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玉川:参与冲突调停的中国–积极而有限的调停者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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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ina-Focus-Editor
- 15/08/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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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24年年初,“聚焦中国”年度征文比赛正式开启。本届征文比赛由“中国焦点”(China Focus)倡议和组织,卡特中心、复旦-加大当代中国研究中心、1990学社(The 1990 Institute)和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21世纪中国研究中心(21st Century China Center)共同协办。本届比赛共有两个主题,邀请就读于中、美两国的本科生、研究生 (包括毕业不到一年的学生) 任选其中一个主题,针对中美两国正共同面对的一些挑战表述自己的观点和看法。本文获得第一个题目的吉米·卡特论文鼓励奖奖。点击【这里】查看有奖征文启示。作者谢玉川是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生。
国际安全问题事关人类生存与发展,俄乌冲突和巴以问题是现今最受关注的地区安全热点事件。中国秉持负责任大国立场,自俄乌和中东地区局势升级以来,主动积极开展“穿梭外交”,在两次地缘冲突中展现出中国调停机制的内生逻辑共性。然而,尽管中国“穿梭外交”被国际社会认为是重要的,但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实则有限,中国对地区安全稳定的影响受到现实阻碍。
一、中国调停的逻辑共性
俄乌冲突和巴以问题存在不同的现实诱因,但两者在触发条件、结果导向和利益复合方面具备相同点。两者都包含复杂历史因素,牵涉地缘政治冲突。两者最终都导向冲突双方的大规模军事战斗,引发人道主义危机。两者都涉及多利益相关方,存在极大冲突外溢风险。中国在俄乌冲突和巴以问题升级后迅速作出反应,与冲突各方进行外交联系和信息交换,主动积极参与调停冲突局面,开展“穿梭外交”。从中国对这两场地区安全事件的调停中,可以窥见中国调停机制的内生逻辑共性。
首先,中国在调停过程中秉持和平解决冲突的总体方向,坚持以停火作为解决安全问题方案,以谈判促进双方达成共识。2023 年2 月,中国政府发布《全球安全倡议概念文件》。该文件阐明中国在全球安全问题上的“六个坚持”核心原则 [1]。这份文件为日后中国提出处理俄乌冲突和巴以问题的立场文件提供了基本政治遵循。文件的主旨在于消弭冲突根源,实现持久和平,维护全球安全。中国的立场建立在该文件倡导的共同安全理念、国际法基本原则、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和平协商方式及全球治理观的基础上。
在俄乌冲突爆发一周年之际,中国政府发布《关于政治解决乌克兰危机的中国立场》文件,从尊重各国主权、摒弃冷战思维、停火止战、启动和谈、解决人道主义危机、保护平民和战俘、维护核电站安全、减少战略风险、保障粮食外运、停止单边制裁、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推动战后重建十二个方面表明中国采用和平手段化解俄乌冲突的基本立场 [2]。2023 年11 月,在巴以冲突造成大量平民伤亡后,中国政府发布《中国关于解决巴以冲突的立场文件》,提出全面停火止战、切实保护平民、确保人道主义救援、加大外交斡旋、寻求政治解决五项建议,表达了中国尝试推动巴以冲突和平解决的立场态度 [3]。两份文件反映出中国作为地区安全问题的潜在调停者,在“穿梭外交”过程中重视和平解决问题的调停基本导向,始终将停火作为实际且必要的调停议程,积极促进谈判达成冲突各方共识,坚持国际法基本原则和人道主义原则,保持调停立场的连贯性。
其次,中国在调停过程中融入道义价值判断。中国对于导致冲突爆发的深层原因的界定基于中国处理国际关系的道德原则。关于俄乌冲突爆发的根本原因,中国认为本质上是因为北约扩张导致了俄乌局势升级。中国也反对通过军事集团扩张的方式解决俄乌冲突问题。面对巴以冲突的严峻形势,中国在调停过程中坚持站在巴勒斯坦人民一边,支持巴勒斯坦人民争取生存权、建国权、回归权,根本上遵循道德原则的价值逻辑。从中国调停过程中表现的道义精神来看,中国非常注重处理国际关系问题的政治声誉。在认可冲突各方合理维护国家利益的基础上,中国的道义原则与现行国际法原则紧密联系,以道德层面的更高标准审视和判断国际问题的是非曲直。由于在调停中融入道义价值判断,中国“穿梭外交”避免暂时性的和平方案,追求根本性的永久和平,兼顾现实主义的利益考量和理想主义的正义要求,着眼于合理化解地区冲突,创造良性政治效益。
最后,中国在调停过程中诉诸联合国安理会机制。中国尊重《联合国宪章》宗旨及原则,认可联合国在化解地缘危机层面的积极作用,因此联合国安理会是中国调停俄乌冲突和巴以问题的“主战场”。针对俄乌冲突持续且复杂态势,中国在联合国安理会多次表达促进政治解决、维护共同安全、管控风险外溢的建议。关于巴以问题持续升温局面,中国支持推动巴以冲突和平解决的决议草案,从人道主义出发多次申明尽快实现停火、进行人道救援的主张。综合来看,中国致力于发挥联合国安理会机制的调停作用,重视运用国际力量化解矛盾。
二、中国积极而有限的调停作用
中国作为当今世界重要的全球性大国,主动开展“穿梭外交”无疑具有积极影响。中国特使与冲突各方积极沟通,尽最大努力促成和平化解矛盾。然而从客观角度分析,中国调停发挥的积极作用是有限的,主要原因如下:
1、地缘政治角力排斥和平主张。两场地区安全冲突掺杂地缘政治对抗。从地理上看,中国与俄乌和中东两个战场距离远,对于当地军事形势的实际掌握和影响范围有限,调停主张不易切实改变战斗状况。中国的和平建议难以阻止地缘危机在冲突利益方政治对抗下愈演愈烈。冲突方不愿意放弃地缘政治斗争可能带来的有利于己方的势力扩张,不接受通过谈判妥协从而丧失潜在的地缘政治优势。地缘政治对抗的利益考量使得包括盟友及幕后支持者在内的冲突各方排斥通过谈判达成停火止战的永久和平手段。
2、中国调停机制的宏观模糊性。中国调停机制强调原则性、根本性、道义性。中国从整体层面出发进行调停,尊重和遵循国际规范,并在调停机制中将国际规范作为推动冲突各方相向而行、达成共识的制度依据,尝试在道义层面促使各方作出改变。整体层面的规范建议往往着眼于宏观指导,建议的效应宽泛而模糊,对于冲突当事方组织内部中基层人员缺少微观具体的实际参考价值。中国尝试运用国际社会集体力量的调停努力对冲突当事方而言也缺乏强制约束力。道义层面出发的主张难以动摇冲突当事方基于自身利益的军事对抗。因此,中国调停主张和建议的宏观模糊性在形势复杂、利益交错的地区安全冲突中难以切中当事方的现实要害,也就难以使当事方真正实现完全停火。
3、美国基于对立立场阻碍中国调停。美国作为俄乌冲突和巴以问题的间接参与者,为乌克兰和以色列提供了精神支持和物质援助。同时,美国也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坐拥大国地位,完全有实力排斥中国的调停主张。自俄乌冲突爆发以来,美国多次向乌克兰援助武器装备。2024 年3 月,美国又宣布向乌克兰提供高达 3 亿美元的武器装备 [4]。巴以冲突持续升级后,美国数次在联合国安理会否决中国赞成的有关加沙局势决议草案,并提出自己的决议草案。中国驻联合国代表认为美国提交的草案回避了停火问题,并含糊其辞避免要求立即停火,从中方立场考虑投下了反对票 [5]。美国深层次介入俄乌冲突和巴以问题,在两场冲突中包含着美国方面的利益考量和扩张意图。考虑到美国在国际社会长期与中国存在立场和理念分歧,美国将努力使本国在俄乌和中东问题上的利益最大化,阻碍中国调停发挥实际效益。
三、中国参与调停的重要意义
中国作为国际社会负责任大国,参与地区安全问题调停具有宏观层面的重要意义。中国负担起了大国化解国际冲突,维护国际秩序的道义责任。同时,中国在调停过程中展现了积极正面的大国形象。中国的调停主张和建议为俄乌冲突和巴以问题的和平解决提供了中国政治方案,为冲突各方迈向和平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中国参与地区安全冲突调停,为中国自身积累了处理国际冲突的经验。中国通过参与地区安全冲突的调停,深入掌握和了解俄乌和中东地区现状,了解当事方利益诉求,学习处理调停过程中的障碍,积累运用国际调停机制的经验,为中国参与国际事务拓宽视野,提升中国整体外交能力。 同时,中国的调停在未来发挥的作用依然有限。中国的调停建议将遭遇更加强烈的现实阻碍。当事方基于自身利益的排斥和主要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的阻挠将继续妨碍中国发挥调停实际作用。中国参与调停的实际效益还需要经受长期的观察审视。
References:
[1] 外交部. (2023年2月21日). 全球安全倡议概念文件(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https://www.mfa.gov.cn/web/ziliao_674904/1179_674909/202302/t20230221_11028322.shtml (访问日期:2024年3月26日)
[2] 外交部. (2023年2月24日). 关于政治解决乌克兰危机的中国立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https://www.mfa.gov.cn/web/wjb_673085/zfxxgk_674865/gknrlb/tywj/zcwj/202302/t20230224_11030707.shtml (访问日期:2024年3月26日)
[3] 外交部. (2023年11月30日). 中国关于解决巴以冲突的立场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https://www.fmprc.gov.cn/wjbxw_new/202311/t20231129_11189399.shtml (访问日期:2024年3月26日)
[4] U.S. Department of State. (2024, March). United States Announces Additional Military Assistance for Ukraine. https://www.state.gov/united-states-announces-additional-military-assistance-for-ukraine/
[5] 外交部. (2024年3月22日). 常驻联合国代表张军大使在安理会表决巴以问题决议草案后的解释性发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https://www.mfa.gov.cn/web/zwbd_673032/wjzs/202403/t20240325_11267099.shtml (访问日期: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