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对等求合作:稳定中美太空战略关系
作者:肖河,布莱恩·威登 来源:《现代国际关系》 2016年第10期
太空既曾是美苏展开冷战竞争的主要竞技场,也曾是两个超级大国实现戏剧性缓和的展示舞台。因此,不论是基于现实还是历史经验的考虑,太空对于中美关系的未来都拥有巨大的影响,两国也均将其视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经济利益的关键领域。一方面,美国要维护太空优势地位,确保其太空资产的安全和“充分利用”太空的权力;另一方面,中国则致力于增进自身能力,通过缩小双边力量差距来“说服”美国在该领域进行合作。
中方“以对等求合作”的策略虽是唯一现实可行的道路,但在执行过程中却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遭到误解、引发误判、甚至产生冲突的可能,美国也缺少“对等”看待他者的经验。对于这一风险,中美两国都应有深刻的认识,在执行各自战略的同时有意识、有步骤地在太空领域稳定双边战略关系,避免最糟糕局面的出现。最终,两国在太空领域的共同努力不仅应当能够实现单一关系稳定,而且还应能借助太空领域内的积极接触来促使整体中美关系趋于合作。
美国的太空利益及其对华态度。奥巴马政府于2010年颁布了其国家太空政策,宣示“美国将太空的可持续性、稳定、自由进出和使用视为美国生死攸关的国家利益”。这一利益有三个层面,在战略上,太空能力是保障美国情报、监视和侦查能力(ISR)的基石,是美国保卫本国边境、投射力量保护盟友和海外利益、击败对手的关键;在经济上,包括GPS在内的当前全球太空经济规模预计已经超过了3300亿美元,并以多种方式惠及美国;同时,民用太空活动同样在提升美国声誉和软实力方面持续发挥作用,公众对于美国的民用太空探索仍然有着强烈的兴趣和支持。
然而,这也意味着美国比其他国家更为依赖太空能力,而后者又具有高度的脆弱性。美国担心别国通过反太空能力威胁美国的太空资产,削弱美国的整体战略能力。正因如此,美国对中国反卫星能力的发展非常敏感,认为中国的太空战略中并未排除对美国战略卫星的攻击。对此,美国的应对之策是进一步巩固自身优势。2016财年的《国防授权法案》就要求美国太空安全界“保护和保存美国的太空权利、通道、能力、自由行动和利用的能力,应对太空袭击,以及在必要的情况下剥夺那些危害美国国家利益的国家利用太空的能力”。为此,美国也反对中国提倡的《外太空非武器化条约》。美国认为这一条约在规范对象和核查方式都极度有利于中国,相反会束缚美国的手脚。
此外,美国国会还试图将太空合作作为手段来促使中国改变在人权和宗教政策。作为2012财年美国航天航空局拨款法案的一部分,《沃尔夫修正案》规定,除非有国会的明确批准,否则禁止NASA和科学与技术政策办公室在与中国的双边太空活动中花费任何资金。这一规定使得中美民用太空界几乎无法实现任何形式的合作。美国虽然因此而减少了对中国民用太空技术发展的担忧,但双方却难以提升在太空领域的关系。
中国的太空利益及其对美态度。与美国类似,中国在太空领域也拥有广泛的利益,涉及国家安全、国际软实力、科学、经济与国际合作等方面。在战略上,确保自身利用太空、阻止潜在对手利用太空也同样是中国保卫自身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关键。
首先,在中国看来,目前最为紧迫的问题是中美之间的太空能力差距仍在扩大,美国甚至可能会凭借自己对相关太空资产的掌握完全抵消中国的有限核威慑。因此,如果不能迅速发展太空能力,中国就可能会陷于无法维持双边战略稳定的境地,难以保卫包括台湾在内的核心利益。
其次,中国也希望能够在国际太空治理这一领域摆脱“后来者”劣势,获取与其地位相称的制度权力,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中国和俄罗斯联合提出的《外太空非武器化条约》。尽管国际社会对该条约普遍赞同,美国却以“不对等”为由加以反对。有鉴于此,中国也只能将自身太空能力的发展作为打破僵局的筹码。
再次,太空能力的进步能显著加快中国的科学研究,促进相关领域的创新并获取商业利润。但是,中国航天部门却受到了来自美国的严厉限制,不仅企业无法充分进入世界市场,科学家和宇航员也被排除于美国所主导的国际项目之外。这些限制严重损害了中国的太空利益,中国也一直试图说服美国放松并最终取消这些限制措施。
最后,中国希望通过发展太空能力增强国际合作的能力,拓宽合作渠道。中国多次声明其太空能力的发展不应当以与其他国家双边关系和相互信任为代价。毕竟,一场太空军备竞赛可能严重恶化中国的外交环境,并分散宝贵而有限的资源。
在中国看来,当前美国太空政策的目标就是维持自身在外太空的主导地位并继续扩大与其他国家的实力差距。在中国看来,美国增强对太空的保护与发展导弹防御系统在实质上如出一辙,将不可避免地削弱中国核威慑及常规军事威慑能力。由于美国拒绝加入多边太空机制,因此发展自身力量也就成为了唯一务实的方案。归根结底,中美之间的巨大力量差距使得双方的共同利益相对薄弱,缺少构建共有机制的基础,这使得中方只能将缩小差距作为首要的太空政策目标。
合作建议。当前中美太空合作的重点应当是在双方力量差距缩小的过程中,避免产生误判,防止可能的冲突升级和蔓延;同时,双方应当在一定条件下,尽可能在多个太空相关领域展开合作,培养双边互信。在促进合作方面,中美应将通过多边合作增强
太空治理和确立太空行为准则视为两国的重要利益,共同建设长期可持续的太空环境。与此同时,两国也应当探索实现民用和商业航天活动的各种途径,为双方的太空关系增加积极因素,抵消太空军事竞争所产生的负面影响。
在危机管控方面,中美双方应避免采取进攻性的反太空战的战术,防止先发制人的冲动成为导致局势不稳和危机升级的显著诱因。同时,在难以达成涉太空军备条约的情况下,在双方研发和部署两用太空技术时应采取政策信息交换、邀请接触和参观等多种透明和互信建设措施,有效减少战略误判。
其中,提高空间态势感知(spacesituational awareness)能力、促进太空活动中的信息交换是最具前景的互信构建方式。随着太空技术的持续扩散,包括中美在内的各国有可能切实分辨负责任的和不负责任的太空行为,监督各类相关的太空政策承诺,并最终使之成为支撑多边太空协定和条约的基础。
肖河,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布莱恩·威登(Brian Weeden),美国安全世界基金会顾问
来源时间:2017/1/21 发布时间:2017/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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