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建国:台湾的前途:中国特色的“国中之国”

作者:储建国  来源:中美印象

【编者按:这是储建国教授在本站就大陆、台湾和美国三角关系发表的第10篇文章。储教授的基本观点是,美国在中国忙于抗疫期间通过的《台北法案》从根本上颠覆了中美过去四十多年通过三个公报在台海问题上的共识。虽然因为军售,中国和美国在台湾问题上经常发生冲突,但美国并没有在鼓励台独上像现在这样走得那么远。因此,不仅大陆和台湾的关系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中美关系也发生了质的变化。这些变化使得台海形势骤然紧张,也使得中美发生武装冲突的可能大大提高。中国必须以敢于武装干预的心态和准备武装干预的态势才能避免战争。储教授的另一个观点是,因为抗疫等原因,中国人民目前还不知道《台北法案》的性质。一旦他们对此有所了解,他们会倒逼政府采取更坚定的反应。储教授最有意思的观点是,因为美国在台湾问题上的奸诈和阴险,中国政府本来面临的民权(政治改革)压力会很快转为民族(祖国统一)压力。我们发表这些文章并不是因为我们同意储教授的观点,而是为读者提供观察台海问题和大陆、台湾和美国三角关系的新的视角。我们其实觉得储教授的一些观点也值得商榷。比如,能说"蔡英文已经宣称台湾独立"了吗?能说"美国通过立法承认台湾独立"了吗?能说"一国两制"还适用于解决台海问题吗?台海问题是中国的核心利益之一,也是两个百年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个问题的解决妥善与否事关中国、美国和整个东亚和世界的和平与繁荣。我们恳请读者也能参与这一讨论。王伟男教授的“从‘台北法案’到世卫风波”就对如何解读《台北法案》提出了不同于储教授的观点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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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英文已宣称台湾独立,美国通过立法承认台湾独立。大陆人不管持什么立场,首先必须面对这一事实。事已至此,有一些大陆人,尤其是精英中的一些人,开始认真地考虑容忍台湾独立,但又不敢说出口。因此,他们的办法就是不说,像鸵鸟一样,对台湾独立的事装作看不见。然而事情是客观存在的,广大中国民众迟早会知道美国承认台湾独立的事,所产生的危机和压力是中国政府难以承受的。而且越往以后,大陆人民就越不能容忍台湾独立。

如果大陆能够采取有力措施,逼迫台湾当局走上谈判桌,那会谈出一个什么样的结果呢?台湾的前途究竟是什么呢?

如果从中国历史中找经验,那大概就是“藩属国”的经验了。“藩国”源于周朝的封建制,至西汉,刘邦在首都周围地区沿袭秦制,设置郡县,而在边远地区沿袭周制,分封王国,又称藩国,王侯称藩王。藩国各自为政,财政独立,只是臣属朝廷而已。这个可称为“一朝两制”。属国的设置更早,战国时秦兵器铭文中已有属邦一词。据《汉书》《武帝本纪》记载,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秋,“匈奴昆邪王杀休屠王,并将其众合四万余人来降,置五属国以处之。”据《后汉书》《职官志·百官五》,“属国,分郡离远县置之,如郡差小,置本郡名。”也就是说,“属国”是为归降的少数民族在诸郡边缘设立的一种行政建制。至后来,“藩属国”一般都是用来安置少数民族的。朝廷的态度是“王者不治夷狄,来者不拒,去者不追。”藩属国来朝贡,大都是薄来厚往。有意思的是,这个本来是用来应对少数民族的制度安排,后来也被少数民族用于汉族身上,南宋对金朝称臣就是典型的案例。这也说明该制度在那个时代的普适性。

与中国“藩属国”经验形成对照的是西方的殖民地经验。西方国家与殖民地之间是一种奴役和掠夺的关系,与中国历史上比较文明的藩属关系有很大的区别。

无论是藩属国,还是殖民地,都是过去的历史,有些经验教训可以汲取,但当代已无重拾的可能与必要。

在现代政治革命的冲击下,一国之内如何处理不同民族的关系呢?前苏联采用了通过自治共和国自愿加盟的方式组成一个大的联邦。1922年12月30日,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首次苏维埃代表大会召开,通过了苏联成立条约,俄罗斯、南高加索联邦、乌克兰和白俄罗斯四个加盟共和国加入苏联。从该项制度本身来说,尽管符合自愿、自治等现代原则,但其结构关系是不可靠、不稳定的,只能依靠苏共组织来维系,当政治变天后,苏联也就分崩离析。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采取了跟苏联不一样的制度,也就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是中国历史经验与现代政治原则相结合的产物。民族自治地区既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又享有适当的自治权力。也正是因为这种制度创新,中国可以有效避免苏联的悲剧。

然而,这种制度无法适用于港澳台。其中一个原因是这三个地区都无法被定义为少数民族地区,当然更主要的是它们与中国主体地区分离的方式比较特殊,在历史上找不到可以相比的经验。也正因为如此,邓小平的“一国两制”才被普遍称为伟大的创造。这个“一国两制”本来是为台湾量身定做的,却先在香港、澳门得以成功实践,是两地回归后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定海神针。

然而,“一国两制”在台湾遭受污名化,被很多台湾政客和民众视为洪水猛兽。污名化的目的其实就是要搞“台独”,因为如果还要统一,不搞“一国两制”的话,那就只能“一国一制”了,台湾人会接受吗?当然,也需要考虑到台湾人的具体关切,他们不愿意接受港澳的那种“特别行政区”的地位也是可以理解的。

所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四十周年讲话中强调,要探索“两制”台湾方案,“‘一国两制’在台湾的具体实现形式会充分考虑台湾现实情况,会充分吸收两岸各界意见和建议,会充分照顾到台湾同胞利益和感情。在确保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前提下,和平统一后,台湾同胞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等将得到充分尊重,台湾同胞的私人财产、宗教信仰、合法权益将得到充分保障。”

这段话其实打消了台湾民众的一些顾虑。然而,以蔡英文为首的民进党似乎看到了大陆的统一决心,看到了台独政客和政党所面临的险境,于是便刻意歪曲,把所谓“台独”与“民主”硬绑在一起,借“民主”之名行“台独”之实,为了政客和政党私利,把台湾绑上战车,置台湾人民生命于不顾,并借助美国军事力量,遏制甚至扼杀大陆。台湾独立只是为少数政客保住一些政治位置和特权而已,对台湾民众没有任何好处。如果统一,大陆为了照顾台湾同胞,会有更多有利于台湾发展的安排,台湾的体制和生活方式也完全由台湾人民自己决定。大陆不可能自找麻烦地去干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台湾民众的的确被台湾政客欺骗了。在某种程度上,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观念与利益的分离是常见的现象。

面对台湾政客的险恶操作,大陆在坚决斗争,以战止战的同时,确实要认真探讨“一国两制”在台湾的实施方案。

对于当前台湾人的心理和认知现实来说,讲中国历史经验,讲国家领导人想法,他们一般是听不进去的。如果讲讲西方国家的经验,尤其是美国的经验,他们的眼睛顿时发亮起来。可惜,美国在这方面没啥经验可讲,其隔壁的加拿大倒是有点值得研究的经验。

法国人来加拿大比英国人早,他们于1608在魁北克建立了一块殖民地,后来以此为中心控制了整个加拿大地区。一百五十年后,英法之间进行了“七年战争”,法国战败后将加拿大割让给英国。起初,法国人像在自留地里过日子一样,不与英国人发生大的冲突。但是,自二战之后,受民族自决思潮的影响,魁北克人开始了争取自治和独立的“静悄悄的革命”,并得到了法国的支持。1977年,魁北克人党在该省选举中获得胜利,该党主张魁北克省脱离加拿大成为独立的国家,并颁布《法语宪章》,确立了法语在魁北克作为唯一官方语言的地位。此后,该省举行两次关于独立问题的全民公决,其中,在1995年的全民公决中,“魁独”只以非常微弱的劣势落败。对此,联邦层面进行了反击。1998年,加拿大最高法院裁定,魁北克不能单方面决定独立,而必须得到联邦和其它省份的认可。1999年,联邦政府又通过“清晰法案”,规定魁北克省若再就独立问题举行全民公决,不论结果如何,都必须得到联邦政府的批准才能生效。这个裁定和法案实际上断送了“魁独”梦。然而,魁北克人仍不断朝独立的方向努力,而且对“加拿大”身份认同不断弱化。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2006年,加拿大国会通过了哈珀总理提出的一个议案,全称是“魁北克人组成统一的加拿大中的一个国家(Québécois form a nation within a united Canada)”。该议案也被称为“国中之国”议案。英文中“nation”既可理解为政治-法律意义上的“国家”,也可理解为文化-社会意义上的“民族”,所以魁北克人的“独立”要求得到了某种程度的满足,而加拿大仍然保持了统一。哈珀自己解释说,他使用的“国家”一词是一种“文化-社会”意义,而不是它的法律意义:魁北克人可以在统一的加拿大内组成一个国家,但不能组成一个独立于加拿大的国家。

对于解决魁北克独立问题,哈珀“国中之国”构想的确是一个创造,在加拿大的地位堪比邓小平的“一国两制”。今天的中国人在探索“一国两制”台湾方案的过程中,可以借鉴加拿大“国中之国”的经验,思考中国特色的“国中之国”方案,以便最终让邓小平的伟大构想在台湾落地。

美国《台北法案》的通过让两岸关系陷入危境,但也给解决台湾问题提出了一个机会,机从危中来。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机会呢?

《台北法案》确认“台湾是一个由2300万人组成的自由、民主、繁荣的国家(nation) ”。国民党与民进党一起,跟在后面感谢美国,欢迎这个法案。这意味着国民党放弃了隐含着的“两个中国”诉求,而倒向了民进党的“一中一台”。如果大陆以武逼统,把台湾当局逼上谈判桌,那么“一中一台”诉求比“两个中国”诉求更好处理。因为在主权-治权逻辑上,前者可以实现套嵌,而后者则很难。如果能够实现统一,“台湾”这个“国”在地位上要么类似前苏联的加盟共和国,要么类似加拿大的魁北克省。由于中国实行的是单一制,而不是联邦制,所以台湾地区在国家统一后的地位既不同于前苏联的安排,也不同于加拿大的安排,而是“一国两制”下的特殊安排。这种安排既能保证中国的统一,又让台湾人有某种“国”的感觉。这种“国”是一个主权国家内部的“非主权国”或“非主权邦”,用英文来表达就是“a nation(or state) without sovereignty in a nation with sovereignty”。

如此安排也可为《台北法案》解套。这个法案中“nation”的用意显然是指主权国家,否则巩固邦交国一说就不成立。这就突破了中国底线,让中国不得不走上武统道路。如果两岸达成中国特色的“国中之国”的安排,美国方面也就可以将《台北法案》中的“nation ”解释为“非主权”政治体。

这个设想还是有一些障碍需要去克服,还有一些细节需要去考虑,但在目前局面下,这至少是解决台湾问题的可行方案之一。

这个方案实现的前提还是大陆要展现历史的担当,以强硬的姿态和手段逼迫台湾就统一问题进行谈判,否则一切所谓的统一方案都只是纸上谈兵。就台湾方面来说,需要清醒的是,根据“习五条”的精神,“国中之国”只是和平统一后的一种选项,如果实行武力统一,那就没有什么“国中之国”的可能,台湾顶多就是一个普通的自治省,其自治权还没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大。
(作者为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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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时间:2020/4/26   发布时间:20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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