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宗智谈问题意识:对美国的中国研究的反思

作者:黄宗智  来源:《开放时代》2016年第1期

  【内容提要】本文先从问题意识的角度回顾了美国战后三代最具影响力的中国研究,进而把那些研究置于近三百年来西方关于中国的思考的大框架之中来分析。目的是要证明中西方非此即彼二元对立的思维是怎样主宰了那些最具影响力的学者们所提出和没有提出的问题,怎样塑造了他们对问题的解答,有时候甚至促使他们违反现有的经验证据。本文论证,在一个现代的中国,中西的相互渗透,包括对西方的选择性重新理解和对两者的调和,而不仅仅是两者间的冲突与矛盾,乃是必然的给定实际;在两者间做出非此即彼的选择在实际层面上是不可能的,只有在理论建构的层面上方才可能。正是对后者的坚持导致了不少违反经验证据的研究和论点。更有进者,非此即彼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也可以见于一系列其他相关的二元建构,诸如现代VS.传统、工业VS.农业、城市VS.乡村、市场VS.人口、市场VS.国家、形式理性法律VS.实体非理性法律、普适VS.特殊等。历史的视野要求我们把这些二元视作相互关联和相互作用而不是相互排除、非此即彼的。

  我们的问题意识——在研究中所提出的中心问题——可以说是学术工作中至为重要和决定性的组成部分。它设定了我们想知道什么,以及我们所想问和没有想问的问题。它把我们的探照灯照向某一个方向,由此而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我们会找到什么。

  在美国的学术研究中尤其如此,因为它几乎在所有的学术刊物中都设定了一个固定的格式:要求研究者先说明其所要解答的问题,一般多涉及某某理论,而后围绕一个中心论点来提出其经验证据。这样的格式和其他西方国家的学术有一定的不同(譬如,英国比较强调经验主义的学术),也和最近几年才开始模仿美国规范的当代中国学术有一定的不同。当然,问题的实质内容要远比格式重要,因为它常是学者们代际或国际间的主要不同所在。

  本文先是根据笔者自己五十多年来参与其中的经验而写的关于美国战后三代学术所处理的主要问题的简略叙述。目的不在争论所有美国学术都可以被纳入这些问题,而是要说明这些是每一代最具影响力的学者们所试图处理的问题。此部分意图不在详尽的文献综述,而在借助笔者最熟悉的领域和研究来阐明本文的论点。其意图也不在否认偏重经验或求真研究的学者多不会参与讨论那些理论-意识形态问题,他们常是这方面的“沉默的大多数”,但我们仍然需要批判性地剖析那些最具影响力的著作,这是因为其影响力多源自某种理论或意识形态潮流。我们需要清醒地认识自己工作的思想环境,这样才能更好地区别自己的研究和可能是被误导的“主流”。

  这里需要连带说明,根据每一代最具影响力的著作的不同程度的意识形态化,有的可能有意或无意地违反现有经验证据来论证自己所想得出的某种答案。与此不同,真正求真的学术,即便是在某种问题意识框架之内所作,仍然可能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但如果主要是被意识形态所推动的研究,其学术价值会伴随某种时尚意识形态或理论潮流的没落而消失。

  在梳理了关于过去的研究的问题意识之后,笔者将把其置于现代西方关于中国的思考的历史中来论析。在我看来,它们体现的是一个特别顽强的二元对立思维方式,乃至于一直都特别突出要么是西方的优越性,而中国只不过是其对立的“他者”,要么是像最近一代那样强调中国和西方是相等的、一样的,甚或更优越的——使用的其实仍然是原来西方的标准和非此即彼的二元框架。两种论点基本都来自西方的理论和问题意识,都严重违反了现代中国的基本实际:即不可避免的古今、中西混合。

  这个不仅是美国(和不少其他西方)的中国研究的问题,也是当代中国本身的中国研究的问题,后者也许更加如此。现代中国的学术大多受到西方的建构和问题意识的影响。譬如,之前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研究便试图用一个来自西方的分析框架来理解中国。其后在近三十多年中,则试图用新自由主义的框架来理解中国。同时,两者都触发了对其一定的反动,即坚持必须用本土的概念来理解中国,拒绝西方的理论和框架。

  本文论证,我们需要把这个二元对立的框架置于一旁,而从现代中国不可避免地是由中西相互渗透所组成的实际出发。对这个基本实际的认识,是摆脱过去从过分简单化的源自西方的问题意识和理论出发的第一步,避免其所导致的对中国的严重误解,避免其甚至把想象中的或夸大了的实际投射于中国。这样,方才能够走向建立中国研究在理论层面上的主体性,正如不少优秀的中国研究学者早已提倡的那样。如此方能促使中国研究,不仅在西方也在中国,得能更符合中国实际,并把其置于一个真正的全球视野中来理解。

  更有进者,非此即彼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也可以见于一系列其他相关的二元建构,诸如现代VS.传统、工业VS.农业、城市VS.乡村、市场VS.人口、市场VS.国家、形式理性法律VS.实体非理性法律、普适VS.特殊等。历史的视野要求我们把这些二元视作相互关联和相互作用而不是相互排除、非此即彼的。本文将提出一些具体的例子来阐明笔者所提倡的研究进路。

  一、“共产主义中国”VS.“中国”

  笔者在华盛顿大学(位于西雅图,以下简称“华大”)读研的时候(1960年—1966年),中国研究的大问题是怎样理解“共产主义中国”。许多汉学家进入中国研究领域是因为他们对中国文化的爱好和认同,尤其是其(精英阶层的)“大传统”,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则明显拒绝了那个传统而拥抱了马列(共产)主义,并且是在“冷战”的大环境中作出了那样的选择。研究中国的学者该怎样来应对两者间的巨大分歧?一个是可恨的,另一个是可爱的;一个是对美国友好的(蒋介石的) “中华民国”,虽然是软弱的,另一个是与美国敌对的共产主义中国。那些深层的矛盾在当时的具体体现是美国是否该承认共产主义的中国并支持其进入联合国(拒绝台湾地区的蒋介石政府),还是像美国的右翼政见(被朝鲜战争进一步激化和扩大)主张的那样,仍然支持其盟友国民党和蒋介石及其在联合国的位置?

  在华大,当时的主要“右翼”中国研究中心,答案主要来自该研究所的正所长泰勒(George Taylor)和副所长麦克尔(Franz Michael),他们坚持“共产主义”是完全外在于中国文化的,是一个完全由莫斯科控制的国际共产主义阴谋所强加于中国的。泰勒和麦克尔主要在他们的教科书《现代世界中的远东》中宣扬这个意见,该书把毛泽东描述为一个完全追随斯大林和斯大林主义者,他不具有任何理论创见,只因为他侥幸获取了党和军队的统治权而由此“征服”了中国。(Michael and Taylor, 1964[1956]:412,423,430,432)笔者对当时为他们的课程当助教的经历记忆犹新。

  当然,华大的“远东和俄国研究所”(Far Eastern and Russian Institute)的所作所为并不仅止于此。它同时还集合了当时的一些优秀的中国研究学者(包括来自中国的华裔学者)来从事有实质性内容和价值的研究,而其中的一位主要学者便是(笔者的导师)萧公权(Kung-ch’uan Hsiao)老师,一位无论在什么样的标准下都是世界级的学者。研究所的学术成果包括张仲礼关于中国“士绅”阶层的两卷本(Chang, 1955,1962)、萧公权关于十九世纪国家对农村的控制的大部头研究(其实是一项奠基性研究,更像一本参考书而不是意识形态化的著作)(Hsiao, 1960),以及麦格尔和张仲礼的《太平天国叛乱:历史与文件》两卷本(Michael and Chang, 1966,1971)。它们都是重要的学术贡献。

  华大中国研究的另一维度是魏特夫(Karl August Wittfogel)。他当时每年从哥伦比亚大学来华大工作一个学期和从事其“东方专制主义”研究。与华大的其他教员不同,他不是一位中国文化的爱好者,而是一位深深憎恨“极权政权”者——对他来说,纳粹主义(他曾亲历其害)、共产主义(虽然他曾加入德国共产党)和“东方专制主义”都是被合而为一的“极权”敌人。(Wittfogel, 1957)

  华大的敌对方是费正清在哈佛的比较开明和没有华大那么“右”的中心。他们的主要著作是史华慈(Benjamin Schwartz)的《中国的共产主义和毛泽东的兴起》,它与华大的观点对立,论证了“毛主义”的中国特征。对史华慈来说,“中国的共产主义”主要把原来的目的是在工业世界的无产阶级的马列主义,重新理解而适用于中国的农民社会和农民革命。中国的共产主义革命因此并不是一个由莫斯科控制的国际阴谋,而是在毛泽东的领导下逐步独立于莫斯科的革命运动(Schwartz, 1951)。他的论点被表述为共产主义的“中国化”而引用于哈佛的教科书《东亚:现代的大转型》(Fairbank, Reischauer, and Craig,1965 [1960]: 851,855)和《美国与中国》之中(Fairbank, 1972 [1948])。

  对这个(美国的)“中国问题”的关心无疑是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中国研究的问题意识的核心。虽然如此,仍然有不少比较纯粹的学术著作,而且双方都致力于提高其学术水平、扩大和深化其图书馆藏书,以及培养新一代具有更好语言训练(中文和日文)的下一代青年学者,而又同时相互竞争试图获取更多的“国防教育法” (National Defense Education Act)(以及福特基金会)的研究机构资助和研究生的外语学习和实地研究奖学金资助。

  二、革命VS.现代化

  即便是在承认中国与否的问题消失之前,美国的中国研究已经显示了对“现代化”范式的深层认同。它主要被理解为资本主义 + 自由民主的发展,是冷战时期赖以与苏联和中国所倡导的社会主义革命抗衡的理论/意识形态。两者之间的斗争行将成为主导美国中国研究的问题。

  现代化范式早已可见于一系列不同的研究。首先,在外交史领域,被费正清设定为一双二元对立的建构:即现代民族国家之间的平等关系理念(虽然是在帝国主义凭借侵略和战争而攫取“不平等条约”的历史实际之上的建构)VS.中华帝国的“民族优越感”(ethnocentrism)、“中国优越感”(Sinocentrism)和“朝贡关系”(tributary relations)。这个框架也被运用于费正清指导下的一系列专著,包括张馨保关于鸦片战争的研究——争论该战争的导因主要是“文化冲突”而不是鸦片(Chang, 1964),徐中约的总理衙门研究——特别突出“中国之进入民族国家的大家庭”(Hsü, 1960)等著作。和费正清一样,张馨保和徐中约把“朝贡关系”设定为现代主义的国际关系的对立面。

  现代化主义也可见于其他重要著作的问题意识,如莱特(Mary C. Wright)关于“同治中兴”以及费维恺(Feuerwerker, 1958)关于盛宣怀和“官督商办”的研究,其焦点都在“中国为什么没有能够现代化”(whyChina failed to modernize)。莱特写道:“是因为现代化的必需条件和儒家追求稳定的要求直接冲突”。(Wright, 1966[1957]:9)虽然如此,莱特的研究是如此地扎实和详尽,即便是在其问题意识的局限之下,也不失为一本具有长远价值的学术贡献。

  20世纪60年代后期和 70年代的新趋势是对现代化范式的挑战。它是伴随反越战运动而来的:美国真的是像官方表达的那样为了现代化和民主而介入越南内战的吗?还是,是代表帝国主义而与革命和民族解放(有的人把其表达为美国威尔逊主义下的“自我决定”[Wilsonian Self-determination])斗争而战?对年轻的一代(包括费正清在哈佛的一些学生)来说,这当然也包括对中国革命的理解:它不仅是一个中国化了(由上而下)的马列主义,更是一个人民的反帝国主义解放战争。这些新的视野是伴随西方的马克思主义和受其影响的理论而来的。在之后的二十年中,具有影响力的著作几乎都必需考虑到马克思主义对现代化范式的挑战。

  在现代化主义的一方,早期的理论概括主要依据关于西方发展经验的如下设定和概括:认为其是,或者应该是一条普适的从“传统”到“现代”的演化道路,它的主要特征包括(资本主义的)工业化、自由民主、城市化、专业化、理性化、高效化、蓬勃动力化等。正是那样的范式指导或影响了上述第一代的学术。它是第二代的“主流”学术的基本范式。

  与中国有特别关联的是两位经济学理论家,他们后来于1979年同时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首先是舒尔茨(Theodore Schultz),他具体讨论的虽然主要是印度而不是中国,但他可以被视作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的“绿色革命”的理论家,倡导的是个人创业和技术更新的农业发展模式,针对的是苏联和中国的集体化农业。(Schultz, 1964)他还特别强调,劳动力过剩(他把其定义为一个稻草人,即零价值的劳动,而不是人地的相对压力和劳动力的隐性失业)其实并不存在。刘易斯(W. Arthur Lewis)则聚焦于发展中国家所谓的“二元经济”,其“传统”部门是“劳动力无限供应”的一元(相对于充分就业的现代部门)。但即便如此,伴随个人创业、技术更新以及市场机制的运作,如此的经济必定会进入一个“拐点”,之后其二元经济将会被整合为单一的现代经济,其劳动力资源(以及其它资源都)会得到最佳配置。(Lewis, 1954,1955)舒尔茨凭借理论而排除了中国相对人多地少的问题,而刘易斯则一开始便直面该问题,但即便如此,刘易斯认为,这是一个现代化必定会克服的问题。这样,他最终也接受、参与了普适主义的现代化理论的建构。两人等于是共同凭借理论而排除了中国自身称作其“基本国情”的现实,而且完全无视20世纪30年代以来三代美国优秀学者卜凯(John Lossing Buck)、何炳棣(Ping-ti Ho)与珀金斯(Dwight Perkins)等所积累的研究成果。当然,这里不是要争论人口是决定性因素,而是要说明市场机制并不能排除人地压力因素;两者是互动的而不是非此即彼的 ——此点将在后面进一步澄清。

  三、西方中心主义VS.中国中心主义

  (一)新保守主义

  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美国呈现了新的意识形态和学术研究的转向,主要是新保守主义的兴起。它是之前的现代化主义的重组和更新,并在倡议资本主义和自由民主的意识形态内容上,只有比之前更加原教旨化。它是伴随全球化资本 + 国外廉价劳动力的跨国公司模式,扩张到主宰全球经济的地位而来的,并导致了美国的阿富汗和伊拉克战争。到20世纪90年代,它已不再受到前社会主义国家的挑战的约束,在苏联和东欧的党国体制的崩溃下,成为一个带有得意洋洋的凯旋意识的意识形态大潮流。

  在学术界,首先是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复兴。其主要代表是哈耶克(Friedrich August Hayek, 1899—1992),他成为美国1981年到1989年的总统里根(Ronald Reagan)和英国1979年到1990年的首相撒切尔(Margaret Hilda Thatcher)所最推崇的经济学家。早在1948年,哈耶克在其《个人主义与经济体系》中,便从对新古典的课本经济学的有力批评出发,论证其分析是多从掌有完全信息的完全理性个人以及纯竞争性的市场的设定出发的,但实际是,人们和市场绝对不像其所设定的那么完美。因此,它代表的只是一种“伪个人主义”。同时,新古典课本经济学过分依赖数学模型、(供需)平衡分析、建构的理论以及对自然科学的模仿。他争论,正是那些倾向最终导致了极端的科学主义,特别可见于共产主义国家的计划经济。经济学需要的是“真正的自由主义”,即直面个人和市场的非完美实际,但仍然据此认识到即便如此,依据个人的选择和市场的价格信号的经济体系乃是人类迄今所看到的最好的体系。(Hayek, 1948)

  哈耶克在1974年被授予诺贝尔经济学奖(当时是和瑞典的“左派”经济学家缪达尔[GunnarMyrdal]分享的),但其影响要到20世纪80年代在新保守主义大潮流和里根、撒切尔的特别推崇下才达到顶峰。据说,撒切尔在1975年保守党的一次讨论该否采纳一条经济上的“中间的道路”时,从其手提包里拿出了哈耶克的《自由的宪法》一书,拍在桌上,宣称:“我们相信的是这个!”(Ranelagh, 1991:ix)至于里根,他曾宣称哈耶克是对其影响最大的两三人之一(Anderson, 1988:164)。哈耶克的古典自由主义的原教旨自由市场经济学正是其与颇具影响力的政府干预性的凯恩斯主义的关键不同。在市场VS.国家的二元对立中,哈耶克是坚持听由市场机制运作、反对国家干预的论者。正因为如此,他对里根和撒切尔具有特殊的吸引力。

  哈耶克的反科学主义论述的实际效果是,协助把新古典的课本经济学从对其的“实证主义”/科学主义猛烈攻击中挽救过来,把那样的攻击转向了共产主义计划经济。哈耶克本人则公开明确地认同于把个人和国家对立起来的古典自由主义——那也是为什么像里根和撒切尔那样的原教旨保守主义人士特别欣赏他。他给予了所谓的“里根经济学” (Reaganomics)哲学内容,使其成为新保守主义的核心。

  哈耶克对里根和撒切尔的影响甚至超越了他芝加哥大学的同事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与哈耶克不同,弗里德曼坚持经济学是一门跟任何自然科学领域相等的科学(例见其诺贝尔奖讲演[Friedman, 1976])。他在1976年获得诺贝尔奖,后被邀请参加里根总统的经济政策咨询委员会,并在1988年被里根授予(至高荣誉的)“总统自由勋章” 。在哈耶克和弗里德曼两人的联结下,古典和新古典课本经济学(亦可统称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如今实际上成为一门鱼与熊掌兼得的学科,既批评了科学主义和实证主义,又一仍其旧地普遍依赖高度科学主义化的数学模式和统计数据。

  在那样的混和物之上,课本新自由主义还添加了所谓的“新制度经济学”,哈耶克早已在芝加哥大学教经济与法律课程时便已启示了其内容。它继承了古典和新古典经济学的前置公理——市场经济是最佳的资源配置机制,而后添加了私有产权是经济发展的至为关键条件的论点。科斯(Ronald Coase,和哈耶克同样在芝大教经济与法律)和诺思(DouglassNorth)两人都和哈耶克同样从(貌似)对新古典经济学的批评出发,前者特别批评其忽视了公司交易成本的关键经济因素,后者特别指出其忽视了国家和法律的关键角色(Coase, 1990[1988]; North, 1981),共同强调的是稳定私有产权的不可或缺。科斯在1991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奖,诺斯于1993年获奖,由此巩固了两人在新保守主义时代的经济学理论界的显赫地位。综合起来,以上的复合理论成为跨国公司全球化利润追求意识形态的核心。私有企业 + 市场交易被视作一切经济发展的关键。在中国研究领域,这个理论潮流导致了几乎完全由市场主义主导的经济史研究,迥异于上两代以人口问题为主的研究——特别是何炳棣(Ho, 1959)和珀金斯(Perkins, 1969)的重要学术贡献。新保守主义的市场主义理论的意图是完全抹掉人口因素,就像舒尔茨所争论的那样。

  (二)后现代主义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股新保守主义的学术-政治-意识形态大潮流是和另一股“激进的”后现代主义理论潮流共同兴起和并行的。后现代主义首先是一个对实证主义(科学主义)在知识论层面上的挑战,质疑其对“客观”和“科学”知识和研究的深信不疑。新的批判性转向归根到底来自西方所面临的“认识论危机”:之前,人们一度信仰的是“上帝”所揭示的真理,而后在启蒙时代,神被理性和科学所取代,如今则是对科学和理性的质疑,所提出的问题是知识的根据到底是什么的基本性问题。在其最清晰和强有力的论析中,后现代主义坚持所谓的“客观真实”其实不过是一种话语建构,历史其实也不过只是一种需要解构的文本,不是什么“客观真实”。话语建构才是历史和知识中真正基本的元素。后现代主义中最突出的理论家,如德里达(Jacques Derrida, 1930—2004)和其对一系列主辅对立的二元建构的批判,以及福轲(Michel Foucault, 1926—1984)和其所突出的话语的独立性和关键性,是对“启蒙现代主义”及其所导致的现代化主义的强劲有力的质疑和批判。

  后现代主义的第二主题是其“去西方中心”论。其中,对关于非西方世界的学术影响最大的是萨伊德(Edward Said)和吉尔茨(Clifford Geertz)。萨伊德争论,学术最主要的工作是对现代主义话语的批判和解构,特别是西方关乎“东方”的(帝国主义)“东方主义”话语(Said, 1978)。吉尔茨则论述,学术该做的工作(不是像现代化范式那样地追求“客观”和“普适”的“真实”和“真理”而)是要阐释非西方文化的主观的、特殊的 “意义网络”。(Geertz, 1983)二人志趣相近,写作中相互推崇和引用。两人都认为,现代化主义的普世主义应该被后现代主义所强调的特殊主义所取代,普适性的实证主义研究应被话语主义/意义网络主义研究所取代。也就是说,他们的特殊主义是普世性的,是源自普世与特殊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框架而来的,其用意和其现代主义对手同样是普世的。

  但求真、求实的学术,在我看来,其关键在于普世和特殊两者间的关联和互动,不在其非此即彼。实际无疑既包含普适也包含特殊,既包含话语也包含实践双维。学术研究的核心正在于根据经验证据来质疑、界定或重构普适理论所带有的可能正确性;同时,也是要根据特殊的经验事实,通过连接恰当限定的理论洞见来探寻其更宽阔的含义。学术的目的既不简单是普适主义化,也不简单是特殊主义化,而是两者间的相互关联。(黄宗智、高原,2015)

  四、迈向不同的问题意识

  但是,凭借理论-意识形态潮流来推动的论点是不能仅凭经验证据来推翻的,起码在我们这个后现代主义和新保守主义的时代如此。我们需要的是对这些仍然影响很大的论点的思想和“理论”依据做出更为深入的分析。下面我们从问题意识的角度对后现代主义和新保守主义,以及结合两者的“后现代新保守主义”作进一步的检视。

  (一)西方VS.中国的二元对立

  在启蒙时代之前,西方对中国的知识主要来自耶稣会士,其所关心的主要是使中国人和平皈依基督教,其研究因此多集中于儒家思想与基督教的相通之处。从18世纪的启蒙时代开始,由于西方自身进入了所谓的“理性时代”,逐渐形成了西方与其他文明不同的意识,而伴随“理性”和科学的进展,以及工业化的来临,接踵而来的是强烈的西方优越感,乃至于认为其文明是典范的和普适的。在那样的大背景下,一个“没有成功现代化”的中国只可能成为一个“他者”,成为突出西方优越性的陪衬,并说明其必须现代化/西方化的例证。

  下面只以两位影响较大的思想家为例。首先是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1770—1831),从其晚年(1825年)开始定期开办关于中国的讲座。那些讲演表达了一些至今仍然有一定影响的对中国和中国文明的批评意见,都是从西、中二元对立的框架出发的论点。黑格尔认为,哲学是一切知识中至高、至重要的领域,但中国则根本就没有哲学可言,只有一些初级的抽象概括,没有像西方哲学那样的持续的推论。中国的主要思想家,尤其是孔子,没有能够做出持续的思辨;只有西方文明才具有真正的哲学。这个意见迄今仍然可见于众多哲学学者:在美国的顶尖高等院校哲学系中,一般只开设西方哲学的课程,而中国、印度、伊斯兰等其他文明的“思想”则只能在各个“语文系”(东亚、南亚、近东等系)开设(之前被统称为“东方学”,也就是萨伊德所集中批判的“东方主义”范畴所指)。更有进者,黑格尔声称中国根本没有法律可言,只有“实质的”(特殊的)道德价值和规则——这是如今仍然有人坚持的论点——因为它的根据不是理性、自由、意志和自觉(self consciousness)。中国的政体极其专制,其人民没有自由意志和自觉“精神”(spirit),和“主体性”(subjectivity)。中国甚至并没有真正的宗教——儒学只是一些习惯和行为规则。(Hegel, N. d., “Hegel’s Philosophy of History, Part I, The Orient, section 1. China”; Hegel, N. d., “Hegel’s Lectures on the History of Philosophy,Oriental Philosophy”; Kim,1978;张国刚,2006)

  黑格尔的现代主义意见在其后得到不少更为系统的表达和推进,其中影响最大的是韦伯(Max Weber, 1864—1920)。对韦伯来说,现代法律必须是由“形式理性”所整合的,其从(演绎)逻辑得出的所有抽象和理性原则都可以一贯被适用于所有的具体事实情况。中国没有那样的法律,因此,其法律体系只可能是“实体主义”的——即具体而非抽象、道德化而非理性化、特殊而非普适的。它随时可能受到统治者的干预,要么是随意性的要么是特殊道德性的干预,因此,它只可能是“非理性的”。西方的法律历史所展示的则是一个长时段的形式理性化演变过程,其起源可见于罗马法,亦可见于天主教教会法规(canon law),最终形成了现代(大陆法系的)德国法。相比之下,即便是英美的普通法系,因为其依赖普通人民(而不是精通法律逻辑的法学家)的陪审团制度,也有非理性的缺点。(Weber, 1978:尤见654-658, 845, 889-891; 黄宗智,2015a;黄宗智,2014b:第1卷,第9章)对韦伯来说,宗教也十分关键,而他认为只有在西方才能看到加尔文主义的精神,而它正是促使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关键。(Weber, 1930 [1905])无论是其关于法律还是关于宗教的研究和论述,其主要目的是探索西方现代文明和资本主义的核心,中国只是作为陪衬的他者。

  韦伯的论点至今仍然具有强大的影响,无论是在比较法研究领域,还是在中国法律研究领域。这不仅是由于其理想类型理论的洞察力和其极其宽阔的视野,更是因为资本主义和工业化在现代西方得到显赫地发展,其军事和经济势力达到压倒性的优势。同时,这也由于其普适性的科学和技术方面的发展。

  在更深的一个层面上,虽然是人们不多讨论和明言的层面,是这样的一种意识:即西方早期的演绎逻辑的发展(欧几里德几何学是其典型)使其文明特别适合于发展普适的现代科学与法学,使其在这些方面特别突出于世界各种文明之中。兰德尔(Christopher Columbus Langdell, 1826—1906),哈佛法学院院长(1870—1895)和美国法学“古典正统”的创始人,便一贯特别强调这一方面。(Grey, 2014: Chapter3; Langdell,1880; 黄宗智,2015b) 他坚持法律和法学要从有数几个(被认为是不言自明的)公理出发,凭演绎推理得出一系列的定理,由此来整合整个体系。正是那样的思维促使人们似乎别无选择地得出西方与其他文明的非此即彼的对立结论。如果西方的法律在逻辑上是前后一贯的整体的话,它只可能被当作一个整体而被全面接纳,而不同文明的不同法律则只可能被视作非理性的“他者”。如果只有演绎逻辑能够带领我们进入理性和普适的真理,欠缺如此的逻辑的文明只可能是非理性的和与西方完全相反的。所以,现代化只可能是全盘引进西方法律,全盘接受现代西方文明。

  我们可以在过去三代的美国中国研究中看到这些思想元素。首先是第一代的“中国问题”中设定的非资本主义、非自由民主和非理性的共产主义,在那个“他者”和西方之间,西方现代化的优越性被认为是无可置疑的。在那个层面上,中国的共产主义到底是像华大一方所坚持的非中国性的,还是像哈佛一方所论证的是经过中国化的,其实最终无关要紧,因为无论哪一方都不是真正的西式现代化,而后者则是双方都同意的观点。从这样的角度来看,两大学派之间的争执只不过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同程度的拒绝。其深一层的现代化主义/西化主义并没有被任何一方所认真质疑。现代化主义的方方面面是否真的全都适合非西方世界,是一个没有被问的问题。现代西方的普适性被认为是不言自明的。

  现代化主义要到第二代才遭到挑战,但只是遭到仍然是来自西方的马克思主义的挑战。西方的现代化主义没有被从其并不适合非西方世界的角度来质疑,也没有被因非西方的后发展国家思想家的启发而被质疑,更没有被不同的非西方的“现代性”的图像质疑,而是主要从一个西方的革命性社会主义的角度来挑战的,它设定一个更高度发展的社会主义的西方来取代资本主义的西方,一个没有阶级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以及一个国家(机器)逐渐消失的共产主义社会,来取代阶级化资本主义下的民主制度和法律。其中心思想从来不是西方文明会因与非西方文明相互作用而改变和进展,而是西方资本主义 + 自由民主的今天将进一步发展成为没有阶级矛盾的社会主义的未来,而那样的道路被认作是普世性的。那样的想法并不仅限于西方对中国的思考,更是来自“毛主义”下对其自身的过去和现在用舶来的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思考。普世主义的现代化主义被同样是普世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所取代。

  美国左倾的反越战运动的思想源泉主要是西方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们,他们的影响远比毛泽东或其他非西方国家对马克思主义的重新理解来得重要。在实际的学术研究中,他们主要是中国研究领域之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和其他进步的历史社会学家/理论家们,如穆尔(Barrington Moore)、蒂利、佩奇(Jeffery Paige)和斯考切波(Theda Skocpol),和其他非中国和非中国研究的理论家们,如恰亚诺夫、波兰尼、斯科特等。在美国的语境中,“毛泽东思想”只是极其边缘的思想:费正清便写道:“他的创新只在于实践,不在理论”(Fairbank, Reischauer, and Craig, 1965:855)。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那样的判断和华大的迈克尔和泰勒的几乎是一样的。

  与此主流不同的极其少量的著作之一是舒尔曼(Franz Schurmann)关于毛泽东时代中国的“意识形态与组织”的敏锐分析,强有力地区别了“纯理论”(pure ideology,即马列主义)和“实用理论”(practicalideology,即毛泽东思想)(Schurmann,1970 [1966])。他的分析可以被理解为与康德(ImmanuelKant)关于“实用理性”是怎样作为“纯理论”和实际行动之间的媒介的论析比较相近的论点。(黄宗智,2015a)但那样的思路对反对费正清的关心亚洲学者委员会成员们的思想来说并没有什么影响,对大多数关于当代中国的研究也没有多大影响。

  有的青年美国学者无疑也受到“文化大革命”(以及毛泽东思想)的影响,但当时的美国中国研究对其实际运作所知十分有限,主要只是受到该“群众运动”(但是被“最高领导”所倡导的)一些修辞的影响。而那些修辞(如消除“三大差别”)之所以引起那些挑战现代化主义的论者的共鸣主要是由于他们自身在美国的反战运动中的经历和理解。说到底,中国和越南的实际情况对美国的中国研究学者们来说,只是一些自己所知无几的、比较遥远的经验。对“文化大革命”的那样的脱离实际的,从美国本身的未来来理解的想像,将会导致其中不少人对中国革命和当代中国整体的“失望”,而在中国自身官方话语对其更加苛刻的攻击之下,变得更加如此。

  转向后现代主义的第三代与前两代既十分不同也在较深的层面上基本相似。首先,我们要承认,后现代主义是对西方近三个世纪以来的启蒙现代主义的全面的挑战,包括对知识的依据的根本性质疑,以及对“科学”——对没有从事过实际的科学研究、经历过其中的困难和不确定性的外行学者们来说,它是那么容易成为科学主义——的根本性质疑。而新的话语概念工具以及话语分析又似乎是那么地强有力和吸引人。加上十分令人忧虑的极端的新保守主义,直接导致了在阿富汗和伊拉克的战争,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许多之前的左派学者也投入了后现代主义的大潮流来表达他们对(似乎是越来越)保守的、帝国主义化的美国现实的不满。

  但在后现代主义和之前的左派之间也有深层的分歧。对“反思自身”的后现代主义者来说,马克思主义,尤其是官方化了的共产主义,似乎要比现代化主义和(哈耶克型的)新保守主义犯了更严重的实证主义和科学主义错误。同时,对有的马克思主义者来说,后现代主义和新保守主义显得同样地主观,前者因为其对“客观真实”的拒绝,后者则因为其对原教旨基督教、古典自由主义/个人主义和自由市场主义的信仰。14也许更重要的是,即便是对激进的后现代主义者来说,斯大林(也包括毛泽东)的压迫性的一面,以及共产主义党国体制在苏联和东欧的崩溃,似乎是无可置疑的事实。左派的学者,即便是一直都批判斯大林主义的,也不可避免地受其牵连。

  以上的这些因素也许可以部分解释新保守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对前左派的(带有一定偶然性的)共同的敌视,但在更深的层面上,还有西方长期以来对中国的一贯的基本思维:上面已经讨论了西方是如何一直把西方和中国设定于一个二元对立的框架之中来理解,这可以清晰地见于黑格尔和韦伯的思想。在那样的思维框架下,逻辑似乎迫使我们,如果要对西方中心主义提出商榷,唯一的做法是争论其对立面,即中国是多么地和西方相似,或比西方更优越。我们看到,柯文、弗兰克、彭慕兰、李中清和李伯重都是从那样的框架和思维出发的:要去西方中心化的话,必须论证中国在同样的标准下的同等性或更加优越性。因此,像柯文那样,坚持如果要推翻把西方当作原动力、中国当作消极的回应的论点,我们必需把其颠倒过来而争论中国的历史其实是由其内部的动力所推动的。或像弗兰克那样,争论中国经济在1800之前的世界经济体系中,根据市场主义的(在世界经济中的市场发展程度)普适标准,其实比西方先进,而且今后将会再度如此。或像彭慕兰那样,坚持18世纪中国的人均收入和生活水平是和英格兰一样的。或像李中清(和彭慕兰)那样,坚持论证中国也有像西方那样的“预防性”生育控制,并没有承受比西方更沉重的人口压力。或像李伯重那样,坚持中国的生育控制方法其实比同时期的西方要先进。正是二元对立的基本框架推动着这些论点。要反对西方中心主义,我们除了论证中国在同样的标准下也同样先进之外,似乎别无选择。正是在那样的支配性框架之下,促使他们无视,甚或违反经验证据;同时,也忽视了中国实际的、实用性的问题。

  五、对中国研究的含义

  上面我们看到,美国最具影响力的中国研究的问题意识是怎样受到美国自身的问题,多于中国的实际问题的影响的,是怎样被美国的政治-思想大环境,多于中国本身的问题所塑造的。它们反映的其实更多是关于美国的政治、意识形态和理论,而不是关于中国主题的本身。在如今的一代中,新保守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中国研究是同样被其西、中二元对立的思维框架所主导的。正是那样的框架导致了一些对中国经验实际的严重夸大和误导。近几十年来,美国的中国研究学者们确实在语言能力方面有了一定的提高,其人员和研究中心数量也有一定的扩增,与中国的第一手接触也越来越频繁,理论知识的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但是,即便如此,美国的中国研究在一定程度上仍然是被其主题的中国以外的,违反中国实际的政治-意识形态和理论潮流所主导的。

  西方VS.中国的二元对立是个贯穿于三个世纪以来西方关于中国的思考的基本框架,它深深塑造了不仅是过去西方看待中国的西方中心主义,也同样塑造了最近对其作出深层反思的中国中心主义。当影响较大的一些学者们对西方中心主义进行反思时,他们所做的是简单地争论其对立面,从现代化主义到革命主义,从西方中心到中国中心。西、中二元对立的基本思维结构的影响是如此的强大,以至于那些学者们完全忽视了中国的基本实际:即现代中国必定是其过去和现在并存、中国和西方相互渗透的结果,而不可能是非此即彼的。在最近的这一代中,有的学者深深沉溺于后现代主义的一些理论建构,因此看不到中国自身不仅企望其现实和未来是中国式的,也企望其是西方 -现代式的这样一个基本实际。“现代中国”实际上只可能是双重文化的,如今更不简单的是社会主义或资本主义的,而是既是资本主义的也是社会主义的。要真正将西方去中心化、真正把中国中心化,我们的问题意识需要从中国的实际问题出发,而不是从西方的理论建构出发。

  上面我们已经看到,西方 VS.中国的非此即彼二元对立思维更被扩延到一系列其他的二元:如现代VS.传统、工业VS.农业、城市VS.乡村、市场VS.人口、市场VS.国家、形式理性法律VS.实体主义法律等。一贯的是,在理论和意识形态中追求逻辑上的统一,和非此即彼地在二元之中完全偏重单一元,常常无视经验证据和实用实际。

  笔者已经比较详细论证的一个具体例子是,我们不该简单排除中国的小农经济而采纳现代西方的资本主义化和产业化农业的道路,而是要探寻一条发展小规模家庭农场的道路。东亚国家(特别是日本、韩国、台湾地区)之前的农业合作化经验——为“小农户”提供“纵向一体化”(加工和销售)服务来应付“大市场”的经验是值得借鉴的。它来自一个历史上的偶然巧合,先是明治时代晚期的地方政府把发展现代农业设定为其主要任务,而后在战后的美国占领(在日本,在韩国和台湾地区则是美国的决定性影响)下,进行了扶持小自耕农的土地改革,又把地方政府所掌控的部分农业发展资源转让给民主化的农民合作社,借此来推动合作社的组建,由此成功地(在20世纪 60年代和70年代的日本以及稍后的台湾地区和韩国)确保了持续的农业发展以及普通农民有尊严的生活水平。它们的经验展示了中国今天能够走的一条道路,而不是像如今那样,由于既来自新自由主义也来自马克思主义的错误认识,只给予合作社十分有限的扶持,完全偏重规模化的大农业(企业)。(黄宗智,2015c,2014c,2014a:第3卷,第10章)建立实质性的合作社,才有可能改进如今的严重社会不公问题以及农村社区趋向崩溃的问题。

  这里要提倡的不是要偏重人口因素而排除市场因素(或相反),而是必需同时考虑两者。人地压力是中国小农经济顽强持续的主要原因,即便是在相当高度市场化的经济下,无论是过去(帝国时期和中华民国时期)还是近几十年的改革时期下都如此。而处于人地压力下的小农经济的顽强持续则决定了农产品市场的性质——把贫穷的小农户置于完全被大型商业资本的摆布之下。正因为如此,“小农户”特别需要联合起来组织(加工和销售的)合作社来应对“大市场”,借此来为小农户保留其市场利润。市场机制运作本身并不会像新保守主义理论设定的那样消除人地压力问题;两者是相互塑造的。我们在上面已经看到,清代的市场交易主要是单向的,由贫穷的小农为城镇提供优质农产品,但他们无能购买反向的产品,和亚当·斯密所概括的城乡双向贸易十分不同,也和德弗雷斯所谓的勤勉革命中的消费转型十分不同。无视人地压力基本资源禀赋便不可能理解其市场;相反亦然。在中国的实际之中,两者不可能是非此即彼的,只有在新自由主义理论中才如此。(黄宗智,2014a:第3卷,尤见 “导论”和第10章)

  如今中国巨大的由2.7 亿农民工组成的非正规经济同样如此。与舒尔茨的理论截然相反,其所展示的农村劳动力(相对)过剩和就业不足是无可置疑的,无论是在过去的还是今天的市场经济下都如此。同样,与刘易斯的理论也截然不同,现代经济部门的兴起并没有导致传统部门被整合入现代部门,而是导致了处于农村和城市、传统和现代两者之间的庞大非正规经济的爆发性突现。事实是,脱离了人口和市场之间的互动,便不可能理解如今的劳动力要素市场(黄宗智,2014a:第3卷, 第11、12章;亦见黄宗智:2009,2010a)

  新保守主义的市场VS. 国家的二元对立也同样。市场主义理论认为,中国近35年的发展要完全归功于市场化和私有化,其不足则是由于市场化和私有化程度还不够透彻。但事实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这段经济发展历史中起到至为关键的作用:包括其利用国家拥有的一切土地资源产权来融资(即地方政府的所谓土地财政)、其利用农村廉价劳动力(和其他由国家提供的激励)来吸引资本、其积极推动贸易和扶持国有企业等。对中国的快速发展经验来说,把国家和市场设定为非此即彼的对立二元,可以说是完全不得要领。(黄宗智,2015b)

  至于正义体系的组建方面,我们不应该简单排除中国过去的正义体系——特别是扎根于社会的非正式正义体系——而全盘采纳高度正式化的西方法律体系,而是要探寻如何把两者结合为一个必然既是中国的也是现代的体系。优先由民间调解而不是法庭判决来处理民事纠纷是汉代中期以来经过“(法家)法律的儒家化”而确立的“中华法系”的核心。它处理了民间大部分的民事纠纷。正因为如此,历代法典才能够是“以刑为主”的。那个儒家化的正义体系深深地塑造了其它东亚文明国家(特别是日本和朝鲜)的正义体系。如今在中国,“民间调解”仍然起到解决每两起基层社会的(有记录的)民事纠纷中的一起的作用,而“法庭调解”则解决了每三起民事诉讼案件中的一起。在韩国和日本,调解同样起到重要作用。这正是今天“东亚文明”国家的正义体系和一般西方国家的正义体系的关键不同。此点尚未被近年来的一些试图评估全球各国“法治指数”的机构所理解,因为它们多是从现代西方的标准出发的。(黄宗智,2016)在这点上,“中华法系”和“东亚文明”仍然具有一定的现实含义。

  实际上,当代中国的经验,不管是其成功的经验还是其失败的经验,都需要从中西两者的结合和互动,而不是非此即彼的单一元来理解。中国的成功经验,如中国共产党在近三十五年改革中所领导的高度资本主义化和市场化的经济发展,便是由两者的结合而来的。(黄宗智,2015b)而其严重的问题,如其全能政治体制(来自革命、农村集体化、城市社会主义化,以及计划经济化)与逐利的国家机器(不仅是地方上也是中央层面上)的结合,一直都十分显然地在利用中国的廉价农民工劳动力来吸引(国内外)资本主义企业的投资,因此而导致了严重的社会不公——也是源自两者的结合而来的。(黄宗智,2015b)在法律领域,其非正式正义体系仍然起到了通过调解来解决纠纷以及借此减少诉讼频率的重大成效,乃是其如今的正义体系中的一个亮点;而在建造了一个模仿西方的法庭体系的同时,以实用性和提高施法效率为借口,广泛使用传统的“刑讯逼供”,则是其比较最恶劣的一面。(黄宗智,2016;亦见黄宗智,2010b)这些成功的和失败的经验都是来自中国过去(帝国时代或革命时代)和西化的今天的结合下的结果。

  在农业领域,中国,不同于其他的“东亚”国家,由于当时的快速人口增长而没有能够通过“绿色革命”来实现农业和农民生计的现代化。结果是,农民生活的改善要等待后来的,另一种性质不同的农业革命:即资本和劳动力双密集化的“小而精”的“新农业”(即生产高附加值农产品的农业,如蔬菜、水果、肉食、鱼)的快速发展,在1980年到 2010年的三十年间,农业总产值(可比价格)因此上升了590%,达到6%的年增长率,远高于之前历史上其他农业革命的经验(黄宗智,2014a:第3 卷, 第6章)。笔者把这称作“隐性的农业革命”(“隐性”是因为其性质与之前历史上的农业革命——多是由于某些作物的单位面积产出的提高——很不一样,容易被忽视),是一个来自三大历史性变迁趋势的交汇而形成的农业革命:一是源自国民经济整体收入上升所导致的中国人食物消费结构的基本演变,粮食:蔬菜:肉食的消费比例从8:1:1向4:3:3(即城市中上等阶层以及台湾地区的比例)演变;二是源自20世纪80年代启动的严厉生育控制所导致的世纪之交以来新就业人口数量的下降;三是大量农民工的非农就业。后两者导致劳均耕地面积一定程度的扩增(达到劳均约十亩的幅度),虽然仍然是以小规模农业为主。(黄宗智,2014a:第3卷, 第5章)但政府则由于其(既来自新自由主义也来自马克思主义的)错误认识,依然主要采用了不符合实际的扶持规模化农业(企业)发展的政策。学者们也由于同样的理由而较多忽视了这个划时代的变化。(黄宗智,2014c,2015c)

  回顾过去三代的美国的中国研究,我们可以径直把第一代高度意识形态化的简单问题意识置于一旁,而第二代的革命VS.现代化则对理解近现代中国仍然具有一定的意义,但需要从不是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角度来思考。学者们已经浪费了太多时间从革命的视角来全面谴责现代化,以及从现代化的视角来完全排斥革命,如今需要了解到现代中国是多么地期望两者兼具,多么努力地在探寻一条革命性的现代化道路。近三十多年来借助全球市场和资本来推动中国经济发展,是不可厚非的政策,问题只是,为了发展而允许日益严峻的社会不公。今天需要的是社会主义的改革,而绝不是(再一次的)暴力革命(老百姓经受不起!)。对待第三代的西方中心主义VS.中国中心主义也一样:中国今天真正的问题不是用中国中心主义来取代西方中心主义,不是非此即彼地在全盘西化和全盘中化之间选择其一,而是探寻中西的最佳结合。我们需要避免的是再次陷入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要探寻的是对两者的符合实际的和可持续的重新理解,由此来组合一个新型的中国现代性。

  我们不要盲目地援用时髦的西方理论和其所关注的问题。譬如,来自后现代主义理论的如下的问题:话语是否是最终或最主要的实际/真实?我们应该看到,现实中话语和实践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真正重要的问题是两者之间的关系和互动。一个透过话语表层而深入中国实际的做法不是要坚持话语或实践哪一方更加重要,而是要探索两者间相符和相背离之处,理解实际是同时包含这两方面的。过去和今天的法律实践实际上多斡旋于条文和社会实际和其变迁之间。笔者曾经建议,一个可用的研究进路是挖掘实践之中呈现的超越简单二元对立的创新,由此来建构新的理论,而不是像有的美国和中国学者那样,在后现代主义认识论理论的影响下,只关注单一元或坚持某一元更加重要。(黄宗智,2016,2014b:第1、2、3卷)

  把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思维框架置于一旁而采用两者必然相互关联、相互渗透的问题框架,当然并不等于决定我们要研究哪些历史和现实领域,或强调哪一种论点。我们肯定会继续看到近乎纯粹的经验研究,而且是具有长久价值乃至极其重要贡献的研究;也会看到学者们由于其个人特长或志趣而进入各种各样不同题目的研究;也会看到由于个人的价值观而主要关注或认同于精英或民众、思想和大传统或社会经济和民众文化的研究等。在过去的三代之中,主要的学术贡献可以说不是来自那些在理论或意识形态层面上最具影响力的学术“领导者”,而是来自那些严谨求真求实、埋头做研究的学者。我们需要的是,结合严谨求真的学术和理论意识与概念创新。

  所有研究中国的学者,无论是在美国还是在中国,应该把源自西方的,由西方投射于中国的,脱离或违背中国实际的研究问题置于一旁。我们选择的问题、题目和论点不该局限于来自西方的时髦理论和问题。那样的话,中国研究将永远只是一个西方政治和思想的附属品,并且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论点与经验证据之间的脱节和背离。我们需要破除过去对中国研究影响深远的非此即彼西方VS.中国二元对立框架。我们应该返回我们研究的主题——中国——而由它的实际来塑造我们的问题意识。

来源时间:2016/1/22   发布时间:2016/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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