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mond:美国人的“爱国”让“爱国者”很为难

作者:Edmond  来源:共识网

  我在上篇文章《美国人到底爱国不爱国?》里初步探讨了美国人“爱国”的问题。似乎根据美国权威机构的民调结果和美国人自己的说法,美国人的确是“爱国”的。但是我也一再提醒读者,由于语言本身的局限性,同样一个词语在不同的听者头脑中所唤起的具体含义其实是不同的,有时候甚至大相径庭也不新鲜。细细考察一下也是如此,尽管美国人自诩“爱国”,但是此“爱国”真的是我们周围的“爱国青年”头脑中的彼“爱国”吗?

  美国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多元”,其“爱国”理念自然也就要呈现出非常多元,多层次的特征。我只能说我们周围“爱国青年”对“爱国”的认识顶多和美国社会中的所谓“保守派”有些相近。而无论历史还是现实的看,美国社会中的很多事例都让人们明显感受到美国人的“爱国”理念在很多方面与我们的所谓“爱国者”是大不相同,甚至是针锋相对的。用我们的不少所谓“爱国者”的标准去考察,美国社会从一开始就存在着大量的“不爱国”甚至是“恨国”的行为。

  下面我们姑且做一个大致的盘点,看看美国人都有哪些“不爱国”,甚至是“恨国”的行为,让我们的“爱国者”很为难。

  第一,美国人对“国”以及“爱国”的界定与定位让我们的“爱国者”为难。

  这个是最根本的,需要最先搞清楚的,同时也是语言本身不能完全代表人的思维的典型例子。同样是所谓“爱国”,而如果对“国”的认识和定位都不同,那么即使大家嘴上都在说“爱国”这个词,但其实脑子里已经不是在思考同一回事情了。

  首先,美国人一般可以比较清楚的区分“国家”和“政府”。不仅如此,美国人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对政府和公权力具有一种强烈的警觉和不信任。美国人热衷于给自己的政府制造各种阴谋论就是突出的表现之一。由于美国的法治宪政发达,制度健全,从某种意义上说让政府承担更大的义务,就很可能(虽然也不一定)扩大公权力的触角,这就意味着公民个体要让渡出一部分私权利,这是美国人极为反感的。为什么奥巴马号称为美国公民提供“全民医保”的法案步履维艰?这其中当然有各种原因和不同利益团体的博弈,反对者的理由也未必都那么正义正当,但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相当一部分美国人不大愿意政府过多的担负所谓全民社会福利责任。美国公民采取这种态度是有自己的算计的,本质上说是他们不希望美国政府过多介入公民社会领域,从而拿为公民承担了此种义务为借口而侵扰私权。也就是说,在法治宪政的框架下,你政府如果想扩大自己的公权力,那么好,你就必须更多承担社会福利等对公民的义务;如果你不愿意承担,或者公民不愿意让你承担此种义务,也不等于你就没事儿了,那就请你约束你的公权力触角,给予公民更大的私权利空间。宪政法治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权利义务的对等性。最糟糕的政府就是公权力很大,但又不承担相应的社会福利义务。一方面政府的手伸的很长,但同时却不断告诉国民:这个不能靠政府,那个不能靠政府。

  其次,美国人不是“国家主义者”。我在《美国人到底爱国不爱国?》里引用了密歇根大学的Wayne Baker博士在其新作 《United America》中总结的,大多数美国人所珍视的10种核心价值观。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自力更生和个人主义(Self-reliance & individualism)。美国人是以崇尚“个人主义”闻名的,当然这里必须澄清两点:(1)“个人主义”绝不等于自私自利,甚至损人不利己。这种解读是我们长期对“个人主义”所存的偏见罢了。(2)强调“个人主义”,不是说美国社会中不存在对于为国家利益而牺牲个体的行为的鼓吹和颂扬。美国社会中的所谓“保守派”的很多观点就很激进,很有极端民族主义的味道。然而,美国人的主流价值趋向毕竟是“个人主义”,而不是“集体主义”或“国家主义”。所以他们不大可能强调个人一味的,无条件的为“集体”和“国家”去做出牺牲。这就让他们的“爱国”不具有国家主义“爱国者”的那种极端狂热性,盲目性和排外性。美国法律甚至允许公民基于个人特殊宗教信仰而拒服兵役,最典型的就是美国奇特的阿米什人

  (Amish)群体(注1)的兵役豁免待遇。

  再者,美国人对于“国家”的定位不同于我们的“爱国者”。究竟是民为国而生,还是国为民而立?网上前些时间曾一度火热的“人权”与“主权”之争说的就是这个问题。尽管美国人也未必都认同“人权”高于“主权”,但是即便是更看重“主权”的美国人一般也认同这样一个理念,即“人民主权”——主权来自于人民授权。所以说,那些推崇“主权”者往往忽略了一个问题,他们虽然把“主权”推到了第一线,却忘记了问这样一个问题:即“主权”又来自何方呢?

  最后,美国人不只强调“爱国”,或许某种程度上更强调“爱民”。我有时候也很奇怪,为什么有“爱国主义”却没有“爱民主义”。其实中国古代有“爱民”的说法,不过那更多的是封建皇权家长制环境中,官老爷以“民之父母官”自居,带有维护统治目的和恩赐施舍意味的,对老百姓居高临下的“爱护”而已。那么美国有没有“爱民主义”呢?尽管没有严格对应的字眼儿,但是美国肯定是有“爱民主义”的,那就是美国人一贯珍视和强调的“民主”。虽然美国的民主也不是一上来就完善的,也是经历了有限民主到全民民主的过度的,但是民主理念毕竟不是君臣父子的等级观念。民主范围可以不断扩大,民主制度可以不断完善,它的起点是初级民主,归结点是更高级健全的民主,而君臣父子的等级制就算再完善也一样是封建等级制而已。所以美国人绝对不是只有“爱国主义”更有与之相伴的“爱民主义”,即“民主”。

  第二,美国的立国史和发展史让我们的“爱国者”很为难。

  (1)美国的“开国之父”和第一代国民们都是“叛国者”。

  这点虽然看似“耸人听闻”,但其实并非难以理解,因为包括美国的所谓“开国之父”(Founding Fathers)在内的第一代建立美利坚合众国的美国人严格意义上讲都是“叛国者”。他们是首先作为“大英帝国”的臣民而存在的,他们“背叛”了自己的国家,建立了另一个国家——美国。按照“爱国愤青”的“爱国标准”,所谓“爱国”,最首要核心的一条就是:人是不能选择自己的祖国的,只要出生在哪里就一定要无条件的爱其所出生的国度。而美国的历史却给了这种说法致命的一击,即国家可以选择,“爱国”的对象可以选择。其实不仅仅是美国,在如今移民现象越来越普遍,以及不少国家都承认“双重国籍”的情况下,我们“爱国者”上述的那种僵化的,绝对化的“爱国标准”和现实情况愈发格格不入。总不能这些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都是在故意给自己制造“贰臣”吧?

  (2)作为移民国家,美国人都是“离弃”祖国的“爱国者”。

  除了建国时期的“叛国者”,美国作为典型的移民国家,其国民从根本上说全都来自其他的国家。这些人早期往往是为了逃避本国的宗教政治迫害,或者是为了躲避本国的战乱贫困,后来则更多的是追求宽松自由的环境和优越的物质生活而来到美国。不管怎么说,他们“离弃”了本来的祖国,而宣誓加入了美国国籍,而后却信誓旦旦的说自己多么多么“爱国”(爱美国),这在“忠臣不事二主,好女不嫁二夫”的“爱国愤青”看来不觉得虚伪吗?我们确实要问一问,到底是美国人“虚伪”,还是“爱国愤青”的“爱国标准”本身就经不起推敲呢?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我们的“爱国者”对骆家辉的评价。很多我们的所谓“爱国者”蛮横的,想当然的就把他说成是“叛国者”,这是非常荒谬滑稽的逻辑。他本来就是美国人,既然他的移民上辈和他自己都宣誓效忠美国,而他又是美国政府的公务员,那么他就应该理所当然的,勤勉的为美利坚合众国办事。如果他一方面归化了美国,表示对美国效忠,且还身为美国百姓的公仆,但另一方面却违背自己的誓言,那才是地地道道的“叛国者”。还是那句话,美国本来就是一个移民国家,囊括了来自世界各国不同来源的移民。所以只能说是我们的所谓“爱国者”们的眼界和思维方式太狭隘了,近乎井底之蛙。再说了,美国政府都不怕华人移民“亲华叛国”,而任用他们担任政府要职,我们又操的哪门子心呢?

  在此我不妨提出一个超前的假设,更显出“爱国者”们逻辑的荒谬。假若将来中国变得非常富足文明了,世界其他国家的国民纷纷来中国移民,那么请问一旦他们加入中国国籍,宣誓成为中国公民后,若其来源国和中国发生战争(这里姑且假设这些移民的来源国非正义的发动了侵略中国的战争),难道这些人只有对中国吃里扒外,一边做着中国公民,一边给其移民来源国在战争中提供帮助才是“爱国”吗?足见我们的所谓“爱国者”的思维简单和单向到了何种不堪的地步,和世界的现实又是多么的脱节啊。凡事不能将心比心,只说一面的理,这毫无疑问是堕入了极端自我中心主义的陷坑。

  第二,美国人的“批评式爱国主义”让我们的“爱国者”很为难

  我在上篇文章《美国人到底爱国不爱国?》里提到了,美国人的“爱国”理念中有一个重要的方面,那就是所谓“批评式爱国主义”或“批判型爱国主义”。因为“对美国的批评源于对国家的爱和对改进的希冀”。而根据美国权威民调中心的调查结果,美国人绝对是一个爱之愈深,批之愈痛的民族。那些越是表达出强烈爱国主义情绪和国家自豪感的美国人,同时也越是对美国联邦政府和其政治领导人持批评态度的美国人。而反观我们的“爱国者”们大多是不容批评,一触即跳的。或者他们把能够被批评的标准定得非常高,所以除非你不张嘴,否则哪怕稍微动动嘴角就立马成了“汉奸”了。

  第三,美国人的“阴谋论”让我们的“爱国者”很为难

  中美两国社会中的“阴谋论”现象其实大可玩味,细讲起来也可以写不少东西。它们二者的一个共同点就是,基本都是针对“美国”的。是的!美国人的阴谋论基本都是针对美国政府的,而中国人的阴谋论相当一部分也是针对美国政府的。这的确是一个有趣的现象!一旦美国或世界上其他地方出了什么事,特别是不太好且短时间内讲不清的事,美国人往往就想:这是不是美国政府的阴谋?而中国人中,尤其是中国的“爱国者”中更是会有如此的倾向:这会不会是“美帝的阴谋”?

  美国的阴谋论在其网络社区和社交媒体上尤其发达,甚至形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产业。有些美国文艺界人士专门靠创作以美国政府为主角的阴谋论题材文学艺术作品谋生。比如最典型的《华氏911》,再如前不久发生的,至今没有完全破解的马航MH370空难事件,某美国女作家Nigel Cawthorne就悍然在自己的大作中宣布此乃是美国军方所为。而这种公然抹黑“美国子弟兵”的反动作品居然还堂皇的在Amazon上贩卖(http://www.amazon.com/Flight-MH370-Mystery-Nigel-Cawthorne/dp/1784181129)。当然,这俩只不过是众多美国阴谋论作品的冰山一角而已,美国人的创造力在这方面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中国国内也有靠这个吃饭的,比如某何先生就是美国“共济会”阴谋论类作品的代表人物。不过说实在的,何先生创作的关于美国的阴谋论作品与美国人自己写的以美国政府,华尔街,共济会等为对象的同类作品相比,无论从构思想象力,还是手法上说都显得稚嫩多了,但这也足以满足国内“爱国者”们的业余需求了。

  尽管我对阴谋论者大抵上评价都不是很高,但是美国人的阴谋论多少体现了美国人一贯的对政府和公权力不信任的独立公民社会传统,而我们“爱国者”的阴谋论则更多体现的是我们“爱国者”一贯的,义和拳式的,对外部世界的懵懂无知和在民族主义盲目排外心理催生下的被迫害妄想与疑神疑鬼的无名恐惧感。

  第四,美国人奖励“恨国者”让我们的“爱国者”为难

  许多在我们的“爱国者”看来绝对不能算“爱国”的行为在美国社会中非但能够存在,甚至其实施者还常受到美国某些权威机构所给予的荣誉奖励,这恐怕就更让我们的“爱国者”摸不着头脑了。

  最典型的例子之一恐怕就属大名鼎鼎的“普利策奖”了,这个奖项自从设立日起似乎就一直颁发给那些专门喜欢揭露美国政府和社会阴暗面的,专门对美国的各种国家政策进行挑刺儿的,专门让美国当局丢面子的,甚至专门在国家战争期间进行各种泄气宣传的新闻工作者们的。这方面的例子也是俯拾即是了,仅挑其中的几个:

  (1)赞美斯大林统治的美国记者获奖。Walter Duranty是1922年–1936年期间《纽约时报》驻莫斯科新闻站主任,他在1932年因一系列有关苏联的报道而获得普利策奖。在这些报道中他对当时斯大林本人及其统治政策多有支持与辩护,为此甚至受到了斯大林本人的亲切赞扬与肯定。

  (2)讽刺“麦卡锡主义”漫画作者3次获得普利策奖。很多人可能知道“麦卡锡主义”(McCarthyism),但未必知道其由来。麦卡锡主义这个词儿居然来自针对麦卡锡本人的一副讽刺漫画,它的创作者就是美国著名的社评漫画家Herbert Block。他于1950年3月份在《华盛顿邮报》上刊登了一副针对麦卡锡的讽刺性漫画,用到了McCarthyism一词,从此“麦卡锡主义”这一说法深入人心,而所谓“麦卡锡主义”的重要招牌之一就是“爱国主义”。尽管Herbert Block三此获奖的直接原因不是他讽刺麦卡锡的漫画,但是他毕竟能够在麦卡锡主义兴起时于媒体上公开讽刺麦卡锡本人,这就是为什么我总觉得将“麦卡锡运动”和“文革”相比的做法太过可笑的原因之一。

  (3)反战记者获奖。美联社越南籍华裔记者黄幼公,1973年因拍摄一个九岁小女孩潘金福在越南战争中受汽油弹轰炸,混乱中赤身裸体惊恐逃命的照片而获得普利策奖。此照片是最为著名的越战照片之一,极大的刺激了美国国内的反战运动,给美国政府以巨大的舆论压力。

  (4)骂阵亡的美国兵为“白痴”的漫画家也曾获奖。美国著名专栏作家和社评漫画家Ted Rall在2007年的一副漫画中讲了如下的一段笑话: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无休止的伊拉克战争开始在自然选择上发挥作用了。只有白痴会报名参军,只有白痴会去送死。于是乎,美国国内,智商(IQ)平均水平飙升(Over time, however, the endless war in Iraq began to play a role in natural selection. Only idiots signed up; only idiots died. Back home, the average I.Q. soared." ),该漫画自然也引发了很多人的批评。尽管其获得普利策奖是在创作该漫画以前,但是此漫画家的创作风格是一贯的,而这也没有妨碍他在创作这一争议性漫画后继续获得其他有关奖项。

  (5)报道“棱镜门”不遗余力,《华盛顿邮报》获奖。美国的《华盛顿邮报》可谓是披露斯诺登事件和“棱镜门”最为卖力的急先锋之一。虽然这让美国政府很没面子,但是《华盛顿邮报》却因为这种不遗余力揭丑的精神获得了普利策奖的肯定,于2014年摘取此项桂冠。

  通过上述例子和分析,我的确要再次强调“循名责实”的重要性了。此“爱国”,未必是彼“爱国”,仅仅强调美国人很“爱国”是不够的,尽管这个不能说不是事实,但我们更应该探求美国人对于“国”和对于“爱国”的真实全面认知和实践,否则我们虽然嘴里都是在说“爱国”,但头脑中所思考的确实不是同一回事情。

  马航刚出事就忙着给自己国家编阴谋论;为自己国家意识形态上的对手辩护;对自己国家正在进行的战争大唱反调,大唱泄气歌;甚或辱骂为国阵亡的“子弟兵”为“白痴”;不遗余力的曝光自己国家的监控丑闻,等等。这些专门揭露自己国家的阴暗面,专门让政府难堪的行为按照我们的“爱国者”的标准来看,绝对不能算是什么“爱国”行为,有的已经构成了地地道道的“恨国”,甚至“叛国”,“卖国”的行为了。但是所有这些“恨国”“卖国”行为的实施者都没有被什么“锄美奸”运动所揪斗打倒。这就更加说明,我们不能仅仅强调美国人“爱国”而不去考察其“爱国”的基础和实质内涵。然而,一旦这样做就会产生我题目中所说的问题了:这会让我们的“爱国者”很为难。

  注1:Amish,中文称阿米什或阿米胥人。其中最保守的(Old Order)旧信条团契(群体)虽然生活在最现代化的美国,却不用电话、电视、电脑、电冰箱,不上网不唱K不旅游,不讲穿戴打扮不涂脂抹粉,不用汽车摩托车甚至自行车,不交税,不买保险,不接受高等教育,不服兵役,不接受社会福利,甚至可以不必遵守美国某些法律……总之,他们拒绝几乎一切现代化的东西,而甘愿男耕女织自给自足自我约束,过着18世纪欧洲田园牧歌般的传统农村生活。

  他们重视宗教的自由、和平、家族、团体、弟兄姐妹、与世俗隔绝、不用暴力,不去当兵,不参加陪审团与政府事物。在他们的社会里,团体精神比个人主义、合作比竞争、灵性比拥有的物质更有价值。因此他们摈弃一切可能引起贪婪、索取、竞争、虚荣、傲慢、自信、炫耀等邪恶念头或者影响家庭成员的关爱、对教会的忠诚等现代化技术与物质。这就是他们坚持保守、传统、顺从、简朴、谦卑的行为方式和坚守18世纪生活方式的出发点。

  http://www.21ccom.net/articles/world/bjzd/20150215121106_all.html

来源时间:2015/2/15   发布时间:201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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