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媒称中国欲为政府债和企业债划界

作者:  来源:多维新闻

  随着中国加大举措限制举债以及控制金融系统风险,财政部要求各地政府对存量债务的初步清理甄别结果进行自查。知情者称,中国要求各地政府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将不应由政府偿还的企事业单位债务调为政府债务。

  彭博社2月16日引述知情人士透露,一些地方存在债务数据错报、虚报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核实。核查后,确属虚报、错报的,应从政府债务中予以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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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中国要求各地政府自查债务

  2014年10月中国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据说是国务院首次发文全面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根据这份意见,“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以适度举借债务,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代为举借。”“政府债务只能通过政府及其部门举借,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

  《意见》曾明确提出,谁举债谁负责,强调地方政府偿债的“责”,明确“地方政府对其债务负有偿还责任,中央政府实行不救助原则。”“分清政府债务和企业债务的边界,切实做到谁借谁还,风险自担。”

  此次中国要求各地政府自查债务,被认为是《意见》的延伸。目前,中国财政部对于传言的真实性未予回应。

  (王班 编辑)

来源时间:2015/2/17   发布时间:201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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