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东晓:微信起诉案最新进展;UCA递交补充材料

作者:张月如  来源:中美印象

  • ·        焦点:岳东晓律师和Jin Tong律师代表美国华人联合会(United Chinese Americans, 简称UCA)就微信禁令一案于2020124日向位于旧金山的美国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递交了“法庭之友”(Amicus Brief)的论辩。

  • ·      采访人:岳东晓律师,男,湖南益阳人,1968年出生于湖南省益阳市。北京大学物理系本科毕业,美国明尼苏达大学物理学博士,计算机信息科学硕士。现居美国硅谷。在美国联邦法院就其PowerRPC知识产权针对美国若干上市公司的诉讼中作为原告获胜。岳律师也是2002年轰动一时的贺梅案(生父母争夺抚养权的案子)胜诉的关键人物。《赢在美国:贺梅案真相揭秘》的作者之一。

  • ·        什么是法庭之友:案件第三方的利益相关人就某一观点进行的陈述,以期其观点能够帮助法庭做出判决。

  • ·        微信上诉案件回顾: 202086日,特朗普总统签署行政命令,援引《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要求在45天内禁止微信在美使用,理由是微信与中资公司腾讯关系甚密。88日,由五位华人律师发起成立的美国微信用户联合会在新泽西成立;821日,该组织正式向位于旧金山的加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对特朗普政府提起诉讼。920日,该法院的比勒法官(Laurel Beeler)判定微信用户联合会胜诉,暂时阻止了微信禁令的实施。特朗普政府不服判决,进行了上诉。目前,这个案子在同样位于旧金山的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等待判决。


以下为采访记录:

1,很多人认为特朗普总统没有赢得连任,大家因此也对微信案松了一口气,认为微信继续使用成为定局。您如何看待目前的微信上诉案件?

  岳东晓:这个案子目前在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进行上诉阶段,美国政府试图要推翻之前比勒法官做出的临时禁令。如果临时禁令的裁决被推翻,那么,特朗普的行政命令就会立即执行。反之,微信继续使用。如果美国政府不服输掉的上诉判决,他还可以选择上诉到最高法院。另外,目前法院只是颁布临时禁令,在诉讼过程中维持微信能够用这个现状。案子的实质诉讼还在继续进行。

  最后一个可能性就是拜登上台之后,废除特朗普的行政命令。但是,目前这是一个未知数。


2
124日,您代表UCA向第九巡回上诉法院递交了一份“Amicus Brief 。您能解释一下什么是“Amicus Brief”吗?

  岳东晓:Amicus是一个拉丁文,正确的翻译应该是法庭之友。它指的是非当事人的第三方对某个案子有利益关系,第三方认为其观点可能能够帮助法庭作出判决,因此向法庭提供其观点,作为判决的参考。就拿封杀微信这个案子来说,涉及到宪法保护的基本权利方面的内容,所以,类似这种案子通常会有很多机构参与进来,表达观点。这一次的微信案件,除了UCA递交了法庭之友陈述之外,其他也有机构递交了这样的文件。


3
UCA递交的这份法庭之友的文件中,主要观点是什么?

  岳东晓:首先,法庭之友的观点不应该重复原告的观点,因为法庭已经有这方面的材料了。因此,我们提供的陈述基本上没有和原告重复的内容。我们主要有三点:

  第一点:特朗普的微信禁令违反了平等保护的原则(Equal Protection),换言之,就是禁令存在歧视性,具体来说就是歧视华人。这一点,是整个文件的重点,我们从多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论证。第二点,禁令侵犯了UCA自由结社的权利 (Freedom of Association),这里我引用的最高法院的一个案例非常有启发意义,有兴趣的可以查看文件。第三点,根据UCA对在美华人使用微信的情况的调查支持原告的立场。调查额外提供了一些证据,比如在言论自由方面,以及总统在这个问题上是否有越权的问题。


4
,根据UCA对在美华人使用微信的民调来看,这个APP到底涉及不涉及特朗普政府所指控的危害美国国家安全的问题?

  岳东晓:我在文件里做了一些比较。首先强调的是特朗普政府根本没有就微信危害国家安全方面提供任何具体证据,这是加州北区法院已经裁决的问题。因此,特朗普政府在上诉的时候提出行政命令更多是作为一种预防措施。他们认为总统从国家安全的角度来讲,可以采取措施进行预防。这是他们目前的主要论点。

  UCA提供的陈述里说,任何通讯工具都要求提供个人信息,比如SkypeFacetime等。为什么要单独挑出微信呢?这就是一种歧视。再说个人信息,在美国这些信息都是公开的,比如谷歌地图把你家门口照的清清楚楚,Facebook上显示你的朋友圈,你的日程等等。如果有人来收集信息,这都是公开信息。为什么美国政府对这些平台没有任何的关注,单单挑出来微信来说事呢?这些通讯工具的唯一区别就是一个的使用人群主要是华人,一个不是,而这就构成了歧视。


5
,微信用户联合会是在新泽西注册的,为什么会跑到旧金山打这个官司呢?这和旧金山作为美国自由派大本营有关系吗?

  岳东晓:我觉得这里面没有任何关系,因为美国的联邦法律应该是一致的。几位主要律师在加州,朱可亮就在加州。律师一般倾向于选择一个他们熟悉并且方便的法庭递交诉讼。这就可以是选择加州法院的充分原因。

  在硅谷打官司的优势就是法官更懂科技。因为硅谷的法官经常涉及到高科技的案子。在微信案件中,比勒法官就很明白政府的措施是完全关闭了微信使用的渠道。仅从文字上看,可能会有不同的理解,以为政府为个人使用微信留有余地,这也是被告律师不停辩解的地方。但比勒法官没有被这些迷惑,认定这就是完全禁止微信的使用。

  在微信这个技术问题上,如果法官相信了被告的陈述,认为确实给用户留了一条路,那么其法律观点和法律判决也许就会大相径庭。

在特朗普的同一个行政命令里还禁了抖音(TikTok)。抖音在哥伦比亚特区(也就是首都华盛顿)法院起诉,法官是尼古拉斯(Carl J. Nichols)。这位法官是特朗普在2018年提名任命的。他在 这起抖音案件中裁决特朗普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颁布的行政命令是越权。这也是目前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在考虑的法律问题。我们UCA刚刚递交的法庭之友的文件支持这个观点。

  事实上,针对同一个行政命令(包括微信与 TikTok)在越权问题上,加州北区法院没有做结论,但特朗普任命的法官率先裁定越权。目前的情况是第九巡回上诉法院要求诉讼双方就越权问题进一步阐述,说明这个法律问题引起了他们的关注。值得高兴的是,我们的文件里就这个问题做了分析说明

  所以,所谓自由派法官的论调属于无稽之谈。法官是专业人士,在微信这种案件中,法官的判决基础是法律和事实。

 

6,您能再详细分析一下像UCA这样的组织和微信的关系吗?为什么微信对于UCA这样的组织很重要?

  岳东晓:我们强调的是微信是一个通讯平台。微信的使用没有人强迫。它之所以被很多华人选择使用是因为它的设计或者功能符合中国人的习惯,总之,因为各种原因,华人包括美国的华人选择了这个通讯平台。

  UCA的主要活动都是通过微信来联络。这不仅仅是对UCA而言,UCA仅仅是其中一个例子。我们自由的选择了这个平台,这就是我们个人自由的权利。政府辩护方的律师提出,为什么不换用另外一个平台。但问题是我们已经选择使用了这个平台,政府要强制停止你的使用,这就是侵犯你的权利。而且我为什么就要选择另外一种方式呢?再说另外的方式也不是最适合的方式。

  假设现在微信就不能使用了,UCA在微信上组织的活动就会立即被中断。有些人可能不会英语,如果使用其他通讯工具的话,还需要进行培训。这种损失对于UCA这样的组织就是很实际的。

 

7,您在参与微信案件中,最大的感受是什么?

  岳东晓:我最大的感受就是看到很多华人已经知道站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我记得很多年前在贺梅案件中,当时支持的华人相对较少。当然那个案子涉及到个人事件。

  但是,大家没有看清楚的是那个案件侵犯的是父母权的问题,也是基本权利的问题。微信案件涉及到很多人的直接利益,微信用户联合会收到的募捐都达到了上百万美元。这说明华人群体是一个有实力的群体。朱可亮律师团队在很短的时间内能够组织起来进行这样的诉讼,这是一个很大的成就。在我们华人的历史上,还没有发生这样的事情,即阻止总统行政命令的实施。这在华人的历史上,可能还是第一次。

  当时UCA和包括我在内的几位律师也在讨论是否要法律起诉,但微信用户联合会那时候已经提出诉讼了,我们决定加入到支持他们的队伍中。
(本采访首发于UCA公号北美新视界。)

 

来源时间:2020/12/10   发布时间: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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