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案和解给美国政府提了个醒

作者:樊大彧  来源:《北京青年报》

  三一集团在美国的关联公司罗尔斯日前宣布,公司与美国政府正式就收购位于俄勒冈州四个美国风电项目的法律纠纷达成全面和解。罗尔斯公司据此撤销了对奥巴马总统和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的诉讼,美国政府也相应撤销了对罗尔斯强制执行总统令的诉讼。至此,广受舆论关注的三一集团诉美国总统奥巴马案画上了句号。

  中国公司在美国起诉奥巴马总统,而且占得上风。消息一出,立刻有不少网友想当然地为美国竖起了大拇指,并发出这样的评论,“总统的话都可以推翻,这个国家的法制多么健全”。之所以说一些网友“想当然”,是因为如果仔细品味三一案的整个过程,可以发现,该案体现更充分的并不是美国的法治,而是美国政府的问题。

  三一案达成和解,并最终让美国政府收回成命,是以有关总统令违反程序正义为突破口的,但实际上,首先是美国政府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实体正义。2012年4月,三一集团先后投入约1300万美元,收购美国一海军基地附近的风电项目。之后风波不断,最终在当年9月,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总统令,以威胁国家安全为由叫停项目。更严重的是,美国政府同时禁止相关风电项目再做任何转让,也就是涉事中国公司不仅得不到赔偿而且被变相剥夺了财产所有权。

  在司法诉讼中,实体正义通常是指诉讼结果的公平和正义,主要包括无罪者不被定罪,以及违法者罪刑相适应。在三一案中,我们看到的却是,一家与中国有关联的公司,先是被美国政府无端“定罪”,之后又更不公平地遭遇无底线处罚。作为一家中国公司,三一集团为何在2012年遭遇到如此显失公平的对待?有政治分析明确指出,当时正值美国总统大选白热化之际,奥巴马颁出总统禁令无故剥夺了一家中国公司的财产权,无非是以“超强硬”姿态讨好一部分选民。美国选举文化的阴暗以及政府的暗箱操作,几乎让一次针对中国公司的“洗劫”合法地完成。

  此次试图剥夺中国公司财产权的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其做出的行政裁决在过去半个世纪里,几乎从未遭到过挑战。究其原因,这个委员会的行动背后有总统令支持,而总统令的执行在美国是不受司法审查的。然而,美国政府这次做得实在有些过分,明目张胆地夺取他人财产。对此事件,著名经济学家、“欧元之父”罗伯特·蒙代尔做出这样的比喻,“犹如麦当劳在中国开店,之后中国政府却把餐厅所有人驱逐出境了”。美国政府“大胆”的举动,也让律师轻易地抓住了漏洞——有关总统令违反了美国法律有关财产权的规定,这一“程序违法”关键点,让有关总统令失去了“不受司法审查”的保护,最终让三一集团赢得了诉讼的主动,保护了自己的权益。

  美国政府以国家安全为由阻止中国关联企业在美投资发展的事件频频发生,此次三一案达成全面和解,让有关中国公司获得了在美进一步发展的机会。这一案例给所有中国公司以如下提示:赴美发展可能会存在出乎意料的风险,风险一旦出现,中国公司应该不怕鬼、不信邪,绝不默默地吞下苦果,要拿起包括法律在内的各种武器,坚决地保护自身权益。

来源时间:2015/11/9   发布时间:201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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