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通:获取核地位:印巴容易朝鲜难

作者:赵通  来源:凤凰网

  朝核危机发展至今,朝鲜的战略已非常清晰:通过实际上拥有核武器和展示绝不弃核的决心,迫使国际社会承认其拥核现实,并在此基础上寻求与它的和平相处。客观来看,让国际社会明确承认朝鲜的拥核国地位,是绝无可能的。但朝鲜或可退而求其次,试图迫使国际社会默认其拥核现实。
  不可否认的是,在国际社会通过一切努力,想方设法阻止朝鲜发展出可用核武器的竞赛中,朝鲜以超出大家想象的速度取得了事实上的胜利。朝鲜已成功试射了包括洲际导弹在内的各种核武器投送装置,并也被广泛认为,已经拥有可实际使用的核弹头。这两者的组合,意味着朝鲜已拥有基本的核威慑能力。
  赵通的研究重点为战略性国际安全问题,包括核武器政策、军备控制、防扩散、导弹防御、太空安全以及亚太安全政策等议题。
  在此情况下,国际社会依然会通过继续施压坚持要求朝鲜弃核,但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要在短期内强行改变朝鲜拥核现实,已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即便是坚决不肯放下身段与朝鲜进行对话的美国,在重新审视了军事解决方案的风险后,也不得不把对朝政策设定为“在极限施压之后进行外交接触”。朝鲜以实力求地位、以实力求对话的目标,似乎正以不可逆的方式成为现实。
  虽然已有不少人开始做与拥有核武装的朝鲜长期相处的准备,而且历史上也有印度和巴基斯坦在强行发展核武器后逐渐被国际社会默默接纳的先例,但是,朝核问题有其特殊性,国际社会究竟是否能像对待印巴那样逐渐默认朝鲜的拥核现实,学界尚未有系统性分析。本文试图通过探讨印巴核身份被国际社会默认的原因,对朝鲜复制印巴成功之路的具体障碍进行学术性讨论。
  国际法障碍:一个没违法,一个有严重违法历史
  朝鲜与印巴核问题的一个根本不同之处在于,印巴发展核武器严格来讲并不违法。
  首先,印巴从未签署《核不扩散条约》,从来没有做出过不发展核武器的法律承诺。两国也从未签署《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因此,印巴于1998年进行核试验、公开发展核武器也就算不上违反法律。而且在印巴进行核试验后,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的1172号决议明确指出:“要求(demand)”两国不进行更多的核试验;同时,“呼吁(call upon)”两国停止核武器及弹道导弹发展。印巴两国迄今未进行更多核试验,因此满足了安理会的“要求”。而且,由于相关决议只是“呼吁”两国停止核武器及弹道导弹项目的继续发展,并没有明确“要求”,所以印巴后续的相关项目发展并非明确违反安理会决议。因此,虽然印巴两国此后继续发展核武器项目并不断进行导弹试验,但因为没有再进行过核试验所以并不算明确违法安理会决议。
  相反,朝鲜曾经正式签署《核不扩散条约》,明确做出了不发展核武器的法律承诺。但却于2003年退出条约,并发展核武器。此外,朝鲜从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进行弹道导弹试验,且于2006年中止了一度实施的暂缓远程导弹试射政策,因此当其于2006年7月进行大浦洞2导弹试射后,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的决议直接“要求”朝鲜停止弹道导弹开发。后续的多个安理会决议也一再重复此“要求”。
  所以,朝鲜迄今为止不断进行的导弹试射,是对具有国际法效力的多项安理会决议的明确违反。再者,朝鲜从2006年开始已进行五次核试验,也一再违反相关安理会决议对朝鲜停止核试验的明确“要求”。因此,从国际法角度,朝鲜有严重的、不容辩驳的违法历史,这是其核身份被国际社会接受的第一重困难。
  威胁感知:一系列国家都在不安中
  虽然印度声称其核武器也有应对中国威胁的作用,但国际社会普遍认为,印巴两国之间直接而长期的对立和冲突,是双方发展核武器的主要动机。换言之,印巴拥核之后,主要是对彼此构成威胁,而对其他国家的直接威胁有限。即便有美国专家表示,印巴是世界上最容易爆发核战争的地区,但这种核战争也是双方之间的,不会直接对其他国家构成威胁。
  而另一方面,朝鲜拥核对美国及美国的重要盟友构成最直接的安全威胁。在实力上,朝鲜成功试验的导弹,其射程已能覆盖韩国、日本全境,并延伸至美国的关岛、阿拉斯加。根据对朝鲜火星-14导弹能力的不同评估,有专家认为美国夏威夷、甚至本土西北部也已受到直接威胁。同时,朝鲜对其实际使用核武器的决心进行过各种公开的强硬表态,包括曾一度威胁发动先发制人的全面核打击。这种极具进攻性的核宣示政策进一步加剧了美国、日本、韩国的威胁感知。朝鲜领导人不断塑造的“以超强硬对强硬”的战争狂人形象,也使得不少人质疑朝鲜决策者是否绝对理性。甚至澳大利亚等与朝鲜没有直接利益冲突、但已被纳入朝鲜导弹覆盖范围的国家也逐渐认为受到朝鲜威胁。
  理论上,万一未来中朝关系出现严重恶化的极端情况,也不能排除中国认为朝鲜对其构成安全威胁的可能性。毕竟,随着中国加大对朝鲜的经济制裁力度,朝鲜官方媒体已经出现对中国的严厉指责之声。当这种经济制裁开始逐渐威胁到朝鲜的经济命脉之时,来自朝鲜的敌意可能急剧增加。因此,与印巴的双边核对立相比,朝鲜拥核可能对一系列周边国家构成直接威胁感知。说服这些国家默认朝鲜的核身份,将面临更大困难。
  这种威胁感知也来自于国际社会对拥核国的战略意图与行为特征的判断。对于印巴来说,国际社会总体认为双方发展核武器均属自卫目的。双方的长期敌意使得彼此处于严重的安全困境之中,不得不发展核武器来防范对方。虽然不是明智的选择,但这种初衷不会让大部分国家认为印巴发展核武器具有明显的进攻性目的。
  一些学者认为,印度发展核武器,除了实现安全利益的目的之外,也有提高国际地位、获得国际认可、赢得地区大国身份的心理因素。印度文化悠久、地域辽阔,一向具有地区大国的自我定位,却由于历史及硬实力等原因一直得不到国际社会对其大国身份的认可。这种渴望获得国际承认的心理也被认为是印度率先进行核试验的驱动因素。但也正因为这种原因,国际社会不太会认为印度拥有核武器后会有恶意的进攻性或扩张性行为。
  相反,国际社会对朝鲜拥核后可能采取的行动有非常不一致的看法。美国、韩国、日本的不少专家认为,朝鲜拥核不仅仅是为了自保,而是要对驻韩美军和韩国进行核讹诈,迫使美军撤出韩国,并迫使韩国同意按照朝鲜的想法实现民族统一。对朝鲜这种进攻性意图的疑虑,使得这些国家较难接受默认朝鲜拥核。
  冲击防扩散体系:少数鹰派专家已突破禁忌话题
  国际社会普遍认为印度的防扩散记录较好——没有出现过向其他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出售或者转移敏感的核、导弹技术的行为。为了换取国际社会支持,印度近些年来在核政策上也做出了积极承诺。比如增强核透明度、公开民用核设施并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核查、进一步积极融入国际防扩散机制等。而巴基斯坦的卡迪尔·汗核走私网络曾在被曝光之前向数个国家提供了铀浓缩和核武器开发技术;其在导弹技术方面也与一些国家进行过合作。但是,随着国际防扩散压力的增强,巴基斯坦也采取了广泛措施完善其防扩散机制。近些年来,也未出现严重的扩散行为。
  反观朝鲜,为了换取技术和外汇,朝鲜进行了广泛的导弹技术扩散。在核材料和核技术方面,虽然朝鲜明确宣布绝不会进行核武器、材料和技术的转移,但国际社会的疑虑仍然非常严重。尤其是在经济制裁不断加剧的情况下,不少人怀疑朝鲜有经济动力进行秘密的核扩散活动。
  其次,朝鲜是唯一签署了《核不扩散条约》但又退约并发展核武器的国家。至今,国际社会对朝鲜退出《核不扩散条约》是否合法仍有争论。朝鲜即使在尚未退约之前,也已开始秘密发展军用核能力,实质性违反了条约,性质严重。这种情况下,默认朝鲜的核能力将可能削弱《核不扩散条约》及整个国际核不扩散机制的权威;这也许会增加其他国家效仿朝鲜的可能。
  再次,印巴拥核不会直接造成其他国家开始发展核武器的后果。但是,朝鲜拥核却有可能刺激韩国和日本考虑其自身发展核武器的必要性。目前来看,韩国和日本未来走上发展核武器道路的可能性仍然非常小,但是随着近期朝鲜核导能力的加速发展,韩国和日本国内开始出现公开的极端声音。一些本来是绝对禁忌的核武器发展话题,开始被很少数的鹰派专家作为严肃话题进行讨论。这本身就反应了接受朝鲜拥核的负面效应。
  此外,虽然印巴拥核和朝鲜拥核都是国际防扩散机制的重大挫败,但相关大国需要承担的责任轻重不同。对于印巴来说,双方发展核武器是双边矛盾的直接结果,美国、中国等第三方国家并不负有直接责任。但是,对于朝鲜在几十年的时间段内逐渐发展出核武器,一些舆论认为相关第三国负有重要责任。比如,中国、俄罗斯等认为:美国使用威胁和施压的方式处理朝核问题、并一再回避外交沟通努力,直接导致了朝鲜下定决心发展核武器。而美国也反过来指责中俄没有对朝施加足够的经济压力。几十年的彼此争论之中,木已成舟,究竟谁负有更大的责任、谁应该承担善后的主要义务?相关国家之间仍充满分歧。这种分歧使得主要大国难以共同面对朝鲜拥核的现实并作出一致回应。
  战略影响力:朝鲜与印巴比不了
  一个国家自身的战略影响力也是重要因素,这在印度身上反映得最为突出。
  印度拥有世界第二大人口,又是一个体量庞大、潜力雄厚、不断持续增长的经济体,有可能成为未来世界经济乃至政治格局中的重要一极。这使得大多数国家不得不正视印度潜在的战略影响力,更容易认识到促使印度以合作的方式融入现有国际体制的重要性,尤其是考虑到长期发展趋势。而鉴于印巴之间密切的互动关系,如果国际社会要接纳印度的拥核身份,也就不得不一道接纳巴基斯坦的拥核身份。
  与此同时,虽然巴基斯坦在经济领域的影响力不如印度,但在国际安全领域却占有独特地位。尤其是9/11事件后,巴基斯坦在国际反恐合作中的重要性明显升高,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重视。美国决定于2001年9月下旬取消对印巴核试验的制裁,一定程度上也是为了更好地获得两国在反恐和其它国际安全层面的合作。正因为两国的战略影响力,包括中美在内的大国都愿意与其保持积极和稳定的关系。巴基斯坦被美国看做“非北约亲密盟国”;印度和美国的战略伙伴关系也不断得到强化。
  即使是在与核相关的商业领域,印巴两国的战略影响力也体现得非常明显。美国于2005年率先与印度达成民用核合作协议,并于2008年推动核供应国集团通过对印度的“豁免”,一定程度上就是认为印度拥有巨大的民用核能市场,存在与美国进行民用核能合作的巨大潜力。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巴拉迪也对美国带头与印度进行民用核能合作表示欢迎。而紧随美国之后,俄罗斯、法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均对与印度开展核能合作表现积极。中国在与巴基斯坦继续加强民用核能合作的同时,也对印度展现出了同样态度。
  相较之下,抛开核武器来看,朝鲜完全不具备类似的战略影响力和潜力。这使得国际社会缺少正视朝鲜拥核身份的动力。况且,朝鲜政府本身对于融入现有国际体制似乎仍然非常抗拒,其坚持的意识形态宣传路线与国际主流格格不入,并抵制任何实质性改变国家管理体制的外在影响。这也使得大多数国家质疑朝鲜逐渐融入国际社会的可能性。
  同时,印巴至少都是名义上的民主国家,实行多党选举,具有比较透明的国内政治体制。尤其是印度的民主化程度得到了西方社会的普遍肯定。而朝鲜极端封闭和不透明的政治体制,为国际社会接纳朝鲜的拥核身份带来了较难逾越的障碍。
  综合来看,在核武器实力发展方面,朝鲜正取得快速和实质性进展,迫使国际社会开始认真考虑与拥核的朝鲜长期相处的问题。默认朝鲜的核能力,并在此基础上寻求与朝鲜的接触和对话越来越成为国际社会不得不正视的艰难选项。历史上,虽然印度和巴基斯坦成功地使得国际社会逐渐默认了其拥核的事实,但是由于诸多因素的迥异,其对朝核问题的可借鉴性是有限的。
  本文并不试图对国际社会是否应该默认朝鲜的核能力做出价值判断或提出具体建议,但希望就此问题进行的对比分析可以帮助决策者更系统性地梳理历史背景和政策影响,对相关选项的利弊得失做出准确的评估。

来源时间:2017/9/15   发布时间:2017/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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