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理泰:1969年中国安危系于千钧一发 (连载三)
编者按:2024年3月18日,本站发表了作者题为“我对核战略的几个观点”的文章,深受读者欢迎。作者说,他曾跟前斯坦福大学教授刘易斯(John W. Lewis)联合发表专著,专著的一个章节对中苏1969年前后的边界冲突几乎升级为核冲突有详细的描述,他愿意将这个章节翻译出来以飨本站读者。本站从今日起开始连载“1969年中国安危系于千钧一发”。
——苏联核袭击计划胎死腹中
林彪第一号号令之真相
毛泽东、林彪为了暂避假定会入侵中国的苏军的锋芒,已经从北京先行撤退到了武汉和苏州。此时,林彪受权全面处理军委工作,他极度担心那份绝密情报会成为事实,即运载苏联谈判代表的专机在10月19日接近北京上空时会向北京发射那枚空对地核导弹,为之梦牵魂绕。他在抵达苏州的第三天,即18日下午五时许,向秘书张云生口授了一份发给总长黄永胜的紧急指示。
林彪指示防备突袭
这份指示题为《关于加强备战,防止敌人突然袭击的紧急指示》,主要内容有六条,包括苏联谈判代表团将于10月20日在北京开始同中方会谈,全军作战单位要作好应付突袭的准备;全军各部队要立即疏散,各种重要装备、设备及目标要进行伪装和隐蔽;通讯联络必须畅通;国防工业要抓紧武器、弹药的生产;二炮要置于全面警戒状态,准备随时发射导弹;各级司令部立即组织精干的指挥班子,进入战时指挥位置,等等。林彪在接受秘书对导弹发射要加以严格约束的建议以后,又强调任何导弹的发射必须获得毛泽东亲自批准。
林彪遵照惯例,吩咐秘书将这份指示先搁置一下,在大约两小时以后再用保密电话传达给总长黄永胜,以避免决策匆忙会产生失误。同时林彪妻子叶群对秘书说,她将亲自向毛泽东汇报这份新指示。据这位秘书说,叶群18日当晚确实在电话中向随扈在毛泽东身边的汪东兴口头报告了林彪指示的六条内容,叶群的报告比秘书向黄永胜传达的时间要稍早一些。后来叶群说,当时毛泽东对林彪的指示没有表示意见。
不过,关于稍后总参前指以《林副主席第一号号令》的名义将林彪指示发布给全军这件事,林彪夫妇却是在次日才向毛泽东汇报。问题在于,在前指决定以《林副主席第一号号令》的名义将林彪指示发布给全军的时候,连林彪、黄永胜都不清楚前指会使用这种犯忌的名义。林彪夫妇就此事向毛泽东汇报的次数和具体时间,至今还存疑。
在北京决定审判“林彪反革命集团”一案时,为了查清林彪夫妇是否在事前向毛泽东汇报过将由总参发出林彪的这份紧急指示,据称由14名师级军官组成的一个军事检察小组获准前往中南海毛泽东档案室搜证相关材料时,发现了一份关于林彪夫妇在电话中向汪东兴汇报这件事的书面记录材料。可是,就连为林彪翻案辩护的人士迄今也找不到任何证据,表明林彪是在毛泽东专项指示下,决定向黄永胜传达他的指示,或者林彪在向黄永胜传达他的指示前曾经请求毛泽东予以书面批准。无论如何,由于林彪犯了大忌,已经铸成大错。
当晚八时许,黄永胜接到林彪的指示以后,即在他位于前指山顶的寓所命令副总长阎仲川把该指示用保密电话传达给各大军区。阎仲川回到作战值班室以后,觉得林彪指示中的六条内容分别涉及不同的军事部门,尤其是关于二炮将核导弹置于随时可以发射的待命状态的命令过份敏感,出于保密的需要,决定将这六条内容改写成四条独立的号令,口授给几位参谋分发出去。
阎仲川又认为这四条号令是总参前指成立以来首次发出的号令,于是他决定把它们从一到四编成四条单独的号令。在场的一名作战部副部长建议,将第一号号令命名为《林副主席第一号号令》,最终在政治上给所有涉及草拟和发布号令者带来灭顶之灾。
前指命令发往全军
阎仲川草拟妥当这四条号令以后,嘱咐一名参谋把号令文件呈交给黄永胜签发,可是黄已经吃了安眠药入睡了。此时是晚上九时半。鉴于苏联谈判代表乘坐的专机(亦即所谓“装载空对地核导弹”的那架飞机)已经升空,十几个小时以后将进入中国领空,阎认为再不采取行动,为时太晚了。他命令下属发出了未经黄签署的这四条号令。
在中国军事史上,这四条号令具有特殊地位,因为这是北京首次也是仅有的一次将其核导弹部队置于全面警戒状态。这个史无前例的号令及其执行的结果势必会影响到最高决策体系对战略核武器的有效控制以及使用这些武器时的效果。第一号号令全文如下:
第一号号令
1969年10月18日21时半林副主席指示:
一、近两天来,美帝苏修等有许多异常情况,苏修所谓谈判代表团预定明(19)日来京,我们必须百倍警惕,防止苏修搞欺骗,尤其19、20日应特别注意。
二、各军区特别是“三北”各军区对重武器,如坦克、飞机、大炮要立即疏散隐蔽。
三、沿海各军区也应加强戒备,防止美帝、苏修可能突然袭击,不要麻痹大意。
四、迅速抓紧布置反坦克兵器的生产,如40[毫米]火箭筒、反坦克炮等(包括无后座力炮和85[毫米]反坦克炮)。
五、立即组织精干的指挥班子,进入战时指挥位置。
六、各级要加强首长值班,及时掌握情况。执行情况,迅速报告。
核弹导弹一级战备
第一号号令主要是发给各大军区和海、空军的。至于第二号号令即林彪指示将二炮置于一级战备状态、随时准备发射核导弹的命令,阎仲川认为应该将这个号令的内容从第一号号令中排除,单独发布,因为第二号号令在执行以后,内容可能会泄密,让世人受到惊吓。实际上,他倒不用担心泄密,因为它的内容迄未公诸于世。
前指甚至没有将第二号号令抄送其他军事部门和军兵种,因为它的内容高度敏感。前指要求二炮报告执行这条号令的情况,然后由前指转呈军委。
为了全面落实林彪的六条指示,阎仲川还草拟了第三号、第四号两条号令。他指示,向总参情报部(二部)、技术部(三部)发出第三号号令,要求分别负责军事情报和电子信号监控的这两个部门每天24小时不间断地搜集情报以及监控电子信号;同时又给总参、总后、总政、各兵种司令部、国防工业办公室和国防科技委员会发送了第四号号令。第三号、第四号两条号令都对各个部门的战备要求作出了规定。这两条号令远不如第二号号令那么机密,可是具体内容至今尚未面世。
前指首先把这四条号令发给位于北京毛家湾的林彪办公室,将总参是如何落实林彪指示的情况反馈给林彪。当天21时44分,在向林彪办公室递送这四条号令以后不足15分钟,林彪办公室通知前指已经获悉这四条号令。
阎仲川指示将第一号号令稿复印数份,嘱咐他在总参作战部的助手们,包括一位作战部副部长、一位副处长和几名参谋,同时使用四部保密电话传达第一号号令。首先传达给三北地区的四个大军区(北京、沈阳、兰州和新疆军区),然后再传达给其他大军区以及海军、空军和北京卫戍区。毛泽东早已提高了北京卫戍区的规格,置于其个人控制之下,与北京军区级别相同。所以,这条号令直接传达给北京卫戍区,而不用通过北京军区转达。
稍后,他们用保密电话将第二号、第三号、第四号号令分别发给二炮(第二号)、总参情报部和技术部(第三号)以及总参、总后、总政、各兵种司令部、国防工业办公室和国防科技委员会(第四号)。
林彪曾经担心苏联就像上年入侵捷克的情况一样,这次又趁其谈判代表团专机在北京东郊机场降落时,出动突击队抢占机场,为大规模机降部队开辟道路。为此,前指还命令北京卫戍区在北京东郊机场附近部署两个营,应付突发事件。
警戒暴露数大弊端
前指传达四条号令耗时两个多小时。据称,阎仲川自己也不能确信他已经领会了上级指示的全部精神。譬如,黄永胜仅将林彪发出的六条指示口授给他,他应该仔细对照复核林彪指示的抄录件以后,再着手草拟四条号令;况且,他本来还需要经由黄永胜批准签发,才能发出这四条号令。
尤其重要的是,阎仲川不应该听任总参作战部一名副部长在向全军发布号令时,将第一号号令冠之以“林副主席第一号号令”的名义。孔子曰:“惟器与名,不可以假人。”当时,唯有军委主席毛泽东有权调动全国五、六百万军队进入紧急战备状态,唯有毛泽东方才拥有向全军发出“第一号号令”的资格。如果“第一号号令”由林彪发布,置毛泽东于何地呢?这在政治上是相当敏感的。
当时阎鉴于总长黄永胜刚服下安眠药睡觉,恐怕黄被叫醒以后发怒,就擅自批准发出这四条号令,他就没有考虑到毛泽东获悉前指以《林副主席第一号号令》的名义调动全国数百万军队处于一级战备状态以后的内心感受。这个行为不但违反了军委对于重要命令的核发程序,而且会导致毛泽东对林彪产生嫉恨。结果,黄永胜、阎仲川都为他们的草率行为付出了重大的代价,尽管针对他们的行动大约在两年以后才开始付诸实施。
周恩来被蒙在鼓里
各大军区和海军、空军对第一号号令作出有条不紊的反应,位于三北地区的四大军区的表现被视为典范。其他大军区的运转效率也颇高。例如广州军区司令丁盛在18日深夜23时15分接令以后,立即开会传达,迅即将号令传达给辖区各个野战军、广州军区空军和南海舰队,立即执行。同时,丁盛率领军区指挥班子进入地下指挥中心,昼夜督促各部队执行号令。19日凌晨1点40分,丁盛用保密电话向前指报告了执行情况。
值此期间,最高决策体系的运转颇成问题。例如,毛泽东刚授权周恩来在危机期间主持中央全面工作,无论军委办事组或者前指却根本没有考虑到,必须把这个号令通知给周恩来,更没有想到在事前要征求一下他的意见。他对这个号令的发布及其内容茫然无知。如今知情者猜测,从最良好的愿望着眼,当时军委办事组可能由于这个号令只涉及军队的动员及行动,并不牵涉各级政府,所以疏忽或者绕过了周恩来。
绝密命令见诸街头
文革期间独特的政权体制也决定了在“林副主席第一号号令”的执行过程中必然会产生弊端。当时,几乎中国所有的军区司令或者政委均在省级行政机构─革委会─中担任主要领导职务。军区司令或者政委在向军区负责人传达第一号号令的同时,也向省级革委会负责人传达了这条号令。地方干部和群众组织头头身居革委会要职,获悉这条号令以后,难免泄露出去。况且,红卫兵和造反派也不可能对大规模军事调动视而不见。
例如,在云南省,群众组织居然把这条号令的一些内容抄录下来,以大字报的形式贴在大街的墙上。接踵而来的自然是有关中、苏两国即将开战之类的传言在民间广泛传播。各级地方政府感到困惑,通过各种渠道向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汇报关于民间对这条号令的传言。
毛林之间产生嫌隙
至此,周恩来开始清楚总参前指已经发布第一号号令及其产生的纷扰了。他同随扈在毛泽东身边的汪东兴联系以后,很快明白了前指发布这条号令的程序必然导致潜在的危险,以及毛泽东本人不满意军方此举的态度。
毛泽东确实知道林彪六项指示的内容,但是他在当时也不清楚前指是以《林副主席第一号号令》的形式向全军传达林彪的紧急指示的。他在阅读汪东兴呈递的关于这条号令的文件以后,对汪说,“烧掉”。汪还不动手,毛索性自己用火柴点火烧掉了这份文件。接着又要伸手烧那个信封。汪东兴即劝止说,若烧了信封,就无法入档了。信封终于被保存下来。
据析,当时毛泽东看到被冠以“林副主席第一号号令“的文件,这九个字映入眼帘,难免感慨万千。既然有了第一号号令,第二号、第三号号令难免接踵而来,置身为军委主席的自己于何等地位呢?无论如何,此风不可长。
当然,毛泽东城府极深,不愿意在汪东兴面前将自己对林彪的不满和怀疑暴露无遗。他并未立即发作。再说在他当时的观念中,苏联对华采用核袭击的阴影并未消除。一旦大战爆发,他仍然要依靠林彪及其旧部掌握的全国军事指挥体系,主持全国性的自卫反击,此外别无选择。他喜怒不形于色,当时并没有就此明确表态。不过,毛的即时反应毕竟体现出他对林彪及其下属的举动的厌恶。待中、苏军事对峙十分紧张的局势缓和下来,军委办事组(文革期间代行军委常委会的职权)及总参谋部相关人士程度不等地惹上了麻烦。
19日晚,周恩来紧急召见黄永胜和军委办事组其他四名成员,试图了解这条号令发布的背景及其前因后果。周恩来冷峻地问道:究竟是何人把林彪的指示命名为《林副主席第一号号令》的?既然总参前指把林彪的指示命名为第一号号令,那么下次再把谁的指示命名为第二号号令呢?为什么总参居然容许绝密的号令内容出现在街头大字报上呢?不过,他并没有针对林彪紧急指示本身提出质疑。
诚然,毛泽东和周恩来都明白,最危险的敌人是即将闯至北京城下的苏军,而不是林彪派系,何况,目前还需要军方支撑危局,不宜在这件事上挖得过深。尽管如此,毛泽东再也不会充分信任林彪了。
林彪在1971年死于一次空难之后,第一号号令的发布背景和过程就被贴上了“林彪反革命政变的一次预演”的标签。1986年之前,中国官方出版物对此还没有出现过比较客观的评论。这年,官方出版物承认林彪是在遵循毛泽东对国际形势的估计以后方才发出他的紧急指示的;况且,是作战部一名副部长而不是林彪本人或黄永胜、阎仲川把他的指示称作《林副主席第一号号令》。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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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为旅美学者,前斯坦福大学国际战略安全与合作中心(CISAC)高级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