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华人境况的变迁
作者:陈尧光 来源:北美留学生日报
华人移居美国已有200多年历史,比其他任何亚洲裔少数民族都早。华人对美国的贡献,特别是早期对开拓美国西部和发 展经济的贡献,以及近数十年中对发展美国科学技术的贡献,都是业绩昭著,获得普遍公认的。被称为“模范少数民族”。
但是在美国的民族“大熔炉”中被视为精粹成分的美国华人,其地位和境况虽然比过去有很大改善,却仍未达到同其贡献相称的程度。原因有各种各样。
从根本上讲,主要在于美国的经济体制造成的结构性不平等。它使少数民族群体从一开始就在这一社会结构中处于从属地位而不是平等地位。到19世纪中期,随着工业的勃兴以及对廉价劳动力需求的增强,这一从属现象就显得更加突出。尤其是属于有色人种的少数民族群体,一般地要比白种人少数民族群体受到更深刻的歧视。
19世纪80年代 的《排华法案》,20世纪30年代前后猖獗一时的种族主义迫害,对不少人是记忆犹新的。如今已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美国的社会文化面貌有了很大的变化,其少数民族的境况比起半世纪或一世纪以前来也同样有了很大变化。
但是这种变化就一个现代文明社会来说,仍是很不够的。美国是一个由移民组成的国家,少数民族众多,种族混杂。本文仅就美国华人境况的历史变迁概括地作一探讨。
早期历史的简要回顾
最早到达美国的华人据记载是美国立国以后不久,由经营贸易的商船于1785年从广州驶回巴尔的摩时带回的三名海员。随后便陆续有其他海员、商人等到达美国。19世纪初期,在中国的美国传教士开始选送中国青年学生去美国留学。
到19世纪中,蒙受了鸦片战争带来屈辱的中国社会,呈现着动荡不安、困苦萧条的景象。更多的贫苦农民迫于生计背井离乡,出洋谋求生路。这一时期随着欧洲殖民国家四出掠夺和开发殖民地攫取原料,新兴的美国也开始开拓边疆以发展经济,从而需要大批廉价劳动力。
当时还流传着美国西部的加利福尼亚州(简称加州)发现金 矿的消息。这对渴望谋 求生路的人当然有极大的吸引力。于是大批华人劳动力源 源奔到美国。从19世纪40年代到世纪末的五六十年内,
到达美国的华人共有32.2万人。其中既有被招募的华工,也有被拐骗的“猪仔”,还包括一部分商人、工匠、仆役等。他们大多数来自广东省珠江三角洲一带,抵达美国后首先落脚在西海岸的旧金山(亦称三藩市)和加州其他城镇。
他们可以说是美国华人的先驱者。他们之中绝大多数是华工。从开矿到筑路,以至发展农业和轻工业,他们都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当中央太平洋铁路于1863年开始建造横跨美洲大陆铁路的西段时,便 有大量华工投身于这项宏大的工程。到1869年5月,当这段铁路在犹他州的普洛门特利(Promontory, Utah)同联合太平洋铁路接轨时,筑路工人中已有90%以上都是华工。
铁路筑成之后,很多华工又转向加州的农田。到1884年时,加州的农业劳工中有一半以上是华人。此外,华人在兴建西海岸的捕鱼、服装、鞋靴、烟草 工业等方面,也都作出了很大贡献。
然而这批华人先驱者的历史依然充满屈辱。当时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在国际上无权无力,留居异国他乡的华人各方面都备受欺凌。当时对华人的歧视还毫不隐讳地反映在一系列法令上。
早在华人开始大批到达美国的1852年,加州立法机关就通过了一项《外国矿工执照税法》,对每名华人矿工每月征收税金3美元。这项税金收入在1870年之前竟占加州部分地区税收总数之半。
1854年,规定有色人种不准在法庭作证反对白种人;
1860年,规定华人儿童不准入学;
1862年,规定没有付过矿工税的华人必须付警察税,这就迫使每个华人都得付这种税,虽 然名称不同;
1872年,规定华人不得拥有房地产,也不向华人发商业执照;
1880年,更规定加州的公司或个人都不准雇用华人。这一连串露骨地歧视华人的法令正是呼之欲出的全面排斥华人的《排华法案》(Chinese Exclusion Act)的前奏。
美国在19世纪70年代已发生经济困难的局面,失业增多,社会动荡不安。在美国少数族裔内部矛盾中一些美国政客故意引导舆论潮流迁怒于华工,掀起了排华运动,终于在1882年由国会通过了《排华法案》,经总统签署生效。这是以法律形式确认了长期以来对华人的歧视和排斥。
这一法案禁止华工去美国,已在美国的华人也不准入籍。这导致盛行于加州的反华运动扩展至全国。聚居在各地的华人常遭骚扰和攻击。 例如1885年在怀俄明州的石泉镇(Rock Springs, Wyoming)发生的暴动事件导致华人18名死亡、55名重伤。
在毫无法律保障,不许妇女移民繁衍,甚至居住时连生命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华人要不被迫选择离开美国,要不只能老死。美国华人的人数在1890年时是10.7万人,到30年后的1920年减少到只剩6.2万人足足减少了4成。同比美国历史上除了印第安人外,没有任何一个移民团体遭到如此种族灭绝性的减少。
1924年通过的《各族移民限额法》进而把所有来自亚洲的移民都拒之门外,对于已经抵美华人则禁止把在华家属接往美国。 (骆家辉一家就遭到过这个法案的刁难,实际上是非法滞留美国)
值得一提的是,在美国的华人和在其他地方的海外华人不大相同。早期商人、银行家和受过教育的人,并不到美国来忍受侮辱、歧视和暴力。(例如庚子赔款的留美幼童基本返回中国也能看出一般)来美的是那些贫困的、受教育不多的,而且经常是年轻并缺乏经验的中国人。
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人离开了或被赶出了矿区、农田和铁路。他们只能大多在加州的一些城市里安顿下来,也有一些人往东部搬迁。在种种歧视刁难和遭到种族隔离的情况下,留居在美国的绝大多数华人只能局限在华人社区,即被称为“唐人街”(现通称“华埠”)的范围内活动。
他们完全被排除在美国社会之外,只能从事最卑微的劳动。那些雇用华人的美国老板,时常受到骚扰和威胁,所以华人就业无门,只能自谋出路或者去做家仆。
在几十年的时间内,华人的主要职业就是开洗衣店。中国餐馆是另一项就业渠道。这些餐馆大都坐落在华人社区或唐人街,竭力让人感到不是在与白人竞争。甚至时至1920年,在美国有一半以上受雇的华人在洗衣店或在餐馆干活。
洗衣店的数量远远超过餐馆的数量,因为洗衣店不需要很多的本钱,也不要懂多少英语就能开张。尽管被严格地限制在这两种职业领域,华人还是借此而获得了成功。华人的手工洗衣店成为美国一项不可或缺的行当。中国餐馆供应的食品也是如此,炒杂碎、炒面、炒饭,虽然样样都不是地道的中国菜,但却成了美国人喜爱的佳肴。
即便是在他们狭小的圈子里,华人仍然继续遭受法律的骚扰。华人开办的或按中国方式经营的企业,被课以特别税和附加费。例如,在19世纪的旧金山,对那些不用轻便马车将洗好的衣服送还顾客的洗衣店所征收的执照费,就要比一般的高得多,而且,当时中国人用扁担挑着篮子送衣服的方式,也被认定是违规行为。
面对无处不在的歧视,华人的反应是退避三舍,尽量不惹人注目,和身处隔离区或篱笆墙之内的欧洲犹太人很相似。唐人街发展了自己的社会组织,并推举出头目来处理自身的内部事务,除非万不得已,决不求助于当地的美国机构。
这种情形在亚洲和其他地区的华侨中间也是普遍存在的。在美国,华人首领故意避开法庭和政治舞台。这样做之所以可行,部分是因为美国的华人都住在自成一体的社区内,大家都来自中国广东的某地区。基础价值比较一致。
不过美国唐人街的首领,其权力的来源往往不是政治威望,而是他们的财富和有门路借用武力。考虑到当时美国社会给华人提供的经济机会很少,社会机会更加谈不上,在这种情况下,控制民间团体的华人老板要想清洗政治上的激进分子或闹工潮的人,办法很简单,只要不给他们工作或信贷,就足以使他们走投无路。华人内部组织可以决定何人可在何地工作,何人可在何处开办企业,以及通过什么办法来筹集资金等等。
经济和社会压力有武力做后盾。存在于中国和其他海外华人社区的秘密社团或堂,也存在于美国的各唐人街。19世纪,秘密社团的杀手用斧头做武器去行凶,于是美国英文里出现了“斧手”一词。这个词现可指代进行各种罪恶活动的人。但秘密社团的斧头,渐渐演变为左轮手枪和机关枪,这也可算是被美国社会同化的一部分吧。
各个堂具有划定的妓院、赌博和吸鸦片的势力范围,早期唐人街的大多数居民无家可归,身边也没有女人,所以赌嫖和吸食鸦片在他们中间十分盛行。各堂之间不时爆发零星的暴力冲突。19世纪唐人街爆发的“堂战”尤其血腥。进入20世纪后,堂战仍不时打响,一直延续到1931年才逐步结束。
因此说华人的这段早期历史确实是一部血泪史,其所遭受白人种族主义者的压迫和剥削、排斥和打击及内部的双重压迫是现代人所难以想像的。
转折点:第二次世界大战
自从第一次世界大战以来,美国接纳移民的政策基本上是限制性的。它所实施的按国籍给予配额的制度就是限制移民大量涌入美国的主要措施。1924年的《各族移民限额法》虽然对中国也有配额,但碍于《排华法案》的存在,根本无法利用这一配额。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和中国成了并肩作战的盟国。两国之间的关系必须改善,这是不言而喻的。 而当时日本正在利用美国的种族歧视政策,加紧宣传美国的《排华法案》及其他迫害少数民族的事例,进而鼓吹“亚洲人的亚洲”,企图削弱中美之间的同盟关系。
美国参议员沃尔许对此不禁发出警告说:“日本的宣传利用了我们排斥和羞辱中国朋友的法律。令人难堪的是这些宣传都是事实 。而利用无可怀疑的事实正是最有力量的宣传。”当时美国的舆论也对政界形成了巨大的政治压力。这种压力加上对战后中国可能成为巨大销售市场的经济因素考虑,促使美国于1943年正式废除了《排华法案》。
废除《排华法案》并没有立即使华人移民人数大增,因为给予中国的移民配额每年仅为105名,大大低于其他国家。华人长期以来遭受的严重迫害和歧视只能说是开始减少了,但并未彻底消除。
只是自那时起,留居美国的华人可以归化入籍,在法律上可以取得应有的公民权利了;华人尚留在中国国内的妻子儿女可以用移民身份入境了。华埠长期男女人数悬殊得不成比例的情况开始改变,华人的处境开始有了改善。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在此之前去到美国留学的中国学生和因公因私去到美国的各色人等约5000人滞留下来。一部分KMD官员及其家属也逃到了美国。以后数年中也断断续续地有人从国内经香港或日本去到美国。所有这些人和原来的老移民有明显不同:
首先在于他们之中大多数人原先并无移民之打算,而是由于客观事态的发展,最后促使他们成为移民的。
其次,他们大多数人原籍国内各省各市,并非单单原来的广东为主。
再其次是他们大多数人原来就是城市居民,文化教育水平较高,经济状况较好,因此在各方面都远非早年来自农村的华工可比。从此美国的华人社区开始有所变化。
二次大战后的世界新局面促使美国重新修订其移民政策,于是在1952年通过了《移民和国籍法案》(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of 1952)。
其中一项新的方针是将由美国来选择接纳什么样的移民,亦即是把接纳移民的问题进一步置于美国的政治、经济、军事等利益的考虑下,而使对种族和社会因素的考虑退居次位。接纳的数量虽仍按原来的配额,但是配额以外的移民种类有了增加。自此之后有为数不少的外国科学家和各种专业人员,包括华裔的在内,被美国选择接纳,成了美籍公民。
在40年代末期和50年代初期,美国联邦法院和州法院也开始改正一些歧视华人的法律。
1948年,加州废除了《反对异族通婚法》
1952年,经加州最高法院裁决,加州的《外籍人士土地法》被定为不符合宪法。同一年,加州取消了州宪法中的排华条款。
美国最高法院裁决称,各州法院不得在住房问题上强制推行限制性规定,但是自愿订立的协议仍可允许。这一裁决使华人有了合法地迁出华埠,搬到市内其他地区去居住的根据。于是,百年来被限定在“唐人街”的华人逐渐向其他地区分布。
这在开始当然也不会顺当。当华人要到白种 人住宅区买房居住时,有时往往会遭到周围的白种人邻居的反对。也因此发生过种族纠纷。华人还开始在华人社区之外寻找职业。为了得到职业保障和争取实现平等就业,华人除了向私人企业谋职外还竞相进入政府服务,有的还担任了公职。
在1946年,亚利桑那州的邓悦宁(Wing F. Ong)成了被选入美国州议会的第一位华人州议员。当夏威夷于1959年正式成为美国的一个州时,邝友良(Hiram Fong)当选为美国国会的参议员。这也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位华人参议员。
从这一时期开始,华人也不再局限于传统的职业领域如餐馆、洗衣、服装业、手工艺、小商贩等等。越来越多的华人进入了在过去属于“禁止进入”的职业领域,如科学技术、工程、医学、教育等界。不少华人在他们的专业上显示了巨大的才智,有些还在后来取得了享有世界盛名的成就。
成为转折点的这段时期所发生的变化,对美国华人的主要意义在于初步获得了法律上的公民权利,摆脱了100多年来法律上的种族歧视。对多数美国人来说,法律终究是法律。
因此总的来说,随着时日推移,种族歧视较前有所缓和,种族偏见也不再以明目张胆的形式出现了。但是要想从国家的法律上直到人们的思想上都彻底消除种族歧视和偏见,还远非朝夕之间的事。以拥有美国最大的华埠的旧金山为例。这个全市人口中 有5%是华人的加州名城,直至1957年才第一次任命了一位美籍华人当一所公立小学的校长。
这类现象当然不能令人满意。因而当美国黑人在60年代初期推动保障权益计划时,正在成长和形成中的华人中产阶级成了他们的盟友。人们渐渐明白光靠法律条文是消除不了种族歧视的。法律上赢得的保障只是第一步。
六十年代中期以后的发展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20年内去美国的中国移民,人数依然不多,因此并未对美国的华人社会发生重大影响。60年代美国国内声势浩大的民权运动、反战运动,以及其他争取平等权利的运动,形成了一股时代潮流。它对美国移民法案中包含的歧视有色人种的传统观念也进行了冲击。
1965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对1952年的《移民和国籍法案》的修正案,使之成了新的移民法案。它的特点是改变了原来按国籍而定的移民配额,而规定每年接纳来自西半球的移民12万名,东半球17万名,任何国家每年不超过2万名;它还考虑到促成家庭团聚而允许美国公民的配偶及直系亲属在配额之外按一定的比例名额移民入境;它也对拥有专门知识和才能的外国人的移民申请,给予优先考虑并按一定的比例名额吸收入籍。
新移民法案表明美国移民政策的重要改变,它导致过去移民配额较少的亚洲、拉丁美洲和东南欧一些国家有了增加移民数额的可能。事实上后来情况的发展也是如此。
1965年以后美国的华人人口迅速增长,到1970年达43.5万人,比10年前增加了83%。其中主要来自香港和台湾,也有很多是来自东南亚的华侨。从中国大陆去的新移民是70年代后期开始到达的。按照美国放宽了的限额是每年2万名。
华人新移民的迅速增加,使美国的华人社会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
在人口结构方面,早期华人中大多数是广东人,约占80%—85%。随着新移民的大量进入,现在广东籍华人比例越来越少已经不足一半。随之而来的是各大华埠粤语不再是唯一的通用语言,而新移民区普通话则占据主要地位,尽管南腔北调,大体上相互都能听懂。
从1970年开始,在全部原籍中国大陆的华人中,老移民中在美国出生的后代只占48%,成了少数。直到今天,在美华人多数是出生在中国的新移民。这种情况在几个华埠较大的城市中有所体现。新移民在各城市华人人口中所占的比例,纽约为67%,洛杉矶为54%,旧金山为52%。而且在稳步增加中。只有夏威夷州,远离美国大陆,新移民还比较少。当地华人人口中美国土生的仍占89%。
华人人口结构的变化也使华人社区面貌一新。70年代以来,华人在商业上不断开拓新的领域,使来自港澳和台湾以及中国大陆的产品陆续在美国市场上占得一席之地。他们还重新引发了对中国文化的兴趣。中国的文学、艺术、服饰、烹饪,以至宗教、武术、针灸、气功等都开始在华人社区内外流行起来。
由于新移民中知识阶层相当广,平均经济能力也远强于原来的广东移民。各类文化团体、同人会社、校友会等也纷纷成立。相应地也出现了不少中文报刊。到1980年时,在旧金山湾区就有9种日报,11种周刊;纽约有7种日报,1种周刊。70年代中期,在香港和台湾制作的广播和电视节目已能在美国播映。随着现代电讯技术的进步,中国大陆和港台的日报已能及时在美国出版。(节选部分)
原作者:陈尧光 Oskarlre 给予编辑整理并更新了部分数据到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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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时间:2015/1/18 发布时间:201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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