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志東:通过抗戰時期山西平定等地若干实例看所谓「漢奸」

作者:郝志東  来源:

文章原标题:附敵圖存的倫理困境:基於抗戰時期山西平定等地若干「漢奸」案例的考察[1]

摘要:長期以來,對抗戰中「漢奸」群體的研究往往遵從黑白分明的道德評判標準,對漢奸群體構成的多元性,尤其是他們作為附敵圖存者所面臨的倫理上的困境未及深入分析。有鑒於此,本文將首先試圖釐清與日本侵略政權合作的人群的多元身份,以及學界對他們作為「漢奸」、合作者、抑或附敵者的身份界定問題的討論。在地方史料、社會學訪談資料、日偽機構檔案,以及相關親歷者的回憶資料上,力圖揭示這些附敵者在身份認同與生存策略選擇問題上的複雜考量,以及更重要的,在道德倫理問題上面臨的兩難困境。最後我們試圖為這種附敵圖存的倫理困境提供一種基於歷史社會學的解釋,以期對所謂「漢奸」或附敵者的複雜身份和他們所切實面臨的生存倫理困境能夠多一些「同情之理解」。

關鍵詞:附敵者、漢奸、倫理困境、抗戰、山西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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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在一般的影視、文學作品與新聞宣傳中,還是在社會學、政治學、歷史學等學術性研究中,與侵略戰爭的發動者進行不同程度地合作、協力、或發生非抵抗性關係的人群,往往都會被不加甄別地冠以「漢奸」二字,以示後來者對其道義上的譴責與批判。然而在絕大多數學術或非學術性討論中,論者往往會忽略一個前置性問題,即所谓的「漢奸」到底是些什麼樣的人,他們何以選擇成為漢奸,他們又到底做了些什麼事情,有哪些行為,等等。對此,我們往往並不完全清楚。本人對山西省平定縣的抗戰、內戰與土改的研究中發現,在平定鄉村的巡邏隊伍中,通常只有五到六個日本軍人,偽軍則多達20人,此外還兼有警察局的人員若干。這些偽軍和警局的人是服務於日本佔領當局的中國人,但通常被中國人稱為「漢奸」。在日軍在平定造成的幾個大屠殺慘案中,他們不但為日軍帶路,甚至更直接參與其中。[2]張同樂的研究發現,侵華日軍在華北造成的眾多慘案中,常有偽軍與漢奸在充當幫凶,他們不但是眾多重大慘案的參與者與製造者,而且其狡詐、凶殘之程度並不亞於侵華日軍。[3]

然而在這些「經典」的漢奸形象之外,尚有大量形形色色的被冠以「漢奸」之名的其他人群。他們有些是在日本佔領當局手下做事的普通職員,又或者是出於對日軍報復的恐懼而放棄為抗日武裝提供支援的普通民眾。他們與敵人的合作顯然是為求生存而不得已為之,也並未像偽軍那樣直接殺害同胞。換言之,在抗戰時期,大量直接反抗之外的日常生存景象往往被有意無意地忽視,且這些「抵抗」之外的生存策略往往多被認為道義上有缺陷或於民族氣節有虧。本文的研究即希望關注這類為圖謀生存而被迫服務或依附於侵略者的群體,尤其是「漢奸」羣體的身份複雜性以及其附敵圖存的生存策略所面臨的諸多道德倫理上的困境。極而言之,若只有附敵才可在嚴酷的戰爭環境中獲得生存的機會,否則便將直面犧牲與死亡,他們將會作何選擇?如果不得已選擇附敵以圖存,那麼他們又將如何面對國人對其甘當「漢奸」的道德指控以及其內心中對「附逆」的自譴呢?

有鑒於此,本文將首先試圖釐清與日本侵略政權合作的人群的多元身份,以及學界對他們作為「漢奸」、合作者、抑或附敵者的身份界定問題的討論。不同於既有研究多從日軍當局、抗日武裝、地方精英與實力派著眼的自上而下的分析視角,[4]在以附敵者這樣相對價值中性(value neutral)的界定基礎上,我們將整理從山西平定縣搜集到的地方史料、社會學訪談資料、日偽機構檔案,以及相關親歷者的回憶資料,並著重分析其中若干較有代表性的附敵者案例,以揭示他們在身份認同與生存策略選擇問題上的複雜考量,以及更重要的,在道德倫理問題上面臨的兩難困境。最後我們試圖為這種附敵圖存的倫理困境提供一種基於歷史社會學的解釋,以期對所謂「漢奸」或附敵者的複雜身份和他們所切實面臨的生存倫理困境能夠多一些「同情之理解」。[5]

一、漢奸、合作者、附敵者及其倫理困境

根據王柯的研究,「漢奸」一詞的流行始於清代,具有極強的民族主義氣質,近代以來逐漸成為一種「想象中的單一的民族國家話語。」[6] 面對類似「漢奸」這樣的道德譴責與倫理困境,早在1000多年以前,當過平定刺史的金代人趙秉文(1159-1234)就已經就類似問題發表過一番言論,並有自己的實踐。他說生在一個被外族統治的時代,人們只能接受權力,別無選擇。第二,文人學士們為了減少壞人對社會所造成的傷害而與壞人合作,那是合乎道義的。第三,文人學士們只要堅持道統(普遍價值與個人德行)和文統(精通文史哲詩歌書法等)的統一,能夠找到自我,是可以和權力合作的。明末清初的洪承疇(1593-1665)降清的時候也是做著同樣的考慮。類似洪承疇這樣的人被史書稱作「貳臣」。[7]

儘管在不同歷史時期,「漢奸」的指涉對象與意涵均有區別,但在抗戰時期,「漢奸」一詞的所指基本上可以被歸類為「投靠外族或外國侵略者,甘心受其奴役,出賣祖國利益的人。」[8]值得注意的是,卜正民(Timothy Brook)在他對抗戰時期江南幾個淪陷城市中的「投靠外國侵略者」的群體的研究中並未直接使用這個稱呼。[9] 根據他的研究,二戰時期法國政府方面往往使用「合作」(collaboration)一詞來界定自身與德軍佔領當局的政治關係,因而在其後的研究者看來,類似這種「合作」的關係是有貶義的。而在中文中,「合作」或者「合作者」基本是中性的,且多少暗含一種合作雙方地位的相對平等。英文中的「合作」(collaboration)也往往是中性的。儘管如此,和敵人合作,在所有的文化語境中畢竟都會被認為是不道德的,所以所謂「合作」實際上仍是有貶義的,只不過沒有像「漢奸」那樣非黑即白。或許對卜正民的「合作」的更好的理解應該是將其意譯為「附敵」,這樣解決了「合作」通常沒有貶義的問題,也比較形象地描繪了所謂「合作」的真實情況,即淪陷當局對佔領者的依附性地位。

當然,基於不同類型與來源的史料,本文可能會將兩者混用,但是我們需要注意這其中的複雜情形。卜正民認為合作者或者附敵者的情況是千差萬別的。的確有人是助紂為虐的,而另外一些人的合作則是由於形勢所迫,為了養家糊口,需要一個工作。[10]正如我們在下面要討論的,還有一些人合作的原因可能也的確是想減輕侵略者對中國人的傷害。至少可以說在實際「合作」的過程中,他們也是做了一些幫助被侵略者的好事的。

卜正民研究的是江南五城:嘉定、鎮江、南京、上海、崇明,而且主要是地方精英。本文的研究對象則集中於華北地區的山西平定,尤其是這裡的「小人物」所面臨的生存抉擇。由於敵偽檔案現在沒有開放,我們只能根據有限的書面資料,比如回憶錄的材料,以及訪談得到的材料對這個問題做一個基本的考察。我們至少可以問與卜正民的研究所問的同樣的問題,即這些「附敵者」背後的千差萬別的生存境遇與抉擇。其實,漢奸形象的模糊性與漢奸身份的多歧性在抗戰時期的華北鄉村體現得尤為明顯。在姜文導演的電影《鬼子來了》(2000)所講述的1945年華北村莊掛甲屯發生的故事中,農民馬大三面對突然被神秘游擊隊員交代的看守兩名俘虜(一名日本軍官,一名中國翻譯)的任務,從一開始的秘密看押,到後來決定殺掉二人,再到最後因能夠換來糧食而將二人交還日軍憲兵隊,角色經歷了是否當「漢奸」的反復掙扎與抉擇。

最後值得申明的是合作者或者附敵者所面臨的倫理困境。在戰爭環境或戰爭狀態下,維持基本生存的需求一般被認為是合理且正當的。如果為此不得不與敵人合作,或不如此便無法生存,雖然仍然可能會遭致民族主義者的非議,但基本上是可以得到多數人的同情乃至理解的。另一方面,如果附敵行為的性質大大超過維持必要生存所需(儘管往往仍以維持生存為名),即通過附敵行為大量獲取私利或狐假虎威地濫用權力,則往往會被一般民眾認作是令人厭惡的「漢奸」。但問題在於,如何判斷附敵圖存者是為謀求私利而為之,還是為保生存而不得已為之?其間模糊的衡量界限往往是造成附敵者倫理困境的最大根源。

附敵的另一倫理困境在於,近代「民族國家」概念形成後,向異國的投降及與異國的合作相較於傳統王朝時代的民族間合作而言,無疑更具有敏感性。[11]在國共內戰時期,大批國民黨官員和軍隊人員向解放軍投降,比如傅作義帶領五十五萬大軍向解放軍投降或者叫做起義。站在共產黨的角度,這是合作。站在國民黨的角度,這是附敵,只不過這裡的合作或者附敵的對象是中國人對中國人,而不是中國人對日本人。但是如果不考慮民族主義的因素的話,合作的本質是一樣的。而且這種「合作」或者「附敵」是一種通常在所有人類史上都有的、不得不服從當時的政治權力的社會行為。[12]因此,在漢奸、叛徒、賣國賊等語境下的實際情況往往是非常複雜的。歷史學家、社會學家們應該設法描述這種複雜性,而不是簡單地歸納為非黑即白,用好∕壞、正義∕邪惡的二元書寫了事。

二、形形色色的附敵者:平定等地的例子

從我們能夠搜集到的資料來看,平定等地的附敵者至少有以下幾種情況。第一,底層「漢奸」,即幫助日軍到村裡掃蕩並指認抗日人士使後者遭到殺害的人。我們還是將他們稱作「漢奸」,但是加了引號,因為我們只是從單方面的材料中獲得對他們形象的認知與描述的。第二,參加了似乎是和日本人合作又似乎是抗日的部隊,如國民黨13支隊的人。第三,被俘的八路軍文藝隊員。第四,所謂的「兩面村長」那樣的人,即白天是為日本人服務的維持組織,晚上則變成八路軍領導的抗日組織。第五,有一定社會地位和政治職位的附敵者,如縣長、省長等,類似於卜正民筆下的地方精英。下面我們將逐一分析這五種情況。

1. 底層「漢奸」或者「偽軍」

1941年12月3日,日軍突襲辛莊村,中共平定路北四區的區長岳勇(原名張步瀛)因被漢奸指認而被捕。漢奸中有一人是河底村的魏雲華,另一人是籍貫不詳的楊冒忠。[13] 岳勇出身於岳家莊的殷實人家,之前是村裡的小學教師。1937年他參加了山西省國民兵教導團,並加入了犧盟會。[14]1937年4月或5月參加共產黨,1938年創建了中共岳家莊支部,擔任了支部書記,後又任四區區長,組織了各種抗日活動,包括破襲日軍的交通、通訊等。岳勇被捕後在萬子足村被敵人灌辣椒水、壓槓子、拿繩子吊到樹上燒、灌涼水,受盡各種刑法。敵人要他投降,但是他寧死不屈。敵人把他的老父親、老婆、孩子都叫來,但是岳勇說不認識。結果他的四肢被用釘子釘在門板上,但他仍然高喊「打倒日本帝國主義」!日軍當局最後用錘子砸他的腦袋把他打死。[15]從官方編纂的記載來看,這無疑是一個被漢奸出賣的抗日英雄的悲壯故事,但出賣岳勇的魏雲華、楊冒忠兩名漢奸的具體情況,尤其是他們選擇出賣抗日者的動機卻在這一故事中湮沒無聞了。

從有限的史料記載與口述訪談資料來看,更多具體的漢奸事例主要是集中在他們出賣抗日革命隊伍的叛徒行為以及「狐假虎威」地代日軍施行基層統治這些方面。1938年5月,八路軍129師工作團到平東幫助整頓黨組織,開闢抗日根據地。中共平東工委改稱縣委,機關駐娘娘廟村,設秘書、組織部、宣傳部。當時西郊村王廷貴應徵在平東縣委當通訊員。1940年7月,平東縣抗日政府的縣長唐世榮調遼西工作,但隨後即回到平定城投敵叛變。官方記載的說法是其經不住「艱苦抗戰」的考驗,但具體的叛變動機不得而知。隨後投敵的還有縣警衛隊隊長王文富、公安局長王道三、自衛隊總指揮張振寰、司法科長霍世凱、二區區委員兼農會主席史俊明,以及李萬福、郗駱駝。在平東縣委當通訊員的西郊村民王廷貴也隨唐一伙投敵。這些人叛變後寫信給抗日幹部家屬,勸他們叫兒子、丈夫脫離抗日政府,離間抗日幹部之間的關係等。這使得當時的抗日根據地縮小到只有石門等十幾個村莊,幹部和武裝部隊減少了許多。霍世凱、史俊明等人由於和敵人合作,使得不少抗日村民被捕,也因此,他們後來都被中共抗日政府處決。[16]

與此同時,與王廷貴同樣來自西郊村的郝長財、趙玉堂作為中共領導的抗日武裝隊伍幹部,卻曾多次出其不意地捕獲同村王廷貴等投敵漢奸,收繳漢奸槍支彈藥,補充縣武委會武裝設備。他們還警告這些漢奸,多做有益抗日的事情,如死心塌地效勞日寇,決無好下場。霍世凱投敵後任日偽軍保安隊大隊長,時常帶領日偽軍下鄉,搶劫糧食,搜刮民財,在地方社會上引起不小的民憤。[17]

儘管上述有名有姓的附敵者似乎死心塌地在為侵略者服務,但多數参加了皇协军或者伪军的人的立場與作為卻較為模糊。他們中的大多数是普通的农家子弟,很多人身在曹营心在汉,有的甚至是暗地里在为八路军做事的。1943年,日偽軍抓鄉村青年編制日偽軍19團(年齡都是十九虛歲,十八週歲者),增強實行三光政策的力量。西郊村青年郝慶田(當時已加入抗日隊伍)、郝守中、郝希堯、王明成等4人被徵入十九團(時稱皇協軍)。十九團大部份成員為農民子弟,他們大多是被強制要求加入的,因而不少青年在集訓中選擇逃跑。其中,王明成被徵集後第三天逃回家中,到天津染房打工。郝慶田則受中共地下黨組織的委派,一直在19團任班長,其兄郝舜田當時已經參加皇協軍幷任要職,居住在平定城。郝慶田借此關係探得敵人內部情報,常以執行公務之機,回村通風報信。由於日軍內部有人偷賣子彈,他還藉機暗地裡為八路軍倒買子彈。由此可見,「漢奸」中也有暗中支援抗日的「地下黨」。

然而,這種地下黨的身份由於長期不公開,往往很容易受到「漢奸」的指控。1949年後,郝慶田曾任石家莊市第二監獄監獄長。文革時期被打為漢奸特務進行批鬥,幷撤銷其黨內外一切職務。1967年,西郊村四隊社員郝玉寶等人在拆除郝進田院前一座小場院門樓時(當時大門被賣與集體修飼養場做大門用),在門樓叢棚內發現一張紙,上面有秦司令秦基偉之印章和平東縣政府敵工科科長周良善之印章。紙張上書寫的內容是派遣郝慶田打入敵人內部去的命令文字。當時郝慶田把此證拿回家後交與其嫂嫂,其嫂將此證藏在大門外的場院門樓的叢棚內。郝慶田鄰居趙玉堂抗戰時期是平東縣政府武工隊隊員。他看後將此證給郝慶田寄去。郝慶田把此證交給文革組織。文革組織見此證後,經鑒別為實證,免除了對郝慶田的批鬥,幷恢復其工作。[18]

多虧有了碰巧發現的「證書」,否則一個暗中抗日的地下黨就要被戲劇性地以附敵「漢奸」的罪名遭到無盡批判了。由此可见当时附敌者的复杂情况,尤其是「漢奸」中大量隨波逐流、甚至是潛伏其中暗中抗日的不同角色。而相較郝慶田而言,西郊村民郝占祥的故事则更具有悲劇性色彩。[19]

如前所述,1940年5月,平東縣政府縣長唐世榮叛變革命,縣政府一些成員也隨之投敵日本。郝佔祥倒賣子彈的事也被投敵漢奸告密。洗馬堰村的小老虎(小名),日本人入侵前曾在西郊村村東糖廠打過工,熟悉西郊村地形幷認識西郊村不少人。在東縣政府活動時,他常去郝佔祥飯鋪作客。受日本人之命,他帶領四名漢奸將郝佔祥騙出家中,說有事找他商量。走出村外,郝便被五花大綁押回平定。之後一直活不見人、死不見屍。

在皇協軍的這次抓捕中,村民郝永瑞(小名貴生)也被抓。此人能說會道,是一位有文化、有素質的知識分子。他為人厚道,在鄉鄰中說大事了小事,大事能化小、小事能化了。他和在日本紅部當便衣隊隊長的吳明雄是知己之交,要好的朋友。當時村裡人認為貴生有這樣得力的朋友在敵人內部,肯定有救。但遺憾的是,沒過多久便傳來噩耗,貴生和郝佔祥一同被日寇裝入麻袋燒死在陽泉油婁溝。究竟貴生犯了皇軍哪一條法規,在人們心中一直是個疑團。也有人懷疑同郝佔祥案件有關,或者是知己朋友吳明雄知底告密,還是另有其它反日嫌疑。總之,貴生之死成為疑案至今。[20]

郝佔祥早在1939年便把他13歲的兒子郝福勝送到東縣政府當通訊員。郝福勝1941年參加了中共秦基偉部隊,養子姚世忠1947年參軍,犧牲在臨汾戰役中。因此解放後,郝佔祥的家人毫無疑問地屬於光榮的軍屬、烈屬家庭。然而在其他平郊村民眼中,郝佔祥卻始終是一個被另眼看待的閻錫山馬警,只因他在日軍全面侵華前曾在閻錫山政權下的平定縣做過馬警,負責平定東磛石村至柏井沿路稅收徵費事務(因每日騎馬外出收稅,故稱馬警)。在對西郊村民的訪談中我們了解到,「在人們心目中,他是一個賺錢的商人。」[21]可見在基層社會民眾與官方之間,存在著不小的忠/奸認知差異。

無論如何,從平定縣來看,所謂「附敵」的底層老百姓的情況的確很不相同,既有助紂為虐的,也有暗中為共產黨八路軍服務的。作為一個群體,他們的黑白並不總是那麼分明。

2. 國民黨的13支隊

國民黨的13支隊到底是一種什麼樣的隊伍,至今仍然不是非常清楚。不過從僅有的一些資料來看,他們本來是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一個部分,只是後來國共反目,被八路軍消滅掉了。1938年6月3日,八路軍第129師政委鄧小平和冀西游擊隊司令楊秀峰,在河北的元氏縣,與國民黨第13支隊(也即冀察游擊第四縱隊,河北民軍的一個部分)司令侯如墉和河北民軍第二民軍區司令喬明禮舉行了冀西聯席會議,就制止摩擦與共同抗日的議題,在組織、後勤、軍事行動等方面達成三項協議。同年底,他們共同策劃並實施了一次正太路和平漢線的破襲戰。這被認為是國共等各團體緊密合作、聯合抗日的一段佳話。[22]

也正是在這個時候,平東縣縣長高九成叛變了共產黨,參加了13支隊。[23]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平東縣縣長高九成,帶領政府及游擊隊中部分骨幹分子投靠國民黨13支隊,抗日游擊隊被迫解體。西郊村青年李文玉是平東縣游擊隊骨幹隊員(文書兼指導員),也隨高加入國民黨便衣特務隊。據說當時的國民黨十三支隊已暗地投靠日本,是一支效忠日本的漢奸隊伍。日軍一次突擊行動中,十三支隊的幾個隊員曾帶領日軍到神峪村抓捕了九名村裡抗日骨幹領導、積極分子。其中兩名骨幹分子被捕後被打死。(郝玉寶敘述父親講的故事。)國民黨十三支隊多次秘密幫助日寇鎮壓抗日力量。投靠國民黨十三支隊的部分隊員由此逐步認清了十三支隊明是抗日、暗是親日的面目。這一次突擊行動後,李文玉便回村隱藏,從此沒有參加任何組織。

高九成等脫離共產黨加入國民黨的13支隊,是在國共合作、共同抗日的大背景下發生的,從抗日的角度而言,這一行為似乎並不涉及成為「漢奸」的問題。不過後來國民黨和共產黨嫌隙漸生,最後13支隊在1940年被劉鄧的129師消滅,不免令人慨歎。[24]當然,不可否認的是,我們訪談搜集到的村民的回憶也談到13支隊有投靠日本人的行為。

此外,趙瑞雲在回憶平東抗日時說,高九成拉著武裝部隊投靠了13支隊,被編為特務團,高任團長,在平定與井陘接壤的地方,以抗日為名,搶掠、綁票、逼糧、逼款、逼鞋。共產黨的抗日政府多次試圖與其團結抗日,無果之後,於1939年將其殲滅。高九成被俘後在黃安村自殺。[25]究竟是國共的摩擦還是抗日與附日間的鬥爭,亦或是兼而有之,我們似乎很難得出非此即彼的答案。

綜上所述,13支隊的性質很難確定,也許前期與後期不同,也許本質上就很模糊。總之看來是一個矛盾的集合體。

3. 被俘的八路軍文藝隊員

李裕琦是昔陽人,八路軍文工團成員,在1941年8月的百團大戰中,在卷峪溝(山西昔陽縣)與其他演員一起被俘。由於李裕琦有藝術天賦,日本人讓他在陽泉組織起來一個隸屬於新民會的和平劇團,自任編劇、導演、演員。他編的第一個劇是由日本著名童話改編的「活人形」。劇團有演員50-60人,包括當時山西著名演員筱桂花、南玉英等人。該劇轟動一時,除了在陽泉、平定演出外,還到石家莊、榆次、太原等地巡回演出。劇團在1943年因經費等問題自行解散。[26]

這裡還有一起被俘的八路軍文工團的女兵張玉芝的故事。她也參加了這個劇團,並和劇團里的日軍宣撫班的成員發生了戀愛關係。當時這個劇團雖然隸屬於新民會,但是直屬於宣撫班管轄。當時犬飼光男和田村太次郎都是這個宣撫班的成員,犬飼則是直接管理和指導這個劇團的領導。戰後他們都寫了小說,描寫了在陽泉發生的這些故事。他們都說小說是建立的真實事件的基礎上的,只不過張玉芝在故事中的名字叫張澤民。犬飼在他的回憶錄中提到,宣撫班活動的範圍包括娘子關、太谷、遼縣、盂縣等地,這個有多名原八路軍文工團的成員參加的劇團(和平劇團)賣票演出的地點是太原、榆次、陽泉,巡回公演在平定、昔陽、遼縣、盂縣。[27]

田村的小說《肉體的惡魔》(1946年)描寫了「『我』從被俘的張的充滿輕蔑和敵意的眼神中讀懂了那是『作為人對戰爭本身的根源性罪惡的否定』的表現,感受到『像命運般的嚴肅的衝擊』,暗戀上了她」。[28] 但是張一直採取反抗的態度。這時候犬飼(在小說里叫猿江)也喜歡張,於是田村和犬飼就成了情敵。結果一次犬飼因為一件小事打了張,田村便乘虛而入,和張發生了親密的關係。這個故事在犬飼的小說《被破壞的女人》中也有描述。[29] 根據田村的描寫,

張苦惱於自己和侵略軍的士兵談戀愛,而「我」卻對於因為自己讓張苦惱感到無上的喜悅並沈溺於這種關係。張曾經有一次打算逃亡,「我」將槍口對準了想要逃亡的張,她察覺到後又返回了,哭著向「我」道歉。[30]

儘管這是文學故事,但是其創作原型是真實的。我們在這個故事中還是看到了張的無奈,不屈服,尤其是她和宣撫班的日軍發生了戀愛關係這件事,對她是否就此成為了「漢奸」所造成的極大心理壓力與道德倫理困境。在遵從本心與遵從道德約束的兩難之間,「漢奸」成為了李裕琦與張玉芝這樣的女性所不得不面臨的「達摩克里斯之劍」。

4. 兩面村長等

平定縣「兩面村長」的情況也很普遍。不過我們先來看平定的鄰縣盂縣的情況。到1942年6月,盂縣的行政村中有親日政權282個,抗日政權236個,有親日、抗日雙重政權的村莊達到202個。[31] 村民們認為雙重政權是必要的。「因為日軍不加區別地燒毀村裡的財產、殺害村民,所以還需要保護村民的傀儡政權」。[32] 這兩套人馬白天對付日軍,晚上對付共產黨。通常白天的村長和晚上的村長商量著如何對付雙方的要求。除此之外沒有別的辦法。[33] 南二僕受到日軍的性暴力而後逃跑,但是日軍將她只有10歲的弟弟的雙手拴在馬鞍上,拖著他跑,拖得渾身是血。結果是在南頭村維持會長南存年的求情下,弟弟才幸免遇難。[34] 楊時珍的哥哥楊時通就是為了從日軍手中保護村民的生活才不得不擔任了維持會的會計。但是他(後來的)妻子及其妹妹就被闖到家中的日本鬼子強姦或者拉到炮台強姦。就是他們自己也經常被漢奸打,因為不是總能滿足日軍的要求。[35]

還有的時候是村長副村長一套人馬,白天維持日本人,晚上維持八路軍。他們被稱為「兩面村長」。但是這些人的結果不一。河東村的村長李春富後來平安無事,但是副村長冀光連則被當作漢奸處死了。[36]

而且這種情況在平定的農村也很常見。西郊村的村長郝崇孝就是既要服務日本人又要服務八路軍,結果在除奸反特時被處死。盂縣的楊時通抗戰之後先是參加了八路軍,後來又參加了閻錫山的軍隊,1949年之後在太原當工人,在揭發反革命運動時逃到內蒙,結果被人告發,判了反革命,坐了五年牢房。1968年回到河東村,被當作五類分子監督勞動改造,一直到改革開放後才能安心生活。[37]他的情況很像西郊村的王廷貴。我們還可以舉出更多的例子。

其實不少人是既做壞事也做好事的。盂縣進圭社的高成遠,一方面為日軍找女人,一方面又將其中一個救了出來。[38] 有一次萬愛花和幾個男人一起被拉出來,要殺死。結果親日村長高銀鎖的父親跪求日軍,說,「別殺她,她還是個孩子,放過她吧!」她當時只有13歲。翻譯將此話翻譯給日軍隊長聽,然後他才收起刀來。萬愛花說高大爺和翻譯是她的救命恩人。[39]

上面這些人包括那些兩面村長是漢奸嗎?或許在他們的眼裡,維持地方社會的生存才是最大的道德倫理,而非抗日英雄/附敵「漢奸」的國家倫理。

5.日偽政權的官員

馮司直(1884-1952)是淪陷時期山西省的偽省長。[40] 馮是平定南坳村人,清光緒29年(1903年)舉人,山西大學堂西學專齋畢業,後赴日入明治大學政治科,讀法治與教育專業。清光緒33年(1907年)歸國返鄉,任平定勸學所所長,後任平定中學堂教師、教務主任,於1913年周克昌[41]離任平定中學校長、赴任國會議員之後任平定縣中學校長。民國7年任山西省公署教育科長、山西省教育會長、民國17年任天津市政府秘書長兼社會局長,後任山西省教育廳廳長兼國民師範學校校長。日本佔領時期曾任山西省長。1949年被政府關押,1952年死於獄中。

1939年,馮司直響應汪精衛「和平救國」的號召,接受山西省公署的邀請組織成立山西省和平促進會。該會會長由高時臻(原山西大學校長)為委員長,馮司直為副委員長。馮司直還兼任山西新民報社社長,屬省署宣傳處領導。1943年原省長蘇體仁轉任北京特別市市長,馮司直任山西省省長。任瑞祥的文章提到的馮司直的主要罪行是「掠奪」敵戰區糧食24萬噸,「為全省年產量總數的四分之一」。[42]另外馮司直還擔任了由日偽山西省公署警備處擴大改組成立的山西省保安隊司令部司令,組織成立了山西省「剿共」委員會並兼任該委員會主任委員。

但是與此同時,馮司直也和閻錫山合作,在五台、浮山、安澤、交城、沁縣安排閻錫山派來的人當縣長,並和他們的上司、相關的幾個道尹說,對這些縣要網開一面,道里給各縣的公事可以照發,但不催辦。另外這幾個縣的保安隊長和警察所長也都要換作閻錫山的人。馮司直還囑咐道尹們「不要向外亂說」。[43]這或許未嘗不是一種與虎謀皮、曲線救國。當然我們還沒有看到馮司直自己對這段歷史的說明,所以上述判斷只能說是根據已發生事實的一種猜測。或許正是因為如此,閻錫山才沒有將為日本人做事的中國人處以極刑,並說無論是留下的還是出去的,都是愛國的。閻錫山並為此受到蔣介石的批評,說他懲治漢奸不力。

馮司直的前任蘇體仁似乎也是同樣的策略。蘇體仁曾經在東京高等工業學校(現在的東京工業大學)留學,1938年6月山西省公署成立時為委員長/省長,直到1943年馮司直接任。一次在和日本記者的訪談中,他說「希望也給省政府、縣政府稍微一點自由的行政權」,「希望由支那的巡警擔任部落的治安」,「希望真正地別將日支共榮僅僅掛在口頭,而是要付諸現實」,「希望在運城的制鹽上不要奪走地方人士的個人事業」,「不要奪走人們的職業,而是愛撫他們」,等等。青江舜二郎說,在蘇身上「有山西人特有的頑固,即使是日本方面的要求,只要自己不滿意就明確拒絕。軍閥對他的評價是『很難打交道,真是沒招』」。[44] 毫無疑問,這是與虎謀皮。我們還沒有看到蘇體仁幹了什麼壞事的資料,但是對他的評價不能一概而論則是肯定的。

在日偽政權內部也有不少暗中抗日或者和日方摩擦的人士。山西省警務廳長官趙廷英等和警務廳顧問河村勝一摩擦頗多,結果在1942年被以懷疑持有大煙以及「反滿抗日」而被判入監五年。繼而日本憲兵隊還在太原政府機構內逮捕100余人,其中10人被拷打致死。[45]從山西基層警務人員構成情況來看,由於多是地方上的地痞無賴,或被日軍抓壯丁而強制征召的,因而其中對日軍當局心存不滿者並不在少數。[46]

一個紀實文學描寫了當時的縣長陸耕禮(燕京大學土木系畢業),說他身在曹營心在漢,所作所為不出格,較受平定民眾的愛戴。在一次南關外的流杯池的日語培訓班開學典禮上,他說,「日語大家一定得學好,不管怎麼說,學點知識不是壞事。不懂日語,日本兵打了你,你連一點罵他反抗他的話也不會說。那不是白吃虧了嗎?那不是和挨打一樣嗎?」當時主席台上坐著的一個日本軍官,是個中國通,對此說表示不滿,向陸提出了抗議。幾次摩擦之後,陸心灰意冷,幾次提出辭呈,但未獲批准。只能在家裝瘋賣傻,連馮司直來拜訪希望請他出任山西大學西齋學校校長,他都還在裝瘋,馮也只能悻悻而去。[47]

平定縣宋家莊三槐堂的王家族人王象復當時也曾為日本人服務,做過公安局長、縣長等,也的確做了些好事:

當時日本的戰線拉得很長,兵力緊張,希望招降閻錫山。閻錫山和日本人秘密談判,日本人給閻錫山槍炮,讓出一些縣城給閻錫山,並讓閻錫山派一批幹部到日佔區的幾個縣城。在閻錫山鼓吹的曲線救國的蠱惑派遣下,王象復到文水,交城兩縣,先後任日偽縣政府秘書、公安局長、縣長。自己認為是在曲線救國,並且也努力保護百姓。一次抓壯丁,一個老婆婆找到王象復,說自己的兒子被抓來了,是獨生子,求他幫忙。他設法把她的兒子放回去。抗日戰爭勝利後,他被當成日偽人員。共產黨審查他時,沒有發現他的惡行,找到那個老婆婆還為他說了不少好話。王象復最終沒有受到嚴厲的懲罰。[48]

這裡的回憶和上面任瑞祥對馮司直的回憶是一致的。顯然閻錫山也試圖曲線救國,馮司直、王象復都是閻錫山佈置的棋子。和上面我們描述的其他情況一樣,很難說他們是非黑即白的漢奸。

6.附敵者問題的複雜性

在上面這些例子中,除了盂縣的幾個例子之外,平定路北河底村的魏雲華與楊冒忠是什麼人?平東縣長高九成、唐世榮、司法科長霍世凱為什麼叛變投敵?國民黨的13支隊也抗日了,但是他們主要的問題是和八路軍搞摩擦,還是和日本人相勾結?隨著唐世榮投敵的西郊村人王廷貴、郝龍、李萬福、李萬榮、劉全奎被武工隊警告要多做好事,不要做壞事。那麼,他們幹壞事了嗎?幹好事了嗎?郝龍和李萬榮在1947年的除奸反特中被刀剮死,名義上是因為漢奸的原因。但是實際控訴郝龍的內容是家庭暴力,至少這是被訪者所記得的內容。王廷貴因為在平定解放時逃到太原,逃過一死;但是多年後回鄉,在文革時被批鬥,除了被指控背叛貧農的出身、叛變投敵之外,他還被指控曾參與馬家莊的大屠殺。無論如何,文革中他又逃過一劫。[49] 郝慶田如果沒有那一紙證明就變成了特務。郝佔祥到底是閻錫山的馬警還是共產黨的功臣?這些問題並不總是黑白分明。

還有,李裕琦是叛徒、漢奸嗎?還是一個用自己的才能在日本人統治時期混碗飯吃的普通人而已呢?當然李裕琦後來的命運我們還不得而知,但是如果是在農村,是有很大的可能被以「漢奸」的罪名處死,如果在城市僥倖活下來,有也很難活過之後的各項政治運動。還有張玉芝。她是漢奸嗎?是叛徒嗎?後人有權利苛責張嗎?

趙瑞雲在他的回憶中談到漢奸岳成科(二區東古貝村人,原來在平東抗日政府工作,後投敵當了漢奸)派人給他送信,告知霍世凱的西郊過廟(會)的情況。霍世凱被打死後第二天,岳成科隨敵人去西郊,從霍世凱身上取走一個記錄抗日民眾的黑名單。該筆記本又被張振寰(原平東縣叛變人員之一)追回,岳成科也被日本人槍殺。[50]那麼岳成科是好人還是壞人呢?

因為霍世凱在西郊村的李林書家吃飯,[51]結果李林書就因為窩藏漢奸,所以也是被一併視為「漢奸」,後來被砸死。西郊的郝崇孝的確是第一任偽村長,但是他是明裡為日本人服務,暗裡為共產黨八路軍服務,既為日本人徵差納糧,也為東縣政府募糧捐款。結果在除奸反特時他和李林書雙雙被用石頭砸死。

到底誰是漢奸,誰不是漢奸,他們到底是些什麼樣的人,都做了些什麼,這些問題並不總是很清楚的。就像李林書和郝崇孝那樣,他們的角色有時候是很模糊的。像上面所述的平定(路北)縣的幾個被鎮壓的漢奸,罪名是魚肉百姓、聯合「防共」、見死不救,這些都有些牽強。上面這些例子僅僅是我們所知道的例子。全縣有300多個村子,即使不是所有的村子都像西郊村這樣首當其衝,類似的情況也應該至少成百上千。

但是對淪陷區的研究並不多見,所以對這些人的研究遠遠不如對抗日英雄們的研究。正如卜正民(Timothy Brook)所說,對日本人佔領時期的情況,尤其是對被他稱作「合作者」的情況的研究,在中國還是一個很少人接觸的、研究得還不深不透的問題。[52] 下面我們來全面討論一下這些人與敵人合作的原因。

三、為附敵歸因

第一,上面我們已經提到了合作的一個原因,即合作者認為自己和敵人合作是為了減少壞人所帶來的苦難。這也是「汪精衛」們的想法。曾參加汪精衛政權的朱子家(金雄白)著書《汪政權的開場與收場》,回憶自己參加汪政權的經歷,並為汪精衛、陳公博、周佛海等人辯護。[53] 金雄白曾出任汪政權中央政治委員會法制專門委員會的副主委,戰後因漢奸罪被判刑兩年半,出獄後移居香港。汪精衛在去世前一個月口授「最後之心情」,由其夫人陳璧君謄正。汪說自己的所作所為自信是為了拯救國家,組織政府是欲與虎謀皮。朱子家認為汪為保全國家命脈,不惜犧牲自己40多年的光榮革命歷史,是「大仁大勇」,儘管他說也不能否認汪有領袖欲,且與蔣介石有矛盾,離蔣也有意氣之爭的成分。[54] 他認為汪精衛所為只不過是遵循國民黨抗戰前中央的決策,即「和平非至絕望時刻,決不放棄和平;犧牲非至最後關頭,決不輕言犧牲」。[55]只不過這個時候抗戰已經開始,但是汪精衛認為還有和平的可能。當然這也是一廂情願了。汪氏拒絕了日本人要求他派自己的軍隊和日軍協同對重慶作戰,陳公博和周佛海和重慶暗通款曲,[56] 恐怕也是他們能夠做到的很少的事情之一了。

汪精衛的太太陳璧君在為汪精衛辯護時在蘇州高等法院法庭上問檢察官,

說汪先生賣國,重慶治下的地區,由不得汪先生去賣;汪政權治下的地區,是中國的淪陷區,也即是日軍的佔領區,並無一寸之土,是由汪先生斷送的。在淪陷區是淪陷了的土地,只有從敵人手中爭回權利,還有什麼國可賣?日軍攻粵,廣州高級長官聞風先逃,幾曾盡過守土之責?我們赤手把淪陷區收回,而又以赤手治理之,……若說為了國家的利益,不得不與他國出之以盟好的手段,這樣而就被認為漢奸。那末,中國的漢奸應該不止親日的汪先生一人。[57]

當然陳璧君對「賣國」的定義,和通常人們所想的定義不同。不過汪精衛與虎謀皮卻是真實的想法,儘管他在多數情況下也是無能為力的,畢竟他的政權只是日本人的傀儡政權而已。周佛海在法庭上也為自己做了類似的辯護,說自己是「希望與日本直接談和,以挽救危亡」,並且問法庭的聽眾,在汪政權治下的南京的物價與治安,較之勝利後的南京的情況如何?「全庭報以一片掌聲」。[58]

周作人在談到他為什麼附敵做了偽華北政權的教育督辦時,說「我和一些老朋友也要生活」。「那是不得已的事情」。「因為自己相信比較可靠,對於教育可以比別人出來,少一點反動的行為也」。[59] 另外他還認為中國亡於日本是無可避免的事情,歸順是早晚的事情。他對秦檜的認識,也代表了他自己的選擇哲學:「秦檜主和,保留得半壁江山,總比做金人的奴皇帝的劉豫張邦昌為佳……」。[60] 顯然他的附敵,一方面是為生活計,一方面是對形勢的估計,還有一方面是自己曲線救國的哲學。

他也的確利用他的權力,辦了一些好事。比如他掩護過李大釗的兒子李葆華,多次幫助過李大釗的女兒李炎華和她的丈夫侯輔廷,還給了李大釗的兩個孩子李星華和李光華兩個月的薪水做去延安的路費,給他們辦理了出北平必須的良民證。臨走還囑咐他們向毛澤東問好:五四時期,毛曾經到他家登門拜訪。[61] 所以即使是周作人這樣的大「漢奸」,黑白也不是那麼分明的。

基層政權的附敵者也有類似的情況。卜正民研究中的崇明縣自治會會長、後來的知事(即縣長)黃稚卿便說他當時決定參與日偽政權是為了讓人們的生活變得更好一點。[62] 柳肇慶在擔任鎮江自治會會長的時候,也想做點事情,救民於水火。他想自己能夠阻止日軍的一些過火行為。[63] 在王庚武的回憶錄中,他也提到在馬來西亞淪陷於日軍時期,怡保當地的維持會負責人雖然背地裡免不了被民眾叫做「賣國者」(traitors),但王庚武說,「公平地講,如果有人被肯倍泰(Kempeitai)军事警察逮捕并打电话给他们寻求帮助,他們還是會努力工作并救出了不少人的。」[64]

我們上面討論的馮司直、蘇體仁等人的情況似乎也類似,也想做點好事,減少日本人對中國人的傷害。當然由於史料的缺乏,我們無法全面準確地判斷。不過從我們引述的文獻來看,這樣的判斷應該是大致不錯的。如上所述,當然他們能否做到讓人們的生活更好一點,是另外一個問題。通常是很難的,因為他們畢竟是日本人的傀儡政權。比如鎮江的市長郭志誠戰前擁有一家電廠。日軍入侵之後,將電廠收走。他的弟弟向日本人建議應該被賠償30,000元,但是卻因此被抓。他哥哥是市長,卻無能為力。他在市長任上,人們也沒有發現他做了哪些救民於水火的事情。柳肇慶的問題也相同。[65]

但是南京自治會的顧問王承典,在日本人入侵南京時非但沒有逃走,反而決定留下來做些事情。作為自治會的顧問,王為南京國際安全區的難民爭取到他們賴以生存的大米、麵粉、煤炭。王甚至敢對日本兵說,如果你們不喜歡我,現在就可以把我殺掉。不過,王承典還是被放到了蔣介石官方的漢奸名單上。與此同時,和王一起做救濟難民工作的西方人卻被看作是英雄。[66]

敢於在異族統治下做些他們認為是對國家和人民好的事情,趙秉文、洪承疇也是做到了的。這些人或許也可以被看作是「兩面人」,表面上是在和日本人合作,實際上卻在為老百姓服務。[67] 當然有一些人本來就是共產黨員做偽村長、偽自衛團長等職,搞地下工作。[68] 就我們所知的情況來看,平定也是如此。

第二,張同樂和卜正民在他們各自的研究中都總結了當漢奸的另外一個原因是升官發財。[69] 張同樂的例子是華北日偽政權的王克敏、王揖唐、齊燮元、王蔭泰等。原來的頭面人物在日本人進來之前都已離開,日本人急於找一些地方的頭面人物來組織維持會、自治會以及後來的政府。所以一些低層的沒有離開的官員便有了晉升的機會。崇明商會的會長就被指控為利用職務之便中飽私囊達五年之久而被抓了起來。趁機升個官發點財也是一個重要動機。平定和日本人合作的那些人,是否也有這個心理呢?

張同樂還討論了其他幾個心態,比如悲觀絕望(周佛海),投機心理(汪精衛、龐炳勳、石友三、孫良誠等),苟且偷生(周作人、張資平等)。但是這些可能會和其他因素重迭較多,我們就不專門討論了。當然各種心理常常是重迭的,正如我們上面對周作人的描述一樣。曲線救國和升官發財就可以是重疊的。

第三,張同樂討論到的這些人,多數都是精英分子。他認為下層附敵者如小漢奸、偽軍警、下層偽職員的心態主要是「有奶便是娘」。其實無論是精英分子還是下層附敵者,多數人在日偽政權做事,比如小職員,只能是說為了生活而已。

不過,還是有一些在下層作惡多端的漢奸,這些人可以被看作是第三類附敵者。這樣的人應該不少。除了我們在上面附敵者一節所討論的例子之外,下面這些人可以看作是這個類型:1938年在路北蔭營村的維持會長,出賣了抗日村長史夢梅使其被日軍折磨殘害;1939年給日軍告密使得縣公安局指導員、四區區長陳秉禮等四人在蔡家峪被圍、被俘後犧牲的漢奸。[70] 還有在盂縣那些幫助日軍找女人的人。[71] 不過即使這一類人,也不是千部一腔,千人一面。有的人有「人命」在身,有的人則是為敵人「例行公務」,混飯吃而已。如果追究起責任來,還是應該有所區別的,儘管後來的發展並不是這樣。這是我們能在下面要討論的問題。

四、為附敵付出代價

與敵人合作的代價是很大的。在戰爭時期,漢奸們是被抗日武裝追殺的對象。籍貫為平東縣政府所在地娘娘廟村的民兵英雄李旦孩就曾經在昔陽縣東冶頭的南莊村抓捕了漢奸竇拽科,在平定的青楊樹村抓捕了漢奸耿四和。[72] 平定路北縣在1941年的除奸運動中就處死漢奸50多名。其中包括4名從陽泉到居城一帶的岳家莊等地「搞魚肉百姓」活動的「特別工作隊」特務組織4人(1941年9月中),被岳勇、史一輪等人用菜刀、鐵鍬等打死(岳勇被漢奸指認後被害與這個以及其他岳勇參與的除奸反特活動有關。這些活動之後,岳勇已經是被懸賞緝拿的對象)。還有麥家岩的李萬全、肖成元,因為刁難外來逃難群眾,見死不救,而被當作漢奸處決。還有組織5村聯合「防共」並向郝家莊日軍「紅部」送禮的馬上固的翟雙元、白窯的仇雙全等也遭槍決。[73] 看來所謂漢奸也是千差萬別的,對他們的處決有時候也是不問青紅皂白的。

我們在前面提到的在西郊村對霍世凱的鎮壓,大致情況如下。

1942年陰曆三月二十八日晚,偵察員郝長財、趙玉堂探得霍世凱帶著10幾個便衣隊到西郊村趕廟會,觀看漢奸李萬榮的三義堂戲班演出。偽村長郝佔雲探得霍潛伏李林書鋪房吃喝抽大煙。縣武委會隊長陳玉山、平東縣政府秘書長趙祥、六區區長趙福田帶領武委會隊員對霍世凱進行圍捕。[74]在戲台周圍都設好崗哨後,部分隊員將李林書鋪院包圍。趙福田、陳玉山、趙祥扒牆進入院內。正在吃喝玩樂的霍世凱,忽聽有跳牆聲,奪門而逃,被趙當場擊斃。戲台底看戲的偽軍,聽得槍聲,知有情況,忙衝出人群去營救霍世凱。此時埋伏戲台周圍的武工隊員,將舞台上用來照明的煤油燈打滅。這時現場一片混亂,偽軍一時難以走出人群,武工隊員得以安全撤離西郊。[75]

先後曾任偽華北政務委員會委員長的王克敏1945年末被捕入獄,瘐死獄中,王揖唐被槍決,王蔭泰被處無期徒刑,華北政務委員會內政總署督辦、汪精衛政府的軍事委員會常委齊燮元被槍決,新民會副會長、汪精衛政府立法院副院長繆斌被槍決,教育總署督辦、北京大學文學院院長周作人被判10年徒刑,山西省長王驤被判無期徒刑,1953年被中共執行死刑;原山西省長馮司直被判死刑未執行,1952年死在獄中。原省長蘇體仁後來到北平人政務委員會委員兼總務廳長,日本投降後被閻錫山留任,後來在台灣去世。[76] 當然,這些都是身處高位的漢奸。他們在被判刑時通常也有酌情處理的情況,和我們在上面提到過的農村對底層漢奸的處理是很不相同的。根據郝昭荔的研究,「蒋介石在战后惩奸中屡次有『只论奸不奸,不问伪不伪,只论罪行不问职位』的指示,使许多大汉奸看到轻判希望。」[77]

截至1947年7月23日,全國漢奸案件結案400,954件,未結者8,261件,包括軍事機關在內處死刑者2,720人,無期徒刑2,300人。[78] 但是如上所述,類似平定未經審判在抗戰和內戰期間就被處死的附敵者,應該有成百上千,只是他們的位階較低,有的僅僅是類似地痞流氓類的漢奸。當然,很多這些在基層被鎮壓的所謂漢奸,其實不一定真的是漢奸。有的還是做了很多好事,甚至是對抗戰有功的。

五、結語

朱子家(金雄白)在他書的余言里寫到,陳公博和周佛海都說過,抗戰是對的,是為了救國,和平是不得已,也是為了救國。他寫書的目的是告訴所有的炎黃子孫,那些被指為漢奸的人,不是像宣傳中、想象中那樣醜惡。[79] 公平地說,即使是漢奸,他們的情況的確是各種各樣的。有像汪精衛、陳公博、周佛海那樣與虎謀皮,想做點好事的,也有想升官發財的,也有像地痞流氓那樣為虎作倀、為非作歹的。[80]

無論如何,對所有真正的附敵者來說,無論出於什麼樣的原因,他們在附敵的時候,或許沒有想到抗日戰爭會勝利,日本人會失敗。正如汪精衛太太陳璧君戰後在蘇州高等法院法庭上為自己辯護時所說,「假如『一二八』日本之炸彈,不投於珍珠港而投於西伯利亞,試問今日又將是何等局面?」[81] 他們更不會想到在1949年之後,他們還會被繼續清算,使他們無所遁形。如果能存活下來,像西郊村的王廷貴,則是非常罕見的。所以對他們來說,當時附敵也是一個基於生存理性的反復權衡利弊後的選擇。即使是地痞流氓的選擇也是一種基於有限社會認知的生存理性的選擇,更不要說那些附敵精英們的選擇了。

當然無論如何選擇,都有其倫理困境:和敵人合作是不道德的,但是不合作導致的後果卻可能危及生存。在百團大戰的時候,八路軍給敵人造成的損失是電話線被割斷、電話線桿子被拉倒、鐵路路軌被拔掉、公路被破壞掉。即使打敵偽軍據點的時候可能有日偽軍被消滅,但是那是軍隊對軍隊,武裝對武裝。但是敵人的報復性掃蕩造成的是路北縣和平西縣多個村子被燒掉,幾百個老百姓被殺掉。這裡的確有個倫理的困境:合作不對,抗戰卻有比合作更加嚴重的後果。那麼到底是抗戰到底還是曲線救國呢?抑或是應該以什麼方式抗戰呢?

類似的情況在其他地方也存在。上海崇明島上的游擊隊1940年在竪河附近的公路上埋了地雷,成功炸死了一車26個日本士兵。結果日軍聚集了幾千名日偽軍開始對崇明島進行掃蕩。他們把公路旁邊一個村子的約200名村民聚集在城隍廟,要他們說出遊擊隊員的藏身之地。不說,或者說不知道就用刺刀捅死,後來除了約30位帶了良民證的農民被放走之外,其餘的均被機槍殺死、放火燒死。出事路段周圍300米的村莊房子均被燒毀。整個夏天的掃蕩導致3,000人死亡,1萬個人因為房屋被燒毀而流離失所。[82]那麼是這幾個日本兵的命值錢呢,還是這幾千中國人的命值錢?但是難道抗日不對嗎?這裡顯然是一個倫理的困境。

管惟炎在談到他的家鄉江蘇省如皋縣的抗戰時也提到了他們的縣長也是國民黨抗日游擊隊的隊長所講的故事。這位縣長說當時的地主們請他不要再和日本人來回拉鋸了,否則自己的房子、家產會被燒掉。[83] 當時那裡的新四軍也常常襲擊日本人,殺日本人,結果日本人報復,就殺老百姓。[84] 盂縣一個村裡的農民說他們痛恨日本人,因為他們拆農民家的房門與院牆,拿了去修炮台。他們對八路軍也不滿,因為他們和日軍戰鬥,村裡人也被牽連受害。[85]

如上所述,抗日戰爭充滿了這樣的倫理困境。畢竟說到底,「戰時的合作,對於普通人來說也是一種求生行為。」[86]而對於選擇「附敵」圖存的人來說,亦未嘗不可能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反客为主」,甚至「成为控制地方行政的实力派」。[87]所以我們在理解這段歷史的時候,需要擺脫所謂的「後見之明」,站在當事人的角度上看他們的選擇。除了正面戰爭之外,如何抗日才能導致最少的犧牲,確實很難拿捏的事情。但至少我們可以通過對上述諸多案例的分析得出一點歷史社會學的初步結論:附敵圖存者既有可能為謀求私利而為之,也有可能是為保生存而不得已為之,亦或是兼而有之。當他們選擇附敵圖存的那一刻開始,他們便始終面臨著這樣的倫理困境與艱難抉擇。或許作為歷史的當事人,他們自己本身也無法真正釐清其背後的動機。【作者为澳門大學社會學係榮休教授。】


[1] 中央民族大學的安劭凡老師在理論思考與語氣方面對文章作了很多潤飾,作者特表感謝。

[2] 見郝志東(著)《生死存亡12年:山西省平定縣的抗戰、內戰與土改》一書(台北:致知學術出版社,2021待出版)。

[3] 張同樂,《華北淪陷區日偽政權研究》(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2),第331-335頁。

[4] 關於抗戰時期淪陷區日常生活與附敵與抗日之間的「灰色地帶」等問題的研究,可參考巫仁恕,《劫后「天堂」:抗戰淪陷後的蘇州城市生活》(臺北:國立台灣大學出版中心,2017);Poshek Fu, Passivity, Resistance, and Collaboration: Intellectual Choices in Occupied Shanghai, 1937-1945. Primo Levi, Raymond Rosenthal trans., The Drowned and the Saved (New York: Vintage, 1989).

[5] 錢穆、陳寅恪等史家均有此語。

[6] 王柯:〈「漢奸」:想象中的單一民族國家話語〉,《二十一世紀》第83期,20046月號,第63-73頁。

[7] 關於趙秉文和洪承疇的討論,見郝志東(著譯),《十字路口的知識分子:中國知識工作者的政治變遷》(台北:致知學術出版社,2020),第91-93頁。書中也討論了責任倫理與道德倫理的困境問題。

[8] 《辭海》(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1997)。

[9] Timothy Brook (卜正民),Collaboration: Japanese Agents and Local Elites in Wartime China (合作:戰時中國的日本代理與地方精英)(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5)。本書有兩個譯本。一是潘敏翻譯的,名字為《秩序的淪陷:抗戰時期的江南五城》 (商務印書館,2015),這個書名完全回避了本書所研究的主要問題。二是林添貴翻譯的,名字為《通敵:二戰中國的日本特務與地方菁英》(台灣:遠流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15)。書名儘管沒有回避問題,但是「通敵」與「特務」的譯法都值得商榷,因為前者口氣太重了,後者有些誤導:「代理人」和「特務」是兩個概念。潘敏的翻譯因為是在大陸出版的原因,刪掉了一些敏感內容,翻譯中也有很多不應該有的錯誤。

[10] 同上,第172頁。

[11] 關於清軍入關前後的「漢奸」之辯,可參考Frederic Wakeman, The Great Enterprise: The Manchu Reconstruction of Imperial Order in Seventeenth-Century China, 2 volumes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5).

[12] 同上,第1页。卜正民引述的是Henrik Dethlefsen对丹麦在二战时期的“合作者”的称呼的研究。

[13] 張布克認為岳勇是劉胡蘭式的英雄,是平定烈士中最堅強者。見李金田、王玉光、李明義、李愛國撰稿、平定縣史志辦公室、平定電視台拍攝的《追尋抗戰中的平定:幾年抗日戰爭勝利六十週年專題片》,20058月,第九集,《他們永遠活著》(上),以及片中對岳家莊村民馬富忠(86歲)、時任中共平定路北縣二區書記張布克(83)、萬子足村民郗成福的採訪。關於岳勇以及其他一些人在抗戰中不畏犧牲的例子,也見中共平定縣委黨史研究室,《平定縣抗日鬥爭史 1937-1945》(路北),19858月,第46-48頁。

[14] 即山西犧牲救國同盟會,於1936918日在太原成立。犧盟會是山西地方國民黨政權與共產黨合作的產物,最終被中共取得了控制權,與閻錫山分道揚鑣。犧盟會在國民師範舉辦各種抗日訓練班,並成立了山西新軍的第一支部隊——山西青年抗敵決死隊。犧盟會和山西新軍迅速發展壯大,在山西以至華北的抗日鬥爭中創造了光榮的業績。

[15] 在此之前,岳勇等人曾經用菜刀、鐵鍬等打死四名漢奸。岳勇已經在被通緝中。後文將述及。

[16] 同上中共平定縣委黨史研究室,《平定縣抗日鬥爭史:1937-1945》,第34-3545頁;也見趙瑞雲,「憶平東抗日」,載於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平定縣委員會文史資料委員會(編)《平定文史資料第十二輯:紀念平定解放五十週年》1997年,第177頁。關於霍世凱、史俊明等人被處決的具體情況,見趙瑞雲文章第185-192頁。趙瑞雲(趙祥)是組織處決這些人的領導,是平東抗日縣政府前方辦事處主任,手下有武裝隊員5人左右(第179頁)。上引中共平定縣委黨史研究室,平定縣抗日鬥爭史《:1937-1945》第45頁說是7人。趙瑞雲曾任縣民政科長,人民武裝自衛總隊的副隊長。看後面西郊村人對當時鎮壓霍世凱的描述。

[17] 轉引自郝志東、郝志剛:《西郊村:一個華北農莊的歷史變遷》(澳門:澳門大學,2009年),第三章。

[18] 同上。

[19] 同上。

[20] 同上。

[21] 同上。

[22] 李蓉,《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史》(北京:團結出版社,2015年),電子書,無頁碼,但該段信息載於第三章最後兩頁。

[23] 見前引郝志東、郝志剛(著)《西郊村:一個華北農莊的歷史變遷》第三章。

[24] 見姜克夫,《民國軍事史3》(台北:崧博出版事業有限公司,2009年),電子書,第八節「八路軍消滅張蔭悟、喬明禮河北民軍之戰」第一部分「八路軍反張蔭悟、喬明禮頑軍始末」。

[25] 見前引趙瑞雲,「憶平東抗日」,第174-76頁。

[26] 李裕琦的故事載於李慶祥(著)「日軍佔領下的陽泉鎮與平定城」,《平定文史資料》第七輯,第52頁。李慶祥的被訪者之一是李裕琦的妻子,顯然這個故事在很大程度上是李的妻子講述的。

[27] 同上,第261頁。

[28] 見池田惠理子,「田村太次郎描寫的戰場上的性:山西省日軍支配下的買春和強姦」,載於石田米子、內田知行(主編),趙金貴(譯)《發生在黃土村莊里的日軍性暴力:大娘們的戰爭尚未結束》(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8年),第259頁。

[29] 同上,第260頁。

[30] 同上,第260頁。

[31] 見堀井弘一郎,「山西省日軍特務機關和傀儡政權機構:聯繫盂縣發生的性暴力」,載於前引石田米子、內田知行(主編),趙金貴(譯)《發生在黃土村莊里的日軍性暴力》,第310頁。

[32] 同上,第309頁。

[33] 山西省查明會,「發生在山西省盂縣農村的日軍性暴力受害者的證言記錄」,載於前引石田米子、內田知行(主編),趙金貴(譯)《發生在黃土村莊里的日軍性暴力》,第608185頁。

[34] 同上,第4866頁。

[35] 同上,第415152-53頁。

[36] 同上,前引堀井弘一郎,「山西省日軍特務機關和傀儡政權機構」,第309頁。也見上引山西省查明會,「發生在山西省盂縣農村的日軍性暴力受害者的證言記錄」,第6081頁。

[37] 同上,山西省查明會,「發生在山西省盂縣農村的日軍性暴力受害者的證言記錄」,第65頁。

[38] 同上,第85-86頁。

[39] 同上,第88頁。

[40] 見《平定一中校志》編撰委員會編,《平定一中校志》(北京:方志出版社,2003),第1147400頁。

[41] 同上,第400頁。

[42] 任瑞祥,「馮司直投日輯略」,載於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平定縣委員會文史資料委員會(編)《平定文史資料》第八輯,1993年,第7-9頁。

[43] 同上,第7-9頁。

[44] 見上引堀井弘一郎,「山西省日軍特務機關和傀儡政權機構」,第294頁。

[45] 同上,第295頁。

[46] 王亞倩,〈抗戰時期山西省日偽警察機構研究〉(碩士論文,河北師範大學,2020),頁40-41

[47] 邵樹亭、孫祥棟,《州城日月》(北京:中國文聯出版社,2008年),第2027頁。

[48] 《三槐堂興衰記》,第45頁。

[49] 見前引郝志東、郝志剛(著)《西郊村:一個華北農莊的歷史變遷》第167-168頁。

[50] 前引趙瑞雲,「憶平東抗日」,第181189頁。

[51] 如前所述,趙瑞雲回憶霍世凱其實是在春來糧店躲藏不是在李林書家吃飯時被刺的。

[52] 前引Timothy Brook, Collaboration, p. 6.。

[53] 朱子家(金雄白),《汪政權的開場與收場》(香港:春秋雜誌社,1961年第5版)。

[54] 同上,第5冊,第154頁,第4冊,第178頁。

[55] 同上,第2冊,56頁。

[56] 同上,第2冊,第181頁。

[57] 同上,第4冊,第90頁。

[58] 同上,第4冊,第106121頁。

[59] 耿傳明,《亂世與文學的污點證人:晚年周作人》(北京:現代出版社, 2013),第21頁。

[60] 同上,第2995頁。

[61] 同上,第32頁。

[62] 同前引,Timothy Brook, Collaboration,第207頁。

[63] 同上,第101-102頁。

[64] Wng Gungwu, Home is not Here (Kent Ridge: NUS Press, 2018), 114-115.

[65] 同上引,Timothy Brook, Collaboration,第102 121-122頁。

[66] 同上,第139-140147157頁。

[67] 同上,第81頁。

[68] 前引中共平定縣委黨史研究室,《平定縣抗日鬥爭史 1937-1945》,第19頁。

[69] 前引張同樂,《華北淪陷區日偽政權研究》,第217,230頁;上引Brook, Collaboration, 75220頁。

[70] 前引中共平定縣委黨史研究室,《平定縣抗日鬥爭史 1937-1945》,第15頁。

[71] 前引,山西省查明會,「發生在山西省盂縣農村的日軍性暴力受害者的證言記錄」,第66頁。

[72] 前引見李金田等撰稿、平定縣史志辦公室、平定電視台拍攝的《追尋抗戰中的平定》第九集,《他們永遠活著》(上),以及對娘娘廟村民董成孩(81歲)、王所小(77歲)的採訪。電視片沒有講這兩人的結局。

[73] 見前引中共平定縣委黨史研究室,「《平定縣抗日鬥爭史 1937-1945》,第29-30頁。

[74] 趙福田,神峪村人。鎮壓霍世凱後回村同鄉鄰郝登榮提到去西郊村打死了霍世凱。郝登榮當年逃難居住在神峪村未回。解放後郝登榮常把此事傳與兒子郝玉寶聽。

[75] 但是據當時組織刺殺霍世凱的趙瑞雲(趙祥)回憶,霍世凱實在春來糧店被殺的。春來糧店是西古貝村的李世華開的。趙祥在回憶中並沒有提到西郊村人的參與,而是只有他們一行五人,也沒有提到在戲台下面的一幕。在趙祥的回憶文章中,郝佔雲被寫作郝佔榮(在平定話中兩字音同字不同)。詳細過程見趙瑞雲,「憶平東抗日」,載於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平定縣委員會文史資料委員會(編)《平定文史資料第十二輯:紀念平定解放五十週年》1997年,第185-189頁。

[76] 前引張同樂,《華北淪陷區日偽政權研究》,第413-417頁。

[77] 郝昭荔,〈漢奸的自我認知與思想改造〉,《抗日戰爭研究》2020年第3期,頁140

[78] 前引朱子家(金雄白),《汪政權的開場與收場》,第4冊,第114-115頁。

[79] 同上,第四冊,「余言」。

[80] 對汪精衛陣營核心人物顧孟餘的新近研究,可參考黃克武,《顧孟馀的清高》(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2020)。

[81] 同上,第4冊,第179頁。

[82] 前引Timothy Brook, Collaboration,第217-18頁。

[83] 李雅明主編、何淑鈴整理,《管惟炎口述歷史回憶錄》(新竹:國立清華大學出版社,2004年),第5頁。

[84] 同上,第7頁。

[85] 前引,山西省查明會,「發生在山西省盂縣農村的日軍性暴力受害者的證言記錄」,第60頁。

[86] 朱燾,〈日軍需求與鄉保「合作:温州樂清淪陷期間鄉村秩序的重構〉,《二十一世紀》第182期(202012月),頁98

[87] 姜子浩,〈豫東淪陷區偽軍的生存策略——以偽軍與偽政權的糧食競逐為中心〉,《日本侵華南京大屠殺研究》,2019年第2期,頁71

来源时间:2021/6/12   发布时间:202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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