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千帆:美国契约的破裂与重建

作者:张千帆  来源:中美印象

2020年总统大选犹如一场史诗级大剧,正在此起彼伏的阵阵欢呼和质疑声中缓缓落下帷幕。但是在太平洋两岸的中国自由派(我在犹豫要不要给这个称呼打个引号)圈子,支持川普总统的大量“铁粉”仍然在散布各种指控选举舞弊的消息,其中大部分都是未经核实或已证伪的假消息。就在本文定稿的时候,各微信群还在大量散播宾州参议院“听证”爆出数十万选票失踪、计票软件作弊、统计票数比登记选民数多出百万等惊悚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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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大选过程中的中文谣言满天飞,暴露出中国自由派群体的诸多认知障碍:他们中的某些人似乎具有和自由主义精神格格不入的领袖崇拜情结,对谁赢得这场选举的关注远胜于对选举规则和事实真相的关注,不愿意对不同信息与见解保持宽容和开放的态度,有的人甚至不接受“一人一票”、种族平等和政教分离……他们太需要美国这个“灯塔”的继续引领,需要一场令人信服的选举告诉他们真正的宪政民主究竟是什么。

直到2020年大选之前,绝大多数中国自由派一直将美国当作“民主灯塔”。这是因为迄今为止,美国的社会契约看似基本完好。然而,真的是这样吗?大选之后,美国的宪政民主体制还能否受到信任?对这个问题的答案不仅决定了美国是否仍然是世界民主的“灯塔”,而且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中国自由派能否弥合内部分歧。问题是,美国宪法序言里的“我们人民”还在共享并信守自己的社会契约吗?

一、美国契约及其破裂

我所说的“社会契约”是指一套对于理性治国而言必备的政治自然法,主要包括信仰自由与政教分离、言论与新闻自由、权利平等(反歧视)、周期性选举、行政中立与司法独立。之所以将上述原则称为政治“自然法”,是因为任何国家系统性违背其中任何一条,都不可能善始善终,而必然陷于争斗不断、麻烦无穷,在此且不展开。之所以说这些政治自然法是社会契约的一部分,是因为我们在能够迫使政府尊重这些原则之前,自己必须接受这些原则并彼此作出承诺;否则,这样的原则即便写入宪法也如同不存在。

以政教分离为例,如果所谓的“宗教自由”就是我的宗教的“自由”,并不尊重你信或不信的自由,那么你也不会尊重我的信仰自由,关于宗教自由的社会契约其实并不存在。当国家来打压你的信仰,我会幸灾乐祸;当国家来打压我的信仰,你会袖手旁观。这样,国家可以打压任何一种信仰,都不会受到全社会的抗议,反而会收获此起彼伏的欢呼点赞。更有甚者,如果我想把自己的信仰变成国家正统,用国家机器来压迫你的信仰,那么你必然也想做同样的事情;这样,国家就成为相互倾轧、迫害异己的竞技场。这样的国家能太平吗?只有当我们彼此同意,我尊重你的信仰自由,你也尊重我的信仰自由;不论我们是否认可彼此的信仰,我们都拒绝将自己的信仰变成国家正统,并共同抵制国家对任何信仰的压迫,即便被打压的对象是我不认可的宗教,这个时候社会契约才存在,也只有这样的宪法原则才有用——因为国家对信仰自由的压迫会遭到全社会的一致抵抗。

周期性选举民主也是社会契约的必要组成部分,它要求立场对立的各方都愿赌服输:如果竞选各方都获得了自由而相对充分的表达机会,投票过程没有足以改变结果的大规模舞弊,尤其是如果这一点得到了独立司法机构的确认,那么即便是自己不愿意看到的人当选,我也心悦诚服,而不是仍然胡搅蛮缠、到处传谣。绝大多数自由派对上述原则并无异议,但是他们否认这次大选符合上述条件:很多人认为,美国的主流媒体封杀了川普的言论,因而宁愿相信他的推特和选举舞弊的各种小道消息;他们不仅不喜欢民主党的政策,而且确信民主党在摇摆州制造了大规模舞弊,尽管这些主张迄今为止只是川普支持者的一面之词。这种现象也进一步证明了新闻自由的重要性——公民个人很难辨别信息的真伪,因而迫切需要中立而公正的新闻媒体为我们对信息的真实性把关。

我所说的“美国契约”,是指美国社会历年形成并通过宪法体现出来的政治自然法则。1788年宪法设定了纵横分权的联邦权力架构、独立的最高法院和有限的民主选举;1791年《权利法案》规定了诸项基本权利,其中第一修正案规定了宗教自由、政教分离、言论与新闻自由。到1830年代,逐步废除了选举权对白人男性的财产限制。至此,自由、法治、民主的宪政秩序基本形成,但仍然存在根本缺陷。女性作为“半边天”没有选举权,众多黑奴则不被当“人”对待。在一个排除了多数人的国家,显然不存在真正意义的社会契约。因此,美国契约主要是卡在平等这个环节上。内战废除了蓄奴制这个美国宪政的“原罪”之后,1868年第十四修正案规定了法律的正当程序与平等保护,但有些契约原则即便入宪也未必为社会普遍接受。之后数十年,美国社会的种族、性别等多方面歧视并没有消失。直到1920年,第十九修正案才将妇女选举权写入宪法;取消学校种族隔离要等到1954年的“校区隔离案”(Brown v. Board)判决,黑人民权运动则要等到1960年代……到那个时候,美国的社会契约才算基本完整。

然而,社会契约从来不是一个在或不在的绝对概念;再基本的社会契约,如思想和信仰自由或人格平等,在现实社会中也不可能获得每个人的接受。它是一个数量或程度概念,一个国家总有人接受和不接受,而接受契约原则的人数比例决定了其所在的共同体的命运。事实上,每一代人都有面临是否接受社会契约的自由选择;和老一代相比,新一代中可能有更多人接受了社会契约的某些要素,但他们也会遭遇前所未有的新挑战。“美国宪政制度很发达”这句话是完成时,只是表明美国在过去一段时间社会契约基本完好——因为大多数美国人心有灵犀,接受了社会契约中的政治自然法则;它从来不可能是未来时,因为未来永远属于接受和反对两种力量相互较量的未定之天。现有的宪政制度会为这一代人缔结社会契约提供良好条件,但是任何一个民族都不在社会契约的保险箱里;社会多数人能否达成社会契约,每代人的命运本质上是每代人自己决定的事情。

在平等问题上,美国历代已经付出巨大努力。但新冠疫情期间发生的弗洛伊德事件提醒我们,即便是体制性种族歧视也未必彻底消除,而BLM所激发的群情激愤则显示,社会性歧视仍然十分普遍,华人圈的种族主义情绪更是不得了。另一方面,全球化加剧了美国国内的经济不平等。随着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向中国等劳动成本更低的发展中国家转移,美国国内制造业凋敝、失业率攀升,进一步激发了蓝领工人的不满和种族主义情绪。2016年,川普的上台得益于“铁锈带”的蓝领和失业者,他们和华尔街、硅谷等全球化的受益者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在一个社会、经济与政治的两极分化不断加剧的国家,还有可能共守同一部社会契约吗?这是当代美国社会契约面临的困境和挑战。

川普总统因对华政策强硬而获得中国自由派青睐,因减税政策而获得保守派的肯定,因提倡传统价值观而获得福音派基督教的支持。然而,他的民粹主义政治风格不仅造成美国抗疫惨败,而且加剧了本有裂缝的美国契约破裂。大批“川粉”以他为榜样,以为自己“百毒不侵”,不戴口罩参与大型公共集会,扮演了美国庚子年的“义和团”角色。其背后或已闪现种族主义的潜台词——这个病只能感染“东亚病夫”,是不可能入侵高贵强壮的雅利安人身体的。他实行“推特治国”,拒绝接受新闻媒体对自己的批评,将CNN、《纽约时报》等传统大媒体斥为fake news,促使大量“红脖子”铁粉不再信任在过去两百多年新闻自由环境下生长成熟的主流媒体,转而相信各种错误百出、谣言乱造的极右翼小媒体或自媒体,甚至已对什么是真相无所谓、不在乎,自己爱信什么,什么就是“真相”。这些媒体利用美国宪法对言论与新闻自由的保护,制造了大量关于民主党选举舞弊的阴谋论,令众多选民是非莫辨、无所适从。

当你看到一个“天选伟人”利用底层的怨愤,撇开了主流媒体的监督,把华尔街、硅谷、好莱坞等全球化的既得利益统统打上“出卖美国”的标签,在台上用很接地气的民族主义或种族主义俚语和台下插科打诨,台下则一片红山红海、人声鼎沸、简短有力而统一的口号波浪起伏……这个时候心潮澎湃的你应该警惕自己身上迄今沉睡的极权主义肾上腺素,因为这个场景确实和1930年慕尼黑等德国各大城市或1966年天安门广场似曾相似。有人会质疑,川普说过要屠杀犹太人了吗?公开说过歧视黑人吗?他要作恶,美国的宪政分权制度允许吗?话虽如此,但难道不应该防微杜渐吗?如果真走到1933年德国那一步,美国还有救吗?

川普的危险不仅在于其执政和竞选中频繁使用的种族主义暗语,更在于他把无底线“阶级斗争”引入美国政治。他的政治对手说他试图“分裂”美国,或许听上去有点夸大,但他的不少讲话确实是以我们相当熟悉的“廉价爱国”这套话语,制造“敌我”、“鼓动群众斗群众”。虽然他的“美国优先”、“让美国再次伟大”等口号听上去是要团结整个美利坚,但实际上这些都是种族主义者用过的话语包装,而现在不只是针对黑人或妇女等“劣等”人群,而且也针对某些心怀叵测的白人。如果说他要让美国“伟大”,那么他的对手就是要让美国“衰落”,通过“卖国”来获取家族或行业利益。他的负面竞选策略也是不断挖掘政敌及其家属“里通外国”的证据,证明他们不只是自己的政敌,而且也是所有正派、虔诚、传统美国人的“敌人”,如同他指责乔治亚州共和党籍州务卿是“人民的敌人”一样。他的支持者屡屡用“正邪之战”或“属灵战争”来定性政治竞争,把平常的政治权力和利益之争看作是你死我活、生死攸关的大决战。正义当然必须战胜邪恶,而且为此可以不择手段;美利坚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时刻,不能再等了;错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救星,整个世界都要堕入五百年黑暗……如果你已经接受了这类叙事套路,那么川普已经成了你的极权精神领袖。不管他说什么、做什么,都是代表神的旨意;任何有关他的负面新闻都是你拒绝相信的fake news,都是形形色色的自由敌人为了自己的阴暗目的制造的恶毒抹黑……

从法国革命到俄国革命到纳粹暴政到中国革命,这是一切极权主义政体逆袭成功的秘诀。它的基本路数是把人群分为三六九等,宣称其中某些“先进”群体——不论是种族还是阶级——优于其它“落后”、“腐朽”或“邪恶”群体,而自己作为先进群体领头人的使命就是夺权、打倒并消灭这些不合时宜的群体。如我在“整体主义的陷阱”一文中指出,卢梭炮制的“公意”虚构将民主社会的多数和少数定性为“正确”和“错误”之分;法国革命中,众多“卢粉”将这场自由主义革命变成谁都输不起的“正邪之战”,结果很快迎来了“雅各宾恐怖”的断头台。讽刺的是,卢梭是第一个也是迄今为止个别以“社会契约”为题著书的人,而一个认知错乱的核心概念使他的“社会契约”变成了“阶级斗争”工具。如果不同阶级有正确与错误、正义与邪恶、先进与落后之分,那么他们注定是不可能达成任何社会契约的——谁能和错误或邪恶力量立约呢?法国革命之后,赤裸裸的阶级论或种族论直接为极左或极右政体提供了正当性依据——既然你已经是正义和真理的伟大化身,还有什么理由不让你掌握不容置疑的一切权力呢?

执政四年,川普的民粹主义固然不足以颠覆成熟的美国宪政体制,却足以制造或扩大美国社会契约的诸多裂缝,激烈的挺川派和反川派已经出现了看似不和调和的“阶级斗争”。事实上,由于主流媒体在川普攻击下已经失去了相当一部分人的信任,连基本“事实”都出现了截然相反的不同版本。众多不看英文的微信群读者一头扎在几个谣言工厂制造的各种阴谋论中,拒绝接受任何不同信息,坚信天选偶像必胜,不胜就是对方大选舞弊所致,其偏执已经到了无法对话的程度。之所以说2020是决胜之年,并不在于川拜之争,而在于它是决定美国社会弥合分裂、修复契约的关键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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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建美国契约的基石之一——第一修正案

“重建”(Reconstruction)是美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其使命是修复内战撕裂的社会契约——事实上,关于种族平等的社会契约此前从来不存在,此后很长时间也未“重建”起来。有人将美国今天面临的社会分裂等同于内战前夕,固然是夸大了。在血腥和烈度上,川普执政四年所造成或体现的社会分裂当然不能和内战相比,但这种分裂可能只是某些不可逆因素造成的系统性分裂的端倪。虽然美国宪政体制在川普冲击下仍然基本保持完好,一旦形成红蓝两大阵营的根本决裂,修复社会契约绝非易事。

如果全球化已经将美国社会分裂为利益冲突不可调和的不同群体,那么“阶级斗争”在所难免,无论如何人为构造社会契约都是徒劳。也许马克思是对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全球化要求政治全球化——建立有效的全球治理体系,但是在全球治理体系遭遇各民族国家主权壁垒的格局下,民主政治的疆域局限性即暴露无遗。事实上,谁上台都一样;即便川普继续执政并维持对中国的严厉贸易制裁,也仍然实现不了制造业全面回流的“美国优先”梦。资本总是向成本低处流——即使不流向“低人权优势”的中国,也会流向劳动力成本比中国更低的印度、越南、菲律宾等世界其它地方,美国仍然会面临居高不下的蓝领失业及由此引发的阶级与种族冲突——除非它决定彻底向世界关闭大门,但我们可以确定地判断,这是不可能的。

我不能确切判断的是,全球化造成的阶级分化究竟严重到何种程度?在现有的民族国家格局下,是否还存在政治解决方案?我不是经济决定论者,我相信——这是一个有待经济学家证实或证伪的假设——经济利益冲突总是可以找到政治解决方案——如果这个国家的社会契约和宪政体制仍然基本完好。全球化的经济解决方案是产业升级和新技能培训,但尤其在政府权能有限的情况下,没有什么能保证美国成功实现产业工人的大规模转型。或许,支持川普的红州选民应该转变诉求,不是不现实地坚持让国家把传统制造业请回来,而是索性向“北欧模式”挺进、扩大社会福利。如果他们理性的话,下次也许应该投民主党而非共和党的票。

至于那些出于宗教信仰等非经济原因支持川普的人,修复契约似乎要容易一些。他们当然有宗教自由和政治自由,但是他们应该将自己的宗教信仰限于私人领域,而不要以此干涉国家法律这个公共领域,否则就会侵犯别人(如同性恋)的自由。他们尤其要克制政教合一的冲动,不要试图通过选举让国家来推行自己的宗教信条。如果你真的尊重美国的国父和宪法,请先认真对待第一修正案的白纸黑字。美国的伟大显然不是在于坚持任何宗教信仰,而是恰好相反——在于坚持宗教自由和世俗国家。

破裂的美国契约需要逐条修复。首先,让我们从第一修正案开始,因为宗教自由及言论与新闻自由无疑是社会契约的核心。要团结一个国家,不同利益和立场的人群首先要能对基本事实作出同样判断,否则还怎么对话?此次大选,美国本土也是谣言频传,临投票没几天还爆出“硬盘门”,幸而不久即被证明是人工智能伪造。这一方面说明美国新闻媒体仍然具备强大的自我净化能力,另一方面也说明自由国家的多元信息需要具有公信力的主流媒体质证和过滤。在选举等公共事件中,谣言几乎是随影相伴,而言论自由意味着造谣传谣的自由必须受到保护;一个不允许谣言自由传播的国家,注定得不到真相,武汉疫情足以说明这一点。但是你我普通公民不是调查记者,无法核查不同信息的真实性;如果谣言满天飞,我们就真成了“不明真相的群众”,无法选择何去何从。这是为什么我们必须依靠长期资质良好的大媒体来帮我们把关。它们当然不是绝对正确,但是在一般情况下靠得住——因为有新闻自由!恰恰因为有大量小媒体的自由存在,所以它们不敢公然撒谎或集体沉默;否则,脸往哪儿搁?如何面对声誉下滑和订户流失?我们平时接触的《纽约时报》、《金融时报》、BBC等大媒体的记者编辑都很负责敬业,也印证了美国对这些职业道德输不起的大媒体的社会期待。

因此,当务之急是恢复主流媒体的公信力。过去四年中,CNN这样的美国主流媒体公信力下降固然部分起因于总统的攻击,但是它们本身能否做得更好?我认为,答案是肯定的。虽然CNN、《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这样的大媒体所发布的事实信息基本准确,但是因为和总统斗气,因而难免让人感觉出一种和川普过不去的印象,譬如拒绝刊登对川普有利的意见评论,然后“党报”、“不中立”、“被收买”等各种指控和阴谋论就随之而来了。11月14日,华盛顿等地举行“让美国再度伟大”(MAGA)的大规模挺川游行,号称有“百万”之众,实际按目测当地大约两三万人,但《华盛顿邮报》、BBC等媒体报道仅为“数千”(thousands)。[①]微信圈疯传虚假图片的同时,讥讽主流媒体“睁眼说瞎话”。这则媒体报道虽然不能算错,但完全可以更准确一些,不必授人以柄;这样并不会削弱报道的效果,而会有助于恢复媒体的公信力。

当然,美国媒体均为私人所有——事实上,唯一国有的“美国之音”也不乏对总统的批评。我的平台我做主——美国私人媒体当然有批评政府的自由,甚至可以发表不公正的观点,或不公正地拒绝发表自己不喜欢的评论。这样,美国新闻自由和政治中立跑哪里去了?这在美国并不是问题,至少美国人不认为是大问题,因为美国新闻媒体虽然强调政治中立和职业操守,但美国新闻自由所依靠的并不是媒体自律,而是市场自由竞争所形成的“外部多元化”:媒体的左右倾向是不可控制的,但有价值的作品是不愁没地方发表的;左媒不发你的,去右媒发表啊!如果你被CNN拒绝了,那么你有大概率被Fox新闻奉为上宾。这也是为什么我经常奉劝喜欢看小道消息的朋友去福克斯核实一下。尽管它经常和偏左的媒体针锋对麦芒,但毕竟是默多克旗下的大媒体,它报道的信息基本上是靠谱的。如果某个“惊天大案”连福克斯都没报道,那就赶紧洗洗睡了;如果连它都宣布川普败选,那么川普恐怕就真的大势已去了,除非你骨子里接受了“除非报道川普胜选,否则都是假消息”的“中国逻辑”。

主流媒体公信力流失的现象表明,美国传统上笃信的“外部多元化”原则已不够用。虽然私人媒体有任性的自由,但是主流媒体必须以身作则践行多元包容的美国主流价值观。作为“第四权力”,公众有权要求它保持政治中立和平衡报道,否则无法恢复主流媒体的公信力。这意味着恢复1949-87年联邦通讯委员会(FCC)实施的“公平规则”(fairness rule),要求各大媒体一定程度上实行“内部多元化”,不仅保证报道的事实准确,而且平衡发表对立的观点和主张,甚至要求员工能够代表多元社会成分。事实上,不仅传统主流媒体,而且主要社交平台也需要实现一定程度的“内部多元化”。从竞选以来参议院连续两次传唤脸书、推特总裁听证可以看出,两党都越来越重视社交平台的内容审核规则(moderation guidelines),要求它们在保证事实真实性的基础上包容观点多元性。否则,无论左派还是右派都会面临观点受到媒体审查的现实危险,无论是偏左还是偏右的媒体都会丧失建立在政治中立基础上的公信力。而当红蓝不同阵营被各自编造的真假消息包围,选民偏执、政治极化、民粹主义政客大行其道、极权国家呼之欲出,社会契约就永无指望了。

三、重建美国契约的基石之二——第十四修正案

其次,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护还需要落实到位。毋庸置疑,歧视就是分裂;如果不同族群不能共同接受一部基本契约,那么不论哪个党执政,社会都将分崩离析。社会契约是不同种族、不同信仰、不同性别或性取向等群体之间的自愿协议,因而必然包含反歧视要素,无需赘述。但值得注意的是,“平等”包含积极与消极两个面向:消极平等是指反歧视,也被称为机会平等;积极平等则要求政府帮助弱势群体获得平等待遇,也被称为结果平等。积极与消极平等之间存在着一种复杂关系。以大学录取的纠偏行动(affirmative action)为例,不少美国华人认为,积极平等政策有利于非裔或西裔学生,却损害了华裔学生获得平等录取的机会,构成“逆向歧视”。但是大学纠偏行动的主张者则坚持,这项政策是对少数族裔遭遇历史性歧视的公正补偿,也是校园族群多元化的必要措施——哈佛或斯坦福医学院半数以上的学生都是华裔或亚裔,显然也有问题;只有在录取政策中实行积极平等,才能实现真正的消极平等,帮助历史上受歧视的少数族群尽快获得平等竞争的能力和机会。

传统的社会契约以消极自由为主,要求机会平等、反对任何形式的歧视,并不要求积极意义的结果平等和纠偏行动;罗尔斯要在契约层次上论证积极平等的正当性和必然性,这是一个错误,但是这并不表明社会契约反对积极平等。它把这个问题留给另一个契约机制来解决——多数人决断的立法政治:原则上,如果多数人同意,他们总是可以让自己推选的议会代表规定更积极的平等化政策。一般来说,议会民主机制给出的方案会让多数人满意,但未必能让所有人满意。积极平等的支持者未必满意这种解决方式,但只要他们同意议会民主政治这条政治自然法则,他们总是有机会的。反对者也未必满意,他们认为纠偏行动其实就是“反向歧视”,但他们也是有选择的——毕竟,美国本土就有许多优质大学;他们为了竞争优质生源,对亚裔学生的录取政策不至于过分苛刻,否则就把他们赶到其它学校去了。如果华人对用手投票作出的决策实在不满意,那就只好用脚“投票”了。

积极平等的限度在哪里?这个问题并没有正确答案,我们只能让议会民主政治来决定。如果议会和政府是民选产生的,那么我们就应该服从它制定的立法政策,尽管我们未必喜欢其中某些政策。事实上,据一项调查,支持纠偏行动的占了亚裔的绝对多数,但确实有不少华人认为自己受到纠偏政策的歧视。这也许是美国社会应该重视的事实,但这个事实不应让美国华人带上歧视黑人等其它少数族裔的种族主义情绪,否则只会加剧自己遭受的歧视。恰好相反,华人自己应该尊重美国契约原则,充分融入美国主流文明,运用宪政民主机制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他们既可以更多参与联邦和地方层次上的民主政治,推动有利于自己的立法政策;也可以在法院主张自己的平等权利,使美国社会回归消极意义的族群平等和“大熔炉”愿景。毕竟,以纠偏行动为代表的“身份政治”不应永久化,更不应扩大化。虽然取消身份政治目前仍无可行性,但过度的身份政治确实就成了“逆向歧视”,只会加剧美国社会的分裂。

一个和种族相关的问题是如何处理“政治正确”和言论自由之间的关系,这也是中国自由派经常诟病西方左派的一个话题。如果有人表达了政治“不正确”的观点,譬如流露出种族或性别歧视的倾向,我们如何对待它?这类观点无疑是错误的,但我们是否应该用自己掌握的资源——国家的或私人的——惩罚之?要解决这个第十四修正案问题,答案在于第一修正案。允许我在此表达一点不那么“政治正确”的观点——第一修正案仍然是第一位的。它不仅教导我们谦逊和宽容,而且也为清除“不正确”的观念提供了最有效的捷径——辩论。如果我们因为一个人的可疑言论而解聘了他,那究竟能达到什么目的呢?那只能让更多的错误观念因为恐惧而隐藏起来,但是它们会因为缺乏有力的驳斥而继续存在。与其如此,不如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地自由表达出来,然后用充分的证据和说理反驳之。

我忍不住引用霍姆斯大法官的伟大名言:言论自由不是为了保护我们喜欢的“正确”言论,而恰恰是为了保护我们憎恶的“错误”言论。我不断地对中国政府强调这句话的逻辑和力量,我也希望美国普罗大众能够接受这个逻辑,克制让错误意见闭嘴的人性冲动,避免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密尔(J.S. Mill)、戴西(A.V. Dicey)等人在一个多世纪之前担忧的“公共意见的专政”。要让美国“再次伟大”,起点是普通美国人对未必伟大的不同意见更加宽容。如果美国契约失去了第一修正案,那么美国将注定不再伟大。

四、重建美国契约的基石之三——改革总统制?

最后,美国是联邦制和“三权分立”的最早先行者;纵向与横向分权制度不仅分散了权力过于集中的风险,而且也更能让敌对党派心平气和、认赌服输,尊重民主政治的社会契约规则。你这个党做了总统,那未必是我的地狱——我这个党仍然有希望争取获得国会一院甚至两院的多数,或仍然掌控着加州、纽约等州的州长职位,而他们也很重要……更重要的是,联邦制和“三权分立”都是建立在法治逻辑上的分权制度,其中蕴含着行政中立和司法独立等政治自然法要素。不论总统和国会怎么分权,法官是和他们彻底“分家”的;如果大选结果有争议,至少还能指望独立而中立的法官作出公正判决。总统是民选产生的政治官员,内阁高官是他提名、参议院任命的,但是他们寥寥无几(美国已经数量偏多);在庞大的行政分支当中,占人数99%的是政治中立的公务员,其中包括军队和警察。他们只对法律负责,而不是对特定政党或领导负责;否则,如果哪个党掌权就掌握了一切,就可以动用公检法乃至军队去整肃对手,大选赢了就上天堂、输了就下地狱,那么不论谁输谁赢,这样的大选是注定不会风平浪静的,大选过后也会遭遇没完没了的抗议、迫害、斗争。

美国分权和法治体系之完好充分体现于此次大选,并在充满争议和变数的选举风浪中发挥了定海神针的作用。最令我震撼的是11月12日,在川普fire不愿按他个人意志履职的国防部长之后,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米利(Mark Milley)发表的简短而有力的讲话:

我們不向國王或女王、暴君或獨裁者宣誓;我們不向某個人宣誓;我們不向一個國家、一個部落或一个宗教宣誓。我們只對憲法宣誓,而站在這裡的每一個士兵——陸軍、空軍、海軍陸戰隊、海岸警衛隊隊員——我們每個人都將不計個人代價保護和捍衛憲法。

短短几句话确定无疑地提醒人们:这是在美国,不是拉美;在后者,无论是国防部长还是总参谋长都大概率是“总统的人”,而不是宪法的人。它也警告任何图谋不轨的人:在这个国家,谁要不接受民主游戏规则,输了选票就想换种方式搞政变,那是自取其辱。当然,选举舞弊必须调查,由法院作出令人信服的裁决,让败诉方心服口服;如果没有发现足以改变选举结果的系统性舞弊,那就应该认赌服输,而非继续胡搅蛮缠。

事实上,负责组织和布置联邦选举的是州县一级的选举委员会,一般由两党选派的委员对等构成,以保证其政治中立性;负责计票的是中立性受到法律保护的普通公务员,而且现场都有数量众多的两党观察员。在这种体制下,很难在总统大选层次发生大规模、系统性舞弊。这也是为什么各级法院迄今为止并没有发现大规模选举舞弊的任何证据,而11月20日,红州乔治亚完成重新计票后,共和党州长和州务卿立即公开确认拜登当选。州务卿据说是川普的“铁粉”,但他终究是乔州的州务卿,而不是“总统的人”,结果被总统宣布为“人民的敌人”,但应该无损其一根毫毛;他明确拒绝选边站,并有力捍卫了乔州大选的完整性,显示了一位合格公务员的法律底线。

然而,美国“三权分立”制度并非完美无缺,其中的“胜者通吃”特点即已屡屡产生弊端。首先,在各州“胜者通吃”的选举院制度已不止一次扭曲选举结果,造成获得选民投票更少的总统候选人胜选。近二十年,这种违背民主的不正常现象似乎愈发频繁,2000年布什和2016年川普都因此而当选,不仅造成选举院投票结果有违多数民意,而且使得整个大选结果过度依赖个别州(如2000年佛州)甚至选区的投票结果。事实上,各州没有必要实行“胜者通吃”的选举院制度,而完全可以按照候选人的得票比例分配选举人名额,就像目前内布拉斯加和缅因州那样。在无需修宪的情况下,这样的选举院制度改革即足以更准确地体现多数民意,选举结果也更加稳定。

更重要的是,用政治学家林茨(Juan Linz)和利普哈特(Arend Liphart)的话说,总统制本身是最大的“胜者通吃”:总统全国只能有一个,不是你就是他;即便川普得了47%、7000多万张选票,但是功亏一篑、一切归零。也难怪川普的支持者着急,提出了各种舞弊指控,甚至不惜炮制各种谣言——总统太重要了,谁当选太重要了!事实上,这本身就是一种制度反常:任何一个人、一场选举都不应该这么重要的。如果像此次美国红蓝阵营这样,双方都坚信这是一场决定命运的“正邪之战”,整个民族的命运都维系在两人之一身上,好像选错一次就会万劫不复,那么这场选举早已承受了其不可承受之重,这样的国家也将随着大选时刻的来临跌宕起伏。总统制的“胜者通吃”让双方都输不起。它不仅要为此次大选中出现的各种狂热、焦虑和分裂负责,而且这种狂热、焦虑和分裂会每四年再来一次,对于修复美国契约有害无益。因此,如果拜登能够顺利上任,这固然是一个好消息,因为它终于结束了分裂美国的“川普模式”,但我对新总统并没有太多的期待——美国总统当然能做很多,但恰恰是总统制本身让美国更加分裂。

相比之下,以西敏寺模式为代表的英国或德国议会制会更加理性平和,因为没有“胜者通吃”。总理或首相固然重要,但是不如总统重要,内阁在很大程度上集体决策。即便像英国这样的两党制国家,内阁成员悉数由多数党出任,内阁仍须向多党构成的下议院负责。议会多一名工党、少一名保守党,甚至出现议会选举舞弊指控,固然也是一件事,但无需激动亢奋,因为不会改变大局。多党制德国设置了一位总统,但几乎没有实权。既然连最大党都得不到过半数议席,内阁必须由最大党(目前基民盟)与其它党联合执政。利普哈特甚至提倡“共治”(consociational)模式,也就是内阁按议席比例实行政党大联盟,其普遍意义的可行性固然可以质疑,但是某些“深度分裂”(deeply divided)社会的政治实践似已证明共识模式行之有效。如果这类国家实行“胜者通吃”的集权总统制,必然会加剧族群、宗教、语言等维度上的社会分裂和政治极化,甚至很快退回到内战状态。

我以前一直认为,美式总统制差不多也就是美国能玩得转。拉美及许多非洲国家的总统制比美国模式更集权,为害也更烈,直接加速了这些国家的民主崩溃。当然,自1990年代林茨教授提出“总统制的危机”命题以来,总统制和议会制的比较一直是一个争议话题,但双方不争的事实似乎是,议会制的制度表现全面领先于总统制——尽管领先的原因究竟是否制度本身尚有争议,而多数国家由于历史路径依赖和社会大众心理等原因,并没有告别总统制、选择议会制的自由。为总统制辩护的学术观点多建立在制度绩效比较的统计分析基础上,但是对拉美和非洲总统制国家的个案观察不难发现,无论这些国家缘何选择了总统制,集权总统的个人独裁、民粹主义及其和议会产生冲突与死结的倾向显著增加了这些国家的转型难度,绝非中国未来的制度样板。

和这些国家相比,美国的民主与法治传统无疑要深厚得多,因而此次大选尚能有惊无险,但是在任总统为谋求自己连任而有这么大的能量调动体制内和体制外资源,也确实让人为它捏一把汗。即便有各大媒体监督、体制内分权掣肘、独立法院对选举合法性的维护,仍然无人能断言明年1月20日权力交接之前不会出更多的幺蛾子。一个人能有这么大的权力,以至连如此成熟的美国宪政体制都差点驾驭不住,这不能不说是美国“总统制的危机”。其实,即便没有此次危机,总统制也不正常。每当我看到“天选伟人”台上大手一挥满嘴跑火车,台下红山红海一片欢腾,厌恶之心发自本能油然而生。我相信许多美国人也是如此:不论谁做美国总统,都会有近乎一半的美国公民怀有强烈的反感。从克林顿、布什、奥巴马到川普,数量几近相当的双方对几乎每一任总统的评价都是截然相反;恨他的恨得要死,爱他的爱得要命。除了洗脑体制下的毛泽东之外,我没见过有哪个人像美国总统这样同时收获这么多的爱和恨。为什么会这样?我只能找到一个原因,那就是这个人太重要了、权力太大了,人民太在乎他了,以至不论谁来做,总统这个人就在分裂他的国家并加剧政治极化。

我当然知道,总统制和“三权分立”是美国宪法的根本制度;问题再大的宪法制度一旦实施起来,尤其像美国这样实施了两百多年之久,必然带有巨大的历史惯性。加上联邦宪法本身的修宪难度,要美国改变总统制无异于天方夜谭,但这也许是美国人应当在大选尘埃落定后开始思考的问题;否则,四年一度“胜者通吃”的大选只会继续加剧美国社会的分裂。

不论如何,美国总统是美国人民选举产生的;美国能否修复正在被撕裂的社会契约——不同种族能否相互尊重并平等对待,不同阶级能否和平解决利益冲突,不同观点能否自由表达……这些问题的决定权最终都掌握在普通美国人手里。只有当多数美国人愿意继续信守自己的社会契约,美国才能恢复世界对其宪政制度的信任,继续作为中国等欠发达国家的“民主灯塔”。

五、中国自由派何去何从?

对于此次中国自由派尤其是“公知”的认知失准,不少人痛心疾首,并对中国宪政民主的前景表示悲观绝望——连号称追求宪政民主的自由派都是这个样子,绝大多数人被洗脑的中国还能有什么前途呢?我认为,这次美国大选确实暴露出中国自由派长期存在的某些问题,但是悲观绝望似无必要。某种意义上,我们应当庆幸这次美国(而非今后中国)大选暴露出这些问题,或许有助于防患未然。虽然经历了四十年改革,中国社会有了一定的自由度,但是人民不仅从来没有最起码的参政机会,连选举村长和乡镇人大代表的机会都没有,而且从来也不能在新闻自由、信息多元(其中必然夹杂着各种假消息)的环境下作出知情判断。因此,认知失准是可以理解的现象,但是必须重视这些现象所体现出来的认知障碍。支持川普的部分中国自由派不只是误判了大选事实细节,而且发生了长期在极权体制影响下形成的认知障碍,以至在背离常识的判断中越陷越深、不可自拔。

极权主义认知障碍体现了极权思维的三个特征。第一,价值观上的教条主义——认定一种意识形态、政策偏好或宗教倾向为绝对正确的“天条”,任何与之相左的思想立场都是“通往奴役之路”的异端邪说。第二,人性二元论和阶级善恶观。既然存在一种“正确”思想,即必然存在掌握正确思想的“领导阶级”和“先进”党派,以及误入歧途并坚持错误思想的“落后”阶级或党派。第三,领袖崇拜和自以为是。既然一个政党持有“真理”或“先进”理念,那么这个政党的领袖也是不容置疑的,任何批评领袖的言论都是邪恶势力制造的谎言。归根结底,部分中国自由派的认知误区是极权体制下养成的自大和无知造成的,真可谓“一叶障目”。他们需要放下自己,学学美国宪政的ABC,看看美国民主政治是怎么运作的。

当下对于中国宪政民主最重要的是,美国依然是“灯塔”。此次大选向我们显示,美国的社会契约发生了严重的破裂,但是它仍有自我修复的能力;它的言论与新闻自由、选举民主、地方自治、行政中立与司法独立仍基本保持完好,因为多数美国国民仍然信奉这些政治自然法则,并依靠它们约束了试图破坏这些法则的独裁总统。中国宪政需要“外援”,但归根结底是中国人自己的事情,而这件事只有在相当多数的中国人接受了社会契约之后才有可能。美国大选是一面镜子,照出了我们的认知差距。我们需要弥合这个差距,接受人格平等、人性一元等社会契约的基本前提,才能构建中国自己的社会契约和宪政民主。

注:本文是“大学沙龙”第117期同名讲座的文字稿。(作者为北京大学宪法学教授)


[①]https://www.bbc.com/news/world-us-canada-54945154.

来源时间:2020/12/3   发布时间:20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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