是身在江湖,也无论他们得意也好落魄也罢,都自视甚高又好为人师:对百姓,他们也哀其不幸,所以也为他们说话,但骨子里是看不起“民”这个乌合之众的;在他们的潜意识中,多少也有着帝王“愚民”的思维,而且敲锣边、出主意、出手也更狠。正是这些原因,才使得我大中华帝国,从大秦到大清、在“走向共和”之前的两千多年中,多次换汤不换药的改朝换代,不过是老戏码的重新编排演出——治世与乱世轮替登场,百姓过着鲁迅所说的两种日子:要么做稳了奴隶,要么想做奴隶而不可得。
  但历史的重复,不能成为老子第16章所说“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的佐证。因为,此根非彼根——譬如治民之术,已经与时俱进了。

来源时间:2021/11/22   发布时间: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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